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新教基办[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新教基办〔2013〕1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不断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
二、评选名额自治区拟评选教学能手115名。
请各地(州、市)按照《自治区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指标按照1:1.5的比例差额推荐人选。
各地(州、市)、县(市、区)根据本《通知》精神评选相应层级的教学能手,组建各层级的骨干教师队伍。
三、评选条件(一)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
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师德师风考核优秀。
(二)个人素养。
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所任学段和学科的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教学特色鲜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教学功底扎实。
(三)教学实绩。
能很好完成本学段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显著。
(四)研修能力。
能承担校本研修任务。
近三年,多次承担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有两篇学科专业论文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由教育部门组织)。
(五)职称要求。
原则上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学一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特殊教育教师教龄应在三年以上,小学阶段教师须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阶段教师须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研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自治区中
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2.21
•【字号】新教基办[2013]10号
•【施行日期】2013.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
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新教基办〔2013〕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区属中小学,各主办单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新教基[2010]37号)和《关于清理规范全区中小学各级竞赛活动的通知》(新教基[2012]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批准本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13项,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主办单位严格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全区中小学各级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以科学、合理、正确的工作方式举办各项竞赛活动。
二、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全区中小学各级竞赛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参与竞赛活动。
三、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原报批方案举办竞赛活动,不能扩大竞赛范围。
如发现不按原报批方案执行的情况,将给予通报批评,责成其纠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活动项目,并严肃查处。
四、主办单位须将举办竞赛活动的通知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并于活动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 2013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表
2013年2月21日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10•【字号】新教基[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新教基〔2010〕1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知识竞赛活动项目的管理,经研究,现公布经批准的2010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请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在学校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参加。
未经批准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得组织学生参加。
附件:2010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二○一○年三月十日经批准的2010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一、学科类1、全国及自治区中学数学竞赛活动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研究会联系人:张安庆张勤联系电话:************189******** 189******** 2、全国中学应用物理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中学物理教学研究会联系人:王占庄联系电话:************131****23603、第24届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主办单位:中国化学学会联系人:向迎梅联系电话:************139****66704、全国初中暨自治区高中“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化学教学研究会联系人:鲁增福联系电话:************130****4088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主办单位:新疆中学生生物竞赛委员会联系人:谷连福联系电话:************139****28026、新疆中学生力学知识应用竞赛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力学学会联系人:胡景龙联系电话:************133****18287、第六届中学生现场作文竞赛(汉、维)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联系人:王耀芳太来提联系电话:************189******** 139********8、自治区小学生英语听说大赛和短剧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暨新疆中学生英语能力大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张鲲李爱民联系电话:************2671650 189****83239、自治区中学生汉语知识及民汉笔译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汉语学科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189****832610、新疆中学生地理竞赛暨全国中学生地理奥林匹克竞赛新疆选拔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地理教学研究会联系人:赵桂庆联系电话:************189****836111、新疆中学生“爱祖国、爱新疆,民族团结一家亲”历史知识电视大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联系人:刘新宇联系电话:************189****506612、第六届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创新作品大赛暨全国青少年优秀创新人物评选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联系人:李蓓联系电话:************189****800113、NOIP全国第十六届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分区联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中国计算机学会、自治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叶健联系电话:************130****8394二、科技、体育和艺术类14、中国儿童青少年计算机表演赛(新疆赛区总决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妇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科协、新疆优生优育优教协会联系人:张丽君联系电话:************130****328615、国际数棋、智力七巧板活动主办单位:“全国数棋”竞赛指导委员会新疆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138****117116、第十届新疆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暨“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选拔活动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刘进录联系电话:************189****830317、第二十四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联系人:郭倩倩联系电话:************139****056018、新疆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第六届比赛及中国电脑机器人2010分区联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联系人:叶健联系电话:************130****8394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届中小学生跳绳比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赵永忠联系电话:************20、“爱家乡、爱生命”科技论文、摄影及生物标本制作比赛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植物学联系人:许宏雁联系电话:************151****071221、自治区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暨节能减排知识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科研所联系人:刘国印联系电话:189****834622、第十一届“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竞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赛257243923、第十二届“飞向北京-飞向太空”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竞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4、全国青少年建筑模型竞赛新疆赛区比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5、第十五届“驾驶未来”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竞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6、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7、全国青少年模拟遥控飞行竞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0年中小学德育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0年中小学德育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9.13•【字号】新教传[2010]185号•【施行日期】2010.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0年中小学德育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0)18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为切实发挥中小学德育评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0月上旬组织实施2010年德育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10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评估、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2007年自治区级德育达标校、示范校复验有关工作安排(一)2010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评估自2005年启动自治区中小学德育评估工作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高度重视德育评估工作,全面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创建,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为更好发挥德育评估工作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积极作用,自治区教育厅决定,自2010年开始,不再命名表彰自治区级德育达标校,只命名表彰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
各地方已开展的地区级、县(市、区)级德育达标校或示范校评选活动要继续开展,并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
1、申报2010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的学校须具备的条件。
(1)已命名的自治区级德育达标校;(2)被命名为地州市级德育示范校或达标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校。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学校皆可申报。
2、2010年自治区级德育范校名额分配。
根据各地、州、市学校总数、已命名的自治区级德育达标、示范校比例和德育工作开展总体情况确定名额分配。
3、2010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评估标准。
为切实达到德育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发挥好德育评估的导向、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思政处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删繁就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原有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较大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清理规范全区中小学各级竞赛活动的通知-新教基[2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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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清理规范全区中小学各级竞赛活动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清理规范全区中小学各级竞赛活动的通知(新教基〔2012〕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区属中小学:近年来,自治区及各地有关部门、单位面向在校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有所上升,竞赛活动过多,有些竞赛活动的成绩与学生入学挂钩,有些学校过多追求竞赛成绩,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管理,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自治区决定对全区各级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进行清理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活动的原则和要求(一)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项目坚持不增加课业负担、不以赢利为目的、服务教学、自愿参加的原则,有利于培养学生兴趣、提高学生动手操作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和推进素质教育。
(二)严格控制竞赛项目数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
普通高中阶段,除了教育部统一要求保留的高中5项奥赛项目,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赛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展面向高中生的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
凡全国性竞赛与分区赛合并进行,自治区不重复举办预选赛、初赛,不进行层层选拔。
(三)严禁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项目。
(四)除国家和自治区明确规定的竞赛项目外,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成绩、证书一律不得与升学挂钩或加分,学校不得将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作为升学的附加条件。
(五)积极鼓励和倡导组织中小学生走进校外教育基地,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体育、艺术、科技类及动手操作类竞赛活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2.12.09•【文号】教体艺厅函[2002]18号•【施行日期】2002.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为了全面展示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的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2]2号)精神,决定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现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有关工作,通过教师、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一批反映我国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并通过科研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艺术科研、教研人员和艺术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附件:1.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申请书2.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九日附件1:全国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申请书论文名称:申报者姓名(含合著者):申报者性别(第一作者):出生年月:申报者职称(第一作者):所在省市区:申报者单位(第一作者):通讯地址及邮编:申报者联系电话:论文正文(限5000字,只写论文题目,请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具体要求见附件一第六条)附件2: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紧密围绕中小学艺术的实践,努力发挥艺术教育科研的理论指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全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全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全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经研究决定,现公布《2006年度全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共30项)。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坚持学校和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
凡未经批准和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各类竞赛、读书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都不得组织学生参加。
附件:2006年度全疆中小学竞赛活动项目二○○六年三月九日附件:2006年度全疆中小学竞赛活动项目一、学科类1、全国中学应用物理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中学物理教研会2、全国初中数学竞赛活动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研究会3、2006年度自治区中小学学生数学应用问题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数学学科研究会4、新疆中学生物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中学生物竞赛委员会5、中学生现场作文竞赛(汉、哈)小学生现场作文竞赛(维、哈、汉)主办单位:自治区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新疆小语会6、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奥林匹克)主办单位:新疆物理学会7、全国暨自治区“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8、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主办单位:新疆数学学会9、全国小学生英语竞赛暨新疆小学生英语竞赛主办单位: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10、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暨新疆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主办单位: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研究中心,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自治区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11、自治区民族中小学“双语”读书演讲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科研所12、第三届新疆中学生“两有用”地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地理学科研究会13、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长征精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中学生论文竞赛主办单位:新疆历史学会14、第二届新疆中学生“爱祖国、爱新疆”历史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15、2006年自治区小学生自然(科学)应用问题竞赛(维、哈)主办单位:教育学会小学自然学科研究会16、NOIP全国第十二届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分区联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中国计算机学会,自治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17、2006年新疆中学生力学知识应用竞赛主办单位:新疆力学学会二、科技、体育、美术类18、第三届新疆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19、自治区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竞赛活动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20、中小学生网络安全与道德教育读书征文暨知识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教学研究室21、举办自治区“智力七巧板”“国际数棋”科普系列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22、新疆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第二届比赛及中国电脑机器人2006分区联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23、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比赛新疆选拔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24、自治区第二十一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25、第七届“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竞赛新疆赛区比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26、第八届“飞向北京”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比赛新疆总决定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27、第十一届“奥迪杯”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比赛新疆总决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28、新疆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三、其它类29、《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弘扬中华美德,构建和谐学校-从我做起”》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委员会30、新疆第五届“希望杯”幼少儿珠心算比赛主办单位:新疆珠算协会——结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教体艺厅函[2002]18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2.12.09【实施日期】2002.1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为了全面展示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的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2]2号)精神,决定在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现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有关工作,通过教师、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一批反映我国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并通过科研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艺术科研、教研人员和艺术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附件:1.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申请书2.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九日附件1:全国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论文申请书论文名称:申报者姓名(含合著者):申报者性别(第一作者):出生年月:申报者职称(第一作者):所在省市区:申报者单位(第一作者):通讯地址及邮编:申报者联系电话:论文正文(限5000字,只写论文题目,请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具体要求见附件一第六条)附件2: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选题与论文评审工作指南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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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活
动的通知
正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全面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科研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教育部决定在“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我区实际,为提高我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学校艺术教育跨上新台阶,我区也将在“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选拔赛活动期间举办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活动。
请各地广泛发动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反映我区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并在本地评选的基础上,上报教育厅体卫艺处。
论文报送截止时间:2009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论文印5份。
报送地点:乌市胜利路219号,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830049,联系人:王丽芬,联系电话:************,158****6331。
附件: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指南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1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
论文申报指南
一、宗旨
艺术教育科研是教育科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推动力,是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广大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艺术教育科学研究,对于繁荣中小学艺术教育、促进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研究在理论创新、实践指导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在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以下简称“论文报告会”)。
论文报告会是广大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和其他艺术教育工作者展示艺术教育科研成果的平台,是探讨艺术教育理论创新的园地,是交流学校艺术教育实践经验的渠道,是联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者的纽带,也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水平的培训基地。
二、指导思想
论文报告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突出群体性研究,重视基础性研究,加强应用性研究;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学术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充分发挥研究成果的借鉴和辐射作用。
三、参加对象
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国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
四、本届论文报告会的重点
本届论文报告会以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和推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特别关注农村地区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注重对中小学艺术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倡导为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
本届论文报告会重点关注以下研究:艺术教育功能价值的研究,推进艺术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实践与研究,艺术课程设置的研究,艺术课程开课率及教学质量现状的调查研究,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质量的调查研究,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现状的调查研究和加强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开发艺术教育资源的实践与研究,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与研究等。
五、研究原则和方法
在理论研究领域,以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史料研究为基础,重视现实情境中的因果关联,在参与实践、反思现实的过程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形成具有本土特点的理论创新研究成果。
在实践研究领域,运用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注重学校艺
术教育的教学改革、科学管理和艺术教师专业发展的实效,倡导研究者从实践的视角,把教学、管理和科研融为一体,创造性地解决艺术教育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工作成效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经验。
在政策研究领域,注重现场调查和比较研究,围绕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加强现状研究和前瞻性研究,关注由政策引发的相关效应,为学校艺术教育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和科学依据。
六、论文申报要求
1.本届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乙类为2006年12月及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不包括网络媒体)发表过的论文。
已参加过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
2.报送论文应围绕本届论文报告会的重点,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在学术观点上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应用价值。
3.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注意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以及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原始数据应保留备查),保证研究成果真实、可信。
4.报送的论文应论题清晰、立论集中、材料翔实、论证充分、表述清晰,可提供有关图表。
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名,调研报告的署名作者不超过5名。
七、论文的报送
1.各省(区、市)应在省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论文。
中小学教师数在45万以上的省(区、市)(据2007年统计数据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9省)报送论文不超过40篇,其他省(区、市)报送论文不超过30篇。
2.每个省(区、市)报送的论文中,甲类论文不少于70%。
各地要积极发动、鼓励中小学校长撰写并报送论文。
3.参加评选的论文,经各省(区、市)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后,报送“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筹备组”(地址和报送办法另行通知)。
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0日。
4.甲类论文和论文摘要统一用A4纸张打印,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单面打印,一式5份。
篇幅不超过5000字。
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
在论文申报书上填写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论文题目、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并加盖报送单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章。
一式5份,装订在每份论文的首页。
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的标题和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
5.乙类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并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单面复印,一式5份。
在论文申报书上填写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论文题目、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注明发表论文的报刊名称、期数或日期,并加盖报送单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章。
一式5份,装订在每份论文的首页。
八、论文的评选
由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论文进行评选,甲、乙两类论文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得一等奖、二等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将参加本届论文报告会,组委会将选出部分论文进行大会交流。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