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Unesco

3 GAITH/10/3.GA/CONF.201/5巴黎,2010年3月22日原件:法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三届会议法国巴黎,教科文组织总部,第II号会议厅2010年6月22--24日临时议程项目5:实施《公约》的补充业务指南草案ITH/10/3.GA/CONF.201/5 – Page 21. 2008年6月缔约国大会第二届会议批准了委员会根据第1.GA 7A号决议提交给它的首批业务指南。
缔约国大会还按照第2.GA 5号决议,请委员会将有关《公约》的影响、其徽标的使用以及可能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资金的途径的补充指南提交缔约国大会第三届会议批准。
现在以下决议附件中提交该指南草案。
2. 缔约国大会第二届会议决定,《公约》徽标必须与教科文组织的标识一起使用(第2.GA 9 乙号决议)。
教科文组织标识的使用按照教科文组织大会第三十四届会议批准的“关于使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称、简称、标识和因特网域名的指南”(第34 C/86号决议)。
因此,有关徽标使用的指南应尽可能与教科文组织大会批准的指南相一致。
委员会第三届会议(2008年11月4--8日,伊斯坦布尔,土耳其)审议了可管理《公约》徽标使用的总的指南草案并建立了负责修订指南草案的非正式工作小组,该小组面向委员会各成员国及观察员。
该小组在意大利Tulio Scovazzi先生领导下起草了草案修订本。
鉴于所涉问题具有的复杂性,委员会决定“在下届会议继续对使用《公约》徽标的指南进行讨论”,为此,“将工作小组的工作文件作为下届会议讨论的基础”(第 6号决定)。
委员会第四届会议(阿布扎比,2009年9月27日--10月2日)审议了委员会第三届会议工作小组提出的使用《公约》徽标的指南草案并决定将该草案(现载于本决议附件)提交缔约国大会。
3.关于《公约》影响的业务指南,委员会第三届会议已开始就此进行讨论,但希望将指南的范围扩大到国家和国际一级,以便考虑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约》的各个方面的问题(第2 6号决定)。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英语原文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英语原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国际公约,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旨在保护世界上各种各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音乐、舞蹈、戏剧、节庆、传统手工艺、口头传统等。
本文将按照深度和广度的要求,全面评估该公约并撰写有价值的文章。
一、介绍1.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意义在全球化的今天,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威胁。
传统技艺和习俗逐渐失传,文化多样性面临严重挑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是对各国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人类文明多样性的珍视和呵护。
二、公约内容2.1 宗旨和目标该公约的宗旨在于保护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对非物质遗产的重视。
通过这一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希望能够加强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力度。
该公约还强调了各国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责任和使命。
2.2 具体措施及政策根据公约规定,各缔约国需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公约还鼓励各国开展相关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加强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关注,从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三、个人观点在我看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一项极具意义和价值的国际公约。
它不仅唤起了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关注,也促进了国际社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只有当我们真正意识到文化多样性的价值和重要性,并且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保护,我们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发展我们的文化遗产。
四、总结回顾通过对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深入探讨,我们深切意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保护人类精神财富的承诺随着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独特而丰富的文化传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旨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交流。
公约定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庆祝活动、知识与实践,以及与自然和宇宙有关的传统。
公约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的连结以及其对社会认同、创造力和持续性的重要性。
公约规定各国承诺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护其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些措施包括采取法律、行政和教育措施,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
公约强调了社区参与的重要性,要求各国鼓励社区自主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并确保他们从这些遗产中获益。
同时,公约还规定了国际合作的原则。
各国承诺促进国际合作,共同保护全球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际合作可以通过技术援助、知识共享、人员交流等途径来实现。
公约还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名录和紧急保护名录,以记录和保护全球的重要遗产,防范濒危遗产的消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通过标志着人类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集体努力和共识。
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不仅保护了人类创造的独特价值,还维护了社会的多样性和对文化多元性的尊重。
此外,公约还使得各国能够相互学习、交流和合作,开展更具影响力的保护措施。
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许多挑战。
全球化、都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造成了威胁,一些非物质文化传统逐渐衰落,技艺传承面临中断的危险。
因此,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制定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这些宝贵的文化传统得以永续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框架来保护和传承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只有通过合作与行动,我们才能不断弘扬这些文化传统,使它们以更加活力的形式继续存在于当今社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解读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邹启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称《公约》)于2003年10月17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顺利通过,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目前,已有97个国家批准加入了《公约》。
我国于2004年8月批准加入了《公约》,成为第6个加入《公约》的国家。
《公约》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生效,并得到世界各国的欢迎,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拥护,证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顺应了当今各国的需要,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
了解为何要制订《公约》及其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着其紧迫性?兴许对进一步理解《公约》有一定的助益,下面笔者试图作些粗浅解读,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由来众所周知,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是不可分的,就如同人之身体与思想,它们之间密不可分。
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并专门制订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就不是一项简单的事情,其意义应该是深远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我国于1985年加入)将具有特殊价值的遗迹、遗址、文化景观及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此确认其为全人类的遗产。
然而,此公约的保护内容没有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为未来制订新的公约提供了可能和机会。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变革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脆弱,更容易遭到自然的或人为的损害。
1989年的《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2001年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 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均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指出它是文化多样性的主要动力, 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在9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两项新的计划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一项是1993年启动的“人类活瑰宝”体系,另一项是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
保护非遗公约

保护非遗公约前言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简称非遗)是指人们创造的、代代相传的各种非物质性文化实践。
非遗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庆典、节日、知识和实践有关的手工艺技艺等。
为了保护和传承非遗,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广泛合作,并于2003年制定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通称为《非遗公约》。
1. 保护非遗的重要性非遗作为一种珍贵的文化资源,承载着民族和社会的历史记忆,代表了人类的多样性和创造力。
保护非遗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交流与对话的重要途径。
非遗的保护不仅可以帮助人们了解过去的智慧和经验,还能激发创新思维,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 非遗公约的背景与目标非遗公约于2003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并于2006年生效。
公约旨在促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交流,以保护和传递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
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目标:•确保非遗的可持续传承;•鼓励国际和区域合作,促进非遗的保护与交流;•加强非遗的传统知识和技能的传承;•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识和重视。
3. 非遗公约的核心内容非遗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非遗的定义公约明确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将其描述为由人类创造、代代相传的各种非物质性文化实践。
3.2. 可持续保护公约重视非遗的可持续保护,鼓励各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确保非遗的传承与发展。
3.3. 社区参与公约强调社区参与的重要性,认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需要社区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
3.4. 保护措施公约鼓励各国采取有效的措施,包括研究、保护、传承、传播和推广非遗。
3.5. 国际合作公约鼓励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研究和保护非遗,促进非遗的交流与对话。
3.6. 非遗名录公约设立了“非遗名录”,旨在登记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非遗项目,以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识和重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

3 GAITH/10/3.GA/CONF.201/9巴黎,2010年5月14日原件: 英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三届会议教科文组织总部,II号厅2010年6月22-24日临时议程项目9:为加强公约秘书处筹集预算外资金ITH/10/3.GA/CONF.201/9 – page 21. 委员会在其第 19号决定中要求大会“以可持续的方式,每年筹集110万美元的预算外资金以加强秘书处的人力”。
这一决定反映了委员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的人力资源可能不足以完成赋予它的众多任务的关注。
与此同时,委员会也承认,希望通过本组织的正常计划与预算来大幅度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的人员编制是不现实的,即使各方都会支持加强该科的力量。
如果大会能够筹集到可持续的预算外资金,这样就能够提供一种加强秘书处人力的手段,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教科文组织会员国,尤其是《公约》缔约国的期望。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实施2010-2011双年度《计划与预算批准本》(35 C/5)中文化部门的工作重点(MLA)2:保护活的遗产,重点是宣传和实施2003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该工作重点包括三项预期成果: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理事机构的有效运转,确保《公约》的实施 (预期成果 5);加强会员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相关社区发展的能力 (预期成果 6);提高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预期成果 7)。
遗产科的内部安排就是体现上述三个重点。
3.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的编制为11个专业人员职位和5个一般事务人员职位,由本组织的正常计划与预算提供资金。
遗产科的工作通过其两个主要的办公室来承担。
理事机构和事务办公室(由一名P-4专业人员领导,配备一名P-3和一名P-2专业人员以及一名G-7和一名G-5一般事务人员)负责预期成果5方面的工作:组织《公约》的所有法定会议;为这些会议拟定议程和文件;接收和管理所有申报、建议和国际援助的申请;管理遗产科的信息系统(数据库和网站)。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10月17日)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03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在巴黎举行的第三十二届会议,参照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书,尤其是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1966年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考虑到1989年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书》、2001年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它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的内在相互依存关系,承认全球化和社会转型进程在为各群体之间开展新的对话创造条件的同时,也与不容忍现象一样,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在缺乏保护资源的情况下,这种威胁尤为严重,意识到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普遍的意愿和共同关心的事项,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注意到教科文组织在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的准则性文件,尤其是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方面所做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还注意到迄今尚无有约束力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边文件,考虑到国际上现有的关于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协定、建议书和决议需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新规定有效地予以充实和补充,考虑到必须提高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考虑到国际社会应当本着互助合作的精神与本公约缔约国一起为保护此类遗产做出贡献,忆及教科文组织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项计划,尤其是“宣布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计划,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本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名词解释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名词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传播,加强国际合作,保护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人类创造并传承下来的具有特定文化价值的实践、表演、表达、知识和技能,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等。
该公约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促进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公约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国际性的合作机制,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公约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其中包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的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训和支持、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在实践过程中,各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和传承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给后人。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际公约,它为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合作机制。
通过国际合作,可以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共享。
我对这个公约的推动和实施表示支持,希望各国能够共同努力,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目标。
总结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际公约,它为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合作机制。
各国需要根据公约的规定,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希望通过国际合作,能够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各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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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旨在保护和传承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公约的制定是为了回应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威胁和危机。
本文将从公约的背景、内容、实施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公约的背景
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危机。
一方面,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多样性的消失而逐渐消失;另一方面,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商业化和文化侵犯而受到破坏和剽窃。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二、公约的内容
公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人类创造的、传承下来的、与自然和文化环境相互作用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节庆活动、知识和实践、手工艺技能等。
2. 确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和目标。
公约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出了保护、传承、促进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和目标。
3. 制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和机制。
公约规定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和机制,包括建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研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等。
4. 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公约强调国际合作和交流的重要性,鼓励各国之间加强交流和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公约的实施
公约的实施需要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各国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包括非政府组织、学术界、媒体等。
公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和体系。
各国应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机构和专门部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计划。
同时,各国之间也应该加强交流和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公约的影响
公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公约的制定和实施提高了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重视,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其次,公约的实施促进了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了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理解。
最后,公约的实施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总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和传承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共同促进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