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储罐设计规范
储罐工艺指标参数制定规范

储罐工艺指标参数制定规范一、常压储罐工艺指标参数(一)液位1、基本要求1)常压储罐操作液位上限应小于设计储存液位;固定顶罐操作液位下限不得低于进油线顶部610mm,浮顶罐和内浮顶罐操作液位下限应高于浮船支撑高度200mm以上。
2)操作液位应在高报和低报液位之间。
2、储罐液位计算方法1)固定顶罐设计储存液位(高液位报警)按下式(1)计算:h设=H1-(h1+h2+h3) (1)式中:h设——固定顶罐设计储存液位,mH1——罐壁高度,mh1——泡沫管开孔下缘至罐顶端的高度,mh2——10min~15min储罐最大进液量的折算高度,mh3——安全裕量,可取0.3m(包括泡沫混合厚度和液体的膨胀高度),m 2)固定顶罐高高液位报警设定按下式(2)计算:h高= h设+h2 (2)式中:h设——固定顶罐设计储存液位,mh2——10min~15min储罐最大进液量的折算高度,m3)浮顶罐(内、外)设计储存液位(高液位报警)按下式(3)计算:h浮=h4-(h2+h3)······(3)式中:h浮——浮顶罐的设计储存液位,mh4——浮盘设计最大高度(浮盘底面),mh3——安全裕量,可取0.3m(包括液体的膨胀高度保护浮盘所需余量),m 4)浮顶罐(内、外)高高液位报警设定按下式(4)计算:h高=h浮+h2 (4)式中:h高——高高液位报警设置高度,m5)相关参数:(1)浮顶罐(即外浮顶罐)浮盘设计最大高度(浮盘底面)参考值:罐壁顶以下1.5~1.6m。
(2)内浮顶罐:钢制浮盘,罐壁顶以下0.9~1.0m;铝制浮盘,罐壁顶以下0.5~0.6m。
3、高低液位报警设置规范常压储罐高低液位报警设定取值表常压储罐物料的进料(输入)和储存温度应按下表取值,其他物料进料(输入)和储存温度应按照低于物料闪点5℃确定,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按设计或相关规范确定。
储罐进料(输入)和储存温度控制。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要求规范SHT3007-2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常压、低压和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储运系统地上钢制储罐区的新建工程设计。
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液化烃的低温常压储罐区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面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歌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H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6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74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T3036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一般规定3.1罐区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3.1.1原料罐区宜靠近相应的加工装置;3.1.2成品罐区宜靠近装车台或装船码头;3.1.3罐区的位置应结合液体物料的流向布置;3.1.4宜利用地形使液体物料自留输送;3.1.5性质相近的液体物料储罐宜布置在一起。
3.2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3.2.1应高于可燃液体的凝固点(或结晶点),低于初馏点;3.2.2应保证可燃液体质量,减少损耗;3.2.3应保证可燃液体的正常输送;3.2.4应满足可燃液体沉降脱水的要求;3.2.5加有添加剂的可燃液体,其储存温度尚应满足添加剂的特殊要求;3.2.6应合理利用热能;3.2.7需加热储存的可燃液体储存温度应杜宇其自然点;3.2.8对一些性质特殊的液体化工品,确定的储存温度应能避免自聚物和氧化物的产生。
3.3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可选用表1推荐值。
表1 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推荐值可燃液体名称储存温度,℃原油高于凝固点10~15苯7~40对二甲苯15~40液化烃、汽油、其他芳烃、溶剂油、煤油、喷气燃料等≤40轻柴油≤50轻质润滑油、电器用油、液压油、重柴油40~60重质润滑油60~80润滑油装置原料油55~80重油(渣油)≤95或120~200沥青130~180石油蜡高于熔点15~20环氧乙烷-6~0环氧丙烷≤25丁二烯≤27苯乙烯5~204储罐选用4.1储罐容量4.1.1石油化工液体物料的储存天数,应符合本规范下列六条的规定。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常压、低压和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储运系统地上钢制储罐区的新建工程设计。
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液化烃的低温常压储罐区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面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歌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H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6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74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T3036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一般规定3.1罐区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3.1.1原料罐区宜靠近相应的加工装置;3.1.2成品罐区宜靠近装车台或装船码头;3.1.3罐区的位置应结合液体物料的流向布置;3.1.4宜利用地形使液体物料自留输送;3.1.5性质相近的液体物料储罐宜布置在一起。
3.2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3.2.1应高于可燃液体的凝固点(或结晶点),低于初馏点;3.2.2应保证可燃液体质量,减少损耗;3.2.3应保证可燃液体的正常输送;3.2.4应满足可燃液体沉降脱水的要求;3.2.5加有添加剂的可燃液体,其储存温度尚应满足添加剂的特殊要求;3.2.6应合理利用热能;3.2.7需加热储存的可燃液体储存温度应杜宇其自然点;3.2.8对一些性质特殊的液体化工品,确定的储存温度应能避免自聚物和氧化物的产生。
3.3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可选用表1推荐值。
表1 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推荐值可燃液体名称储存温度,℃原油高于凝固点10~15苯7~40对二甲苯15~40液化烃、汽油、其他芳烃、溶剂油、煤油、喷气燃料等≤40轻柴油≤50轻质润滑油、电器用油、液压油、重柴油40~60重质润滑油60~80润滑油装置原料油55~80重油(渣油)≤95或120~200沥青130~180石油蜡高于熔点15~20环氧乙烷-6~0环氧丙烷≤25丁二烯≤27苯乙烯5~204储罐选用4.1储罐容量4.1.1石油化工液体物料的储存天数,应符合本规范下列六条的规定。
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要点与规范

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要点与规范常压储罐是指在常温、常压下用于储存液体或气体的容器。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常压储罐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其安全运行,常压储罐应遵循一系列的管理要点与规范。
本文将介绍常压储罐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1. 设计与选型:常压储罐的设计与选型是确保其安全运行的基础。
在设计过程中,需考虑储存物质的性质、储罐的材料、容积大小、安全装置、通风条件等因素。
选型过程中,应参考相关标准,并选择符合要求的厂家与产品。
储罐的设计与选型应经过专业人员评审,并获得批准。
2. 施工与安装:施工与安装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安全操作规范。
施工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关证书。
在施工现场应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备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储罐的结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检验与维护:常压储罐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以确保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
检验包括定期的压力测试、密封性检查、漏液检测等。
维护包括清洁、除锈、涂漆、更换磨损部件等工作。
检验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完成。
4. 安全操作与管理:储罐的安全操作与管理是确保其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首先,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掌握储罐的运行原理、紧急情况处理等知识。
其次,设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以提高操作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安全意识。
5. 火灾与爆炸防护:常压储罐是火灾与爆炸的高风险区域,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
首先,应合理布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和消防系统。
其次,储罐周围的安全区域应进行划定,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此外,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防止雷击引发火灾和爆炸。
6. 废物处理与环保:常压储罐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物和粉尘,必须妥善处理。
废物的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同时,在储罐周围应设置沉淀池、防渗池等设施,以避免废物和泄漏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常压储罐设计要求规范

常压储罐设计规篇一:常压储罐设计审查、购置导则常压储罐设计审查、购置导则1 目的为公司相关人员参与储运系统各类储罐的项目规划、讨论,以及为常压储罐设计审查提供系统性的帮助与指导,特制定本导则。
2 适用围本导则规定了常压储罐设计审查时必须审查的主要容。
本导则适用于储罐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3 总则 3.1 储罐设计容、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必须符合工艺专业委托以及有关会议纪要容。
3.2 储罐设计与施工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石油库设计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等最新版本标准与规。
3.3 储罐设计应采用国外先进成熟的方案,并考虑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使用,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水平,同时应具备相应鉴定材料或工业应用证。
3.4 储罐设计应满足职业安全和卫生标准要求。
4 审查容4.1 总体设计审查4.1.1 对照技术协议、有关会议纪要容和API650等标准,对设计文件、施工图有否偏离标准的情况进行审查。
4.1.2 储罐选型审查。
原油、汽油、溶剂油等油品,应选用外浮顶或浮顶罐;航空煤油、灯油应选用浮顶罐;芳烃、醇类、醛类、酯类、腈类等油品应选用浮顶罐或固定顶罐;柴油类油口应选用外浮顶或固定顶罐;重油、润滑油等油品应选用固定顶罐;液化烃、轻汽油(初馏点至60℃)等油品应选用球罐或卧罐。
4.1.3 储罐布局审查4.1.3.1 储罐罐区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GBJ16-2001)、《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GB50183-1993)。
4.1.3.2 储罐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1992/1999修订)的规定。
4.1.3.3 需根据以下几方面要求进行重点审查:a)罐区总容量与数量:固定顶罐区≯120000m,外浮顶、浮顶≯600000m。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的设计与操作规程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的设计与操作规程常压储罐是一种常见的储存液体或气体的设备,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食品、制药等行业。
为了保证储罐的安全运营,设计和执行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的设计和操作规程。
一、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的设计1. 目标和原则(1)确保储罐的安全运营,保护员工和环境安全;(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储罐管理行为;(3)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 责任和权限(1)明确储罐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包括储罐管理员、操作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体系的运作。
3. 安全操作规程(1)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储罐启用、停用、维护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2)建立操作手册和操作培训计划,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操作规程。
4. 安全设施和装备(1)确保储罐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完善,包括泄压装置、防火设施、泄漏探测系统等;(2)定期进行设施和装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对储罐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2)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6. 安全培训和教育(1)对储罐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操作规程1. 储罐启用与停用(1)储罐启用前,需进行验收,并编制启用方案;(2)储罐停用前,需进行排空、清洗和闭塞等必要操作,并制定相应的停用方案。
2. 储罐维护与检修(1)定期进行储罐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2)制定储罐的定期检修计划,对罐体、阀门、管道等进行检修和更换。
3. 储罐填料和泄放控制(1)填料选择要符合储罐的性质和存储要求;(2)制定泄放控制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泄漏扩散。
4. 泄露监测和报警(1)安装泄露监测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2)建立泄露报警机制,确保在泄漏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框架及要点分析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框架及要点分析常压储罐管理制度是指对常压储罐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管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旨在确保常压储罐的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对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的框架和要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常压储罐管理制度框架1. 法律法规: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应基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常压储罐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2. 建设规划: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应包括常压储罐的建设规划,明确常压储罐的布置、规模、容量和数量等。
在制度中应规定常压储罐的布置原则,如与居民区、河流等敏感区域的距离要求,并制定常压储罐的布置图纸等文件。
3. 设计规范: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应规定常压储罐的设计规范,如常压储罐的材料、结构、防腐蚀措施等。
此外,制度还应规定常压储罐的设计审查和验收要求,确保常压储罐的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建设管理: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应规定常压储罐的建设管理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安全保护等方面。
制度中应明确常压储罐施工的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施工技术要求等,以确保常压储罐的建设质量和安全。
5. 使用管理: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应包括常压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如常压储罐日常操作、设备检修、事故预防等。
制度中应明确常压储罐的运行规程、设备护理要求,以及应急预案等,以确保常压储罐的安全稳定运行。
6. 维护管理: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应规定常压储罐的维护管理要求,包括设备检修、设备保养、设备更新等方面。
制度中应明确常压储罐的维护责任、检修周期、检修标准等,以确保常压储罐设备的安全可靠。
7. 监督检查: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应规定常压储罐的监督检查要求,包括监督机构的职责、检查内容、频次等。
制度中应明确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常压储罐使用单位的合法合规运营。
二、常压储罐管理制度要点分析1. 安全管理要点:常压储罐的安全管理是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常压储罐裙座设计标准

常压储罐裙座设计标准一、结构设计1.裙座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结构合理、安全可靠。
2.裙座形式应与储罐本体相匹配,并考虑储罐操作、维护和检修的便利性。
3.裙座基础应与储罐基础分开设计,并确保裙座基础的稳定性。
4.裙座与储罐本体的连接部位应设置可靠的支撑和固定装置,确保连接牢固、稳定。
二、材料选择1.裙座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具备优良的耐腐蚀性能。
2.根据储罐的储存介质和使用环境,选择适宜的材料类型和规格。
3.考虑材料的经济性、可加工性和可维护性等因素,优化材料选择。
三、强度计算1.根据裙座的设计载荷和支撑条件,进行强度计算。
2.考虑地震、风载等偶然因素对裙座的影响,确保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3.根据计算结果,对裙座结构进行优化设计,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四、密封性能1.裙座与储罐本体的连接部位应设置可靠的密封装置,防止泄漏。
2.密封装置的设计应考虑操作和维护的便利性,并具备可靠的密封性能。
3.根据储存介质和使用环境,选择适宜的密封材料和类型。
五、防腐蚀措施1.根据储存介质和使用环境,采取适宜的防腐蚀措施,如涂层、衬里等。
2.对易受腐蚀的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具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
3.在设计中考虑结构简单、易于维护的特点,降低腐蚀风险。
六、安装要求1.制定详细的安装操作规程,确保安装过程的顺利进行。
2.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合格的技能和素质。
3.在安装过程中注意保护裙座不受损伤,确保其完整性。
4.安装完成后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裙座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安全。
七、检验标准1.制定详细的检验标准,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焊接质量等方面。
2.对裙座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确保其符合检验标准和使用要求。
3.对不符合检验标准的部位进行整改和修复,确保其符合使用安全。
4.八、安全防护5.在裙座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防止意外碰撞和损伤。
6.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危险因素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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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储罐设计规范篇一:常压储罐设计审查、购置导则常压储罐设计审查、购置导则1 目的为公司相关人员参与储运系统各类储罐的项目规划、讨论,以及为常压储罐设计审查提供系统性的帮助与指导,特制定本导则。
2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常压储罐设计审查时必须审查的主要内容。
本导则适用于储罐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3 总则3.1 储罐设计内容、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必须符合工艺专业委托以及有关会议纪要内容。
3.2 储罐设计与施工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等最新版本标准与规范。
3.3 储罐设计应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方案,并考虑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使用,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水平,同时应具备相应鉴定材料或工业应用证。
3.4 储罐设计应满足职业安全和卫生标准要求。
4 审查内容4.1 总体设计审查4.1.1 对照技术协议、有关会议纪要内容和API650等标准,对设计文件、施工图有否偏离标准的情况进行审查。
4.1.2 储罐选型审查。
原油、汽油、溶剂油等油品,应选用外浮顶或内浮顶罐;航空煤油、灯油应选用内浮顶罐;芳烃、醇类、醛类、酯类、腈类等油品应选用内浮顶罐或固定顶罐;柴油类油口应选用外浮顶或固定顶罐;重油、润滑油等油品应选用固定顶罐;液化烃、轻汽油(初馏点至60℃)等油品应选用球罐或卧罐。
4.1.3 储罐布局审查4.1.3.1 储罐罐区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1993)。
4.1.3.2 储罐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修订)的规定。
4.1.3.3 需根据以下几方面要求进行重点审查:a)罐区总容量与数量:固定顶罐区≯120000m,外浮顶、内浮顶≯600000m。
3第1 页共5 页b)罐区内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2个,单罐容积小于10000m的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6个,液化烃储罐区储罐个数不应多于12台。
c)罐区内相邻可燃液体的储罐防火间距应符合表1要求:33注: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d)罐区内的储罐布置:不应超过2排(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的丙类储罐,不应超过4排);液化烃储罐成组布置时,若罐区周围无环形消防车道时,应单排布置。
e)多品种的液体储罐区内,应设置隔堤。
4.2 储罐本体结构审查4.2.1 材料审查。
材料选定应综合考虑油罐的设计温度、油品腐蚀特性、材料使用部位、材料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焊接性能等因素,壁板的最大厚度≯45mm。
4.2.2 罐底审查。
中幅板、环形边缘板的最小公称厚度应分别符合表2、表3规定(当油罐直径小于12.5米时,罐区底可不设环形边缘板):4.2.3 罐壁审查。
罐壁厚度除按计算公式取值外,罐壁最小公称厚度应符合表4规定:第2 页共5 页4.2.4 顶部抗风圈审查。
抗风圈兼作走台时,其最小宽度不应小于600mm,顶部抗风圈表面不得存在影响行走的障碍物。
4.2.5 自支撑式固定顶审查。
罐顶板及其加强支撑构件的最小公称厚度(不包括腐蚀裕量)应>4.5mm,拱顶球面的曲率半径宜为0.8~1.2倍油罐直径,最大公称厚度≯12mm。
4.2.6 浮顶审查4.2.6.1 外浮顶的重点审查内容:审查设计提供的浮顶浮力计算是否合理,即当储存液体的密度不小于700kg/m,应按700kg/m计算;当储存液体的密度小于700kg/m,应按实际密度计算;浮顶的船舱顶板、船舱底板和单盘板的最小公称厚度(不包括腐蚀裕量)不宜小于4.5mm;浮顶支柱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宜低于1.8m,支柱与底板接触部位应设置厚度不小于5mm、直径不小于500mm的圆形垫板,支柱下端面封口;浮盘应设置中央排水管,集水坑内是否设置了单向阀及阀前过滤装置,排水管宜淘汰老式的旋转接头进而采用新型的软管连接;大、中型储罐宜设置紧急排水装置;浮顶应设置自动通气阀和导向装置;浮顶与罐壁之间的环向密封所选择材料的耐油、耐腐蚀性能应符合工艺介质的特性;储存汽油、原油等具有挥发特性介质的油罐宜采用合适的二次密封结构以减少油品的储存损耗。
4.2.6.2 内浮顶的重点审查内容:内浮顶材质一般应采用铝合金材质(特殊介质除外);储存介质可能出现较强冲击时,浮顶宜采用箱式铝浮盘结构。
内浮顶上的所有金属件应达到互相电气连通并通过罐壁与罐外部接地相连;静电导线与固定顶相连时,不应小于2组,并考虑导线的强度、挠性、电阻、耐腐蚀性等特性;内浮顶支柱处于最低支撑高度时,支柱及以下附件不得互相碰撞;支柱与底板接触部位应设置直径不小于500mm的圆形垫板;浮顶应设置自动通气阀和导向装置;内浮顶与罐壁之间的环向密封所选择的材料应符合工艺介质的特性。
通气孔的数量应符合规范,通气孔应沿圆周均匀分布,最大间距为10m,且不得少于4个;罐壁应设置上下两个人孔,且低位孔应在内浮顶最小支撑高度以下,高位孔应在内浮顶最大支撑高度以上。
4.3 储罐附件审查4.3.1 审查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附件,应包括:量油孔、人孔、排污孔(或清扫孔)和放水管,并宜设置下部的采样器,其数量见表5:333第3 页共5 页3注:国内100000m原油罐设计均未开设清扫孔。
4.3.2 审查固定顶罐附件,应包括:通气管(或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孔、透光孔、人孔、排污孔(或清扫孔)和放水管,并宜设置下部的采样器,其数量见表6、表7:4.4 储罐仪表审查审查常压储罐仪表,应设置液位计(远传,外浮顶油罐还宜设置现场液位标尺)、温度计(现场、远传)、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单罐容积10000m及以上油罐应设置高高液位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4.5 储罐安全消防设施审查4.5.1 审查储罐安全设施。
安装了各类呼吸阀的油罐应安装阻火器;介质对水份有要求、密度低于1000kg/m的可燃液体储罐宜设置自动脱水器;储罐的保温材料应采用阻燃性材料;钢平台、栏杆、梯子等应设置合理。
4.5.2 审查储罐消防设施。
常压储罐应设置泡沫消防设施,5000m及以上容积的油罐应设置冷却喷淋水设施。
第4 页共5 页3334.5.3 审查储罐安全监控设施。
5000m及以上容积的外浮顶结构的石脑油、汽油、原油等介质的储罐宜在浮顶设置本质安全型的火灾报警设施;罐区现场应设置可燃性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并符合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要求;油罐区宜设置现场火灾报警系统;新建、改造罐区宜考虑现场工业电视监控的设置。
4.5.4 审查储罐防雷电、静电设施。
审查储罐的防雷接地点应不小于2点,接地点沿储罐周长间距不大于30米,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罐区防雷措施应符合GB15599-1995的规定;浮顶罐的浮顶静电导线与罐体跨接应不小于2处,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
4.6 储罐防腐技术审查4.6.1 储罐涂料防腐措施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特别对固定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的罐顶内表面应有相应的防腐要求;面漆的颜色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轻质油储罐应采用白色,重质油储罐应采用灰色。
4.6.2 除采取涂料防腐外,原油储罐还应采取内底板的牺牲阳极的阴极保护、外底板土壤侧的牺牲阳极的阴极保护或外加电流的阴极保护即阴极保护站;硫含量较高的石脑油储罐内壁应采用喷铝喷锌防腐措施。
4.6.3 审查储罐底板边缘板部位应采取防渗水处理方案。
4.7 其它审查者还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结合工艺要求,应设置罐外搅拌器或罐内喷嘴;对有氮封的储罐应配置液压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自力式调节阀或氮封阀;对于凝固点较高的外浮顶油罐(如原油储罐),应设置防挂蜡设施与罐内加热器;对油品品质与输送有着特殊要求时,应配置浮动输油设施;储罐的劳动保护平台应采用钢格栅结构;电气照明设施应配备合理、安全。
23第5 页共5 页篇二:常压储罐管理规定常压储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规定了常压储罐设计、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储罐按其重要和危险程度分为重要储罐(公称容积≥10000m3)和一般储罐(公称容积<10000m3)。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常压储罐的管理。
气柜的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设备中心职责1、负责储罐的归口管理,按照储罐管理规定,检查使用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提供技术支持。
2、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3、组织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管理档案。
4、审定重要储罐检修方案。
5、组织编制和审核常压储罐的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6、组织或参与常压储罐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五条HSE中心职责1、组织制定常压储罐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负责常压储罐事故调查处理与上报工作。
3、对常压储罐安全附件的完好、投用与检验工作进行监督。
4、参与常压储罐的设计审查,负责检维修方案中HSE内容的审查。
5、负责常压储罐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第六条使用单位职责1、负责储罐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档案,做好储罐设备技术状况分析。
3、编制和上报储罐的修理及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和上报储罐更新改造计划,参加储罐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编制和上报备品配件计划。
6、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章安装和验收第七条新建或改造的储罐,必须进行充水试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八条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九条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条竣工验收:1、储罐的验收由设备中心组织,使用单位、指挥中心、HSE 中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2、储罐竣工验收内容(1)储罐整体检查验收包括管线、阀门、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人孔、量油孔、呼吸阀、梯子栏杆、防腐保温等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完好标准和安全规范的规定。
(2)几何形状偏差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规定。
(3)充水试验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规定。
(4)内外浮顶升降试验要求:1)内外浮顶升降应平稳、无卡阻现象,密封、刮蜡、导向、防静电装置和中央排水管、滑梯、自动通气阀、浮盘支腿均应符合要求;2)浮盘无渗漏、集液、皱折、密封圈无破损现象。
(5)施工单位提供的储罐交工资料包括:1)施工图与设计变更通知单;2)材料、配件和附属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书及有关试验报告;3)经审批合格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和排板图;4)焊工焊接资格证;5)焊接过程记录、焊缝检验报告及返修记录;6)储罐和附件几何尺寸检查测量记录;7)充水试验记录(包括基础沉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