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税收制度原则

黎巴嫩税收制度原则
黎巴嫩税收制度原则

黎巴嫩税收制度原

黎巴嫩的税收制度

一、领土权概念

黎巴嫩税法规定,纳税人不论拥有何种国籍,居住何地,只要其业务活动发生在黎境内,有关的所有收入都须纳入黎税收体系。

1.在黎境内免征税赋的收入

(1) 无论黎巴嫩还是外国纳税人,居住在黎巴嫩,其来自国外从事的业务活动的收入免税。

(2) 纳税人在黎巴嫩没有业务活动,但居住在黎巴嫩,其在黎以外从事的业务收入免税。

(3) 外国航空或海运公司的业务收入免税,条件是黎巴嫩公司享有对等待遇。

2. 应纳税的非黎巴嫩居民

下列非黎巴嫩居民的纳税人应在黎纳税:

(1) 自由职业者、手工艺人、在黎有收入者、在黎拥有或使用专利者;

(2) 经纪人、中间商;

(3) 在国外销售产品、设备或物资的出口商,同时这些物品是由该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在黎巴嫩交货或组装。然而,如果上述物品是以到岸价或离岸价出售,则有关出口商能够免缴税赋,因为该出口商并不负担上述物品的交货费用。

3. 在国外从事业务的黎巴嫩公司的收入

对在国外从事业务活动的公司收入免征税赋,条件是这些收入是该公司设在国外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独自从事的业务收入,而且没有得到黎巴嫩母公司的专门帮助。

4.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迄今黎巴嫩已经与法国、罗马尼亚、埃及和叙利亚签署并批准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二、专项税收原则与税种

黎巴嫩没有设立对所有收入普遍征税的税种。纳税人也无须就其全年收入进行整体申报。

(一)黎主要税种如下:

(1) 工业、商业和非商业收入所得税

(2) 工资及退休金所得税

(3) 公司税

(4) 动产税

(二)特殊税收制度

1.控股公司与海外公司

A. 控股公司,对这类公司实行按年度征收的承包税制,其税率为:

(1) 资本额在5000万黎镑(约合3.3万美元)以内:6%;

(2) 资本额在5000万黎镑与8000万黎镑(约合5.3万美元)之间:4%;

(3) 资本额在8000万黎镑以上:2%。

B. 海外公司

(1)对这类公司实行按年度征收的承包税制,征收税额为100万黎镑(约合666美元)。

(2)海外公司向股东派发的股息免征资本税。

(3)海外公司在黎巴嫩签署的合同,如果涉及的是其在国外的业务,则免征印花税(税率为0.3%)。

(4)海外公司的外国雇员工资的30%免征工资收入税

(5)海外公司转让其在黎巴嫩的财产所获得的收益的增值部分,应根据所得税法第45款纳税。

2.临时性免税制度

这些免税制度旨在鼓励发展经济,一方面鼓励新的投资,另一方面鼓励对现有项目的再投资。

A.”新兴”工业

B.专业银行

3. 动产资本收益税

这类税赋主要针对:

(1) 各类股息、分红;

(2) 从企业赢利中提取的董事会成员津贴,或者车马费补贴;

(3) 从准备金中提取,用于分期购买股票或回购股票的金额;

(4) 从准备金或赢利中提取,以派发赠送股票或其它任何形式分发的金额;

(5) 任何形式的借贷收益,包括以抵押形式贷款获得的收益;

(6) 银行储蓄利息。

以上各项税赋的税率为:10%。

纳税方式:由公司或支付方直接收缴,并向国库缴纳。

领土权原则:所有在黎巴嫩获取的资本收益,或由黎巴嫩居民获取的资本收益,均需缴纳税赋。

4.主要的间接税

(1) 不动产登记税。

(2) 印花税。

(3) 法律费用。

(4) 继承遗产税。

5.会计制度

公司必须根据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建立会计制度。

1993年12月30日颁布的第282号税法取消了应向乡镇缴纳的重建附加税。

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是金税三期的核心命题知识交流

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是金税三期的核心命题 中国人民大学谭荣华 中国税务学会蔡金荣 近几年来,税收信息化的所作所为基本上是朝着一个方向前进的,那就是数据集中、系统整合。整合是数据集中基础上的整合,既包括数据整合,也包括业务整合和技术体系的整合。然而,无论整合的具体形式如何,其最终目的是凸显税收数据在现代税收管理和服务上的核心作用。我们可以预料,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税收数据逐步集中之后,不同于以往的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问题便会浮上水面。那么,什么是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呢?税收数据深度利用的方向和重点在哪里呢?为了实现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我们又需要特别关注什么呢?实践要求我们必须予以解答。 一、理论、规划和实践的共同指向:数据大集中 理论告诉我们,在一个国家信息化发展历程中总有一个系统内集成阶段,当前中国信息化水平较高的部门和行业恰恰就处在系统内集成阶段,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发展也处在这个阶段。这个阶段的核心工作就是现有资源的整合,尤其是数据资源的整合。 金税三期规划提出了著名的1234方案。其中,2的含义是指:在“一个平台”的支撑下,建立总局、省局两级数据处理中心和以省局为主、总局为辅的数据处理机制,逐步实现涉税电子数据在总局、省局两级的集中存储、集中处理和集中管理。这明确无误地表达了总局对数据集中的未来构想。随着金税三期规划获得国家正式批复立项,我们认为,1234方案也将逐步付诸实践。 事实上,作为金税三期的切入点和重要组成部分的省级信息资源整合工程从2004年开始已经先行一步。其重点是做好综合征管系统、增值税征管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间的数据整合。业内称之为“大插座”工程。2005年国税系统已有17个省市实现了省级数据集中。 因此,无论是信息化发展阶段理论的诠释,还是金税三期的规划安排,亦或是当前已在实施的省级信息资源整合工程,都传达出一个强烈信号:税收数据,更广义地说是涉税数据,准备集中、正在集中、已经部分集中、将来势必全面集中,无可逆转。 如果事实果然如此,如果税收数据像潮水一般源源不绝地涌向省局和总局之后,我们也许会发现,问题回到了原点,我们为什么要大集中?大集中是目的吗?我们打算对大集中之后的税收数据做些什么哪?我们是否有做深度利用的充分的精神准备、知识准备和制度准备呢?对此,必须未雨绸缪。 二、税收数据的一般利用与深度利用 长期以来,税收工作中的数据利用,常见的形式有:报表浏览、简单查询、复杂查询、税源分析、税负分析、收入预测、过程监控等等,总的来看,其一般应用特征是基于汇总、分类、简单计算基础之上的原始税收数据的展现和对税收现象的一般描述。大集中之前,鉴于数据分散于各自独立的系统之中,要想实现普遍的、全面的、实时的、可跟踪的、精确的、模拟计算的、复杂模型的综合数据利用,相当不易,“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相信有过税收数据分析经历的同志会有深刻体会。 只有当信息化推进到大集中阶段,税收数据被有效地集中起来,而相应的IT技术与分析工具也相当丰富,不同于以往的、在深度和广度上超过以往的税收数据利用才会出现。譬如,在海量数据的基础上,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的理论、方法和模型,基于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人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进口货物,适用( )。 A.暂定税率 B.特惠税率 C.关税配额税率 D.普通税率 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30000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5000元,保险费3000元,支付卖方佣金2000元,支付从海关运往公司的运输费1000元。则该批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为( )元。 A.41000 B.40000 C.39000 D.38000 3.2011年3月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12年9月完工,2012年1 0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12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12年9月 B.2012年10月 C.2012年11月 D.2012年12月 4.某国家机关2012年年初拥有A、B两栋房产,A栋房产原值为800万元,B栋房产原值为500万元。A栋房产为该国家机关自用办公楼,B栋房产自2011年6月起一直对外出租,20 12年全年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20%,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国家机关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0 B.12 C.9.6 D.16.8 5.张某共有两套住房,2012年4月将一套市价为85万元的住房与王某交换,并支付给王某15万元差价;2012年6月将另一套市价为50万元的住房用于抵偿所欠李某的50万元的债务。已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上述业务应缴纳契税( )万元。 A.0.45 B.1.95 C.2.25 D.2.85 6.下列税种中,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征收税款的是( )。 A.房产税 B.契税 C.土地增值税 D.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7.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的,予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A.20% B.30% C.50% D.60% 8.某火电厂2012年占地100万平方米,其中厂区围墙内占地70万平方米,厂区围墙外占地30万平方米(包括灰场占地12万平方米、输灰管占地3万平方米、生活区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占地15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万平方米年税额为1.2万元。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火电厂2012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万元。 A.84 B.102 C.105.6 D.120 9.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种中,不正确的是( )。

论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因此,税收征纳各方只有按照财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来进行自己的征纳税活动,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当前,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我国正在积极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制。 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加入WTO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统一、公正、效率的税收程序法律体系,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和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前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

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doc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一、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税的纳税人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 (二)关税课税对象 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三)关税税率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1.进口税率 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进口货物适用何种关税税率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 (1)普通税率 ①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地区,未与我国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和特殊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②原产地不明 (2)最惠国税率 ①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 ②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③原产于我国。

(3)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收关税。 (4)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5)关税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措施,把征收关税和进口配额相结合以限制进口。对于在配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关税配额税率,对于配额之外的则适用较高税率。 (6)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是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国内需要降低进口关税的货物,以及出于国际双边关系的考虑需要个别安排的进口货物,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关税进口税率的种类主要有()。 A.最惠国税率 B.协定税率 C.特惠税率 D.普通税率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2013-01-08 11:17:42 来源:《地方财政研究》(沈阳)2012年9期 【内容提要】本文是在对典型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发展中国家及部分地区的地方税体系考察撰写的国别报告基础上,汇总研究形成的总报告。报告介绍了国外地方税收制度概况,重点分析了地方税税权划分和税种设置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提出对我国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借鉴与启示 一、国外地方税收制度一般分析 (一)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从而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地方税收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地方政府为取得地方财政收入依法制定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从法律角度考察地方税收制度,地方税收制度可以分为地方税收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三个部分。

世界各国均把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作为地方税收制度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完善规范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根据国情设置地方税收管理机构,税务机关人事制度完善,内控制度严密。同时,构筑税收信用体系,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发展税收信息化,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注重税收成本也是它们的共同做法。保证地方税收入的合理规模,注重地方税制结构的科学规范与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更是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的基础。 (二)国家行政体制影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与分税制的出现息息相关,分税制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一些欧洲国家,许多发达国家的分税制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历史,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善、成熟的制度,如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比较成功地实行了分税制。从表象上看,地方税收制度与分税制体制相伴相生。从实质上看,税权决定地方税收制度存在的基本状态。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差别很大,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划分也各不相同,国家行政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权分配,进而影响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地方税收立法权是相对于中央税收立法权而言的,指地方政府是否能够通过其权力机关立法征税,并以法律形式确立具体税制的权力,是采取分税制国家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是否承认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目前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美国、加拿大等联邦制国家;二是地方政府不享有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而统一归中央政府掌握,如韩国;三是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日本。

第一章 税收制度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税收制度的基础理论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税收制度的概念、税制建立原则、税制构成要素以及税制的分类方法等内容,较为系统地掌握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为今后学习具体税种打下理论基础。 二、本章重点及难点 本章重点是税收要素的概念及辨析;难点是税制要素中累进税率的理解和运用。 三、教学时间安排 本章教学共需4课时,其中:课堂讲授3课时,课堂练习1课时;

第一节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体现着特定的分配关系。 理解本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主体:国家; 2、目的:为社会提供公共品; 3、依据:政治权力; 4、本质:体现特定的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 1、强制性: 含义:任何单位和个人须依法纳税,否则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是国家政治权力的体现; 举例:(1)刘晓庆涉嫌偷税被捕案; 解释:刘晓庆身为纳税人,违反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不主动进行纳税,因此受到国家的制裁。 (2)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被捕案; 解释:李真作为国家税收征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税收法律,循私舞弊,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因此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 含义:非直接偿还或称非一一对应偿还; 详细解释:国家征税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在征税时不向纳税人支付等价物,不同于市场经济下的等价交换。但税收的无偿性并教学方法提示栏: 初次上课,应注意引导和启发方法的引用。可借用一些社会现象、身边的事例为学生建立一个初步的税收概念,逐步培养学生对税收学科的兴趣。 教学方法提示栏:提示:这是重点内容。学生重点记忆,在理解中掌握。

第6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讲课稿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4年9月进口一台机器设备,设备价款8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2万元,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1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纳进口关税为()。 A、80×10%=8万元 B、(80+2)×10%=8.2万元 C、(80+1)×10%=8.1万元 D、(80+2+1)×10%=8.3万元 2、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14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下列周某计算应缴纳契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3、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B、国家因建设某省市之间高速公路而征用的土地 C、某合伙企业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 D、居民转让自有的营业房产 4、下列情形中,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5、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农民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6、某火电厂总共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围墙内占地40万平方米,围墙外灰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厂区及办公楼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该火电厂2014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37×1.5=55.5万元 B、40×1.5=60万元 C、(80-3)×1.5=115.5万元 D、80×1.5=120万元 7、甲企业2014年初实际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2014年5月底甲企业为扩大生产,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新征用非耕地2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3元/平方米。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000+2000)×3=15000元 B、3000×3+2000×3×7÷12=12500元

欧盟各国税收制度竞争与协调现状分析(一)

欧盟各国税收制度竞争与协调现状分析(一) 摘要:伴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大,欧盟各国普遍采用税收竞争的手段来吸引外来投资,改善本国企业竞争力,对于这种税收竞争所带来的后果,各国评价不一。文章试图通过对欧盟各国税收既有竞争又希望协调的现状进行分析,来探讨如何在欧盟内部消除有害税收竞争,实现税收协调的目标。 关键词:欧盟:税收竞争:协调 资本、商品和人员流动性的提高,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税基在国际间的加快流动;同时,也意味着国际间税收竞争的加剧。因为,各国为了扩大税基,竞相提供有利的税收待遇,特别是资本收入的税收竞争,在国际经济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事实上,这样的税收竞争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早已是不争的事实。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大、欧元的引入,税收政策越来越成为欧盟各国的主要竞争手段。单一货币的实行消除了汇率风险,也使通过贬值本国货币加强竞争力的手段自然消失,所以欧盟各国利用优惠的税收制度和政策进行税收竞争的可能性大大加强,通过税收竞争,改善本国企业的竞争力,吸引外来投资已经成为欧盟各国普遍采用的政策工具。 一、欧盟各国税收竞争的现状 在世界范围内,减税目前已经成了一种潮流和趋势。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税收改革,OECD国家的公司税的平均税率在80年代末已比80年代初下降了6个百分点(下降比例为12%),利息收入税的平均最高税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下降比例为25%)。90年代北欧国家的税收改革力度更大。1991年,瑞典对资本所得税实行30%的统一税率(大大低于原来最高的边际税率);1992年,挪威采用相同的税收体制,但税率更低,只有28%;芬兰紧跟其后,税率还要低,只有25%。而在新世纪来临之际,欧洲各国又相继推出以减税为主要特点的税收改革,这种现象只能这样解释:国际间的税收竞争是一个重要因素。 在欧盟范围内,各个国家更加自愿地利用税收这个武器来吸引外国企业或阻止本国企业到国外去投资设厂。现在通过补贴来帮助本国企业的可能性已越来越小了。欧洲委员会已经越来越严格地执行罗马条约第92条规定,限制各国对本国企业进行补助。近年来,欧盟各国都在通过持续减低公司税的税率来促进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吸引外国企业来投资。有些国家在这方面提供的条件非常优惠。如爱尔兰,对制造业企业和从事国际贸易的服务性公司只征收税率仅为10%的利润税,这种超低所得税率给其他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引起了其他欧盟国家的不满,最后在欧洲委员会其他成员国的抗议下,爱尔兰不得不取消了该税率,但实行了一种税率为12.5%的正常公司税税率。英国也为企业提供了特殊的政策条件,如对小企业(利润低于240万法郎)的公司利润税的税率是20%,而不像法国的36.6%,在这些低税率政策的诱惑之下,许多法国的商人、手工艺者和小企业主都纷纷选择去海峡对岸定居或投资设厂。而2000年8月底法国政府的税收改革方案规定3年内取消10%的公司附加税,使公司税税率降至33.3%。对于中小企业的公司税,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法郎、至少75%的股份由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对不超过25万法郎的那部分利润的税收,2001年的公司所得税税率降至25%,2002年降至15%。具有流动性的经济活动的发展,如金融活动,大大有利于税收竞争的开展。当然,税收竞争不仅仅存在于欧盟内部成员国,它已经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在1985~1994年间。七国集团在税率极低的南太平洋岛国上的直接投资提高了四倍,已经超过了2000亿美元。与此同时,那些通常不征任何税收或只象征性地征一点所得税和公司利润税的,被称为“税收天堂”的飞地的数量也大幅度地增加。至于跨国公司。对于利用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别来获取利益早已深谙此道。通过确定转移价格,跨国公司可以让利润出现在税收负担最小的国家中,而在税收负担比较重的国家中,可以让企业产生的利润很小或甚至亏损。虽然很多国家对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实施了严格的规定,但由于跨国税务调查取证、国际间税收协作的难度很大,以及调查的成本过高,以至于跨国公司利

中国税制重点复习资料

中国税制 第一章税制概论 税收的“三性”是个完整的整体,其中其核心特征是无偿性。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的总过程中,是一个分配过程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的总过程中,是一个分配过程 征税权利主体是指征税方。 我国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和规章。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是对等的。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 证,在账簿上多列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国家征税行使的是一种政治权力. 委托代征权不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强制征收。 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强制征收。 税收财政职能的特点有:适应范围广泛性;取得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的稳定性 税收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实行低税或补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职能。 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的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然是对等的,但其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税收职能中,财政职能是最首要的、基本的职能。 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计税依据是指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从价计收的税收,计税依据是计税金额。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率。 最能体现公平税负原则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 税收要素的构成: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等。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体现征税的最基本界限的是征税对象。 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划分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为应纳税额和。 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率。 税负转嫁的概念及其形式。 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增值税是间接税。对收益额课税,税负不能转嫁,属于直接税。用于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征税对象。 根据税负是否可以转嫁,我国现行税收可分 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起征点和免税金额的区别和联系。 税收实体法 第三章税制原则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制原则。 现代西方税收的公平原则,包含的内容有横 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制原则即税制建立原则,是一个国家在设 计税收制度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判断 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制定科学的税收 原则,始终是设计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亚 当.斯密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节约” 税收原则。 威廉·配第提出的税收标准是公平、简便和 节约 提出四项九端税收原则的是瓦格纳。瓦格纳 的税务行政原则具体包含确实原则、便利原 则、征税费用节约原则、现代西方税收原则 现代西方税收的原则:(1)效率原则:尽量缩小 纳税人的超额负担;尽量降低征收费用;((2)公 平原则:横向公平;纵向公平;(3)稳定原则包括 效率、公平、稳定。 第四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 1979年我国全面税制改革的核心是利改税。 “利改税”第一步改革的实施时间是1983 年。 试行商品流通税的时间是1953年. 我国停征农业税的意义:(1)2006年,我国全 面取消农业税(除烟叶外的农林特产税),对 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停征农业税,对确 保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农民将更加安居乐业: 各民族将更加安定团结;城乡将得到统筹发 展:(3)停征农业税,对基层政府职能转换意义 重大;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将会逐步得到规 范,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4)停征农业税,对 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意义重大:有利于农民保 护自身利益:(5)停征农业税,对农民增收意义 重大。农民生活会得到一定改善。 第五章流转税制 属于对流转额课税的的是: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烟叶税、关税 外购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可以鼓励企业改进包装的计税依据是从量定 额征税. 消费税有调节消费的作用,具体指抑制超前 消费、调节 消费结构、诱导消费行为. 甲方将货物委托乙方代销,甲方销售实现的 日期确定为 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搬家公司收取的搬家费应征收营业税. 支付运费进项税额的抵扣比例是7%. 某商店为厂家代销布料属于视同销售货物, 应征收增值税。 应征收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消费品的组成计税 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海关审定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的基础是到岸价 格。 关税的分类 歧视关税包含的内容关税滞纳金征收比例 关税不属于从量税。关税属于中央税。 2010年6月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货物的成 交价为100万元,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运费 等费用共计10万元,国内运费s万。该货物 适用关税的税率为20%。该公司进口这批货 物应缴纳的关税税额为22万元。 进口货物征收关税的完税价不包括进口关税. 进口增值税、国内奏费、国内安装费 出口退税的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 流转税制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 称 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 增值税的抚点:增值税具有适应性强的优点, 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有利于扩大国 际贸易往来;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的取 得财政收入; 三种类型增值税的特点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行为同时涉及 非应税劳务和销售货。 购进免税副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比例是 13%。 消费税的特点:价内税、税负易转嫁,引导消 费. 消费税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定额税率、比例 税率与定额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 应税消费 品,应在移送使用时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 费品的销售 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 计税价格的 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我国现行华值税属子消费型增值税。 交通运输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 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可以按销售额差额 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权的是在同一张发票上 注明的折扣销售的净额。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 人向报关地 海关申报纳税。, 将不动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政单位属于营 业税纳税人 卖方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使用所得中 获得的收益 计入进口货物关税未税价格. 征收增值税,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教案 税收法律制度

学习情境三税收法律制度 一、教学目标 1.了解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掌握我国主要税种; 3.熟悉税收的法定程序。 二、课时分配 12课时 三、教学重点 税收;税法;我国税种的基本法律制度;税务登记;发票的开具与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 四、教学难点 主要税种;税务登记;发票的开具与管理;税款征收 五、教学手段 课件演示、视频课件 六、教学内容 单元一税收概述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税收是国家调控经 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税收的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按税收的计税根据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是否有单独的征税对象、独立征收分类;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单元二税法概述 税法的概念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法的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类;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类;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分类 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减免和法律责任 单元三主要税种 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与税率;增值税的其他规定;增值税征收管理 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概念;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税项目;税率;征收管理 单元四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种类 发票管理:发票的概念;发票的种类;发票的开具要求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近三年每年单选题3-5题,多选题2-3题,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左右. ◆本章涉及13个税种的内容,分别是: 其中大纲要求: 1.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 3.了解:各税种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本章重要考点 一、关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是个人。 (二)税率:一般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四)税收优惠:分为法定性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了解法定减免。 二、房产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3.征税范围: (1)不包括农村。 (2)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关于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我国税法的核心价值复习课程

我国税法的核心价值 税法的价值是法律一般价值的特殊存在形式,具体是指税法所追求的目标,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平、效率和秩序。而税法的核心价值是指税法所追求的目标,即公平、效率和秩序中最重要和本质的价值。 一、税法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维护价值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秩序是一定的物质、精神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社会固定形式,因而是它们相对摆脱了单纯偶然性和任意性的形式。秩序总是意味着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由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秩序以保障社会运行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人类的生活需要相对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统治阶级也需要一定的秩序来确保其统治安全,所以社会秩序在人类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法作为一种对税收关系进行制度性安排的工具体系和排除个人主观性的理性制度在社会秩序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就税法而言,它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维护价值在于能够通过调整税收关系形成满足社会主体需要的征纳税秩序和生产交换秩序。 首先,税法有利于建立和维护国家的税收征纳秩序。在现代社会,税法的重要政治价值就是通过国家征税权力的合理设置,建立科学的征税权力的运作机制、保障机制和控制机制,使国家机关的税收征管活动有章可循,有条不紊,既有效防止和控制国家征税权力的滥用,又确保合法征税权力和国家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从而使国家征税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和有序化,形成稳定的税收征纳秩序。 其次,税法有利于建立和维护社会生产和交换秩序。建立和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使生产和交换摆脱任意性和偶然性而获得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是法的重要价值之一,而税法在这方面体现得更为明显。因为税法有关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等税法要素的规定,明确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使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在法定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而为生产和交换创造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使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合理预期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国家通过税法对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进行调控,则可以避免各部门经济的比例失调,生产和消费的盲目性,创造有序的社会生产和交换条件。 二、税法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平价值 社会物质财富在人民之间公平地分配,这是人类社会无时无刻不在追求的理想。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最早提出公平应成为税法的首要价值,公平价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归纳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 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律规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2、税收的作用有(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 3、税收的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 1、税法是国家制定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法与税收的联系:

6、税法的构成要素有(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三个是最基本的要素,(纳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7、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其中实行比例税率的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税), 8、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超额累进)(超率累进)三种,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属于(超额累进),土地增值税税率属于(超率累进) 9、通常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如销售房地产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财产所在地) 10、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的是指(减税),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的是指(免税) 11、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即未到点不征),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减除后余额部分征收),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为(3500) 12、因违反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13、《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变造、伪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对偷税的税务关机除要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外,还要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1、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型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区别: 4、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除销售不动产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个人,为应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 6、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7、销项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税率) 8、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9、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准予按买价的(13% )扣除计算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杂费)不得扣除 1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000000元,外购货物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000000*17%-250000=260000元)

最新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 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选择字号:大中小本文共阅读 447 次更新时间:2013-01-06 13:44:25 进入专题:地方税收制度 ●财政部财政所课题组 摘要:本文是在对典型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发展中国家及部分地区的地方税体系考察撰写的国别报告基础上,汇总研究形成的总报告。报告介绍了国外地方税收制度概况,重点分析了地方税税权划分和税种设置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提出对我国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一、国外地方税收制度一般分析 (一)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从而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地方税收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地方政府为取得地方财政收入依法制定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从法律角度考察地方税收制度,地方税收制度可以分为地方税收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三个部分。 世界各国均把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作为地方税收制度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完善规范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根据国情设置地方税收管理机构,税务机关人事制度完善,内控制度严密。同时,构筑税收信用体系,引导纳税人诚信纳

税,发展税收信息化,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注重税收成本也是它们的共同做法。保证地方税收入的合理规模,注重地方税制结构的科学规范与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更是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的基础。 (二)国家行政体制影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与分税制的出现息息相关,分税制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一些欧洲国家,许多发达国家的分税制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历史,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善、成熟的制度,如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比较成功地实行了分税制。从表象上看,地方税收制度与分税制体制相伴相生。从实质上看,税权决定地方税收制度存在的基本状态。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差别很大,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划分也各不相同,国家行政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权分配,进而影响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地方税收立法权是相对于中央税收立法权而言的,指地方政府是否能够通过其权力机关立法征税,并以法律形式确立具体税制的权力,是采取分税制国家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是否承认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目前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美国、加拿大等联邦制国家;二是地方政府不享有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而统一归中央政府掌握,如韩国;三是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日本。 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各州政府都有立法权。美国自189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后,就确立了违宪审查制度,遵循“不违宪就合法”的法律原则。在地方税收立法方面,联邦政府赋予地方政府地方税税收立法权,只要地方的

北外中国税收制度 作业01答案

管理学作业答题纸 中国税收制度作业01(第1-4单元)答题纸 学籍号:姓名:分数: 学习中心:专业:会计学 本次作业满分为100分。请将每道题的答案写在对应题目下方的横线上。 题目1 [50 分] 答: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对税收提出的新要求,1994年我国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性、结构性的改革。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主要内容是:1.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采用33%的比例税率,规范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项目和标准,取消“国营企业调节税”和向国营企业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2.把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统一为个人所得税,分不同所得项目分别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规定了不

同的扣除标准;3.改革旧流转税制。新流转税制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组成,在工业生产领域和批发零售商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对特定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4.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将盐税并入资源税,实行分产品从量定额计算征税的办法;5.开征土地增值税,用于调节房地产交易中的过高利润,采用四档超率累进税率;6.拟开征证券交易税、遗产和赠与税;7.调整城乡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下放屠宰税、筵席税给地方。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改革未能全部到位。 截至2002年底,我国税制体系共有税种24个,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关税。 1994年税制改革,取消了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税种;调整了若干重复设置或者设计不规范的税种。这次税制改革以前,我国税种共有35个(不包括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教育费附加),经过税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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