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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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方面的论文

国际金融方面的论文

国际金融方面的论文从世界经济发展来看,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国际竞争和金融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国际金融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国际金融方面的论文篇一摘要:高职院校中国际金融专业是其重要的专业之一,这类专业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比较高,所以需要通过校企合作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但是,通过调查和研究得知,目前高职院校国际金融专业在进行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本文通过简要论述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高职院校国际金融专业和企业能够从中获得的利益,进而分析了在高职院校国际金融专业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参与积极性的影响因素,随后提出了校企合作过程中促进企业参与积极性的重要策略。

关键词:高职院校;国际金融;校企合作;企业参与随着社会对于人才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传统高职院校的教学方式也受到了一定的挑战,尤其是作为高职院校来讲,主要是帮助社会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实践性人才。

所以社会对于高职院校人才的实践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

而且,对于国际金融专业的学生来讲,其自身的实践能力对其就业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所以,为了更好地促进高职院校国际金融专业的教学,很多高职院校采取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但是这种模式中很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从而影响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效果。

因此,本文通过简要介绍目前校企合作模式,对于高校和企业的优势,进而分析了影响企业参与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最后提出了高职院校国际金融专业提高校企合作模式中企业参与积极性的主要策略。

一、校企合作过程中高校和企业的收益随着近年来高等学历的不断普及,很多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因此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很多高职院校在了解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使其能够更快地适应企业的工作氛围。

因此,很多高职院校与企业进行合作,开设了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办学模式,对于高校和企业都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获得的主要受益对于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很多企业来讲,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从更加长远的角度来讲,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主要受益如下:第一,可以节约人才招聘付出的成本,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每年企业都会对应届生进行招聘,从而为企业吸收更多新鲜的血液。

金融法实践教学论文(3篇)

金融法实践教学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法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金融法实践教学作为一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旨在探讨金融法实践教学的现状、意义、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为我国金融法实践教学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引言金融法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至关重要。

金融法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然而,我国金融法实践教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实践教学内容单一、实践环节不足等。

本文将从金融法实践教学的现状、意义、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金融法实践教学的现状1. 实践教学内容单一目前,我国金融法实践教学主要以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实习等形式为主,教学内容较为单一。

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难以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实践需求,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2. 实践环节不足金融法实践教学环节较少,学生接触实际案例的机会有限。

这使得学生在面对实际问题时,难以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影响了实践能力的提升。

3. 实践师资力量不足金融法实践教学需要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但目前我国金融法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三、金融法实践教学的意义1.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金融法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今后从事金融法律事务打下坚实基础。

2. 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金融法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深入了解金融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 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金融法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

四、金融法实践教学的方法1.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法实践教学形式,通过模拟真实案例,让学生在法庭上扮演不同角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金融法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金融法律问题的处理方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国际金融法的对象与范围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国际金融法的对象与范围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国际金融法的对象与范围研究国际金融法是研究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场跨越国际边界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作为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国际金融法的对象与范围的研究对于深入了解国际金融领域的法律规范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国际金融法的对象和范围,并通过案例分析和文献综述,解释其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国际金融法的对象研究国际金融法的对象是对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场的法律规范。

金融交易包括跨国借贷、跨国支付、外汇交易、衍生品交易等。

金融市场涉及证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

国际金融法的对象包括国际金融合同、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市场等。

(一)国际金融合同国际金融合同是国际金融法的重要对象。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金融交易的基础,也是国际金融法规范的核心。

在国际金融合同中,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都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规范和保护。

例如,跨国借贷合同中的利率调整、还款义务,外汇交易合同中的结算方式、汇率风险等都需要国际金融法进行规范。

(二)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也是国际金融法的重要对象。

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等。

这些机构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影响着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针对国际金融机构的法律规范和原则有助于维护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促进国际金融合作的顺利开展。

(三)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金融法的重要应用领域。

全球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法律规范和原则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等起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在金融市场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等需要国际金融法进行规范和打击。

二、国际金融法的范围研究国际金融法的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国际金融合作与立法、国际金融监管、国际金融争端解决等。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进行具体研究。

(一)国际金融合作与立法国际金融合作与立法是国际金融法范围中的重要内容。

金融法学习总结范文1500字

金融法学习总结范文1500字

金融法学习总结范文1500字金融法作为一门专业课程,在金融领域有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金融法,我对金融市场的运作规则、监管机制和法律风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面是我对金融法学习的总结:一、金融法的概念和特点金融法是指以金融活动为对象,制定规范金融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金融法的特殊性:金融法是一门与其他法律学科密切相关的学科,它关注的是金融市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2. 金融法的国际化:金融法是一门国际性学科,在全球范围内都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适应性。

3. 金融法的动态性:金融市场的运作规则和监管机制都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调整,因此金融法也具有较强的动态性。

4. 金融法的综合性:金融法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金融机构、证券市场、保险业等多个方面。

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学习金融法主要包括对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1. 基本原则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合理原则、优先保护原则、诚信原则和风险防范原则等。

2. 核心内容金融法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金融活动的规范、金融市场的监管、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金融纠纷解决等方面。

三、金融法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责任学习金融法还需要了解金融法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责任。

1. 法律体系金融法的法律体系主要由金融法律的层级关系、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发布机制以及金融法律的解释和适用等方面构成。

2. 法律责任金融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方面,学习金融法需要了解各种法律责任的适用条件和责任承担的方式。

四、金融法的实践问题和发展趋势在学习金融法过程中,还需要关注金融法的实践问题和发展趋势。

1. 实践问题金融法的实践问题主要包括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金融监管的实施和金融纠纷的解决等方面,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学习和实践来解决。

2. 发展趋势金融法的发展趋势主要包括法律体系的创新和完善、法律责任的加强和完善以及国际法律合作等方面。

综上所述,学习金融法需要兼顾理论和实践,通过学习金融法,我对金融市场的运作规则和监管机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金融法的发展趋势有了一定的认识。

有关国际金融研究论文范文

有关国际金融研究论文范文

有关国际金融研究论文范文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背景下,金融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金融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竞争的核心和战略制高点,金融实力也已成为国际政治较量的重要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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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际金融研究论文范文篇一摘要:国际金融对世界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高校国际金融学的课程教学也越来越重要,而国际金融学课程涵盖的内容很多都跟各种经济现象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进行国际金融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文章结合国际金融学的课程特点,强调了实践教学在国际金融课程中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实施多样化的教学设计形式来增强教学效果的论断。

关键词:国际金融;实践教学;外汇交易一、国际金融学课程的教学特点国际金融课程通常是针对商学院本科生设置的专业课,涉及非常广泛,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课程,课程教学强调的是在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应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解释国际金融市场的种种现象,并能够注重国际金融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总的来说国际金融学具备以下特点。

(一)知识点覆盖面广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国际金融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收支、汇率等基本理论,了解国际储备的构成及管理方法,学会几类主要的外汇交易,并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方式及国际资本流动规律,最终学会用所学原理与方法分析各种国际金融问题,同时为进一步学习和深入研究其他后续课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与实际联系紧密,内容更新快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来往越来越多,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不断发生着变化,而这些变化又会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

而国际金融学的课程内容也必然随着国际形势及国际金融市场变化而不断更新,及时地结合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教学改革。

最典型的例子是2008年以来的次贷危机和随之而来的欧债危机,它们对世界经济造成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因此深入研究其形成原因及预防机制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就成为国际金融课程中要研究的新内容。

国际金融学课程论文

国际金融学课程论文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课程论文题目:我国外汇储备现状与分析*名:***学号: ********第一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位班级:金融1101我国外汇储备现状与分析【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经济交往步伐的逐步加快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与国际储备均迅速增长。

截止2008年末我国外汇储备约高达1.95万亿,外汇储备的高增长对我国宏观经济金融运行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国际储备问题备受关注。

如何对如此庞大数额的外汇储备进行管理和利用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国际储备现状以与由于高速的增长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字】外汇储备外贸增速贸易摩擦一、我国外汇储备现状据国家统计,1999年底,中国外汇储备约为0.16万亿美元(占全球规模的9%)。

而截至2008年末我国外汇储备约高达1.95万亿。

就2007年一年,中国外汇储备就增长了4619亿美元,与2006年底相比增长了43%。

如果考虑到央行向中投公司注入外汇资产,央行要求全国性商业银行用美元缴纳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等因素,则2007年中国外汇储备实际增加额超过了6300亿美元。

而截至2007年底,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美元就约占65%,欧元约25%,其他包括英镑、日元与其他币种计价的资产的比率仅占10%。

在外汇储备总量中,约50%用于购买长期国债,40%用于购买长期机构债。

二、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的原因1 外贸增速较快,“出口多,进口少”导致贸易顺差不断加剧与前几年进出口量都巨大的发展格局不同,从2005年开始,“出口多,进口少”已成为外贸运行的主要特征。

从进口方面来看,各类产品的国内供应量充足,国际需求疲软;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导致外贸企业减少进口、推迟进口;国际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而导致进口率的上升远远超过进口关税的降幅,国内企业削减进口;而日趋明显的进口替代趋势也同样导致加工贸易进口增速的持续下降。

国际经济法学结模板通用版3篇

国际经济法学结模板通用版3篇

国际经济法学结模板通用版3篇General version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conclusion temp late汇报人:JinTai College国际经济法学结模板通用版3篇前言:工作总结是将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并分析不足。

通过总结,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指引下一步工作顺利展开。

本文档根据工作总结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自我性、回顾性、客观性和经验性的特点全面复盘,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国际经济法学结文档(标准版)2、篇章2:国际经济法学结文档3、篇章3:国际经济法学结模板篇章1:国际经济法学结文档(标准版)同学们:你们好!这一学期我们要一起学习国际经济法这门课程。

根据我的经验和我对同学们的了解,结合国际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具体情况,我首先给大家一点忠告,同学们一定要认真读书!这门课程包括的内容比较多,里我们平时的生活比较远,陌生的概念比较多,我们要面对这一现实。

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对象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使用的教材是由xxx大学教授王传丽主编、xxx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经济法》。

学生可参考使用xxx大学制作的《国际经济法》录音教材、电视直播课堂、ip网络课件等其他教学媒体讲授的内容进行学习和复习。

本课程为72学时,4学分。

教材共有10章,分别是: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第七章国际投资法、第八章国际货币金融法、第九章国际税法、第十章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国际经济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形成的一门新兴边缘性学科。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内容摘要】证券市场国际化是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如何适应和促进这一进程,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立法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之一。

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许多国家证券立法的宗旨之一,也是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必须重视的核心问题,中国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法律和制度上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国际和国内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国际化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一、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其表现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资金以证券形式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即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在国际范围内的自由化,原来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成为世界性证券市场的一部分。

1从证券市场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来看,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应该包括投资者的国际化、筹资者的国际化、证券经营主体的国际化以及金融品种和金融制度的国际化。

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看,证券市场国际化包括这样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国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在本国发行证券和本国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发行证券,也即证券筹资国际化;二是外国投资者投资本国证券和本国投资者购买外国证券,也即证券投资国际化;三是本国法律对外国证券业经营者进出本国的规定和本国证券业向国外发展的有关规定,也即证券商及其业务的国际化。

目前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都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已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各国竞相建立创业板市场、各国证券交易所寻求大联盟。

2000年,纳斯达克上市的4829家公司中有429家外国公司;纽约交易所上市的2592家公司中有405家外国公司;伦敦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王开国着:《中国证券市场跨世纪发展思考》,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5页20%,外国公司的市值占全部上市公司市值的66% ;其他市场外国公司的比例分别为阿姆斯特丹40%,布鲁塞尔42%,瑞士42%,新西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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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内容摘要】证券市场国际化是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如何适应和促进这一进程,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立法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之一。

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许多国家证券立法的宗旨之一,也是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必须重视的核心问题,中国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法律和制度上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国际和国内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国际化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一、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其表现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资金以证券形式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即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在国际范围内的自由化,原来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成为世界性证券市场的一部分。

①从证券市场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来看,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应该包括投资者的国际化、筹资者的国际化、证券经营主体的国际化以及金融品种和金融制度的国际化。

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看,证券市场国际化包括这样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国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在本国发行证券和本国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发行证券,也即证券筹资国际化;二是外国投资者投资本国证券和本国投资者购买外国证券,也即证券投资国际化;三是本国法律对外国证券业经营者进出本国的规定和本国证券业向国外发展的有关规定,也即证券商及其业务的国际化。

目前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都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已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各国竞相建立创业板市场、各国证券交易所寻求大联盟。

2000年,纳斯达克上市的4829家公司中有429家外国公司;纽约交易所上市的2592家公司中有405家外国公司;伦敦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0%,外国公司的市值占全部上市公司市值的66%;其他市场外国公司的比例分别为阿姆斯特丹40%,布鲁塞尔42%,瑞士42%,新西兰34%。

欧洲的巴黎、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三大交易所一直在寻求结盟;伦敦、法兰克福、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也在探讨合并;新加坡交易所与美国证交所的合作也在拟议之中。

而中国的证券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受整个国际形势的影响,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国际化趋势。

主要表现在B股的对内开放和证券投资基金业的逐步发展,现在加入WTO以后,这种国际化的进程必将大大加快。

证券市场国际化有利于在世界范围内有效的配置资金,使得资金稀缺者和投资市场稀缺者互通有无,从而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进而促进整个世界经济的共同繁荣。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需要严格和有效的立法和监管,从而避免盲目开放市场损害国家的金融安全和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影响整①王开国著:《中国证券市场跨世纪发展思考》,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5页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国际化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是一国证券立法和证券市场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交易的复杂性和证券欺诈的隐蔽性都在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要求就显得更为迫切。

本文所称的中小投资者,既包括上市公司中的中小股东,也包括证券市场中的中小股民,采取比较广义的概念。

(一)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必要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是证券市场的生命之源。

实际上一个股市是否能有持久的活力,是否能实现配置社会资源的功效,主要是看中小投资者是否活跃。

②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由中小投资者构成证券市场主体的国家,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和保护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存在和发展。

1、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前面已经提到,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截止到2000年12月31日,证券市场投资者中的中小投资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占投资者总数的99.5%③,而正是由于这些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截止到2000年6月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降到49.57%,比非上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低将近20个百分点,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竞争力。

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面临跨国公司的强大竞争压力,迫切需要充实资本金,与此同时,我国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连年攀升,截至2004年末已达119555亿元人民币④,如何让这些储蓄分流一部分到证券市场,转化成对企业的投资已成为决策层十分关注的问题。

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中小投资者感到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了切实保障,使得他们对证券市场有信心,愿意将资金投入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才能可持续发展。

2、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正遭受严重损害。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法制化和市场化进程缓慢,监管也不到位,证券市场的投机性较强,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如控股股东利用控股权侵害中小股东利益;虚假信息披露,操纵市场行为等,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3、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给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带来新的挑战。

正如在本文一开始所说,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包括投资者的国际化、筹资者的国际化和证券经营主体的国际化等等很多方面,跨国的证券发行和交易将越来越多,这一国际化的进程在方便国际证券交易和分散投资风险的同时,也为证券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产生创造了新的机会,给国际化证券市场的法律监管也带来了困难。

关于证券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过度投机行为往往具有跨国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仅仅要求各国加强国内立法的保护力度,还需要国际性的合作。

(二)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关立法和实践在许多发达国家(或地区),或者说证券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或地区),多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视为证券立法的惟一宗旨⑤,因此在它们的证券立法②陆郑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有关法律制度的思考”,载《行政与法》2002年第9期③王海表:“论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法律措施”,载《行政与法》2002年第6期④来自中国网http://www.china ⑤李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法律障碍及对策”,载《河南社会科学》2003年5月第11卷第3期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制度和法律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完善,值得我们借鉴。

1、相对完善的民事责任制度。

如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于第9条(e)款、第16条(b)款、第18条(a)款分别规定操纵证券价格、短线交易、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

日本《证券交易法》于16、17、18、24条分别规定非注册证券出售、公开说明书虚假或重大遗漏、申报注册文件虚假或重大遗漏及信息公开文件等方面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余如新加坡、中国台湾、韩国、中国香港地区等均有类似规定。

2、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律制度。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成熟证券市场的国家(或地区)专门就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相关事宜做出法律规定,为这些国家(或地区)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良好运行提供了法律支撑。

如1970年,美国国会制定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并依据该法案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SIPC);1986、2000年,英国分别颁布了《金融服务法案》和《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并于2001年成立了“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1998年日本颁布了《证券交易法》,随后由国内券商组建了“日本投资者保护基金”,由外国经纪公司组建了“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2002年这两个基金合并成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日本)”[SIPF(J)];1970、2000、2001年,我国香港地区分别制定了《证券条例》、《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和《证券及期货条例草案》,依据这三大法案,香港地区于2002年建立了“新投资者赔偿基金”。

设立这种保护基金的目的,就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维持其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因此,发达国家(或地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赔偿对象一般只针对指定产品的散户投资者。

如加拿大的CIPF就规定:投资者一旦成为基金会员的客户,就享受保护基金的保护。

被保护的客户包括个人、有限公司、合伙公司、信托人、受托人以及其他机构,但破产公司的合伙人、对破产公司的管理层和公司政策能够实施控制性影响的人、导致公司破产的其他机构的有关人员等不在保护之列。

对投资者的保护仅限于会员单位破产引起的账户损失,而不包括证券价格变动和不当投资等引起的账户资产损失。

香港特区的新赔偿基金规定,新赔偿安排是为在联交所买卖的产品而进行交易的散户投资者提供某种程度的保障;机构投资者无权根据新安排提出申索,交易所参与者亦无权提出申索。

可见,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并不是保护投资者全部的利益,主要是为证券机构破产等系统性风险提供担保,对因此而导致的投资者权益损失进行赔偿。

3、国际合作。

成立于1983年的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近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证券国际监管中的执行合作问题。

33个IOSCO会员已批准一个要求会员间在有关市场监管信息的收集和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性证券交易侵害方面进行互惠协助的宣言;美国则主要通过对外签订司法协助条约和谅解备忘录两种形式,谋求与其他国家及其证券监管部门在有关证券违法犯罪的调查和执行方面相互提供协助,以便于其本国证券法的域外运用,从而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条件下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特别是证券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或地区)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有许多成熟和有效的制度和法律规定,我们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充分加以重视和研究,以资借鉴。

(三)中国的立法和实践我国关于证券的法律制度主要反映在《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条文以及证监会、财政部、银监会等有权机关颁布的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条例等当中。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已经开始着手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

有关的法律规范主要有:2004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证监会和银监会共同出台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资金收购意见》,规定对因券商的操作性风险而导致的客户的损失,按“限额内全额补偿,限额外90%比例补偿”标准进行赔付。

此法规颁布之后,闽发证券的投资者按此赔付标准得到了损失的赔偿。

这体现了我国监管当局处置金融风险的新思路,也表明了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

⑥2005年2月,由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在资本市场上颁布,该通知规定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开始进入到实质性操作阶段。

同时,为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思想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2005年4月,在提交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的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了“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征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的内容,自此我国证券投资者赔偿法律制度正式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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