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专业方向
金融法研究生就业方向

金融法研究生就业方向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金融法研究生已经成为当下热门的就业方向之一。
金融法研究生毕业后可以选择的就业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律师事务所:金融法研究生可以选择到律师事务所从事金融法相关的业务,包括金融诉讼、金融合规等方面的工作。
2.银行、证券、保险机构:金融法研究生可以选择到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工作,从事法律事务、合规事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研究机构:金融法研究生也可以选择到研究机构工作,从事金融法的研究、政策的制定和评估等工作。
4.政府部门:金融法研究生还可以选择到政府部门从事金融监管、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工作。
总的来说,金融法研究生的就业方向非常广泛,选择的空间也非常大,但是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和金融知识、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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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培养方向

金融学专业培养方向
金融学主要有以下专业方向:行为金融学、金融市场学、公司金融学、金融经济学、金融工程学、投资学原理、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公共财政学、保险学、数理金融学、金融计量经济学。
金融学专业学习的课程主要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工程学、国际金融、公司金融、中央银行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统计分析、投资银行学、国际结算、市场营销、金融法、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期货与期权。
材料补充:
金融学(Finance)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金融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主要包括四大学术专业领域: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
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
本专业培养具有宽口厚金融学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既可在国内外大学和科研院所攻读研究生学位,也可在银行、证券、信托、投资、保险之类的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政府管理部门机构任职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对照表

市场
营销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商品学、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国际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与策划、市场开发。
人力
资源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经济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文秘
汉语言与文秘类: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学与世界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中国语言与文化、中国学、中文应用、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古典文献学、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以及各类语文或汉语言;秘书学、文秘学、文秘教育、中文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等各类专业文秘或秘书。
2、数学与统计类: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统计学、经营计划与统计、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统计与概算。
法律
法律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法律、刑事司法、监狱学、律师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公安法制等相关专业。
注:此专业设置分类指导,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投资
理财
1、经济学与经济管理类:财政金融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保险;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与证券、产权交易与实务、农村合作金融、经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
(完整版)专业类别

1. 哲学政治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学(管理)、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等。
2. 管理类:(可以按照小类设置专业条件)2-1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党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土地资源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监察)、社区管理、村(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卫生管理(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院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教育(行政)管理等各专业公共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等各类产业管理、航运管理等各类交通运输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和开发区管理等。
2-2 经济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地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市场营销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投资(学)、(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商品学、产品质量工程、国际企业管理、饭店(宾馆、酒店)管理、(企业)理财、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医药营销等各种专业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学)、劳动经济、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文化贸易、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海洋经济、农业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或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法学就业王炸组合及四大就业方向

法学就业王炸组合及四大就业方向法学作为一门广受追捧的学科,在就业市场上具有坚实的就业基础。
然而,在选择职业方向时,考虑到自身优势和发展前景,选择合适的就业领域就显得尤为重要。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法学就业的一些王炸组合以及四大就业方向。
一、法律专业+金融领域法律和金融在多个领域频繁交叉。
法务人员能够在企业金融和银行信贷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金融法、资本市场法以及商业银行保险等领域都需要法律人员的参与,能够为你提供广阔的职业空间。
如果你擅长分析风险并具有对金融法律的敏锐洞察力,这个领域是你不可错过的。
二、法律专业+大型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很多法学专业学生追求的职业目标。
大型律师事务所拥有不同的业务领域,包括公司、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刑事辩护等。
因此,律所提供的机会非常丰富,能够让你从不同的角度锻炼法律能力。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能够为你提供广泛的专业培训和交流机会,让你快速成长为一名优秀律师。
三、法律专业+政府机关政府机关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包括各部委、地方政府以及公检法等机构。
作为一名政府机关的法律工作者,你将有机会接触到更广阔的法律范围,了解和参与国家政策和公共事务,同时也能够为公众服务。
政府机关的工作稳定,福利待遇也比较优厚,是广大法学专业学生的热门就业领域之一。
四、法律专业+教育领域拥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才在教育行业也有很大的用武之地。
在校内,可以从事法学教育工作,从教学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升自己的能力;而在教育部门,你可以为辅导公民课程、编写教育法规等方面做出贡献。
教育领域不仅能够把握校内的机会,还能够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法律人才。
以上就是法学就业的四大方向以及王炸组合,希望能够帮助你在选择职业方向时多一些思考和信息。
无论你最终选择的是哪个领域,重要的是发掘自身的潜力和优势,利用好自身的资源,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价值,才能在职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发展。
金融工程专业介绍及描述

金融工程专业介绍及描述金融工程专业介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和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理财、投融资、以及风险管理方法与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设计、开发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创造性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基本能力,开展金融风险管理、公司理财、投资战略策划以及金融产品定价研究,能在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财务管理、金融分析和策划的高素质复合型现代金融人才。
本专业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人才培养理念,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合理知识结构,系统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及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具备经济、管理、法律以及金融财务方面的知识,能够开发、设计新型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创造性和个性化地提出解决金融问题的方案,开展金融风险管理、公司理财、投资战略策划以及金融产品定价研究,能在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财务管理、金融分析和策划的高素质复合型现代金融人才。
金融工程专业方向本专业设有金融产品设计、开发与定价;金融衍生工具与金融风险管理;金融计量与金融决策分析;公司金融与资本运作四个特色专业方向。
金融工程专业课程经济学模块;金融学模块;计算机模块;数学与统计模块等四大模块。
开设课程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金融经济学,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衍生金融工具,固定收益证券,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金融会计、随机过程,时间序列分析,金融统计与分析应用,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保险与精算,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金融风险管理,投资银行学,国际金融,国际投资,金融法等。
金融工程专业怎么样?(学长学姐评价)哈尔滨商业大学:在我看来适合喜欢金融和喜欢数学的人,金融工程通过利用金融工具学会规避风险我们学的有风险管理,金融市场学,投资经济学,财务管理,基础会计学,证券投资收益,经济计量学,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主要讲一些金融产品的定价,套期保值。
如果他喜欢金融我觉得这个专业不错。
法学论文选题

法学论文选题法学论文选题400例法学论文选题(一):(一)民诉法方向1.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2.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研究3.我国立案登记制的理论与实践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与完善5.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施行中的问题及解决(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6.新型劳动用工形式中劳动者的法律保护7.过劳问题的法律规制8.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劳动者权益保护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三)财税法方向10.基于纳税人生存权保障视角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11.房产税开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研究法学论文选题(二):(一)刑诉法方向1.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证明职责2.论自行辩护3.论被害人的诉讼地位4.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5.论司法解释的法律监督(二)刑法方向6.网络犯罪的空间效力探析7.认识可能性与期待可能性关系研究8.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9.亲亲相隐刑事立法化之提倡10.社区矫正的现实困境与出路11.论机器诈骗的刑法适用法学论文选题(三):三国法方向1.美国长臂管辖及其合法性问题探析2.中美银行信息取证合作中的困境与突围3.第三方资助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及其规则4.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域外效力边界5.301条款在WTO体制外适用的限制6.国际法中难民保护与国家反恐的冲突与协调7.论网络空间中国家的审慎义务8.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法律制度与其对我国的影响9.试论卡尔沃主义对国际投资立法的影响10.论专属经济区的剩余权利11.国际矫正正义之衡平略论法学论文选题(四):(一)金融法方向1.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律保护2.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法制的冲击与影响3.老龄金融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获得权问题研究(二)经济法方向4.论网络APP对用户个人信息收集的界限与法律义务5.论数字垄断的反垄断法破除6.论互联网巨型企业社会职责的履行(从BATJS选择一个为例)(三)商法方向7.试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实施的困境与破解8.试论商法中的外观主义9.试论公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四)证券法方向10.试论证券市场中的先行赔付制度11.试论我国科创板股票发行制度的完善法学论文选题(五):行政法方向1.党政机构融合与行政法的回应2.构建行政协议诉讼制度3.论失信的行政联合惩戒及其法律控制4.论行政行为形式自由选择权5.区域行政的兴起与行政法的变迁6.人工智能兴起背景下的自动化行政行为7.权责清单与行政信息公开法治化8.行政和解的兴起及其法治化路径9.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审查路径10.大数据与行政监督11.地方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中的主角与功能12.地方税收竞争的法律规制法学论文选题(六):(一)民法1.论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2.人工智能的风险与法律规制3.无人驾驶汽车的侵权归责制度探讨4.数据的民法定位5.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6.个人信用权保护的法律问题(二)房地产法7.宅基地收回的制度困境与破解8.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三)其他9.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机制10.算法歧视的法律问题11.垃圾分类的制度实现研究法学论文选题(七):(一)物权法方向1.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2.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3.不动产事实物权4.让与担保的制度思考5.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6.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7.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之善意取得8.民法典编纂视角下动产担保物权对抗规则之重构(二)物权法相关方向9.论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10.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及救济11.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12.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规则适用法学论文选题(八):(一)宪法方向1.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推进依宪治国2.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重大意义3.论我国宪法序言的价值4.宪法宣誓制度评析5.推进合宪性审查6.论道路自信7.论制度自信(二)法律伦理方向8.论德法兼修9.论法律人的自律与他律10.大法官蜕变为大贪官的警示11.论法律人的美德培养12.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主要路径法学论文选题(九):民法方向(总则部分)1、施救者注意义务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2、论民事主体制度的完善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3、论非法人组织制度的完善4、论法人的分类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5、论民法的渊源从国家政策到习惯6、民法基本原则司法化探讨7、论民事时效制度的完善8、死亡宣告申请人顺位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9、监护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10、民事行为效力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11、合伙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12、异常法人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为语境13、论个人信息保护以个人权利最大化和社会管理效率平衡为语境14、论代理行为的效力15、现代化背景下的人身权问题研究法学论文选题(十):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方向出1、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2、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与防范机制研究3、论未成年人逮捕制度4、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的反思与完善5、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与矫治制度研究6、留守型未成年人犯罪社会预防机制研究7、大数据背景下保密权的刑法保护8、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9、侦查阶段律所会见权问题研究10、我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辩护法学论文选题(十一):宪法、行政法方向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保密权保护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法学论文选题(十二):国际经济法方向1、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最惠国待遇研究2、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探析3、论我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策略4、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意义及中国的实践5、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家经济主权原则6、论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7、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8、信用证欺诈及相关问题研究9、一带一路区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10、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机制的比较分析11、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法律问题研究12、外国对华出口商品反倾销比较研究法学论文选题(十三):刑事诉讼法方向1、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研究2、亲属间的拒证特权研究3、刑事缺席判决制度构想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5、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研究6、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诉讼的影响7、沉默权制度研究8、死刑复核程序法律监督研究9、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研究10、论证据裁判原则11、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在我国的适用12、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13、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14、试论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15、浅析当前我国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16、刑事速裁问题探究法学论文选题(十四):刑法方向1、试论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的谦抑性2、试论刑法解释的限度3、试论正当防卫的限度4、试论偶然防卫5、和谐社会视野下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6、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及其限度7、试论我国刑法中的身份犯8、试论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9、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探析10、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11、试论间接正犯12、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13、试论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14、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思考15、试论我国刑法中的罚金刑16、资格刑的反思与重构17、限制死刑的价值考量18、试论刑法中的严格职责19、社区矫正立法的若干提议20、扒窃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析21、试论危险驾驶罪22、试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23、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4、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司法认定25、试论转化型抢劫罪26、诉讼诈骗行为的性质辨析27、试论寻衅滋事罪28、恶意透支行为的司法认定29、试论受贿罪的主体30、考试作弊犯罪若干问题的思考法学论文选题(十五):民事诉讼法方向1、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民事规制2、主观预备合并之诉3、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4、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探究5、举证妨碍问题探讨6、民事诉讼自认制度探究7、论法官释明权8、既判力的作用及其正当化根据9、论法官强制调解的原因及对策10、论当事人处分权的程序保障11、连带债务诉讼研究12、民事诉讼中预决事实研究13、论强制反诉14、执行参与分配制度之探析15、论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法学论文选题(十六):法制史方向1、从法制史的角度看死刑在我国的存于废2、浅析我国奴隶制时期礼的思想3、《唐律疏议》在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史上的地位及影响4、唐代两税法研究5、试析唐代赋税制度的变迁6、从唐代法典看儒家思想对古代立法的影响7、洋务派中体为用法律思想评价8、论汉律中的礼法融合9、论董仲舒政治法律思想10、从春秋决狱看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11、对亲亲得相首匿合理性思考12、容隐行为出罪化思考13、论投匿名文书告人罪14、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研究15、唐律共同犯罪论16、唐律中涉外法律规范的意义法学论文选题(十七):刑法方向1、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3、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4、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5、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6、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7、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8、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9、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10、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11、论转化犯12、期待可能性研究13、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14、试论诱惑侦查在我国的法律规制15、醉酒人的刑事职责16、有关安乐死的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17、浅谈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及现实对策法学论文选题(十八):商法方向1、公司人格制度研究2、论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作用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4、独立董事制度研究5、试论公司资本比较研究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7、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8、试论公司法的价值9、公司法人民事权利本事研究10、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11、论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问题的修改与完善12、试论一人公司13、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14、试论公司法的理念及变迁15、公司法功能之比较研究16、董事勤勉义务比较研究17、试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18、试论公司的社会职责19、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20、公司登记制度比较研究21、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比较研究22、股东资格问题研究23、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研究24、试论公司债25、试论公司的发起人26、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27、试论公司法中表决权排除制度28、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29、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30、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法学论文选题(十九):法理学方向1、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析2、论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本事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研究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研究5、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维稳工作探析6、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问题研究7、人治与法治辨析8、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9、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10、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探析11、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12、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13、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14、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15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探析16、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17、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法学论文选题(二十):经济法方向1、论国有资产流失及治理的法律对策2、对当前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的法律思考3、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路径4、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关系研究5、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制度研究6、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研究7、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标准研究8、反垄断法的实施问题研究9、互联网背景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研究10、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研究11、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12、当前背景下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眼睛13、产品职责的归责原则研究14、产品召回制度研究15、虚假广告法律治理研究法学论文选题(二十一):国际法方向1.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发展的新路径2.国际海底遗传资源法律地位探讨3.论设立公海保护区的国际法基础4.论冰上丝绸之路的国际航运法律挑战5.美军航行自由行动之国际法合法性分析6.论海平面上升对海洋法的影响7.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探析8.论网络主权原则9.论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新趋势10.朝鲜半岛停和机制转化的国际法探析11.英美法对叙利亚动武与人道主义干预的未来12.恐怖主义犯罪与或引渡或起诉义务13.论国际法上的审慎义务(duediligence)14.国内法院解释国际公约的路径分析以中国实践为中心15.南海仲裁裁决中岩礁裁决理据之国际法分析16.预警原则(precautionaryprinciple)的习惯国际法地位之法律实证分析17.2018年东帝汶与澳大利亚强制调解案的国际法解读18.国际法院查戈斯群岛咨询意见案之咨询管辖权研究19.论国际海底开发的环境法原则《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相关条款评析20.应对IUU:渔业补贴规则最新进展法学论文选题(二十二):民法方向1、论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2、论预约合同违约的法律职责3、论买房跳单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职责4、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法律职责5、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研究6、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7、论快递服务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8、快递丢失与毁损的赔偿职责9、论快递服务合同之保价条款10、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11、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12、论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职责13、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民事问题研究14、论不可量物侵害的认定与赔偿15、论有限合伙人的管理权法学论文选题(二十三):知识产权法方向1.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2.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耀宇诉斗鱼案为例3.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版权问题探析以新浪网诉凤凰网中超体育赛事直播案为例4.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5.论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6.著作权延伸性团体管理制度研究7.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8.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9.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10.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11.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评析12.我国声音商标的法律保护探析以腾讯声音商标案为视角13.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14.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15.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探讨[参考资料]法学论文选题需体现哪些特性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北师大法学专业十大就业方向

北师大法学专业十大就业方向法学专业,曾一度被人们公认为是捧着“铁饭碗”的好专业,但是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
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存在于一般本科生就业的情况中,而且一些知名的法学院校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法学,真的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专业好就业难的专业吗?我国正处于由行政体制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法学专业正经历着阵痛与新生,法学还是有那么一系列的就业热门方向,正在升温回暖。
律师依旧的黄金职业。
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
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十分看好。
律师的收入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只有1万元左右。
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
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法律顾问毕业生们的新选择。
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
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法律咨询部门,但是这一部分不是一般本科生能够做到的,一般政府部门对咨询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
至于薪水,外企中的法律服务人员年薪10万左右,要求精通英语或某国语言;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开价在年薪在5至7万左右,但是对于不同的大学和专业也有所不同;小型企业开价则在年薪2万左右。
单学科就业:让优势发挥到最大。
除了律师和法律顾问人员之外,由于法学概念上的广泛涵盖性,也存在着大量的单学科优势就业。
一般此类职位对专业要求较高,人数较少,但薪水绝对高。
一、会计师、审计师等财会人员三峡工程的审计风暴让人们意识到了审计师的威力,其实这类财会人员早已在我国展示着自己的专业优势。
此类从业人员一般是经济法专业出身,民商法和行政法出身也是被允许的,但是要成为注册会计师则需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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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专业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 (1)第二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介绍 (4)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5)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12)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6)第六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17)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是一个以金融法律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机构。
中心主要从事国内外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货币市场监管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为国内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金融法律培训和咨询。
此外,中心还接受国际经济组织和国内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委托开展课题项目研究。
迄今为止,已承担多项司法部、教育部和国家社科基金、国土资源部等国家级和部委课题,并承担了世界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和组织委托的多项科研项目。
中心经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学术机构、法律实务界共同举办金融法律学术研讨会。
例如,1998年4月顺利举办“海峡两岸银行实务与法律研讨会”;1999 年11月与日本森综合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中日证券法律研讨会”;2001年5 月成功主办首届“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2002 年 3 月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及亚洲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国际研讨会”;2005年5月举办“2005年春季论坛公开讲座暨诺顿教授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授予仪式”,等等。
除了项目研究和研讨会以外,自 1998 年起,中心与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合作,定期出版《金融法苑》和其他学术专著。
目前已出版了《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央银行法制》、《商业银行法务》、《金融法的“四色原理”》、《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犯罪学原理》、《金融欺诈及预防》、《证券欺诈及对策》、《金融贪污、投机犯罪及对策》、《会计法》、《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解释》、《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公众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中国证券法学》、《房地产金融》、《中国银行业创新与发展的法律思考》、《消费金融的法律结构分析》、《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关系犯罪学》、《闻道与问道》等学术专著。
中心主任由吴志攀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校长)担任,白建军教授、彭冰副教授担任副主任。
主要研究人员有刘燕教授、彭冰副教授、郑顺炎副研究员、郭雳副教授、洪艳蓉博士、唐应茂博士等。
中心现有在读博士生10多人,硕士生20多人。
中心还聘请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内外金融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研究人员。
2001 年起,中心定期招收法学、经济学博士从事法律经济学博士后研究。
第二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介绍任何社会的发展都需要有效配置资金,金融是用来调整资金融通的相关制度,是支持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机制。
但是金融制度的发展面临复杂的交易关系,涉及重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因此,法律的规范和支持是金融制度发展的重要基础。
金融法就是用来调整金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传统对金融法的划分主要将其区分为直接融资的法律制度和间接融资的法律制度。
就中国目前来看,金融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证券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内容。
同时,由于金融业务的广泛性,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主要是担保法)、公司法、破产法等内容,也都有所涉及。
法律硕士金融法专业培养方向是法学院第一批开设的方向。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为:培养良好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运用本专业各项技能,适应市场需要,经过专业训练的金融业务操作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才。
本专业的学习比较重视实务领域的最新发展,需要密切关注实务,毕业学生也主要从事金融实务工作,如金融监管部门,中、外资银行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一)本校教师1、吴志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
(1)研究领域:金融法(2)主要著作及论文:《金融法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 年)《商业银行法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 年)《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年)《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 年)《商业银行法教程》和《中国人民银行法教程》金融出版社(1995 年)《金融法典型案例分析》金融出版社(2000 年)《资本市场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上市公司法律问题》中国石油出版社(2000 年)负责组织《金融法苑》杂志编辑出版工作(1998 年至今)负责组织《金融法制》丛书编辑出版工作(2001 年至今)。
(3)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1995 年获得全国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9 年获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4)其它: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北京市检察院监督咨询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银行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国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咨询员和陪审员,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及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南开大学兼职教授等。
2、白建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研究领域:犯罪学基础理论犯罪调查统计金融犯罪(2)学术及工作经历:1987 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1 年9 月—1992 年6 月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3)主要著作及论文证券欺诈及对策中国法制出版社金融贪污投资犯罪及对策中国企业文化研究院银行安全学概论中国企业文化研究院1996金融欺诈及预防中国法制出版社犯罪学原理现代出版社19923、刘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研究领域:会计法、财税法、金融法(2)学术及工作经历:1984.9-1988.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专业本科;1988.9-1991.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9-2003.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职博士。
1991.7-1993.6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助教;1993.7-1999.7,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讲师;1996.3-1996.7,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并在该校法学院讲授《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法律环境》课程;1998.11-1999.2 荷兰莱顿大学访问学者;1999.2-2000.1 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访问学者;1997.9 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至今(3)主要著作及论文:《会计法》(4)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在《民商法论丛》、《中外法学》、《法学家》、《金融法苑》、《会计研究》、《涉外税务》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出版个人专著《会计法》,与人合著、合译5 部。
参与《会计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或修改工作。
(5)其它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金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员4、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研究领域:银行法、证券法、经济法、公司法和国际金融法(2)学术及工作情况: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3)主要著作及论文:《证券市场与法律》(2000 年,参加编写);《法律多元》(1997 年,参与编译);《上市公司法律与实务》(2000 年,任副主编);此外,还有多篇学术论文与评论。
5、郑顺炎:北京大学副研究员博士(1)研究领域:金融法和公司企业法(2)学术及工作情况:郑顺炎博士于1991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9 年和2001 年分别获得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2001-2003 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自2001 年11 月至今一直主持“法意实证案例法规全互动数据库”的设计研发工作。
2003 年7 月开始主持北京大学数字图书馆“制度生态学”数据库项目的设计研发工作。
(3)主要著作及论文:《证券市场不当行为的实证研究》《证券内幕交易规制的本土化研究》参加或主持过世界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自然科学基金的课题研究工作。
6、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研究领域:金融法、国际经济法、商法(2)学术及工作经历:1997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经济法)2000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2003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法)2004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2003-2005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7、洪艳蓉: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金融法、保险法(2)学术及工作经历:1993 年9 月——1997 年7 月: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士1997 年9 月——1999 年7 月: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1999 年7 月——2002 年7 月: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博士2002 年10 月——2004 年9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8、唐应茂: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司法制度(2)学术及工作经历:1992 年9 月至1997 年7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97 年9 月至1999 年7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1999 年8 月至2000 年6 月耶鲁法学院法学硕士2001 年9 月至2004 年10 月耶鲁法学院法律科学博士2000 年9 月至2001 年8 月谢尔曼斯特灵美国律师事务所国际律师2004年1 月至2005 年6 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法律部律师2005年7 月至2009 年9 月苏利文克伦威尔美国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 年9 月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二)外聘导师黄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司司长牛克乾: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白晓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发展部主任王立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雪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于绪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胜春:中国建设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1)公司财务与法律 48课时 3学分授课教师:刘燕本课程目的及要求:公司是资本运作的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结构的语言是会计,因此公司财务/融资与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不可或缺的两翼。
本课程着重从公司财务侧面研讨公司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