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上市企业关联交易问题及解决方案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及对策研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及对策研究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
关联交易既可能为企业带来协同发展的机遇,也可能隐藏着诸多问题,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治理结构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产生深远影响。
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常见问题(一)定价不公允在关联交易中,价格的确定往往缺乏市场的有效参照,容易出现价格偏离公允价值的情况。
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关联方从上市公司不当获取超额利润,损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信息披露不充分部分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缺陷,未能详尽、准确地披露交易的关键要素,如交易的目的、定价依据、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的影响等。
这种不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得投资者难以全面了解交易的真实情况,无法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三)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一些公司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调整或其他手段,将原本明显的关联交易伪装成非关联交易,以规避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市场规则,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和投资者的风险。
(四)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部分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董事会、监事会等未能有效发挥监督和制衡作用,使得关联交易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得以发生,甚至可能出现管理层利用关联交易谋取私利的情况。
(五)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过度依赖关联交易可能使上市公司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失去独立性,削弱其自主经营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产生的原因(一)利益驱动控股股东或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能会通过关联交易来转移上市公司的资产、利润,或者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监管制度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使得部分违规关联交易有可乘之机。
(三)会计准则的局限性现行的会计准则在关联交易的计量和披露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为企业的不当操作提供了空间。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往往会涉及到各种关联交易,这些交易可能涉及到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也可能涉及到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
关联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身并非问题,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等因素的存在,关联交易往往容易引发利益输送和不公平交易,严重影响到了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公平性。
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需要及时完善相关对策,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健康运行。
1.信息披露不透明当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存在不透明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存在相互利益纠葛的情况,上市公司存在着隐瞒、虚报或歪曲关联交易事项的可能。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到的信息量庞大,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导致投资者在获得相关信息时存在困难,难以准确判断交易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和公允价格原则。
2.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利润或者将损失转嫁给其他股东的行为。
有些上市公司为了照顾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可能在关联交易中忽视成本效益分析和市场价格原则,导致上市公司的利益受损,损害了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3.监管措施不力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措施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一方面,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力度不够,监管的盲区较多,部分上市公司利用相关漏洞进行不当关联交易的行为。
一些上市公司往往存在关联交易违规的情况,而监管部门对于这些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力度不够,导致管理层对关联交易规则的执行产生一定的侥幸心理,丧失了对于关联交易规则的约束力。
针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应当采取以下对策加以完善,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公正运行。
为了解决信息披露不透明导致的关联交易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及对策研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及对策研究一、引言上市公司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对投资者、市场稳定以及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
关联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经营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既可能为企业带来协同效应和资源优化配置,也可能隐藏着诸多问题,如利益输送、财务造假、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等。
因此,深入研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于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类型与特点(一)关联交易的类型1、购销商品和提供劳务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原材料、产品的买卖以及劳务服务的提供与接受。
2、资产交易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资产的买卖、租赁、抵押等。
3、资金融通如关联方之间的借款、担保、委托贷款等。
4、关联担保一方为另一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关联交易的特点1、交易频率较高由于关联方之间的密切关系,交易往往较为频繁。
2、信息不对称关联交易的双方可能存在信息掌握程度的差异,导致不公平交易。
3、定价灵活性关联交易的价格往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能偏离市场公允价格。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一)利益输送1、低价出售优质资产给关联方,高价从关联方购买劣质资产,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2、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使上市公司业绩虚增或虚减,误导投资者决策。
(二)财务风险增加1、大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影响上市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导致财务状况恶化。
2、不合理的关联担保可能使上市公司面临巨大的债务风险。
(三)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关联交易的不透明性和不公平性,使得中小股东难以了解真实情况,权益受到侵害。
2、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获取私利,而中小股东无法分享相应的利益。
(四)影响市场公平竞争1、关联交易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不正当优势,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2、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市场效率。
四、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产生的原因(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1、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一股独大,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随着我国经济逐渐发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也愈发突显。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关联方等相关方发生的交易活动。
由于这些相关方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联系,关联交易往往容易引发利益输送、掏空上市公司等严重问题,对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极具挑战性。
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目前我国监管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意义和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一些关联交易被忽视或者规避。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在关联交易方面身在利益推算中,有意从灰色地带边缘徘徊,获得自我繁荣或发展便利,进而滋生种种腐败问题。
此外,监管检查力度不足也导致一些关联交易难以查证和规范。
这些问题都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加以完善。
一方面,应当严格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关联关系的范畴,从而规范各类关联交易的行为红线,如何医院与药企的关系,如何明确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等,同时加大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力度。
另一方面,应加强对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在监管机构和平台建立起长效的、全方位、跨级别、跨领域联动机制,不断拓宽监管覆盖面,完善和发挥监管职能。
此外,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投资者的信息透明度和知情度。
总之,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并实行有效的监管对策,对维护市场公平、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们相信,随着制度和监管的不断健全,上市公司肯定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关联交易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我国开始出现以来,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但基于我国并不完善的经济市场,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并没有向着较好的方向发展反而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好,我国经济的发展给企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资本市场的越发开放也使得上市公司的数量和流动性不断激增,这无疑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
为了应对来自各方的挑战,企业管理者们尝试使用各种手段。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联交易成为了企业应对挑战的重要手段。
然而,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企业占了很大比例。
他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不断挑战法律的权威。
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长期违规信息披露或不及时披露相关重要消息,甚至公司里的大股东们利用关联交易非法侵占公司利益,对公司进行掏空,有的大股东甚至变本加厉对公司进行利润操纵,这极大地损害了中小投资者们的合法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
本文首先概述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其理论基础,分析其发展态势。
其次通过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当前我国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
与此同时结合康美药业等相关案例分析当前我国关联交易存在的各种问题。
最后针对我国关联交易产生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及监管制度存在的漏洞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1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市场环境变得更加开放,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上市公司数量和流动性激增不断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
为了谋求自身最大利益,企业所有者们通常会使用各种手段去达到自己获取最大利益的目的。
在众多的手段中,关联交易便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进行掏空,甚至进行利润操纵,这让中小投资者们的合法利益受到极大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
关联交易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常常出现的又很容易发生违规现象的商业交易。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及对策研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及对策研究在当今的商业世界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就像是一场复杂的“游戏”,有时候玩得好能促进公司发展,可要是玩“过火”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我曾经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过,亲身体验了一次关联交易带来的“风波”。
那是一个看似平常的项目合作,我们公司和一家关联企业打算共同开发一个新的产品。
一开始,大家都充满了期待,觉得凭借双方的资源和优势,肯定能大获成功。
可随着项目的推进,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原本说好的资源共享,变成了单方面的索取。
关联企业总是以各种理由占用我们的研发团队和技术设备,而他们承诺的资金支持却迟迟不到位。
这导致我们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了严重影响,员工们也怨声载道。
从这个亲身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披露不充分是个大麻烦。
有些上市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对于交易的细节、定价依据等关键信息总是遮遮掩掩,就像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让投资者们摸不着头脑。
这就好比你去买东西,卖家不告诉你这东西到底值多少钱,怎么来的,你能放心买吗?肯定心里犯嘀咕啊!其次,定价不公平的情况时有发生。
有些关联交易的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值,不是偏高就是偏低。
偏高的话,上市公司就得多掏冤枉钱,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偏低的话,又像是在给关联方送“大礼包”,同样不公平。
这就好像是一场“暗箱操作”的买卖,让人心里很不爽。
再者,关联交易还可能被用来操纵利润。
有些公司在业绩不好的时候,通过与关联方进行一些看似“巧妙”的交易,把利润做高,给投资者营造出一种虚假繁荣的景象。
这就像在考试中作弊,虽然表面上成绩好看了,但实际上根本没有真实的实力。
那么,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能怎么办呢?加强监管力度是必不可少的。
监管部门得睁大“火眼金睛”,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问题,就得狠狠处罚,让他们不敢乱来。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也很重要。
上市公司得老老实实、清清楚楚地把关联交易的所有信息都告诉投资者,不能有任何隐瞒。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日益凸显。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包括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资产以及合同等交易。
关联交易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市场公平竞争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等方面。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是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监管不够完善。
目前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规范》等法规虽然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一定的监管,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不足,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违规交易。
其次是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足,难以有效监管关联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关联交易中存在操控价格、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面对上述问题,完善对策需要从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自身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建设,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需要加强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建设,弥补制度漏洞,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加强对操纵市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让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交易活动的情况,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抽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审核力度,防止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自身也需要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明确的关联交易操作规程,规范相关交易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要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随之而来的是上市公司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本文将从关联交易的定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
一、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这些关联方包括企业的关联企业、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关联管理人员等。
关联交易涉及到资金、财务、技术、人员等方面的交易,是上市公司经营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二、存在的问题1. 不公平交易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内部交易,往往导致交易价格不公平,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往往会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以虚高价格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或者以低价出售商品或者服务,从而变相地转移资产,损害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 资金占用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违规借款,导致了公司资金的占用和流失。
关联交易中,上市公司以高利率或者无息的方式向关联方借贷,从而导致了公司现金流的损失,甚至直接导致了公司的破产。
3. 缺少有效监管当前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了许多违规行为的出现。
监管部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查不够严格,监管的手段也比较单一,导致了一些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实施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三、完善对策1. 加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强化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对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方及金额进行披露,在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从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让投资者了解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建立规范的审批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建立规范的审批制度,对于大额关联交易需要经过独立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同时需要获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以保障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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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企业关联交易问题及解决方案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转载]拟上市企业关联交易问题及解决方案一、关联交易存在的十一种主要形式(一)购买原材料、购买或者销售产品、产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案例】开山股份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及销售整机1.关联方采购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对象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由开山控股代扣代缴水电费,第二类为通过开山进出口进口螺杆式空压机主机和油封部件,第三类为向关联方采购的螺杆式和活塞式空压机部分零部件及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占当期营业成本的6%左右,其中2008年至2010年由开山控股代缴水电费金额分别为1,498万元、1,787万元、3,785万元,占当期关联采购金额的50%左右。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2008年至2010年向开山控股采购水电费,主要基于衢州供电局、衢州水业集团的相关要求。
报告期内开山控股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开山工业园内下属企业代缴水电费,公司具有单独的水表和电表计量,代缴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政府定价向开山控股结算。
公司2008年向开山进出口采购主要为进口螺杆主机和油封,公司2008年5月之前尚未实现螺杆主机的全谱系自制,仍需向德国GHH等国外螺杆主机制造商进口部分型号的螺杆主机,公司在此阶段尚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故主要通过有进出口资质的开山进出口进口螺杆主机。
公司具备全谱系螺杆主机自制能力后,即停止通过开山进出口采购螺杆主机。
公司2008年至2010年向其他关联方采购橡胶件、缸盖阀板、气缸等零部件及加工服务,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空压机整机制造的零部件种类较多,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进行螺杆主机的研发、生产以及工艺的改进。
对于橡胶制品、活塞式空压机气缸及缸盖阀板等部件,由于其通用性和可替代性强,技术含量较低,通过外部采购即可满足生产需求。
2.关联方销售2008年、2009年,公司向开山控股、浙江开山销售货物主要系空压机整机及配件、压力容器以及铸件产品,2008年、2009年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6,239万元、12,816万元,2010年公司向浙江开山关联销售金额为5,116万元。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压缩机属于通用机械产品、广泛应用于各行业,开山控股的个别客户采购时要求开山控股一并提供本公司的空气压缩机产品,为方便结算,开山控股向本公司采购空气压缩机后再与其他商品一起销售给其客户。
(二)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案例】巨龙管业货物承运2009年5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2009年5月6日公司与巨龙物流签订《货物运输承运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委托巨龙物流承运公司产品,运价按市场价格确定,2009年公司向巨龙物流支付运费万元。
该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巨龙物流成立以前,本公司委托货运公司、个体司机运输产品,存在货运不及时、价格偏高的情形。
巨龙物流成立以后,本公司通过巨龙物流的专业化运作平台,保证了公司部分产品的及时外运。
(三)委托或受托销售【案例】新开普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2008年度,公司曾向上海九普销售智能卡系统软件和卡片,本次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是有上海地区的客户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货款,发行人为能及时兑现支票收取货款,故通过上海九普向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收受支票并予以兑现。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与上海九普向客户的销售价格一致,定价合理、公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大,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且自2009年以后不再发生,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案例】捷顺科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员工共同投资聚力投资成立于2007年2月8日,法人代表为刘翠英,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
聚力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翠英持有100%股份。
2007年6月,捷顺科技的骨干员工对聚力投资进行了增资,增资完成后,聚力投资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33万元,刘翠英占该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期间,经过多次股权转让,刘翠英不再持有聚力投资的股权。
(五)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案例】星星科技关联方借款2010年2月9日,星星有限为购买星星电子产业基地相关土地和房产,支付上述土地、房产转让款预付款4,000万元。
在支付了购买厂房建筑物及相关土地所有权的款项后,2010年4月发行人出现了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
为了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向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签署《借款协议》,向其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5月22日,借款利息按月利息%计算,如提前或延期还款,依据月利率按实际借款日数计算。
2010年5月28日、2010年6月12日公司分两次向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还清借款1,000万元,并于2010年8月26日支付利息万元。
(六)担保【案例】常山药业控股股东为发行人提供担保①2010年9月20日,高xx、孙xx与某银行签订《自然人权利质押合同》和《自然人保证合同》,为公司与该行于同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19日。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上述保证合同仍在履行之中。
(七)租赁【案例】巨龙管业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及办公用房本公司与巨龙钢化玻璃分别于2006年11月20日、2007年6月26日、2008年2月28日、2009年5月3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分别将建筑面积为2,020平方米、2,401平方米、1,927平方米、2,064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巨龙钢化玻璃作为生产及办公用房,年租金分别为18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租赁期均为2011年11月30日止。
该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本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所处混凝土输水管道行业的特点,为应对订单式生产的需要,规划建设的产品堆场较多。
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在不影响业务的前提下,将该部分未用的堆场出租以获取收益。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项目的转让【案例】卫宁软件委托开发软件本公司对部分系统模块采用委托开发方式进行,主要是一些外延功能模块提升或非核心部件的升级等,报告期主要委托上海兰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复高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技术开发。
上述委托方均是独立经营的法人实体,公司与上述机构进行的各种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价格合理公允,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与上述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和研发体系,公司与上述机构在业务和技术、财务、资产、人员、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
(九)许可协议【案例】星星科技商号使用许可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关联方星星集团所拥有的“星星”商号(浙江省知名商号)的情形。
为了规范公司经营活动,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2010年8月1日,星星有限与星星集团签订了《商号许可使用协议书》。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发行人和律师对发行人无偿使用“星星”商号的期限、到期后是否存在付费使用该商号的风险、实际生产的产品是否使用该商号予以核查和说明。
律师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认为:(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星星”知名商号及商标的有效期内有权无偿使用“星星”商号,在星星集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对其“星星”知名商号进行延续、对“星星”商标进行续展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长期无偿使用“星星”商号,且不存在付费使用的风险。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仅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星星”商号,其实际生产的产品上不使用“星星”商标。
(十)债务结算【案例】中京电子代收货款2008—2009年,为利用香港发达的外资银行资源,方便办理银行结算、客户货款催收等手续,公司部分出口业务货款由香港中扬代收后再转回本公司,在代收货款再转回本公司过程中,香港中扬不收取任何费用。
代收款项已全部转回。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于2008年9月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京香港,代替香港中扬行使上述货款代收转回功能。
截至2009年9月,中京香港完全承接本公司部分出口业务货款代收转回功能,彻底解决了上述关联交易。
(十一)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案例】大连电瓷2010年、2009年、2008年度公司支付自然人关联方即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其中2010年支付报酬情况如下:二、非关联化解决方案(一)关联企业解决方案一:剥离如果关联企业的业务不属于拟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或者盈利能力不强,则可以将该企业或者该部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
在具体操作此项业务是,一定要如下几点:a.注意调查受让方与拟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之间的关系;b.要确认受让方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拟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c.要重点关注转让价格是否真实、公允、合理;d.剥离给关联方的,尤其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交易程序的合规,确保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2011年《保代培训》第二期:判断相关业务是否应纳入或剥离出上市主体,不能仅考虑该业务的直接经济效益,要同时考虑到该业务对公司的间接效益,正常情况(已持续经营)下不鼓励资产剥离、分立,为梳理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进行的相关安排不能影响业绩计算的合理性、连续性。
【案例】捷顺科技剥离给独立第三方(1)盛健投资的转让2005年度,捷顺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投资设立了盛健投资,拟利用该平台进行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等与捷顺科技主业不相关的业务。
盛健投资成立后,曾向贵州深黔进行股权投资,从事投资业务;并购买了富国工业区第2栋等部分房产并租赁给本公司,从事房屋租赁业务。
捷顺科技上市之前,他们将盛健投资持有的贵州深黔股权进行了转让。
【案例】光线传媒剥离给关联方光线影业主要从事国产影片的制作和发行;明星报刊主要从事销售期刊、报纸;梦飞行主要从事各类移动网增值业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先生将上述子公司剥离出上市主体,转让给其控股的光线控股。
为确保上市主体的权益不受损害,转让时按照该类公司净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确保了上市主体权益。
解决方案二:转让如果关联企业由于拟上市公司持有其股权而成为关联方,实际上拟上市公司与该关联企业并无交易事项,则可以考虑将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案例】巨龙管业转让关联方股权2008年1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红旗巨龙建材45%股权。
为了解决关联问题,2009年4月,他将持有的红旗巨龙建材45%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本公司不再持有红旗巨龙建材股权,红旗巨龙建材自2009年4月起不再为本公司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