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还有地方教育附加费总结
项目六 其他税种的会计实务(上) 《税务会计实务》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的缴纳地点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点。有特殊情况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 确定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同 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纳 税地点为代扣代收地。 (2)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增 值税和消费税在经营地纳税。
(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
房屋,不包括农村。 (四)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实行不同标准的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 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 税。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 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
②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 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 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 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公 式为: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 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土地增值额的 大小,取决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因 素。 1.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 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 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 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 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私立幼儿园交哪些税的相关参考

私立幼儿园交哪些税关于私立幼儿园交哪些税的分析报告一、税种介绍私立幼儿园所需交纳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事业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增值税分析1. 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但幼儿园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当满足相关条件。
2. 增值税用途:幼儿园向家长收取的托费、杂费等属于增值税征收范畴内,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 增值税减免政策:有些幼儿园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比如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减免政策。
三、企业所得税分析1. 标准税率: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
2. 适用税率:如果幼儿园符合条件,可按照政策比例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在西部地区和有特殊需要的地区设立幼儿园可以享受税率优惠。
3. 减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特定幼儿园,可以享受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四、教育事业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分析这三种税费是针对企业营业额征收的,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通常情况下,保育与教育行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税费减免政策,比如收费金额较低的幼儿园可以享受教育事业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减免;而地处农村地区的幼儿园可以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等政策。
五、税务认定1. 税务登记: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在税务机关依法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
2. 企业类型:幼儿园通常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私营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税务登记类型。
3. 纳税义务:私立幼儿园应当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承担纳税义务,并及时申报纳税。
综上所述,幼儿园需交纳的税费项目较多,但也享受了多项政策优惠,因此,幼教机构需要详细了解相关税法法规,遵守税法规定,减轻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税法一 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本章节是附加税费集合体,属于非重点章节 难度:计算简单,理解简单 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或主观题的某一问 分值:单独看是全书中占比分值最小的一章,近五年均值3-5分,但是会嵌合在其他税种计算中,比如土地增值税(前置)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后置)时。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特点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特点 (一)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城市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2.属于附加税——随“两税”征收而征收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城市市区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4.征收范围较广——因主体税种征收范围广,随之而广 【单选题】(2019年)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B.征收范围较窄 C.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D.属于一种附加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
具体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二税”的其他地区。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进口不征】 (三)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解释】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情形具体规定一般情形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知识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知识
1.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县城和其他地区分别设置税率为7%、5%和1%。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税率
企业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加快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来源,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3%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企业计算教育费附加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其他税费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印花税直接缴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 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 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 1%三个档次。不同地区的纳税人,适用不同档次 的税率。具体适用范围是: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 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 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为计税 依据,指的是"三税"实际缴纳税额 ,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减税、免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 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生产企业出口 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 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 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 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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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 以下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税款的缴纳与受益更直接地联系起来,我 们通常称其为受益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专 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 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就一种具有受益税性 质的税种。
工程施工费税金

工程施工费税金工程施工费税金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营业税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按照工程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金。
营业税的税率为3%,计算公式为:营业税 = 工程合同额× 3%。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按照工程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计算公式为:城市维护建设税 = 工程合同额× 7%。
三、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按照工程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金。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计算公式为:教育费附加 = 工程合同额× 3%。
四、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按照工程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金。
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为2%,计算公式为:地方教育附加 = 工程合同额× 2%。
五、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税金。
印花税的税率为0.05%,计算公式为:印花税 = 工程合同额× 0.05%。
六、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税金。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员工所得不同而有所不同。
总之,工程施工费税金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缴纳各种税费,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施工企业也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工程施工费税金,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怎么算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怎么算
城建税即城市建设维护税。
顾名思义,这⼀部分的税费缴纳是为了⽤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尽的义务。
教育附加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都是增值税的⼀种。
今天,就跟随店铺⼩编⼀起了解⼀下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该如何计算。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怎么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税”实⾏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律不予退(返)还。
作为中华⼈民共和国的和合法公民,缴纳税款是我们每个⼈的责任和义务。
随时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税务制度也越来越完善,胡乱征税的现象也越来越少,税务款乱拨乱⽤的现象也越来越少,所以我们公民缴纳的税款基本合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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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税率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2% 计征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缴费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3%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2%减免规定小规模纳税人2021.3.31以前 月销售≤10万元季销售≤30万元免征增值税、城建税、两个附加2021.4.1以后 月销售≤15万元季销售≤45万元免征增值税、城建税、两个附加 一般纳税人2021.3.31以前 月销售≤10万元季销售≤30万元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免征两个附加2021.4.1以后 月销售≤15万元季销售≤45万元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免征两个附加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的退免税关系1、错征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法定减免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一律不予退(返)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4、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出口企业经当地税务局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应计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6、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允许从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的单位和个人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市区 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税收优惠随着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其他减免水利方面: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自2010.5.25免征 金融机构:经央行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免征计税依据 包括内容1、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经批准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不包括内容1、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2、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其他税额4、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 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 纳税地点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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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附加费 定义: 教育附加费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其作用是发展地方 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纳费对象: 纳费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 通知》(国发【2010】35号) [1]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6年发布的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时规定》。 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 附加的义务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费。 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征收范围: 自营改增之后变成了 缴纳“二税”(即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的单 位和个人,海关对进出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额计算: 普通计算方式: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 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 (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征收方式: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与“二税”同时缴 纳,自然其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与“二税”相同。比如,某施工企业所在地在A市,而本期它 在B市承包工程,按规定应当就其工程结算收入在B市缴纳增值税,相应地,也应当在B市缴纳与 增值税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预缴税款 对于按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缴纳“三税”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预缴 “二税”的同时,预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在进行“二税”申报的同时,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四)税款缴纳 对于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二税”的施工企业,应当在缴纳当月全部“二税”税额时,同时按照 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全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种普及
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 育附加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
2.教育附加费
3.地方教育附加费
定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 计征的一种税。从1985年度起开始征收,计征依据是国务院1985 年2月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特征: 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营改增之后变成两税), 附加于“三税”(两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 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特点:
(一)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按照财政的一般性要求,税收及其他政府收入应当纳入国家预算,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其用途。 但是作为例外,也有个别税种事先明确规定使用范围与方向,税款的缴纳与受益更直接地联系起来, 我们通常称其为受益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专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 和建设,就是一种具有受益税性质的税种。
费额计算:
普通计算: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3% 带减免的计算: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税额)X3%
地方教育附加税
定义: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 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 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特殊问题 一、凡由中央主管部门集中缴纳产品税、增值税的单位,如铁路运输、人民银行、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五个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等单位,在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的同时,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作为中央预算收入。 二、石油部、电力部、石化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直属企业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 按财政部财预字第197号文件规定,70%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入库,30%作为地方预算收入入库。这 些单位按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按比例上缴中央,一律留给地方,作为 地方预算固定收入。 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国营和集体批发企业以及其他批发单位,在批发环节代扣代缴零售环节或临时经营的增值税 时,不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而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六、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七、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是否同时按其实缴 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应根据行政区划分别 按照7%、5%、1%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 财政部在2010年11月18日刊发的一纸通知———《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表明,我国将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 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征收管理: 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属于一种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 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三)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四)征收范围较广 从原则上讲,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一税种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也就 等于说,除了减免税等特殊情况以外,任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这个征税范围当然是比较广的。
税额减免: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 征收,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 单独减免。但是如果纳税人确有困难需要单独减免的,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 照顾。减少或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税负的优待规定。城建税以“二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 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对下列情况可免征城建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流转税,免征城建税; (2)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3)2010年12月1日前,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2010年12月1日以后, 根据2010年10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需特别注意: 1、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 2、“二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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