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轮换制度下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探讨
莫让轮岗制“ 误伤”教师权益

莫让轮岗制“ 误伤”教师权益作者:李海滨来源:《教育家》 2020年第25期文|李海滨目前,我国的教育事业已取得长足发展,但教育的总体质量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教育公平问题备受挑战——由于长期以来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对缺乏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热”、天价“学区房”、“教育机会不均”等问题频发。
这很可能扰乱我国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拉大社会阶层差距,加剧“社会底层复制”的代际传递现象。
师资力量是学校办学的基础和决定教育质量好坏的关键因素,很多人将均衡校际师资队伍水平、实行校长和教师轮岗制视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
轮岗制:在实践中探索近年来,日本和韩国政府已逐渐意识到,地区间、城乡间、校际教育不均等,最突出的表现是师资质量的不均衡。
为保证教育均衡发展,日本和韩国均采用强制性教师轮岗制,缩小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学校在师资质量方面的差距。
这一制度受到国际教育界的广泛赞誉。
日本政府三管齐下,实行“拨款一视同仁、教师定期流动、校长定期流动”的政策。
日本法律规定,教师不得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超过5年;校长任期为两年,如果连任,需在校际轮岗。
这一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韩国教育厅规定,公立中小学教师需要在城乡学校间定期双向交流轮岗,一般任职4-7年,期满后,轮岗至所属地区其他学校任教;对于在教育质量薄弱的学校工作的教师,韩国政府会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
国际教育实践经验表明:轮岗制的实行,让教师可以在不同地区、学校轮岗教学,有效缓解骨干教师不思进取、“吃老本”的情况;丰富教师的教学经验,促进他们的专业发展;盘活师资,一定程度上打破重点学校对于优质师资的垄断,对于缩小地区间、城乡间和校际的教育差距有积极意义,促进教育公平。
近年来,我国政府同样着力健全、落实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14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区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化建设,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市域内教师流动的“双向馈赠”

市域内教师流动的“双向馈赠”市域内教师流动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教师在不同学校之间的工作调动或者短期交流。
这种流动不同于教师的异地调动,更多地是在同一地区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
市域内教师流动是一种教育资源的再利用,有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间的协作与互补,对于学生的学习和教学质量的提升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对教育资源调配与共享的重视,市域内教师流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
本文将就市域内教师流动的“双向馈赠”进行探讨。
市域内教师流动主要以以下几种形式存在:1.短期交流:指的是学校之间的教师进行短期的交流,一般为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年。
在这种形式下,教师可以到其他学校进行教学交流,也可以到行政机构或者教育研究机构进行研修和深造,从而加强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2.长期调动:指的是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动到另一所学校,一般为两年以上的时间。
这种形式下,教师更多地是从一个学校转移到另一个学校,可能是因为学校的需求或者个人的选择。
长期调动有助于加强学校间的资源共享,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3.岗位轮岗:指的是学校在同一市域内对教师进行不同岗位的轮岗,以拓宽教师的视野和经验。
这种形式下,教师可以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进行多样化的教学实践,促进自身教学水平的提高。
以上三种形式各有其特点,但是都是市域内教师流动的重要方式。
在这些形式下,市域内教师流动能够为学校带来新的教育理念和经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市域内教师流动是一种双向的交流与馈赠。
一方面,教师在流动中可以为接收学校带来新的理念和经验,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教师自身也能从流动中获得成长和收获,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具体来看,市域内教师流动的双向馈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经验的交流:市域内教师流动使得不同学校的教师可以互相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方法和技巧。
这样有助于教师们借鉴他校的成功经验,同时也能够向他校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论素质教育背景下小学英语师资流动及其补偿机制

确保 教师权 益不 受侵害 。工资拖 欠 、发 放标 准低 是挫 伤 教 师 积 极性 、导 致优 秀 教 师 外 流 的重要 因素。各 级教育行 政部 门应该 认真 落 实 中 央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教 师 工 资 由 县 统 管 的 规定 ,将 中小学教 师工 资管理上 收到县 级财 政 。 这 需 要 各 级 政 府 加 大 对 教 育 转 移 支 付 的 力 度 , 对 财 力 不 足 、 发 放 教 师 工 资 确 有 困 难 的 县 , 需 要 国 家 、 省 、 市 三 级 政 府 通 过 调 整
时 ,无 疑 就 会 通 过 流 动 的方 式 寻 求 平衡 。 三 、 现 阶 段 我 国 小 学 英 语 师 资 合 理 流 动
面都应该对 薄弱学校 的教师予 以适 当倾斜 。
参考文献:
业而从 事其它 职业 ,也就 是合格 劳动者 进入 或 退 出 这 一 职 业 ; 二 是 在 职 教 师 由现 任 学 校 转 入 另 一 所 学 校 任 职 , 也 就 是 劳 动 者 在 教 师 职 业 领 域 内 的 自然 流 动 ; 三 是 一 些 不 具 备 教 师 资格 的从教人 员主动 或被 动地退 出教 师这 职业 。本文对 小学英 语教 师流动 的论 证主 要 涉 及 的 是 第 二 个 层 面 , 即 主 要 指 教 育 系 统 内 部 不 同 学 校 之 间 小 学 英 语 师 资 的 流 动 。 素
注 知 识 与 技 能 、 情 感 、 态 度 、 价 值 观 与 过 程
动 。因此 ,教师 聘任条 例中应 该规范 教师聘 任 的主客 体 、聘任 期 ,聘 任条 件和程序 ,续 聘 条 件 和 要 求 ,解 聘 条 件 和 程 序 等 ,通 过 规 范 教 师 聘 任 可 以确 保 教 师 的 合理 流 动 。
周洪宇教授谈教师流动制度

周洪宇教授谈教师流动制度解决区域内学校间发展不均衡问题,真正实现区域内校际教育的均衡发展。
解决校际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要促进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的均衡发展。
其中,区域内校际师资的均衡发展是更为关键的问题。
没有校际师资的均衡发展,就不可能有校际教育的均衡发展。
所谓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是指一名教师在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几年后,教育行政部门就安排他轮换流动到其他学校任教。
日本、韩国早已实行了类似的制度。
日本教育法规定:每个教师每4至5年必须流动一次;韩国教育政策规定:每个教师每4年必须流动一次。
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从学校层面看,有助于保持学校间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性别结构的相对合理,有助于各校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管理水平的相对平衡。
由于教师的流动,各校易于接纳被认为先进的管理经验,革除不合时宜的陋习、理念、做法。
也因为教师的定期流动,使各校在管理中必须注重制度建设,不因人设策,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效。
从教师层面看,有助于保持教师对工作环境的新鲜感,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挖掘自身的潜能;有助于相同专业的教师在业务上能在更大范围内交流切磋,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
从学生层面看,有助于学生接触更多风格迥异的老师,从而有利于学生个性更全面、更和谐地发展,有助于学生接受公平、均衡的优质教育。
现阶段,实施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最大的障碍,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不同学校之间(特别是重点、示范学校和普通、薄弱学校之间)教师收入的巨大差距。
要实现教师的定期流动,应该将教师的管理权限收回到县(区),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统一管理人事、工资,统一配置师资,实行教师全员合同聘任制,实行“无校籍管理”,教师全部由单位人变为系统人,便于优化组合,按需设岗,科学管理,为教师的定期流动创造条件。
要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校长定期轮换交流机制。
这有利于各校办学经验的交流和实现各校管理水平的相对均衡,也将增强各校的办学活力。
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受限等。
为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我国政府提出了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以期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二、教师定期交流轮岗的必要性1.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有助于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将优秀的教师资源向边远地区、农村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提高这些地区的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2.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师职业满意度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可以让教师在不同学校、不同地区之间进行交流,丰富教师的工作经历,拓宽教师的发展空间,提高教师的职业满意度。
3.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可以让教师接触到不同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育环境,有助于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三、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实施方案1.制定政策法规,明确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框架国家层面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框架,包括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周期、待遇等,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机制,确保教师流动的有序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制定详细的教师交流轮岗计划,确保教师流动的有序进行。
3.完善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保障教师的权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完善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保障教师的权益,如保留原单位编制、职称、待遇等,消除教师交流轮岗的后顾之忧。
4.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帮助教师顺利度过交流轮岗期。
5.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岗考核评价体系,激励教师发挥积极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岗考核评价体系,激励教师发挥积极作用,如设立专项奖励基金、职称晋升优先考虑等。
6.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教师交流轮岗的认识和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教师交流轮岗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定期轮换制度下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探讨

、 “择校热 ” 不断升温以 在教育差距日益悬殊 及要求 “教育公平 ” 的社会呼声日益激烈的背景 下,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刻不容缓 。 为此, 国 家教育部已于 2010 年初印发了 《关于贯彻落实科 , 学发展观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 并具体制订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线图和时 间表,即力争 2012 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 衡,到 2020 年要实现区域内义务 教 育 基 本 均 衡。 然而要顺利实现既定目标,不仅时间紧迫, 而且还 有不少课题亟待解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就必须
第 23 卷第 1 期 2011 年 1 月
教 师 教 育 研 究 Teacher Education Research
Vol. 23 ,No. 1 Jan. ,2011
【 政策法规与管理】
定期轮换制度下流动教师利益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机制探讨
夏茂林,冯文全
( 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四川南充 637009 )
[ 摘要] 实行城乡教师定期轮换制度能从根本上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但必须以完善的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 为前提。工作的轮换必然导致利益的改变 。为此,应从影响流动教师利益变化的三个因素: 校际收入差距、 流动 成本和环境差异损失出发,根据教师流出流入的学校类型视城市 、农村和艰苦地区等不同情况分别对流动教师进 行成本与收益的具体分析,并以此为依据,进而从经济补偿和精神补偿两个方面建构流动教师的利益补偿机制 。 [ 关键词] 城乡教师; 定期轮换; 利益补偿 [ 中图分类号] G451. 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672 - 5905 ( 2011 ) 01 - 0039 - 05
[ 基金项目]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2010 年立项课题 ( TER2010 - 005 ) ; 四川省教 育发展研究中心 2009 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 CJF09025 ) [ 作者简介] 夏茂林 ( 1973 - ) ,四川广安人,西华师范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与管理 。
教师定期流动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四、解决措施
第三、要建立相应完善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流动制度,宏观调 控,引导合理流动。
教师流动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制度的完善,而我国现阶段教 师流动制度刚刚起步,难免会不够完善,配套措施难免不健全,我国 要推进教师的合理流动,就必须建立一套由政府机构组织和主导的、 行之有效的教师定期双向流动制度以及专门的法律法规。以法规的形 式确定教师流动的义务性、流动的定期性和流动者的待遇等。同时要 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操作,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从根本上改变教 师流动的不合理性、单向性和无序性。杜绝暗箱操作,加强监管,促 进流动的规范性,提高流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教师流动的公 平有效。
教师定期流动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LOREM IPSUM DOLOR
一、教师定期流动机制的背景
基础教育发展的严重失衡以及其折射出的我国教育公平问题已 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教师定期流动机制”便应运而 生。
二、教师定期流动机制的原因
(1) 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保持学校之间的水平均衡 (2) 打破封闭状态,保持学校办学始终充满活力。 (3)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以及多样的 经验积累四、解 Nhomakorabea措施
第一、实施 “同级同工同酬”政策 提高流入偏贫地区、 薄 弱学校教师的待遇这种做法有利于调动教师参与流动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公立学校教师有一套统一的工资标准,对农村地区教师 的待遇还有适当提高。 但现实是, 重点学校教师的福利待遇以 及总收入远远高于同一区域内普通学校的与其同一级别 (同一职 称) 同一工作的教师。这种极不公平的分配严重挫伤了广大非重 点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影响了这些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同 时也成为现阶段实施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最大的障碍。 可以说, 只要不同学校教师间实际收入的巨大差距依然存在,教师的定期 轮换流动制就难以真正有效地实施。 因此, 我国必须真正实现 同一区域内同一级别 (同一职称) 教师的同工同酬。
浅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流动政策
浅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流动政策作者:李希来源:《新教育时代·教师版》2016年第23期摘要:要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理想,缩小师资差距已成为缩小义务教育差距的关键环节。
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对于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教师流动政策;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效益一、教师流动政策的社会现实意义教师流动政策问题从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的角度来看,具有很重要社会意义。
当前优质教育资源日趋集中城市,将引发农村教育贫困代际传递,缩小贫富差距的流动力量将日趋削弱。
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所引发的“择校热”问题,破坏了教育公平,导致了教育腐败的增加。
师资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教师岗位流动可以有效缓解优质教师资源分布不均问题,“择校热”问题,从而逐步提高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二、我国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教师流动实践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开始逐步实施城乡教师交流政策,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乡师资配置的不均衡问题,同时为后续进一步加大教师流动力度提供了政策思考,积累了经验。
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新义务教育法》修订之后,为改善教育民生问题,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我国许多地方开始实践在一定区域内实行教师定期流动制度,以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如:沈阳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实行教师流动“人走关系走”,突破了过去临时、非常态的流动的模式。
成都市推行了教师“县管校用”,打破学校对教师的“一校所有制”。
山西晋中市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等。
重庆市从 2013年起也将在个别地区试点推动教师定期流动,并将与中小学领导干部提拔与教师的职称评定挂钩,以缩小校级间差距,解决择校热。
虽然各地教师定期有序流动虽然还未达到常态化,但已经走在了实践探索的道路上,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义务教育教师轮岗政策实施问题及建议
义务教育教师轮岗政策实施问题及建议作者:吴正扬来源:《神州·中旬刊》2017年第08期摘要:国家出台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政策是为了扭转城市与农村、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教育水平之间存在的的巨大差异,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化,使得普通中学、农村地区的孩子也能接受到优质、平等的教育资源,不因地域原因而限制了他们自身的发展。
然而在把这些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时候却出现了诸多问题,大大影响甚至阻碍了教师轮岗政策的发展以及成效。
就政策本身的客观因素,政策落实机构的问题和城乡客观教学环境的差异进行分析并给出完善教师轮岗政策政策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义务教育;教师轮岗制度;政策和实施情况尽管我国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指出:“建立教师转任交流制度。
鼓励和组织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有条件的地区,先通过试点,逐步实现教师交流定期化、制度化。
”然而落实到吉林省基层的这些政策措施并不完善,给整个吉林省的教育系统的方方面面带来了很多问题。
一、当前义务教育教师轮岗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一)配套政策不够完善,配套政策包括轮岗教师审核评价制度、教师生活保障,审核评价制度国家下发的轮岗政策中给予各地区落实该政策时很大的自主性,由于各个省市的发展情况不同,对该政策的落实推进也大不相同。
虽然从对于吉林省各地区的调查问卷来看,行政官员都对该交流政策表示满意,可从真正落实到对交流老师的综合能力考核上来看,有的县域明确出台了对优秀交流教师的考核方案,而部分地区却缺乏科学完整的评估体系,以主观、临时的随意性来判断交流教师平时的表现情况。
在调查中发现,吉林省大部分地区都未建立完善的交流教师评价机制,没有相应的任务规格和质量限定和具体详细的奖惩措施。
这直接导致了部分交流教师的工作懈怠性,因为考评制度的缺乏意味着无论教学成绩有多优秀,都不会得到任何在教师职称评聘以及物质上的任何优势。
教师生活保障为了确保教师尽可能得在交流岗位上发挥出其原有的教学水平,在生活和工作上的基本需求都是需要满足的。
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文献综述
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文献综述作者:谷满意来源:《时代教育·下半月》2013年第09期摘要:当前在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利益研究方面,在研究涉及领域及其成果方面都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就是城乡教师流动以及利益机制上有一定的研究,然而从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利益补偿机制研究角度目前是比较不充分的。
在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上却是很少涉及,学术研究缺乏针对性的理论及对策研究,多是从笼统的角度去谈这些问题,研究多是从一个角度探讨,较为片面,缺乏系统性等等,需加强研究。
关键词: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利益补偿机制中图分类号:G525.1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09.006关于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利益研究,四川省内外研究成果是不一样的。
在某些方面的研究还存在着不足,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的补足,特别是需要深化研究,以指导实践。
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不仅将促进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其更将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于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利益补偿机制研究四川省内研究主要是:第一,从政策制定和政策研究的角度,民进四川省委在2007年四川两会的提案当中就对四川省城乡教师流动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认为四川省教师城乡流动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的不健全甚至缺失,导致这项制度在四川省内不能够得以有效、全面和稳定的实施开展。
政策建议主要是完善城乡教师互相流动的制度、制定和完善全省性的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将改善和提高我省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素质作为考核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业绩的指标、实施“农村教师园丁工程”等等。
第二,夏茂林(2011)对定期轮换制度下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进行探讨和建议,认为以流动教师的利益补偿机制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实行城乡教师的定期轮换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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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轮换制度下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探讨
教师或者优秀教师利益的巨大损失 。 如果这部分损 失未得到弥补,就必然会挫伤这些教师的工作积极 性而使得轮换制度流于形式以致归于失败。 因此, 实行教师定期轮换制,不能仅仅通过制度刚性地要 求教师做形式上的换岗,而忽视流动教师经济理性 的内在驱动。它不仅需要对流动教师进行必要的经 济利益补偿, 而且还应尽可能地进行经济利益驱 使,方能调动教师自觉自愿地朝着政策意图方向流 动并努力工作。当然,岗位的变动给教师带来的利 益得失不只是经济上的, 也有精神上和心理上的。 因此,利益补偿机制同样需要关注对流动教师进行 精神补偿的问题。
、 “择校热 ” 不断升温以 在教育差距日益悬殊 及要求 “教育公平 ” 的社会呼声日益激烈的背景 下,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刻不容缓 。 为此, 国 家教育部已于 2010 年初印发了 《关于贯彻落实科 , 学发展观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 并具体制订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线图和时 间表,即力争 2012 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 衡,到 2020 年要实现区域内义务 教 育 基 本 均 衡。 然而要顺利实现既定目标,不仅时间紧迫, 而且还 有不少课题亟待解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就必须
一、实行城乡教师定期轮换制度必须建 立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
解决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问题可以从师资存量调 整和师资增量倾斜两个方面努力。虽然师资增量可 以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但毕竟不足以解决 目前师资配置的校际差距过大问题,而且还容易造 成城市优质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科类结构以 及生师比例不合理等新问题。因此,实现教师资源 均衡配置必须对现有的师资存量进行再分配。而存 量师资的再分配必须通过教师流动来实现。问题的 关键在于教师流动模式的选择。弱势补偿模式属于 ” 、“对口支援” 以及 “转会 渐进式,如 “教师互派 制” 等。全员流动模式是激进的,如日本、 韩国、 澳大利亚等国以及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始试行的 “城 乡教师定期轮换制” ( 2010 年 2 月江苏省政府就公 ,规定在 布了 《实施 〈义务教育法 〉 办法意见稿 》 区域内实行义务教育公办教师定期轮换制度,教师 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能超过 6 年) 。笔者曾在拙文 《教 师资源均衡配置问题探讨》 中 ( 详见 《教育科学 》 2010 年第 1 期) ,对两种教师流动模式的优劣进行了 从理论到实践全面系统的比较和分析 ( 此处不再赘 述) ,并提出了要从根本上尽快解决教师资源均衡配 置问题,必须选择教师全员流动模式,即实行城乡 教师定期轮换制度。其实,即使不是为了均衡配置 教师资源,教师队伍全员流动也有管理学意义上的 [ 1 ] 必要性。这无论从库克 ( Kuck ) 的创造力曲线 还 [ 2 ] 是从卡兹 ( Katz ) 的组织寿命学说 均可以找到科 学依据。教师队伍只有适当流动变换工作才能不断 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因此,无论从哪种角 度来看,教师定期轮换都是必要的。 教师定期轮换制度是以制度的形式刚性地要求 — 40 —
( 一) 城市流出教师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从城市学校流出的教师有三种可能 : 流入城市 其它学校、流入农村学校和流入艰苦地区学校 。 这 三种情况教师的利益得失是不同的 , 应分别讨论其 成本与收益。 从城市学校流入到城市其它学校的教师 , 其经 济收益因城市学校校际收入差距较小而变化不大。 但这部分教师会因工作变动而产生一些交通费 、 通 讯费等流动耗费,同时也会因重新适应新环境而付 出心理成本。城内流动的教师工作环境差距不大, 不存在艰苦条件损失。因此,对于此类教师, 只需 视其工作变动远近补偿其增加的交通通讯费用 , 而 更多的是需要心理补偿和精神激励 。 从城市学校流入到一般农村学校的教师,可能 会因其在农村学校成为骨干教师而获得较多的成就 感等精神收益。但这类教师更多的是付出和牺牲。 他们在经济收入上会因为农村学校几近于零的校内 福利而大大减少 ( 以笔者对四川省南充市和广安市 等地区的调查为例,尽管目前城乡教师绩效工资都 已基本到位,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差距有了较 大幅度的缩小,但一般来讲,城区学校教师收入平 — —这主 均每年仍要比农村教师高出六千到一万元— 要是因为城区学校有更多的创收手段如收取择校费 等,因而校内福利较高,但这种收入差距会在教育 均衡发展后自然消除) ; 还会因工作变动而付出大量 的搬迁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流动成本,并在专业 发展等方面受到限制。另外,流动还会给这类教师 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带来诸多困难。一方面, 工作的变动会影响到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各个 方面,给家庭生活及发展尤其是给抚养父母和教育 子女带来极大不便; 另一方面,在不同环境下,区 域文化、教学评价、教学对象以及人际关系上都有 巨大差异,流动教师必须重新适应新的工作生活环 — —职业重适。这些都会迫使教师直接和间接地 境— 付出包括经济上和精神上的牺牲。从教育经济学讲, 。总之,这类教师因 这就是流动教师的 “机会成本” 流动付出的成本远远大于其获得的收益,其中的利 益损失主要有工资福利收入的城乡差额、工作流动 耗费及其机会成本等方面。这些都需要得到有效的 补偿才能不至于影响其工作的积极性。 从城市学校流入到艰苦地区学校的教师 , 与上 面分析的从城市学校流入到一般农村学校的教师基 — 41 —
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限期在不同学校轮岗执教的一 种教育人事制度。 它最早实施于 “二战 ” 后的日 本,20 世纪 60 年 代 初 走 向 法 制 化 轨 道 而 趋 于 完 [3 ] 善。 目前,韩国、 澳大利亚等国也都已实行了该 项制度。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实行教师定期轮换制 度确实可以收到多种功效: 一是可以不断提高教师 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增加教师的多种工作经验 ( 用舒尔茨人力资本理论解释, 就是增加教师的人 力资本) ; 二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保证学校之间 教育水平的均衡; 三是打破教育的封闭状态, 使学 校组织始终充满活力 ( 流动教师可以在流入学校教 ) 。然而,该制度的顺利 师群体中起到 “鲶鱼效应” 实施不仅需要制订和完善许多具体的制度内容 ( 如 要有法可依; 要坚持就近流动自愿选择的原则; 要 确立教师公务员身份, 实行 “无校籍管理 ” 的教 师资源 “公有制” 等等) , 而且还须建立相应的配 套机制。其中最至关重要的就是流动教师的利益补 偿问题。建立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是实施城乡教 师定期轮换制度的必要前提。这不仅在中国这个经 济、文化和教育发展的地区差别、 城乡差距极其悬 殊的背景下尤其值得重视,即使在日韩等国地域差 别、办学差距极小的情况下,也都把对流动教师的 利益补偿放在了极为重要的地位 。 遗憾的是, 目前 我国一些地方在制定和实施教师定期轮换制度时, 却并不见有关流动教师利益补偿的配套措施 , 其实 施的真实效果与动机不得不让人怀疑 。 , 人的行为 从经济学上讲,人都是 “经济人 ” , 。 具有经济理性 追逐着利益的最大化 每个人都会 计算与衡量其行为的成本和收益 , 从而选择能为自 己带来最大效用的行动方案。 而教师首先是社会 人,具有 “经济人 ” 的全部特征。 他们与社会其 他成员一样,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愿望 和动机。长期以来,我国教师之所以出现单向上位 流动局面,即从农村学校流入城市学校、 薄弱学校 流入重点学校、贫困地区流入发达地区, 其根本原 。 “经济收入的高低规定了教师流动的 因就在于此 [4 ] 。 而这也正是造成当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 方向” 和学校之间师资力量差距悬殊的根源所在 。 难怪有 学者将 “教师流动 ” 直截了当地称为 “趋利性流 [5 ] 。 动” 而今要反过来, 让部分优秀教师倒流回去, 这必然会给流动教师带来成本与收益的巨大变化。 工作岗位的定期轮换对教师而言意味着切身利益的 定期轮换,它必然会造成流动教师尤其是既得利益
第 23 卷第 1 期 2011 年 1 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教 师 教 育 研 究 Teacher Education Research
Vol. 23 ,No. 1 Jan. ,2011
【 政策法规与管理】
定期轮换制度下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探讨
夏茂林,冯文全
( 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四川南充 637009 )
[ 摘要] 实行城乡教师定期轮换制度能从根本上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但必须以完善的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 为前提。工作的轮换必然导致利益的改变 。为此,应从影响流动教师利益变化的三个因素: 校际收入差距、 流动 成本和环境差异损失出发,根据教师流出流入的学校类型视城市 、农村和艰苦地区等不同情况分别对流动教师进 行成本与收益的具体分析,并以此为依据,进而从经济补偿和精神补偿两个方面建构流动教师的利益补偿机制 。 [ 关键词] 城乡教师; 定期轮换; 利益补偿 [ 中图分类号] G451. 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672 - 5905 ( 2011 ) 01 - 0039 - 05
[ 基金项目]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2010 年立项课题 ( TER2010 - 005 ) ; 四川省教 育发展研究中心 2009 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 CJF09025 ) [ 作者简介] 夏茂林 ( 1973 - ) ,四川广安人,西华师范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与管理 。
On the Benefits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Teachers Moving Periodically
XIA Maolin; FENG Wenquan
( Educational Science College,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Sichuan, 637009 ,China) Abstract : The system of teachers moving periodically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can install teacher resources balancedly. But it needs a perfect mechanism of benefits compensation for teachers as the premise. The exchange of work must cause the teachers’benefits to change. So we should analysis the moving teachers’costs and incomes concretely from three influence factors which lead teachers ’ benefits to variety: income margin between schools,cost of moving and environment difference loss. According to the schools’type which teachers moving from or to, a perfect mechanism of benefits compensation for teachers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economic and spirit should be constructed. Key Words: teacher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moving periodically; benefits compens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