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
学习贯彻《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会议记录

学习贯彻《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7月18日上午,机关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计玲利同志通过上海市松江区机关幼儿园qq 群和微信工作群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开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的网上学习。
学习会上,由党支部书记计玲利宣读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并向大家详细讲解了该意见颁布实施的内在要求、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推动学校健康发展,对该意见进行全文转发(详见群文件),请全园党员同志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研讨具体内容:张益华同志发言:当前,有的党员干部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网民,认为只要不犯法,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在网络世界,党员干部要行有所止,开列负面清单,守住党纪国法和道德底线。
要按照《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规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等,不在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不通过网络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不通过网络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何彩萍同志发言:为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我们应该要营造“阳光正气、沟通畅通、表达活泼、维护形象”的网络文化环境,同时要关注正能量互联网络、通信网络等,通过有意义的制作、发布、传播有关文字、言论、图片、视频或者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
李健发言: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应当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通过网络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同时要做到心中有党,维护党的形象,敢于同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
张兰同志发言:我们党员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宣传纪律,规范自身网络行为,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言行,对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言论、短信等,做到不编造、不传播、不盲从。
陈银娟同志发言:作为机关幼儿园班子成员又是一名党员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活动。
中共水利部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倡议

中共水利部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倡议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06.07•【文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倡议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坚决抵制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步所谓“内部”消息或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三、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四、严格规范以职务身份注册网络账号行为。
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
学习贯彻《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会议记录

学习贯彻《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7月18日上午,机关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计玲利同志通过上海市松江区机关幼儿园qq 群和微信工作群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开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的网上学习。
学习会上,由党支部书记计玲利宣读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并向大家详细讲解了该意见颁布实施的内在要求、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推动学校健康发展,对该意见进行全文转发(详见群文件),请全园党员同志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研讨具体内容:张益华同志发言:当前,有的党员干部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网民,认为只要不犯法,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在网络世界,党员干部要行有所止,开列负面清单,守住党纪国法和道德底线。
要按照《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规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等,不在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不通过网络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不通过网络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何彩萍同志发言:为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我们应该要营造“阳光正气、沟通畅通、表达活泼、维护形象”的网络文化环境,同时要关注正能量互联网络、通信网络等,通过有意义的制作、发布、传播有关文字、言论、图片、视频或者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
李健发言: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应当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通过网络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同时要做到心中有党,维护党的形象,敢于同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
张兰同志发言:我们党员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宣传纪律,规范自身网络行为,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言行,对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言论、短信等,做到不编造、不传播、不盲从。
陈银娟同志发言:作为机关幼儿园班子成员又是一名党员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活动。
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网络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行为,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依据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络行为,是指通过互联网络、通信网络等,制作、发布、传播、泄露有关文字、言论、音像或者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青岛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通过网络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网络宣传纪律,规范自身网络行为,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言行,对负面消极的网络信息、言论、短信等,做到不编造、不传播、不跟从、不误导。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使用各种下载工具或软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或程序。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等。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二)泄露内部工作文件、数据、资料、信息;(三)涉密系统或涉密介质非法外联;(四)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公布自己或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发布和传播下列信息:(一)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二)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四)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一)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二)恶意扫描和网络攻击;(三)窃取口令、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或者内部系统,阅读文件或电子邮件;(四)盗用他人账号;(五)违规对计算机网络及内部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六)违规对计算机网络及内部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七)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网络行为。
加强网络及评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三篇

加强网络及评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三篇加强网络及评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一篇又到了伟大的建党之日,为庆祝伟大的节日组织活动,本文是小编整理的活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为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党员大规模培训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以增强党员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提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以健全完善培训机制为抓手,不断更新培训观念,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党性强、作风好、群众信任的党员队伍,为全面完成中心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1、坚持把增强党性、提高党员能力素质作为第一任务。
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使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
3、坚持统筹协调,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并重。
4、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
拓宽培训渠道,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工作目标根据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通过学习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主要任务我校党组织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党员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6次。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3•【字号】粤府办[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0]8号)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直驻粤各单位党组(党委):《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已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着力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执行力。
要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知识测验、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学习。
干部网络言论管理制度

干部网络言论管理制度一、背景简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言论已成为人们互动和表达观点的重要途径。
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其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论更加敏感和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干部网络言论管理制度,不仅能帮助干部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更能有效防止一些不当言论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二、制度内容1. 建立网络言论审核机制针对干部在网络上发布的言论,应建立一套审核机制。
包括定期抽查干部个人社交账号上的言论,对于可能存在问题的言论进行审查和处理。
同时,也应建立审查机制,对反映问题严重的言论及时进行处理。
2. 形成网络言论宣传指引制定干部网络言论宣传指引,明确了禁止发布违法信息、传播虚假信息以及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等内容。
同时,在言论宣传中应积极传播正能量,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建立网络言论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干部在网络上发布的有违规内容的言论,不仅要及时删除,更应建立及时处罚机制。
针对不同情况,可以采取纪律警告、通报批评等措施,以及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 提高干部网络素养和安全意识通过开展网络言论培训,提高干部对网络言论管理的认知和理解,培养正确的网络言论意识。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防范网络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等风险。
5. 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疏导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中心,及时掌握网络言论动向和舆情发展趋势,对于可能引发公共关注和舆论风波的言论,及时进行疏导和引导,防止舆情失控。
6. 建立干部网络言论管理档案对干部在网络上发布的言论进行记录和归档,建立干部网络言论管理档案。
对于有重大影响的言论,要及时归档并留存,以备日后必要时参考和查证。
三、制度意义1. 维护政治稳定干部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形象代表,其言论往往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建立干部网络言论管理制度,能有效规范干部言论行为,减少不当言论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政治稳定。
2. 增强网络治理效能加强对干部网络言论管理,有利于提高网络治理的效能。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学网用网和网络行为规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学网用网和网络行为规范提出了什么要求?(外9则)作者:来源:《北京支部生活》2019年第09期答:党员应当主动学网用网,依托各类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培训,认真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通过网络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听取群众意见,联系服务群众。
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规范网络行为,敢于同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
县级以上党委应从哪些人员中选聘党员教育讲师?答:县级以上党委从优秀党校教师、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党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实用技术人才、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中选聘党员教育讲师。
如何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答:各级党委各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
基层党委每年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对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出评价。
上级党组织在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中,应当考核检查下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
对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怎么查询我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是否成功?答:转入党组织关系后,可在转入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党委或支部专门负责党的各项工作的人员)处进行查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平台上可以查看党员具体转接记录,每个单位均有相应的系统管理员,跨省转接完成后,需要转入地党组织工作人员将收到的三联介绍信党员信息录入到系统。
只要组织关系转接正常,手续完善,都是能够转接成功的。
如何正确处理党员在工作调动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中没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问题?答:对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中国共产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转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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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重要的交
流平台。
然而,在网络上也存在许多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这些不仅
会降低我们的网络使用效率,更会影响到我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
以及道德规范。
对于员干部来说,网络行为规范更是尤为重要,必须
时刻遵守网络守则,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同时也要保障自身形象和信誉。
为了规范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一、加强纪律教育,营造正义网络环境。
要求员干部要严格遵守
的章程,尊重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同时,各级纪委要在
网络监督方面加强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坚决
打击各种形式的网络违规行为。
二、加强自己的网络素养,做到善用网络。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
不仅能够为我们带来便利,也可能带来危险。
因此,员干部要提高自
身的网络素养,了解网络文化知识,切实做到善用网络,避免网络游
戏成瘾或沉迷于虚拟空间,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网络公益活动,致力于
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三、坚守社会道德规范,遵循公序良俗。
网络空间无界限,但我
们的网络行为应该要遵循公序良俗,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泄
露他人隐私。
在网络上也不应散布谣言和危害社会稳定和安全的信息。
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发挥好自身的先锋模范作用,让网络空间更加
平等、健康、积极、向上。
四、建立良好的网络形象,维护员干部的公信力。
在网络使用过
程中,员干部要注意文明用语,不发表不当言论,不涉及敏感话题,
不传播不良信息。
要有一种从容自信的态度,做到言行一致,既是优
秀员干部的形象,也是为互联网社会打造的健康氛围作出的重要贡献。
总之,网络是现代化社会的必需工具,网络行为规范的重要性也
越来越严重。
对于员干部来说更是如此,不能因为实名和流行文化的冲击而违反原则,更不能因特殊身份而得到特殊待遇。
在网络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教育好自己,引导好他人,才能更好地控制网络,维护社会稳定性,建设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