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适合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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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 混业把许多创新业务引入模糊的监管地带,监管模糊将引致 金融:
• 1、实业企业参与金融业一定程度上游离于监管之外
• 2、银行直接控制其他金融企业缺乏必要的防火墙 • 3、中信、光大投资实业过多,实业波动易给集团带来冲击
• 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国会通过的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的目的是使所有的美 国人都能够获得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即客户可以在一家 金融企业内办理其所需要的金融交易,如储蓄、信贷、证 券、保险、信托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 综合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纯金融控股公司、英国为代表的 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 • 1.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主要专注于公司整体战略 管理,业务分别通过银行子公司经营。母公司可以有效调 控各部门间的利益冲突,防止风险在各部门扩散。不利的 是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较低。 • 2.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和非银行子公司之间 有严格的法律界限,证券业务、保险业务是由银行的子公 司进行。这种方式更适于银行体系发达的地区。 • 3.全能银行。是在一个实体内部同时提供银行、证券和保 险等金融服务,并可持有工商企业股权。公司内部各部门共 享资源,增加信息资源流动性,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 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商业银行经营不受限制,还兼营 工商业务。《1933年银行法》实现了商业银行、投资银 行在机构、业务、人事上的分离。 •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 法案》,该法案首创“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法律概念。该 法案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既可以是商业银行,也 可以是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同时取消了这三类不同性质 的金融机构限制交叉持股的禁令。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 业经营比较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发展趋势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发展趋势
务 、投资业 务等新型业务方 面的人才 。最后 ,强化员工 的电脑网络技
标 ;另 一方面 ,多样 化的业务组合 有效的分散 了银 行的经营风 险 。保 证 了银行 收益 的稳 定性。不过 ,我们也 不可避免地看 到混业经营模 式 存在 的一些弊端 ,如增加 内部成 本 、 增 强经营风 险以及监管 困难 等问
参考文献 : 【 1 ] 赵夏 爽. 我 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和展 望Ⅲ. 赤峰 学院 学报 ,
业 务范围上的混业和经营机制上的 昆业 。 二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模 式比较
应该有效运用社会监督 的作用 ,充分发挥外部监管体 系的作 用。 3 . 分 阶段巩 固创新 我国商业 银行业 务
首 先 ,稳 步发 展传统 业务 ,改善 传统业 务 ,同时加 大对 中间业 务 的发展 。积极实施业务创 新战略 ,加大创 新力度 ,适度发 展金融控 股公 司。此外 ,应加大对 国有 商业银行 的并 购重组力度 , 有 步骤的建 立我 国的超级大银行 。按 照规模效益原则 ,对银行的现有分 支机构进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发展趋势
■李洁琼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要: 随着世界金 融创新的发展和银行 自身发展 的需要 ,我 国商业银 行选择混业 经营模式是 必然趋 势。本文从分 业经营和
分业经营 混 业 经 营
混业 经营两种模 式的优 劣势 出发 ,结合我 国的 国情 ,初 步探 讨 了我 国商业银行 实行混业 经营的若干对 策。
题。
能 ,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 。 5 . 充分利用高新技术 ,为混业经 营提供强有 力的技 术支持 在 由分业经 营一 混业经 营的过 程中 , 要 重视高新技术的运用 ,努 力提高我 国金融业的 电子化 、信息化水平 ,这将 使金融机构 的业务创 新成为可 能。利用现代高新技 术手段不断建 立和创新 中国金 融监管体

混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的现实选择

混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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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 业 经 营 ●
我国商业已久
开 放式基 金 单位 的注册 登记 业务 ,使
合条 件 的证券 公 司以 自营 股 票和证 券 定 的 除外 ” ,为 我 国 商业 银 行 开展 混 投 资基金 作为抵 押提供 贷款 ;2 0 0 0年 业 经营开辟 了新 的发 展空间 ;2 0 0 5年
月 银监 会 和证监 会联合 制 1 ,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试 点办 2 ,由央行 、 0月 法 》开 始执 行 ,商业 银行 可 以接受基 定 的 商业 银行设 立基 金 管理 公司 试 金管理 人 委托 ,办理 开 放式基 金 单位 点管理 办法 公布 施行 ,鼓 励商 业银
银监 会公 布 的 中外资银 行 ( ( 行政 许 可 事项 实施 办法 》明确表 示 ,“ 非银行 金
融 机 构可 发起设 立商 业银 行 ,商 业银
混 业 经 营 :呼 之 欲 出
20 0 6年 1 2月 1 1日,我 国履行 加 客 户资 源介 绍给 境外从 事混 业经 营 的
的认 购 、 申购 和赎 回业 务 ,可 以受理 行采 取股 权多 元化方 式设 立基 金 管理
2 }0 7 3 国 融 0 2 0 际 资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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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标 志着 商 业银行 设 立基 金管理 实施 进 军保 险业 的计划 。相信 随着 金 重组 等 多方面 的服 务 。然 而 ,中资银 公 司 正 式 进 入 实 质 性 操 作 阶 段 ,此 融 改革 的进 一步 深入 ,我 国商业银 行 行 仍是 传统 的分 业模 式 , 自身的 国际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发展已成趋势。

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际金融业的竞争也更加激烈,这就要求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必须紧跟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步伐,将混业经营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如何搞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兴起的动因、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以及对我国银行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究。

【关键词】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分业经营银行混业经营指的是银行可以同时经营证券业、保险业以及信托业、投资基金业、证券期货业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序言放眼国际市场,为适应经济与金融全球化的浪潮,各国金融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以谋求金融业的平均利润和规模化经营效应,通过多元化经营、多地区经营分散各类经营风险。

相比之下,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形成巨大反差,尤其是中国加入WTO,由于外国银行的竞争优势,中国商业银行将会失去许多企业大客户和个人客户,将会面临巨大挑战与压力。

因此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但由分析得我国混业经营现状,其实混业经营其实还没有真正从法律上得到肯定,其次,混业合作主要也是互为客户,只是利用各自业务领域上的优势.下面就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兴起的动因1。

实行混业经营是增强我国银行业竞争力的需要。

如今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我国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过于狭小,制约了盈利能力提高,限制它的竞争力。

加入WTO后,进入我国市场的外资银行中有一大部分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综合性的全能银行,它们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优势,其本身经营的多元化带来的高抗风险能力,以及跨国公司内部的补偿机制带来的灵活策略。

这给我国的银行业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因此,我国银行业应该寻求良好时机,打破分业限制,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优势。

中国银行业未来的经营模式——混业经营

中国银行业未来的经营模式——混业经营

中国银行业未来的经营模式——混业经营班级:姓名:学号: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

由于金融全球化的兴起,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使本国的金融机构在全球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各国日益放松了金融管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业务相互融合,混业经营已成为21世纪全球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虽然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仍是分业经营的模式,但是随着金融实践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分业模式框架下逐步出现混业经营的倾向。

分业经营的优点在于:业务分工明确,有利于培养不同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以及监管机构监管;分业经营通过限制银行从事某些业务还能降低银行经营管理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金融监管及金融机构自我约束机制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不足,起到有效防范风险、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作用,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其客户的安全。

为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但是,同混业经营相比,分业经营的弊端越来越突出,以至于各国监管机构为了促进本国金融业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纷纷抛弃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旧模式。

分业经营的不足之处在于:首先,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资产经营缺乏灵活性,商业银行和其他业务无法优势互补,内部经营损益缺乏互补机制,不能借助彼此的业务来推动本源业务的发展,资产单一化而导致风险高度集中,并进一步加大。

其次,分业经营的银行不能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与投资,不利于密切银企关系,进而不利于经济整体发展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同时也不利于银行开展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最后,分业经营模式阻碍金融创新和金融资产多样化,严重妨碍我国金融业发展。

相比与分业经营模式,混业经营的优点在于:第一,混业经营可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有利于降低自身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商业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引 言
三、 商业银 行经营的两种模 式特点及各 自利弊 的比较
经济 全球化 的发 展 , 带动 了金融 自由化和 全球化 的不断深
分业 经营 、 分业 管理得 以长期存在 是有其 自身优势 的。分 业 经营 的优点 在于 : 业 务分工 明确 , 有 利 于培养 不 同业 务 的专 业技 术和专业 管理水平 以及监管机 构监管 ; 分业 经营通过 限制 银行 从事某些业 务还能 降低银行 经营管理 的难度 , 在一定程 度 上 弥补金 融监 管及金 融机 构 自我约束 机制 与管 理体制 等方 面 的不 足 , 起 到有效 防范风险 、 维持金 融体 系稳 定的作用 , 有利 于
浅谈我 国商业银 行经 营模 式的选择
专 ( 苏州 大 学 东吴 学 院 , 江 苏 苏州 2 1 5 0 2 1 )
摘 要: 银 行 业是 一个 国家经济风 向的指 南针 。 长期 以来 , 我 国银行 业 一直 实行分 业 经营制 度 。 这一 制度稳 定 了市场 , 降低 了金 融 风险 , 有利 于银行 业 的健 康发展 。但 同时也使 得 商业银 行 小 而分散 , 业务 单调 , 不利 于满足 客 户的 多层 次需 求及银 行 业务拓 展 ,
相 比与分业经 营模式 , 混 业经营 的优 点在于 : 第一 , 混业 经 营可有效 地控 制金融 风险 , 降低 自身 的非 系统性 风 险 , 保持 商 业银行 和整个金 融体 系的稳定 。第 二 , 混业制度下 银行对企 业
提供 包括 投资在 内的全方 位 的金融服 务 ,既有 利于企 业 的发
新形势下银行业 健康发展 的安全和效 率 , 要靠新 的利润增 长点 和多元化 的资产组合 , 改变资金 来源 主要 依靠存款 的单一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

论述:比较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劣势(一)、分业经营1、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

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被称作分离银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专业银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2、分业经营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

(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

(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3、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1)、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

(2)、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

(3)、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混业经营1、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原因和路径选择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原因和路径选择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原因和路径选择国际上银行业的经营范围曾存在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综合性银行模式。

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模式。

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之下,各种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与渗透不断加剧,银行业又由过去的分业经营逐渐向全能银行演变。

1999 年11月,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关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限制,它标志历时66 年由美国首先建造的金融“防火墙”被拆除了,同时意味着全球主要西方国家已全部进入了银行全能化经营时代。

一. 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原因(一)内在动因金融资产的专用性是全能银行迅速发展的内在动因。

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对已经投入生产过程的资产进行再配置的难易程度。

按照经济学理论,要素存量(资产存量)的重新配置必然涉及一定的费用。

随着资产专用性增强,改变旧资产的转换成本和时滞成本会提高。

对于金融业,可从资本(可分为现实资本和人力资本)、信息和人员素质这三个方面分析其资产专用性。

其中,现实资本在银行业与证券业中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货币,而现金和存款等货币的转换成本几乎为零。

至于人力资本、金融信息与人员素质,由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服务对象、宏观环境以及两者之间的高度业务相关等因素,它们的专用性也很低。

在西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目前日益发达的信息技术支持下,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使得各个金融市场日益一体化,促进了金融业各个领域的相互渗透,从而使金融资产的专用性更趋减弱,银行全能化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发展起来。

银行业和证券业的资产专用性很低,造成它们之间进入或退出对方行业并不需要提供高的额外成本,这种很强的要素替代性和通用性,加上金融业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垄断性,金融各分支行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避免向金融业外行业支付过高扩张成本,此时全能银行成为最优选择。

(二)外在动因银行全能化除了有其特有的内在动因外,还有许多外在动因:1. 竞争压力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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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适合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摘要:自1993年起,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定经营模式是分业经营,然而分业经营在目前的国情下迎来了诸多挑战。

而为西方发达国家所广泛采用的混业经营模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

无论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都没有其绝对的优势和劣势,适合国情和本国金融业发展的才是最好的。

事实证明,混业经营实际上将是我国社会公众的选择,同时,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国已悄然出现。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业务多元化公众的选择一、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是指历史上自然形成的或者以法律形式人为限制而形成的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独立经营,没有交叉,实行严格的分工。

(一)、我国商业银行分页经营的发展历史早在1989年,我国就明确提出银行业与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页管理”的原则。

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

1995年,国家颁布的《商业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分业经营的权威性,该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企业投资。

”同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这标志着分业经营在中国的正式开始。

1998年的《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应银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和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这标志着分业经营体制在我国最终确立。

(二)、分业经营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应该说,分业经营是对我国经济、金融业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

没有一种模式是绝对优越的。

各国应立足本国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国情、适合金融业发展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尽管国际潮流是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的,但当时的情况决定我国更适合采取分业经营模式。

这是因为:第一、金融市场尚不成熟。

我国证券市场一开始就是在银行界大力扶持、参与组织、经营下发育、发展起来的。

但银行过度参与股票业务,会导致短期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受到威胁,造成支付能力不足,甚至危及银行体系的安全。

此外,银行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瓜分证券、保险等市场,形成垄断,既可能使刚刚兴起的证券业被扼杀在摇篮中,也可能操纵股市,加剧股市的风险和投机,危及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第二、金融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领域的许多重要法律,如信托法、期货交易法等尚未出台,无法适应金融业务拓展的需要。

在没有健全法律规范的前提下,盲目实施金融业务的融合化经营,将导致金融领域的混乱,危及金融安全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第三、中央银行的监控能力较弱。

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才开始行使央行职能,各项职能尚在逐步完善之中。

对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监管的经验不足,监管手段和内容都不够完善,难以胜任对实行综合经营的金融机构的监管。

第四、商业银行尚未真正“商业化”。

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还未真正“商业化”,银行自身的风险意识比较差,风险约束、自我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在这种情况下,允许银行多元化经营,其中的经营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是商业银行难以在内部管理中得以防范的。

(三)、分业经营面临的挑战我国采取分业经营模式是我国当时阶段加强金融监管,强化金融风险防范、维护金融秩序的必然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模式将永远存在;相反,从长远看,金融业的业务多元化也应成为我国金融机构业务制度发展的目标,这是中国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增强竞争力、开拓业务范围和提高盈利能力的必然要求。

毕竟,世界金融业业务多元化趋势是经济生活更高程度社会化、国际化乃至一体化的产物。

我国具有顺应这种趋势的内在要求和外在压力。

1、金融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竞争将日趋激烈,经营风险更难预测。

为了最大限度分散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就要求实现金融机构的业务多元化。

只有最大限度的实现多元化经营,根据市场、客户需求的变化和规避风险的要求,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业务品种,采用新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手段,才能尽可能实现资产负债多元化,分散经营风险。

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具有实行业务多元化的迫切要求。

就商业银行来说,世界金融业的发展实践表明,银行资产如果只用于贷款,这既是银行的资产形式和利润来源单一化,也使银行资产流动性和效益低下,加大银行经营风险。

因此实现银行资产多元化、提高效益,增强流动性是必然选择。

而我国银行资产结构比较单一,贷款资产在总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证券资产和其它资产所占比重很小。

这种资产结构不仅是商业银行处于高风险运行中,也影响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和盈利能力的增强。

就证券公司的发展来说,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的普遍问题是数量多、规模小、资产实力弱。

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业务结构雷同、种类单一,创新能力不足,新兴业务还有待积极开拓。

此外,证券市场上交易品种比较单一,主要是一些原生证券,如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还有为数很少的可转换证券。

交易品种单一的状况在客观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深化和发展。

因此,应加强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连手合作,为客户提供一系列新的金融产品。

就保险公司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在新形势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企业单纯依靠承保业务即可取得分后的利润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其消化成本、实现盈利的能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保险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功能是提供风险补偿。

1995年《保险法》限制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扩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管道,借鉴国际经验,应允许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进行投资,也是保险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2、金融国际化的外在压力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国外金融机构大量进入我国,我国金融机构必须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

这种竞争包括争取人才、争夺客户、金融创新等各个方面。

国际金融企业实行多元化业务经营,其人才储备全面,服务品种齐全,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创新能力极强,这一切都是国内金融企业所无法比拟的,对国内金融企业将造成巨大外部压力。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国的金融体制、制度若不能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将导致本国金融机构竞争力的下降和本国经济金融地位的下降。

经济金融全球化客观上导致各国金融体制的趋同,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必将融入业务多元化的国际潮流中。

(四)、关于分页经营的最新实证研究巴斯、卡罗和莱文对60多个国家的银行业务管制与金融效率、金融稳健程度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大范围的系统实证检验。

他们发现,平均而言,对银行的业务管制越多,银行的效率就越低,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大。

对银行的管制包括限制银行从事证券、保险和不动产业务以及限制银行与商业活动的结合。

此外,他们的研究还表明,银行业务的限制对金融发展、非银行部门和股票市场的发展以及产业的竞争性都没有产生任何有益的效应。

但是,由于金融制度不存在通用性质,我们不敢确认这种基于部分国家的实证研究结果能够适用于所有国家。

二、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发展趋势混业经营指的是银行不仅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而且行经营投资银行、证券经纪、保险、金融衍生业务以及其它新兴的金融业务,甚至进行非金融股权投资。

(一)、混业经营的优势混业经营的优势体现在银行本身、客户和社会福利上。

从银行的角度看,混业经营有六个方面的优势:第一,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带来的成本优势。

规模收益是指某一业务的数量越大,效率越高。

而当不同的服务业务由同一个机构来提供时,如果它的经营成本比多各机构分别提供时的总成本小,则其就是范围经济。

第二、通过银行机构的扩大和向更多的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银行可以获得经济集中的利益和竞争优势。

第三、混业经营通过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可以使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最小化。

第四、银行可以充分挖掘现有销售网络的资源潜力。

银行有大量的客户基础,银行可以通过为现有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加强同现有客户的联系,吸引新的客户,并增加银行的收益。

第五、混业经营能够分散风险,对相关的银行业务有预警作用。

银行可以随时影响企业的经营方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六、多元化意味着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更为全面、牢固和持久。

从客户角度看,客户将因银行混业经营而得到更多的收益。

由于混业经营,客户只需与同一家金融机构打交道,这样,客户搜寻信息、监督和交易的单位元成本都会降低。

银行混业经营还会带来竞争效应,将直接改善消费者福利。

同时,客户与银行关系的增强也将促进银行服务的改善,因为如果消费者从一家银行转向另一家银行,将会给银行带来更大的业务损失。

对公共政策而言,混业经营可以提高公共政策的效率,提高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

(二)、实证分析混业经营的优势当今世界金融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混业经营模式逐渐显示出其优越性。

从上表可以直观地看出,我国商业银行与实行混业经营的发达国家银行相比,员工人数较多,而收入和利润位次较低,即出现人员冗杂、效率低下的问题。

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分业经营的弊端造成的。

这也预示着我国需要通过消除分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的必要性,以及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的必然趋势。

(三)、混业经营是社会公众的选择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等方面还不发达,贫富差距相对较大,中产阶级占人口的大多数。

而金融业是一个服务性行业,我国金融业主要是为占大多数的社会公众服务的,而社会公众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

一方面,在我国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对我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与西方人相比,我国人们的思想人偏向保守、传统。

相比于在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从事投机性交易,社会公众更倾向于相信传统的储蓄存款。

因此,社会公众对银行的信任度更高些。

如果银行推出保险、证券等业务,社会公众潜意识里更容易接受,即使是同样的业务,他们会认为银行做得更加保险,银行的信誉度更高。

另一方面,由于与银行打交道的机会更多,时间较长社会公众更愿意相信银行破产的几率更小,尤其对由国家支持的四大银行有极大的信任度。

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会利用社会公众的这一心理和需求推进业务多元化,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实现混业经营成为必然趋势,这种趋势是社会公众的选择。

事实上,尽管我国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但目前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实践中,金融企业通过大量产品创新和组织形式创新,绕过了分业经营制度的限制,开办了一些具有混业经营性质的金融服务项目,混业经营已初露端倪。

在机构设置上,我国已经存在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

尽管目前我国的法律和部门规章都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也未明确其实坚持还是打破了分业经营原则,但从同一资本控制权下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等业务这一事实来看,金融控股公司实际上是在进行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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