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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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二级)(一)基本要求:1、企业应持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

3、应有较完善的物业。

并按签定物业管理。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用语。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专业物业管理经验。

6、管理人员应9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多方面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收费管理等)。

9、小区实施每周六天每天12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10、根据小区实际条件,开展业户必需的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3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90%。

12、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

13、根据小区实际条件,配合开展必要的活动。

1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每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5、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基金。

(二)房屋管理?:1、按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污迹、无破损;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室外招牌、牌、霓虹灯整齐有序。

3、对违反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除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外凸防盗网和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

德州市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

德州市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

德州市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一、概述德州市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是为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舒适、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而制定的。

本标准涵盖了物业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物业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

二、物业设施设备 1. 物业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行,维护保养记录齐全。

2. 电梯、空调、给排水、供电、消防等系统设备完好,无安全隐患。

3. 公共照明系统设施完好,节能效果良好。

4. 物业维修及时,报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环境卫生 1. 小区内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污水等污染源。

2. 公共区域每天清扫一次,卫生间每天清洁一次。

3. 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无异味。

4. 绿化带定期修剪、清扫,无杂草、杂物。

四、安全管理 1. 小区内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2. 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安全记录完整。

3. 车辆管理有序,停车位充足,无乱停乱放现象。

4. 消防设施完好,定期检查,确保应急使用。

五、客户服务 1. 物业服务人员态度热情、礼貌,接待及时。

2. 物业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报事、投诉渠道畅通。

3. 定期对业主和住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4. 提供便民服务,如代收快递、维修等。

六、其他要求 1. 物业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培训合格证书。

2. 物业服务费用公开透明,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收取。

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诚信经营,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操作。

4.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

以上是德州市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本要求一、服务机构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应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二)委托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场所;(三)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四)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五)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六)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及时处理业主诉求,减少12345市民热线等有关物业的有效投诉量。

二、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三)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四)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

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五)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一)物业服务方案;(二)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三)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四、财务管理(一)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二)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三)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四)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实行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五、档案管理(一)基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内容完整、准确,及时对文件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已入住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物业2、3级物业标准

物业2、3级物业标准

关于发布《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试行)》的通
知(京建物[2008]29号)
京建物〔2008〕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住宅物业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公开透明,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发布《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试行)》(以下简称本规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范为指导性规范,供物业服务各方参照使用。

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之前,结合物业状况、服务需求等因素选定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内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状况、服务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本规范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京建物〔2007〕1209号)构成住宅物业服务规范体系。

在确定服务内容时,可以在一、二、三级规范中进行单项组合选择,也可结合实际,在一级规范之上,对单项内容的规范要求进行调整。

三、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试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二级)(一)基本要求: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3、应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用语.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专业物业管理经验.6、管理人员应9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多方面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收费管理等).9、小区实施每周六天每天12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10、根据小区实际条件,开展业户必需的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3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90%.12、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

13、根据小区实际条件,配合开展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

1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5、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维修基金.(二)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污迹、无破损;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外凸防盗网和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

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山东省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对照表

山东省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对照表
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9、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
10、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0%,处理率达90%以上。
1、业主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全面、详细的业主公约、房屋使用手册等。
山东省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对照表
类别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四星级
五星级
一、硬件设施要求
1、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多于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0.8个/户。
2、住宅小区应具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两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3、小区宜建有配套的休闲活动中心、场地或固定活动馆所,以及满足业主需求的体育活动设施。
4、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5、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1、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户。
2、住宅小区应具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3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3、小区宜建有配套的休闲活动中心、场地或固定活动馆所,以及满足业主需求的体育活动设施。
5、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3日内答复处理。
6、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物服资金的收支情况。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星级标准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星级标准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目次前言................................................................................ I II 引言................................................................................. I V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3.1 (1)3.2 (1)3.3 (1)3.4 (1)3.5 (2)4基本要求 (2)5一星级服务 (2)5.1综合管理服务 (2)5.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2)5.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2)5.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3)5.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3)5.6保洁服务 (3)5.7绿化养护服务 (4)5.8紧急事故防范 (4)5.9服务评价及改进 (4)6二星级服务 (5)6.1综合管理服务 (5)6.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5)6.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6)6.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6)6.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7)6.6保洁服务 (7)6.7绿化养护服务 (8)6.8紧急事故防范 (8)6.9服务评价及改进 (8)7三星级服务 (9)7.1综合管理服务 (9)7.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9)7.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10)7.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2)7.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12)7.6保洁服务 (12)7.7绿化养护服务 (13)7.8紧急事故防范 (13)7.9服务评价及改进 (14)8四星级服务 (14)8.1综合管理服务 (14)8.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15)8.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16)8.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7)8.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18)8.6保洁服务 (18)8.7绿化养护服务 (19)8.8紧急事故防范 (20)8.9服务评价及改进 (20)9五星级服务 (21)9.1综合管理服务 (21)9.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21)9.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22)9.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24)9.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25)9.6保洁服务 (25)9.7绿化养护服务 (26)9.8紧急事故防范 (26)9.9服务评价及改进 (26)参考文献 (28)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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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本要求一、服务机构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应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二)委托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场所;(三)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四)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五)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六)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及时处理业主诉求,减少12345市民热线等有关物业的有效投诉量。

二、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三)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四)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

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五)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一)物业服务方案;(二)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三)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四、财务管理(一)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二)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三)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四)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实行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五、档案管理(一)基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内容完整、准确,及时对文件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二)技术档案主要包括:1.物业竣工验收档案;2.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档案;3.项目承接查验资料;4.其它资料。

(三)日常档案主要包括:1.设施设备管理档案;2.装饰装修管理档案;3.应急事件处理档案;4.安全管理档案;5.处理投诉档案;6.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7.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文件、记录,如维修、养护、值勤记录等;8.其它资料。

六、消防管理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职责应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符合以下要求: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2.制定符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业主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为内容的消防演练;应利用消防宣传设施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防火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5.建立消防档案,存档备查;6.其他依法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1.与建设单位交接时,确保消防技术资料齐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消防器材、消防宣传设施、消防设施警示标识配备符合要求且完好有效;2.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在消防车道设置禁止占用的明显标志;3.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防火巡查,每季度进行1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巡查、检查应做记录,由检查人及主管人员签字,归档备查;住宅小区中的商业服务区域应加强管理,增加巡查频次,业主或网点使用人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4.水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每日巡查;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和维保,并做好记录;6.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器材完好有效,如有故障、损坏及时维修更换,灭火器应定期维修;不得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7.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当事人拒不纠正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服务等级标准一星级一、综合管理服务(一)业主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全面、详细的临时管理规约、房屋使用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物业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五)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六)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0%以上。

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70%,处理率达80%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一)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依规定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

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四)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五)发现房屋结构损坏时,应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相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六)发现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损坏时,应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相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七)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一)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二)雨、污水主管道及化粪池遇有堵塞时应进行清理、清掏。

(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的,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承担的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产权属专业经营单位的,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可接受专业经营单位的委托,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四)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按质检部门要求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监督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五)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有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二)门岗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3、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出入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

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

(三)巡逻1、每6小时在小区内巡逻1次。

2、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四)车辆管理1、小区内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3、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4、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5、住宅小区中的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6、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五)紧急事故防范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

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3、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扫2次,地面每两周湿拖1次。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每月清洁1次;3、共用门窗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

4、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周清洁2次,无灰尘。

(二)外围保洁1、道路每日清扫1次。

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2、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清扫1次。

3、每周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垃圾。

4、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半年清扫1次。

5、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6、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

保持通风,无杂物。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1、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六、绿化服务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应做到:1、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3、无大面积病虫害。

二星级一、综合管理服务(一)业主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全面、详细的临时管理规约、房屋使用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物业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

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3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五)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3日内答复处理。

(六)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七)每年开展1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八)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5%以上。

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85%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一)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依规定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

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四)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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