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林下经济是指农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利用林木生长周期的空档期,采取合理的经营方式进行的经济活动。
它是一种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经济效益高的经济发展模式。
为了大力推进林下经济的发展,可以采取以下实施方案:一、政策支持1.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林下经济的地位和发展目标,促进各地建立健全的林下经济发展体系。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项目,鼓励农民参与林下经济的开发和经营活动。
3.加强宣传,提高林下经济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林下经济的发展。
二、科技创新1.加强农林业科技攻关,研发适应不同地区和类型的林下经济项目,提高林下经济的科技化水平和经营效益。
2.推广示范项目,通过示范效应,引导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分享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3.加强科技培训,提升农民的林下经济管理能力和科学经营技术。
三、资金支持1.建立林下经济项目担保机制,通过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为农民提供贷款支持,降低其经营风险。
2.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特色金融服务,为林下经济项目提供贷款、融资等金融支持。
3.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林下经济项目中,通过PPP模式等方式,促进林下经济的发展。
四、市场开拓1.加强市场调研,了解不同地区和消费群体对于林下经济产品的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2.建设农林产品交易市场,提供交易、配送、销售等服务,促进林下经济产品的销售和流通。
3.鼓励农民参与产业链的构建,扩大林下经济的产业规模和附加值,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宽市场渠道。
五、生态保护1.加强林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恢复林木资源,提高林下经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通过限制采伐和砍伐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林下经济项目的经营安全和环境安全。
3.积极发展并推广生态旅游项目,将林下经济与旅游业相结合,实现资源优势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六、培育龙头企业1.建立林下经济企业孵化基地,提供创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培育和支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
XX县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精简篇)

XX县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XX县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为科学利用我县林下土地和空间,延伸林业产业链,实现近期得利、远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协调发展的目标,加快林农增收步伐,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和林业综合效益为核心,按照示范引导,稳步推进的原则,紧紧围绕实现XX跨越发展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优势,培育和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林业综合效益,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促进林业经济与生态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一)林下种植到 2016年,计划发展面积20000亩,计划总投资52165万元,预计总产值达9180万元。
1.林药石斛:2016 2016年,全县计划发展石斛1500亩,其中紫皮石斛和铁皮石斛各750亩,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预计总产值72000万元。
种植乡镇为:太平镇、姚关镇、摆榔乡、万兴乡、酒房乡。
重楼:到2016年全县计划发展重楼3000亩,计划投资4200万元,预计总产量144万斤、总产值960万元。
种植乡镇为:太平镇、水长乡、何元乡、老麦乡、万兴乡、酒房乡。
草果:到2016年全县计划发展草果1000亩,计划投资200万元,预计总产量140万斤、总产值420万元。
适宜种植乡镇:老麦乡、姚关镇、万兴乡、酒房乡。
其它药材:到2020年计划发展板蓝根、续断、龙胆草、三七等4500亩,预计总投资765万元、总产值1800万元。
2.林菌到 2016年,计划在有条件的山区农户发展茶树菇、香菇、平菇、木耳、竹荪、野生菌等食用菌林下栽培产业,普及率达80%以上,栽培面积10000亩,预计总投资32000万元、总产值42000万元。
(二)林下养殖林禽。
到 2016年,计划发展林下养禽40万羽,预计总投资3720万元、总产值14400万元。
(三)森林旅游充分利用善洲林场、摩苍林场、石瓢温泉、长官司古树名木保护点、大关景区、酒房乌龙瀑布等旅游景点的自然资源和林下产品资源,深入挖掘金布朗文化、契丹文化,科学合理地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疗养,年接待游客量10万人次以上,年产值300万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04•【字号】冀政函[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函〔2013〕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复合经营活动。
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绿色增长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促进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努力发挥林业资源优势,突出产业产品特色,加强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
创新发展机制,完善流通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促进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互利多赢,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确保林地和林下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林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扶持与多元投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林下经济流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选择发展模式,合理进行产业布局,着力培育特色基地。
坚持产业化发展,组织化推进,加快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生产、加工、销售协调配套发展。
(三)总体目标。
着力培育一批生态旅游观光基地、绿色食品种植基地、林下产品采集基地和特色养殖基地。
有关于某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2025实施方案

有关于某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2025实施方案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
根据《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3—2030年)》、《XX省林下经济发展实施纲要(2019—2025年)》,为加快推进我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学高效利用林业资源,把良好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富民兴村强县,立足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明确林下经济产业定位,扩大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优化林下经济发展布局,延伸林下经济产业链条,增加林下经济产品供给,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加快美好XX建设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与循环经济理念,科学利用林地资源,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依托各地自然禀赋、种养传统、特色品种等产业要素,既坚持林下经济发展布局的统一性,又要充分发挥各地相对优势,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结合本地资源特色与目标市场需求,推动林下经济特色发展。
三是科技支撑,创新发展。
加强科技支撑,鼓励自主创新,提高林下经济产品科技含量,创新产品内容和形式,推动产业技术进步,进一步发展壮大林下经济技术人员队伍,面向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与技术支撑。
四是机制创新,示范引导。
大力推进农林业经营主体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基地(示范片、示范园、示范点)带动作用,注重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配套发展,优化林下经济发展机制,确保林地综合效益得到持续提高。
关于全面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全面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推县山区跨跃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充分发挥我县“八山”优势,在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加快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十部委《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林业局《关于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围绕培育主体,塑造林业主体新典范(一)培育壮大林下产业主体。
大力培育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经营主体,推动集群发展,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生产经营体系。
对新增的农业龙头企业、新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认定的示范性家庭农场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执行奖励。
(二)促进林下经济基地发展。
持续推动特色林下经济基地建设,让示范基地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展示窗口。
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广大涉林(农)主体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为区域提供示范样板,起到“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的重要作用。
对首次获得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省级林下经济产业类示范基地称号(如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等)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同一项目申报林下经济产业类示范基地称号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称号进行就高奖励。
二、突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产业新模式(一)支持林下种植模式发展。
因地制宜推广林药、林菌、林茶、林菜、林苗(花)等林下种植模式。
鼓励各类主体充分利用林下空间,深入挖掘中药材、菌类等优良地方品种资源潜力,大力推动林下种植业高质量发展。
对主体利用相对连片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资金为种植投入的50%,最高每亩2000元补助(种植投入分为种苗购置和人工支出。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7•【字号】鄂政办发[2012]75号•【施行日期】2012.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7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精神,不断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大力推进我省林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一)发展林下经济是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林下空间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初级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形式,开发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的复合生产经营活动。
我省林地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发展林下经济具有巨大潜力,前景非常广阔。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地空间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可为社会提供丰富的多种可再生资源和产品,改变林业单一木材经营格局,延伸林业产业链,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对加快国土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林下经济是加快山区经济发展,实现兴林富民的有效途径。
发展林下经济,品种多,见效快,就业广,广大农民群众易于接受,有利于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是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山区、林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战略选择。
充分利用我省林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拓宽山区农民就业、创业渠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三)发展林下经济是全面深化林改,巩固集体林改成果的重要抓手。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农民获得了重要的生产资料,极大的激发了农民创业致富的积极性。
林下经济专项实施方案

林下经济专项实施方案林下经济是指在森林茂密的地区,通过种植和养殖经济作物、家禽家畜等方式,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森林资源的多功能性发挥,提高森林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形式。
林下经济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森林资源的保护。
为了更好地推动林下经济的发展,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一、政策支持。
1.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林下经济项目的发展。
对于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资金扶持。
2. 简化相关手续,提高林下经济项目的准入门槛。
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为林下经济项目提供更加便利的政策支持。
二、技术培训。
1. 加强林下经济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组织专业团队,开展林下经济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2. 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林下经济技术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加大对林下经济技术的研究力度,为林下经济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市场开拓。
1. 拓宽林下经济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林下经济产品的市场化。
加强对林下经济产品的宣传推广,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2. 支持林下经济产品的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鼓励林下经济项目开展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提升产品竞争力。
四、生态保护。
1. 加强林下经济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保护。
2. 强化林下经济项目的生态效益评估,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建立健全林下经济项目的生态效益评估机制,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五、风险防范。
1. 建立健全林下经济项目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加强对林下经济项目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2. 加强对林下经济项目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林下经济项目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实现绿色增长,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得到持续提高。
(三)总体目标。
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四)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
要结合国家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制定专项规划,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目标。
要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当地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五)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品牌产品,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力度,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县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舞有关单位:为充分利用林下土地和空间,建立以林业为主体,种植、养殖相配置,多层次、多时序、长短效益相结合,农林牧协调发展的复合经营体系,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漯政〔2009〕9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一)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需要。
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探索和推广林农牧相结合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林农争地的矛盾,而且可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长期增收与短期增收的有效结合。
(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是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我县自18年实施林业决战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通过宣传发动,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已成为农民致富增收的有效途径。
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已达30.67万亩,丰富的林地资源为我县发展林下经济创造了良好条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而且可带动交通运输、物质流通、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是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有效途径。
(三)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
通过加快发展林间种植、养殖等模式,将有效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形成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和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一、二产业发展。
林下经济与林业建设,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共同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规划布局(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效益林业为核心,以兴林富民为宗旨,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和林荫空间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使林、农、牧、渔各业实现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使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并稳定在10万亩以上。
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龙头企业,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龙头企业(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格局,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具体目标为: 18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2万亩,扶持龙头企业1-2个,创产值0.5亿元。
18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5万亩,扶持龙头企业3-4个,创产值1亿元。
18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8万亩,扶持龙头企业5-7个,创产值2亿元。
到18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0万亩以上,扶持龙头企业10个以上,创产值3亿元以上。
(三)规划布局发展林下经济必须合理规划,搞好试点,逐步扩大,以点带面,形成规模。
现结合我县林地面积、分布情况及当地群众习惯,大致划分如下区域。
各乡镇也可根据本乡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经营区域,走复合发展的路子。
1、林下禽类养殖区。
在保和乡、孟寨镇、马村乡重点发展林下养鹅、林下养鸭、林下养鸡。
2、林下畜牧养殖区。
在北舞渡,莲花镇、太尉镇、侯集镇、姜店乡,九街乡重点发展林下养羊。
3、林下食用菌种植区。
在文峰乡重点发展平菇、香菇;在章化乡重点发展双孢菇、鸡腿菇,木耳、金针菇等,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实施辐射带动发展,尽快形成发展规模。
4、林下种菜、种药、种草等种植区。
可在舞泉镇、辛安镇重点发展林菜、林药、林草等。
三发展原则——坚持以林为主,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
根据林龄,林地及其空间环境条件,合理选择复合经营模式,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合理配置生产要素。
——坚持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原则。
通过合理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农户等复合经营工作典型,引导区域复合经营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原则。
在合理经营的基础上,注重科技含量,提高收益率,发展中注重强化龙头企业,基层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规模化发展。
四主要发展模式发展林下经济模式,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就我县现有技术条件、生产经验和市场前景看,适宜我县发展生产模式有以下几种:1、林畜模式:在林下可规模饲养羊或牛,实行放养或圈养均可,饲草、饲料来源广。
技术易掌握,市场前景好,是林畜养殖的重要模式。
也可在林间试养狐狸、貂等特种动物,效益会更高。
2、林禽模式:选择在已郁闭的林地,饲养肉鹅、鸭、土鸡,自然放养、圈养和棚养均可。
养鹅、养鸭、饲料粗放充足,常年可养,技术简便易行,群众乐于接受。
3、林菌模式:在郁闭的林荫下种植香菇、平茹、双孢菇、鸡腿菇、毛木耳、金针菇等食用菌,其主料为麦秸、玉米秸等农作物废料,一次搭棚下料,可多茬轮种,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收益非常高。
4、林菜模式:根据林间光照程度和蔬菜的喜光特性选择种类,也可根据二者的生长季节差异选择品种。
如利用冬春季节林间光照种植蒜苗、菠菜、圆葱等蔬菜。
5、林药模式:在林荫下种植耐荫性的中药材丹参、柴胡、板兰根等,生产技术含量不高,男女老少都能干。
6、林草模式:适宜在郁闭度70%以下的林地发展。
可种植紫花苜蓿、黑麦草、卢梅克斯等优质饲草,可出售鲜饲草,也可放养畜禽。
还可在林下种植园林绿化的草坪,收入更高。
7、林粮(油)模式。
在树木栽植后1-3年内,林地未郁闭前,在林地间作套种小麦,大豆,油菜等农作物。
8、林—草—牧复合经营模式。
“滩地植树、树下种草(草喂鸡鹅)、水中养鱼(禽粪喂鱼)、水面养鹅”的生态种植养殖链,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实现较好的综合效益。
8、其它模式:⑴林莓模式:在郁闭或基本郁闭的林下种植草莓,晚秋采用草莓的分植苗或组培苗在林间覆膜种植。
⑵林蝉模式:在郁闭的林内浅埋已经孵化的蝉卵枝条,效益尚可。
⑶林油模式:在郁闭或半郁闭林下种菜籽,效果良好值得推广。
五经营模式1、公司模式:即公司+基地+农户。
由专业公司提供良种(原料)、技术、防疫和产品回收,农户负责提供林地和劳务,收入稳定可靠,这是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向和主导经营模式。
2、协会模式:(1)专业协会:按照专业分类,组建各种养殖、种植协会、由协会给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培训,通过中介组织使农民整体进入市场,进行生产经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规避市场风险。
(2)担保协会:在乡村,将那些经济条件好信贷信誉高的农户组建信贷担保(联保)协会,给农户解决发展起步资金问题。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发展林下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相互联动的良好机制。
一是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农业、畜牧、科技、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农行、农联社、农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发展林下经济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协调。
二是明确分工,通力协作。
县林业部门负责掌握林下经济发展动态,及时发布信息等各项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林药、林菜、林莓技术服务;县发改委负责搞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的引进等工作;县科协负责林蝉等技术服务;县科技局负责林菌技术服务;县扶贫办负责林间牧草种植技术服务;畜牧部门负责家禽、畜牧及特种动物的技术服务;财政、农行、农发行、农联社负责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小额贷款和必要的补助等。
各乡镇要积极搞好规划,选择适宜发展的模式,落实好林下经济面积。
三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把林下经济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之一,在全县目标考核体系中林下经济占有一定分值。
严格考核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㈡统筹安排,科学规划。
根据各乡镇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在县里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地发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
努力探索和推广切合我县实际,适宜我县发展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林下经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示范带动,稳步推进。
林下经济是一项新型产业,要通过参观学习、技术讲座、科普宣传的方式,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前景、效益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林下经济的发展途径和使用技术,增强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要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路、集中发展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选择适宜发展的模式,抓好典型示范带动。
18年,每个乡镇抓好3个以上示范村,每个村抓好3—5个示范户。
要按照“群众自愿、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发展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化组织程度,在标准化建设设计、统一供种(苗)、联合采购、联合销售、加工增值、贮存运销、科技推广、资金筹措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良好对接。
(四)拓宽渠道,筹集资金。
一是加大财政收入。
县级财政每年要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励和银行贷款补贴的办法,鼓励发展林下经济。
二是整合部门资源。
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开发、结构调整、畜牧养殖、蔬菜种植、扶贫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打捆使用的原则,集中支持林下经济,切实发挥资金投入导向。
三是加强信贷扶持。
县农行、农发行、农联社要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加大对发展林下经济的信贷扶持,允许农户采取抵押、村委会担保或多户连保等办法获得贷款,搞好资金监管。
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辅助、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五)积极推动,强化服务。
一是技术服务。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已的行业特点,搞好技术培训,对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进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成立专业技术服务队,把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
紧紧围绕林下经济,积极大胆引进推广适宜我县的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
二是资金服务。
协调金融部门加大投入,实施小额信贷等形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林下经济。
三是购销服务。
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市场行情,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帮助群众与外地大型企业签定购销协议,减少市场风险,使全县林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