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访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访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信访接访室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了解民意、解决矛盾的重要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接访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访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4. 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为信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内容1. 接待来访。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解答疑问,及时转交、办理信访事项。
2. 受理来信。
认真负责地接收、登记、审核、转交、办理来信事项。
3. 办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4. 协调、化解矛盾。
积极参与信访矛盾的协调、化解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
5. 统计、分析信访情况。
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 做好信访材料的归档工作。
确保信访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查阅、追溯。
四、工作程序1. 接待来访(1)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方便来访群众提出诉求、反映问题。
(2)实行领导接访制度,确保来访群众能够见到负责人。
(3)对来访群众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访时间、来访人员、诉求内容等信息。
(4)根据诉求内容,及时转交、办理信访事项。
2. 受理来信(1)设立专门的来信接收箱,方便群众邮寄来信。
(2)对来信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信时间、来信人、信件内容等信息。
(3)及时审核来信内容,根据诉求事项进行分类、转交、办理。
3. 办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1)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后,及时进行登记、审核。
(2)明确办理时限、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3)办理过程中,与来访群众、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问题的解决。
信访接待制度(4篇)

信访接待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信访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办公室承担学校信访接待,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情况,除关系重大的需报主管领导阅批的,其余均按问题性质转给相关负责人调查处理。
二、信访接待的程序1、对于群众来信,主管信访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拆封,保存完整,并编号登记,并按内容性质,拟出处理意见,由办公室负责人签批后转送相关处室处理,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查处。
对于比较重要或复杂的信访,须呈主管领导阅示后再办。
2、学校领导的亲收件一律交本人拆封,属群众来信的,应交办公室按正常程序处理。
3、学校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为学校领导接待日,倾听教职工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需要与学校领导面谈者,要提前到学校办公室预约登记。
三、几点要求1、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工作,应该遵照国家政策、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对于来访者,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对属于揭发控告性质的,要严格保密。
2、各部门也应高度重视。
处理信访要及时、认真,不得推诿、积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3、群众对某些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凡属正确可行的,应认真研究采纳,同政策、规定有抵触或难以实行的,应进行解释,并对有关政策、规定加以宣传,取得群众的谅解。
每学年学校办公室进行小结,并按问题性质处理结果,分类统计,综合整理汇报。
临沂李官中学信访接待制度(二)1、文明接待。
人大代表应按照安排按时间到镇人大代表之家(各活动室)接待群众,着装整洁,说话和气,举止文明,接待热情;尊重信访人,进行信访登记。
2、认真听记。
认真阅读信访材料,细心倾听来访人陈述,详细询问反映或举报的事实、情节问题,认真做好接访记录。
3、处理妥当。
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按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
信访接待制度(3篇)

信访接待制度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1.内容。
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
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____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
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
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
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
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
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
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信访局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信访局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一)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二)尊重群众意见,给予答复解决;(三)着眼长远,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四)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信访工作机制;(五)坚持受理和办理的及时性和责任性。
二、工作职责(一)接待来访群众;(二)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四)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及其它单位的信访事项;(五)印发与信访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六)定期组织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并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七)对于严重违反信访秩序、妨碍正常工作的人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八)对于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向相关工作单位反映和协调,指导来访群众合理、规范地解决问题;(九)维护信访档案的安全和准确记录,及时进行汇总和整理。
三、工作流程(一)来访登记1、接待人员应直接引导来访群众前往接待大厅排队等候;2、来访群众依次进入接待大厅,自行填写来访登记表,并将身份证件(如有)交给接待人员查验;3、接待人员应仔细核对来访登记表的填写情况,如出现不规范、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指导完善。
(二)初步核实1、接待人员需对来访题材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属于本机构和本部门职责范围所涉及,筛选出应当解决的问题并进行整理;2、接待人员应注意倾听来访人请求、诉求事由、理由和目的,了解来访人的心情,及时进行安抚和引导;3、各个环节的处理应保持审慎细致的态度,尽可能准确地询问来访人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三)问题分请1、将来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个分请问题;2、对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当向相应部门或单位及时转达;3、对于易于解决的问题,在接待现场给予解答或给予初步办理交办其他人员进行后续工作。
对于难以解决或需要调查的问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
(四)跟进沟通1、对于已分请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当及时跟踪处理情况,向来访人反馈处理结果,介绍问题的处理情况,答疑解惑。
接访工作制度(5篇)

接访工作制度一、工作的职责1、接待本辖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_及乡外人士或有关运输车户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4、及时、准确地向所长和主管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5、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6、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7、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报送有关来访统计;8、为上级主管部门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提供来访情况。
二、工作原则1、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5、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
三、受理范围(一)受理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来访事项。
(二)不予受理对以下信访事项不予受理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3、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5、其他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再受理以下来访事项不再受理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2、来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四、特殊情况处理1、对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部门处置。
2、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有精神病人的,应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监护人将其领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接待工作人员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妥善处理。
3、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并通知来访人所在地有关单位领导来本单位处理。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二、工作职责1.接待来访群众,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进行记录和分类。
2.根据来访群众的需求,向他们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
3.协助来访群众填写信访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4.将来访群众的问题和信息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并跟踪处理情况,及时回复来访群众。
5.维护信访接待室的秩序和安全,确保来访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流程1.接待登记:来访群众进入信访接待室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记录来访人员姓名、单位、来访事由等信息。
2.问题了解:工作人员与来访群众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进行记录和分类。
3.解答和反馈:根据来访群众的需求,工作人员向他们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并将来访群众的问题和信息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
4.材料处理:工作人员协助来访群众填写信访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5.处理反馈:工作人员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回复来访群众,向他们解释处理结果和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1.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保守来访群众的个人和相关单位的信息,禁止将来访信息泄露给他人。
2.热情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热情有礼、耐心细致,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注和尊重。
3.勤勉履职: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解决问题。
4.形象保持: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严禁穿着不整、言行不当的行为。
5.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信访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工作安排1.工作时间:信访接待室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工作时间。
2.值班制度:信访接待室采用轮班制度,保证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在岗位上接待来访群众。
3.假期安排:工作人员的假期按照公司统一的假期安排进行,请事假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请示并办理手续。
六、工作考核1.材料审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问题解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信访接待管理制度

信访接待管理制度信访接待是指政府部门接待来自社会各个群体的来访信访人员,受理他们的诉求、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处理和回应他们的问题。
为了规范信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信访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社会稳定的维护,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管理制度。
一、信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对来访信访人员一视同仁,不分贵贱、穷富和身份地位,真正实现平等、公正、公开的待遇。
2.依法原则:在接待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法律法规为信访人员提供合法的权益保障。
3.快捷原则:要尽快受理来访信访人员的诉求,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信访人员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满意的答复。
4.隐私保护原则:保护来访信访人员的个人隐私,不泄露其个人信息。
在接待工作中,要注意文明礼貌,确保对信访人员的尊重和保护。
二、信访接待流程1.来访登记:信访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在接待大厅进行登记,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来访目的和诉求等内容,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来访信访人员的情况。
2.初步筛选:接待人员根据来访信访人员的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判断诉求性质和紧急程度,对紧急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一般问题进行统一存档,安排后续处理。
3.受理工作:根据信访人员的诉求,将其在信访接待系统中的信访材料进行受理,分配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向来访信访人员出示受理凭证和办理时间限制等信息。
4.问题处理:相关部门根据信访人员的诉求,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解决问题或给予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录入信访接待系统,方便查询和统计。
5.回访纪实:对于重点或敏感案件的解决,可进行回访工作,核实问题是否得到圆满解决,并记录相关纪实,以便后续总结和评估。
三、信访接待工作注意事项1.礼貌待客: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要以礼貌待客,亲切热情地接待来访信访人员,确保他们能够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尊重。
2.权益保障: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每一个问题,确保信访人员的合法诉求得到满足。
信访接待制度范文

信访接待制度范文一、引言信访接待工作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信访接待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总则制度目的:明确信访接待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信访接待工作。
执行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
三、信访接待机构机构设置: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人员要求:信访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信访接待程序接待准备:提前了解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做好接待准备。
接待过程: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诉求,详细记录信访内容。
处理流程:根据信访内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五、信访事项登记登记内容:详细登记信访人的基本信息、诉求内容、接待时间等。
信息保密:严格保密信访人的个人信息和诉求内容。
六、信访事项处理分类处理: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限时办结:对信访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处理效率。
七、信访信息反馈反馈机制:建立信访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进展和结果。
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信访满意度调查,了解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
八、信访工作监督监督机构:设立信访工作监督机构,对信访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追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信访工作培训定期培训:定期对信访接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经验交流:鼓励信访接待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共同提高。
十、附则制度解释权:本制度由信访接待机构负责解释。
修订周期: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信访工作的发展需要。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十一、结语信访接待工作是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信访接待制度,可以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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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接待制度
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
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
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
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
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
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
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
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
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
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
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4.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
要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
5.接待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
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
有关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处理来信要讲究程序,及时上报。
对来信要呈送局领导批示,并认真负责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然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承办科室按时限及时办理并及时上报。
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不得推诿。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
(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
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
第五条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
(二)落实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领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
(三)通过固定的新闻媒体或者告示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第七条接待时,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
接待后,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领导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
党政机关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待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
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
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呈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或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
第九条对接待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半年做一次计划安排并上报,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逐人列表报县委政府信访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