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制导则一、总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活动的工程项目。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制导则,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设计原则1.预防为主:安全设施设计应以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的发生和事故的扩大。
2.综合考虑:安全设施设计应充分综合考虑工艺流程、物理特性、危险性等因素,确保其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
3.多层次保护:安全设施设计应采取多层次的保护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影响。
4.社会责任:安全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基本要求1.安全设施的布置应合理,能够有效保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
2.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3.安全设施的使用寿命应符合项目运行的要求,应考虑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同时,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安全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应充分考虑环境要素,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
5.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合适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装置。
6.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兼顾经济效益和安全性,确保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投资和运行成本。
四、具体要求1.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应设计成防火、防爆、防漏和防静电的结构,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和泄漏处理设备。
2.生产设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设施应设计成密闭式或半密闭式结构,要能有效控制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置。
3.操作设施:危险化学品的操作设施应设有安全护栏和操作指引,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4.管道及配管设施:危险化学品的管道及配管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应保证其材质、设计和施工符合要求。
5.泄漏控制设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配备相应的泄漏控制设施,如泄漏报警装置、泄漏收集系统等,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操作规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年月日主席令第号,年月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第二款: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实施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号)文件:(一)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跨各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 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自治区及地级市投资主管局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含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项目。
(三)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除自治区、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安监管三〔〕号)第四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的简化: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及我区实际,对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适当简化安全审查程序。
(一)以下建设项目不适用简化程序:.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的项目(储存剧毒化学品库房总面积㎡以下的仓库除外);.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包含属于大型化工装置的建设项目;(二)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实施中,适当简化安全审查程序.成品油加油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含化学反应过程的以危险化学品为原料进行物理混合、配制、组装,如助焊剂、稀释剂、显影液、蓄电池等生产装置(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含原药生产的农药加工、复配、分装生产装置(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含树脂合成等化学反应的油漆、涂料、胶粘剂、油墨及类似产品生产装置(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规模较小的已成型或成套设备空气分离装置,包括为特定装置配套的制氧、制氮、制氢装置以及工业气体充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松节油项目(生产能力以下);.剧毒化学品除外的及以下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及以下的小型仓库;储存剧毒化学品库房总面积以下的仓库;.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新建、改建、扩建储存项目;.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改建储存设施;.已通过竣工验收或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用原有装置转产类似工艺、同一类别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无重大变化的;.不涉及主要生产装置改变,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增加产品品种进行的技术改造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小规模环保治理项目等;.其它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前言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也关系到周围环境和公共安全。
因此,本篇编写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供指导,为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设施设计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设施设计的首要原则是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设计时应以预防措施为主,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果无法完全避免事故,应在设计中提供有效的二次保护措施,降低事故影响。
2.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设计安全设施时应考虑到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
比如,对于高危污染源企业,安全设施设计应该更加严格和完备。
3.合理经济安全设施的设计不应只是在保障安全方面下功夫,也需要考虑到人员和材料成本等经济因素,尽可能地提高安全设施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安全设施种类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常见的安全设施种类有:1.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是危化品企业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污水管道、污水处理设备等。
需要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废水排放的水质、水量等问题,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2.防火设施防火设施是防范着火事故的一个重要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等。
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对应的防火设施。
3.气体处理设施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气体的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需要设计对应的通风设施、气体泄漏检测设施等,以确保气体在不发生泄漏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设计流程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时,应根据以下流程进行:1.初步设计根据危险性评估和现场调查等工作,提出初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并进行分析。
2.评审修订综合考虑资金、空间、人力等因素,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3.现场施工在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现场施工,并进行验收。
4.维护管理设施建成后,还需要进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降低设施的维护管理成本。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呢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13-3-8)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要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要点摘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具备较高的危险性,已经被划分为我国的高危行业,国家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管理流程、评价标准、安全规范进行了明确地描述及要求,因此有关单位在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应当做好安全设施设计,保证建设项目有序开展。
本文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要点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要点引言:近几年来,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相关的文件,其可以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起到较大的约束作用、指导作用,可以推进我国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的科学化发展。
在此过程中,单位需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明确要求,保证设施设计具备有效性、正确性。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特征分析(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基本定义通常情况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主要分为煤炭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存储、运输、冶金、机械制造等几种类型。
我国在2011年发布了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文件,其中明确指出了危险化学品的基本内容以及特征。
一般来说,具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助燃、腐蚀等相关特质的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其会在生产、运输、制造、存储过程中对周边的生产环境、设施设备以及生产员工造成危害性影响。
我国在2012年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文件中已经明确指出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特征以及安全设施设计的基本要点,因此一旦涉及易燃、易爆、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则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安全要求一般来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生产、运输、存储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危害性、危险性,并且在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产生,在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我国出台的法律法规基本要求,以国家标准、国家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安全条件基本要求为基础,贯彻落实《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基本条例,对整个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过程进行科学合理地安全设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 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是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编制导则旨在指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工作,确保项目在设计阶段就考虑到安全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
2. 设计原则2.1. 安全性原则 - 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设计应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设计应考虑到设施的整体安全性,包括物理结构、设备、管线、通风系统等。
- 设计应充分考虑突发事故的处理措施和逃生疏散设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2.2. 可操作性原则 - 设计应考虑到设施的可操作性,便于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检修。
- 设计应充分考虑设施的布局和标识,便于操作人员对设施进行识别和操作。
- 设计应充分考虑设施的人性化设计,减少人为操作失误的可能性。
2.3. 可维护性原则 - 设计应充分考虑设施的可维护性,便于维护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
- 设计应充分考虑设施的易损件和易损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护和保养措施。
- 设计应充分考虑设施的保养周期和保养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
2.4. 可扩展性原则 - 设计应充分考虑设施的可扩展性,便于今后的改造和扩建。
- 设计应考虑到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扩建对现有设施的影响。
- 设计应充分考虑到未来技术的发展,保留一定的技术革新空间。
3. 设计内容3.1. 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设计 - 存储设施的位置和布局设计:考虑到辐射、火灾和爆炸等因素进行布局,保证安全间距和可疏散通道。
- 存储设施的材料和结构设计:选择符合防火、防爆、耐腐蚀要求的材料,并对结构进行强度分析和安全评估。
- 存储设施的通风和防护设计: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和防护设施,以降低因危险化学品泄漏而引起的风险。
3.2. 危险化学品处理设施设计 - 处理设施的工艺设计: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处理要求设计相应的工艺,包括反应器、分离器、干燥器等设备。
【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写导则1. 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到各种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操作,因此在项目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安全设施的设计。
安全设施的设计能够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档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指导。
2. 设计原则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中,应遵循以下原则:2.1 适用性原则安全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具体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需求进行定制,确保设施能够有效地应对潜在的危险。
2.2 综合性原则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防火、排放控制、泄漏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等,确保综合安全性。
2.3 可维护性原则安全设施的设计应注重设施的可维护性,方便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长期运行和可靠性。
2.4 先进性原则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采用最佳的设计方案,以提高安全设施的效能。
3. 安全设施设计要素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中,需要考虑以下要素:3.1 建筑结构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筑结构应具备足够的抗震性能和承载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
3.2 防火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墙等,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3.3 排放控制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配备适当的排放控制设施,以减少有害气体、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安全。
3.4 泄漏应急处置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配备有效的泄漏应急处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泄漏报警系统、泄漏物质收集装置、紧急处理设备等,以应对泄漏事故的发生。
3.5 人员疏散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设计合理的人员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确保在事故发生时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4. 设计流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确定设计目标和需求,包括危险化学品种类、工艺流程等。
2.进行初步安全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并确定适用的安全设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一、前言在不安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中,不安全程度较高、危害较大的化学品及其装置、储罐等均被归为“不安全化学品”。
不安全化学品的快速进展与广泛应用,又带来了新的不安全和风险,因此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显得尤为紧要。
二、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目的1.保证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2.保证不安全化学品的现有安全状态;3.保持不安全化学品的安全性,防备事故的发生;4.以及规避其他潜在的风险,确保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持续运行。
三、编制导则的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不安全化学品生产安全规定》;4.《化学品重点不安全源辨识与防范管理条例》;5.《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四、编制导则的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一切涉及不安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建设项目,包括药品、化工、油气及其他生产、流通、使用不安全化学品的项目。
五、编制导则的重要内容1.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底线必需明确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底线,设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指标和评估标准,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定期复查,确保不安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安全。
2.不安全化学品工艺设计的安全性评估必需依据不安全化学品工艺的自然属性、操作难度、操作环境、管理要求等情况目,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进行梳理、模拟,确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让各种潜在的工作场景的风险,以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评估。
评估结果的修正必需得以体现并且机构内部使用。
3.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现状调查对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现存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安全措施进行全面的调查,细致分析关键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予以排出,对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整体安全状态进行总体判定,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改进措施。
4.不安全化学品设计单元的方案设计订立不安全化学品设计方案,确保在建设项目初期就有充分、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贯穿于整个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之中。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操作规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2014年主席第13号令修正)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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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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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承担主要任务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建设地址总投资万元来自安全投资万元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文号
申请文件、材料清单(在“□”中用“√”勾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仪表自动控制、紧急停车、首次采用的新工艺论证情况、公用工程等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申请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申请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所在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安全条件审查时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变更情况:
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区周边状况变化情况:
安全设计情况(是否执行标准AQ/T 3033,特别是设计过程中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实施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