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共24页文档

合集下载

国际私法概述

国际私法概述
在美国加州的房产如何分配?会否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适用中国法还是美国法?
中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能否在美国得 到承认和执行?
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 用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 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 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 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例证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 52条:“(1)如果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日期前 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绝 收取货物;(2)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 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 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买方收取多交部 分货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他必须按照合同 价格付款。”
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关系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 () A.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 有关法律关系 B.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 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 的有关法律关系 C.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பைடு நூலகம்的分支机构与我国 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 关系 D.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 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 法律关系
9、【德】格哈德·克格尔著《冲突法的 危机》,萧凯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10、【美】弗里德里希·荣格著:《法律 选择与涉外司法》,霍政欣、徐妮娜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国际私法相关网站推荐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学会

轮在南非海域与巴拿马货轮相撞。

国际私法PPT第9章 知识产权

国际私法PPT第9章 知识产权
22
19
二、国内法源
(三) 著作权方面
(1) 《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4)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5)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20
案例分析:涉外著作权案
中国公民李某、张某与韩国人金某合著一本有关内 科的医学著作,2003年由中国某科技出版社用中文 出版,合署了3人的姓名。后来,张某与李某将该书 译成英文,由中国某科技出版社转让给英国某出版 社在英国出版。张某、李某在将书稿交给中国国内 出版社时,在书稿上未署金某姓名,出版社由于疏 忽也未提出异议就在英国出版发行。该书英文版在 英国出版以后,被韩国作者金某发现,并找到英国 出版社,英国出版社称此稿系中国出版社转让,署 名中没有金某的名字。金某遂来中国状告中国某科 技出版社侵权。
最主要的区域性多边国际条约则有1973年《欧洲专利公 约》、1975年《欧洲共同体专利公约》、1977年非洲国家 签订的《班吉协定》等。
14
二、 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19世纪末以来,在一些全球性和区域性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 际公约缔结的同时,依据这些公约,还相伴产生了保护知识 产权的联盟或组织。 (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根据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成立 ,是当今 国际上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它的宗旨和任务。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一般并不是指以国际条约取 代或者涵盖国内法,而是在承认各国知识产权属 地性的基础上,通过条约赋予对方国民以国民待 遇来进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同时公约为知识 权的保护提供一些最低的标准。
5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其法律冲突
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国际私法第18章专利权法律冲突

国际私法第18章专利权法律冲突

案例1 我国当事人申请外国专利的法律适用 某市某研究所研制第×代电脑人工智能课题组,由于 缺乏法律知识,对专利法的规定不熟悉,未经其上级部、 委及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打算擅自向国外申请发明专 利。因该发明很重要,并且有关国计民生,这件事被该 研究所领导发现后制止,并首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专 利。本案的处理结果是: 由于被该研究所领导发现,查明该研制第×代电脑人 工智能课题组,确系缺乏法律知识,于是责令其先申请 中国专利。至于能否申请国外专利,必须经过上级有关 部委及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否则绝不允许擅自向国外 申请专利。提问: 1.我国当事人申请外国专利应适用什么法律? 2.申请外国专利为什么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3.专利的申请和审查 就专利的申请而言,对外国国民在内国申请专利问 题,各国专利法一般实行国民待遇,但仍存在一定差 别,有的国家要求存在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有的国 家则实行无条件的国民待遇。 对于本国国民向外国申请专利问题,有些国家并无 特殊规定,有些国家则规定必须首先在本国申请。如 我国《专利法》就是如此。 就专利的审查而言,国际上有三种不同的制度,即 形式审查或登记制、实质审查制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 制,不同的国家的审查制度可能不同。 4.专利的保护期限 (1)保护期限长短不一;(2)保护期限的计算方 法不一;(3)关于是否允许续展的规定不一。
案例2:
尼康株式会社于1991年对商标局(1991)商标异字第159号关于对NIKKO商 标异议的裁定不服,申请复审。被异议商标为宝捷重机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 “NIKKO”商标。 商标局裁定认为,被异议商标NIKKO使用商品是进口零件,异议人商标 NIKON、NIKKOR使用商品是照相机、各类精密仪器,两种商品的用途、功能 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尼康株式会社对NIKKO商标所提异议不能成立 尼康株式会社申请复审的主要理由是:(1)两商标指定的商品类似。(2) 商标也近似。本方的NIKKOR商标仅比NIKKO在最后多了一个“R”字母,其 余的字母及排列完全一样,NIKKO和NIKKOR发音相同。NIKKO与本方另一商 标NIKON发音也极为近似。(3)本株式会社的NIKON、NIKKOR及其中文译 音“尼康”都已为世界著名商标,在中国也公认为驰名商标。根据《巴黎公约》 第6条规定,请求对本方商标给予更大范围的保护。 宝捷重机有限公司答辩认为,精密仪器、测量仪器属高科技产品,其销售对 象为具有一定科学技术知识的人。而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对象则为一般汽车制造、 维修行业的厂商。两者之间的用途、销售对象均有很大差别,因此不属类似商 品。另外,NIKON、NIKKOR商标并未在汽车零部件或所属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故不应成立。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复审裁定,尼康株式会社对宝捷重机有限公司NIKKO商标 所提异议不能成立,该被异议商标予以注册。 提问:1、商标注册应适用什么法律? 2、本案应适用《巴黎公约》还是中国商标法?

国际知识产权的必然法律冲突及其调整和解决

国际知识产权的必然法律冲突及其调整和解决

国际知识产权的必然法律冲突及其调整和解决[摘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体动产,由于它的特殊性质,冲突法制在这一领域的发展,至今仍是非常有限的,已有这方面立法的国家还不是很多,但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及传播媒体却在不断的发展,而受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约束的国家却为数不多,于是研究知识产权的冲突规则已成为国际私法学的迫切任务。

一、知识产权的必然法律冲突及其成因①著名国际私法学者马丁沃尔夫曾指出,诸如知识产权一类的权利在最早出现时,其往往具有君主或者国家所授权的个人特权或独占权的性质。

虽然这种理论已被废弃,但其实质还是被保留了下来,即任何国家只保护自己通过立法所赋予的那些知识产权,任何国家都不适用外国的法律,也不承认根据外国法律产生的这一类权利。

于是,就知识产权来说,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立法固然存在着许多差异,而在其法律关系中也会存在某种涉外因素,但是,由于知识产权在普遍意义上还是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而且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又普遍是具有严格属地性质的法律,所以,一项知识产权关系即使涉及几个国家,也很少出现所涉各国立法都主张对之加以管辖的情况。

所以,在知识产权法律上便很少产生法律冲突。

可以说,这种看法直到现在仍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同,而且也符合知识产权及其立法的现状。

知识产权及其立法也是在发展变化着的。

②这种变化的动力,一是各国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二是国家间科技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需要。

虽然这些变化尚没有达到普遍的程度,但是这种变化的趋势已然无法忽视,而且在不久的将来这种变化的趋势必将致使知识产权及其立法的愈益国际化,并且突破地域性而逐渐扩大其有效的地域范围。

所以虽然目前很少碰到关于知识产权法律上的冲突,但是通过上述一些国家的立法及国际条约不难看出,当今一些国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仍然采用一把抓而完全排除外国法,那么与一些已经改变立法的国家就必然产生法律适用冲突,而且这种冲突在不久的将来也必将愈演愈烈。

至于知识产权必然法律冲突的成因,由于各国法律研究的起步必然存在差异,一些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也必然率先突破其地域性,比如上述法国、瑞士等国家早在19世纪就在某些领域突破了其地域性,但是一些国家至今仍是完全的排除外国法,于是当一项知识产权关系涉及这几个国家时,法律冲突便必然产生了,这种冲突也是知识产权领域区别于其他领域的“特殊冲突”,由于它与国际私法意义上的冲突存在一定的差异,这里姑且称其为一种“准冲突”,当然即使将来各国普遍突破了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他们也会由于立法不同而长期存在冲突,而这种冲突和其他领域的冲突是基本一致的。

国际私法法律冲突案例(3篇)

国际私法法律冲突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国公民王某与乙国公民李某在甲国相识、相恋,并在甲国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移居乙国生活。

在乙国生活期间,王某与李某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王某向乙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王某在诉讼过程中发现,乙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甲国无法得到承认和执行。

王某遂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乙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此案涉及甲国和乙国之间的国际私法法律冲突。

二、案情分析1. 约束力和效力问题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一国的法院判决在另一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判决作出国的法院有管辖权;(2)判决作出国的法院的程序公正;(3)判决不违反判决作出国的基本法律原则和公共秩序;(4)判决作出国的法律承认和执行外国的判决。

在本案中,乙国法院对王某和李某的离婚诉讼有管辖权,且程序公正。

然而,甲国法院认为,乙国法院的判决违反了甲国的法律原则和公共秩序。

2. 法律适用问题根据甲国和乙国之间的国际私法规定,跨国离婚案件应当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

在本案中,王某和李某的婚姻缔结地为甲国,因此,甲国的法律应当适用于本案。

3. 法律冲突解决方法针对本案中的法律冲突,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法:(1)优先适用甲国法律。

根据跨国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应当优先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

因此,甲国法院可以判决承认和执行乙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2)补充适用乙国法律。

如果甲国法院认为乙国法院的判决违反了甲国的法律原则和公共秩序,可以补充适用乙国法律。

在本案中,乙国法院的判决符合乙国的法律原则和公共秩序,因此,甲国法院可以判决承认和执行乙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3)折衷适用法律。

甲国法院可以在尊重乙国法院判决的前提下,对部分争议事项进行审查,以确定乙国法院的判决是否违反了甲国的法律原则和公共秩序。

三、判决结果经过审理,甲国法院认为,乙国法院的判决符合甲国的法律原则和公共秩序,因此判决承认和执行乙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王某和李某的婚姻关系解除。

国际私法第七章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国际私法第七章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的国民待遇。原始国与被请求保护国法律会发 生冲突。
3. 国际条约也只是作了粗线条的原则规定,具体
制度尚有赖于各国的国内法(独立性原则), 而且不同条约之间或同一条约不同文本之间也 存在差异。
4. 一项智力成果可能先后在不同国家完成或使用,
涉及多国效力。
6
二、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的特殊性, 决定其保护主要是适用国内法。但是发展 至今绝对适用本国法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 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需要适用外国法或 国际条约。
3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 专有性 2. 地域性 3. 时间性
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4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 思考:为什么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
性还会产生法律冲突问题?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5
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
1. 各国立法的差异。(知识产权取得、行使、保
护范围、保护期限等)
2. 即使受国际条约约束的国家实行的也是有限制
14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原来仅仅与国际有形货物贸易关 系密切,但自从乌拉圭回合把知识产权等列为多 边贸易谈判议题后,知识产权就越来越成为该协 定中一个引人瞩目的热点。
关贸总协定在第8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将知识产 权问题列入三项新议题之中。1991年12月,经过 各方的努力,终于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 牌货在内的知识产权协议草案”这样一个框架文 件,并载入《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 文件草案》。总而言之,随着新技术革命,无形 的知识产权贸易以及有形商品贸易中的知识产权 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知识产权的国 际保护也已成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一项重要议 程。
20
(3)专利。专利保护几乎是该协议的核心。协议关 于专利保护的技术领域十分广泛。协议规定,缔 约方有义务对任何发明专利提供保护,无论是产 品还是方法,无论在任何地方发明,无论是进口 产品还是国内产品,一律加以保护。保护范围包 括食品、化工、药品、生产方法等广泛领域。只 有诊断方法、理疗方法、外科手术方法和动物品 种等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
表现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为以 下几种形式
法律冲突的类别和表现
跨国侵权行为
同一知识产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受到不同程度和方式的保护,导致跨 国侵权行为的发生。
法律适用困难
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导致同一知识产权在不同 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给法律适用带来困难。
司法管辖冲突
同一知识产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受到不同司法管辖权的管辖,导致司 法管辖冲突的发生。
保护范围冲突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存在差异,导致同一知识产权在不同 国家或地区受到不同程度和方式的保 护。
法律冲突的类别和表现
权利行使冲突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权利 行使存在差异,导致同一知识产 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受到不同行
使方式的保护。
保护标准冲突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标 准存在差异,导致同一知识产权在 不同国家或地区受到不同保护标准 的保护。
国际组织在解决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中的作用
国际组织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为解决知识产权法律冲突提供平台和机制,促 进争议的和平解决。
国际法律服务的提供
国际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
国际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知识产权申请、维权 、诉讼等,为解决知识产权法律冲突提供支持。
诉讼程序
按照诉讼程序进行诉讼, 包括起诉、庭审、判决等 。
判决执行
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 需要履行判决,解决知识 产权法律冲突。
04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的国际协 调
国际公约和条约的协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约:WIPO负责协调各国在 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制定国际公约和条约,促 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化。

国际私法第18章 专利权法律冲突演示教学

国际私法第18章  专利权法律冲突演示教学

四、 著作权的法律适用 (一)著作权的法律冲突 1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①关于著作权的主体。有的国家认为著作权的主体首先是作 为自然人的作者,法人、国家及国家的代表或作者之外的其 他自然人可以通过著作权的转让而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另一 些国家则认为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首先是作者,也可以是作 者之外的著作权所有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②关于著作权的客体。各国立法的差异在于一是各国关于著 作权客体的范围不一,二是各国法律对于著作权客体所包含 的具体内容规定又不一致。 2.著作权的保护内容:财产权、人身权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此外,如有的国家既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又是《世 界版权条约》的成员国,而这两个公约在许多方面的规定并不 相同,对此,应根据《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适用《伯尔尼 公约》
思 考题
1.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两个部分。 2.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 性特点。 3.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对于专利申请的审查,我国采取的是实质审查制。 5.对于专利权法律冲突的解决,各国一般适用专利授予国法律。 6.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权的授予采取使用在先原则。 7.在实行注册在先原则的国家,对商标权的法律冲突,一般适 用商标注册国法律。 8.著作权的内容包括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两大类。 9.《伯尔尼公约》对著作权的法律冲突问题,主张兼用作品来 源国法和作品保护国法。 10.如果有关国家同时是《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 缔约国,《伯尔尼公约》应优先得到适用。
专利授予国法律。这是因为专利权的授予和保护都 有赖于专利授予国法律,同时这也是专利授予国为 维护本国利益及其专利制度的独立性的需要。
我国《草案》58条规定专利权的取得和专利权 的内容,适用专利授予地法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