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计量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计量工作,提高工程计量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工程计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项目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计量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计量,确保计量结果真实有效。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活动,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工程计量任务管理第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工程计量方案,并明确计量责任人员,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要求进行初步计量,并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精确计量,确保计量结果准确无误。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计量方案进行工程计量,并准确记录计量数据,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计量,并对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九条验收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质量要求进行计量验收,并确认计量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工程计量操作规范第十条工程计量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计量程序和方法进行计量操作,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工程计量人员应当做好计量仪器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计量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准确度。
第十二条工程计量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计量记录和数据处理,确保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工程计量人员在计量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工程计量结果管理第十四条工程计量结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和备份,确保计量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工程计量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报告,并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工程量计量管理办法

工程量计量管理办法1. 引言工程量计量是指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对工程项目进行量化衡量和计算的过程。
它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项目的进展控制、成本控制以及工程质量的把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工程量计量的管理办法及其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2. 工程量计量管理流程工程量计量管理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2.1 工程量计量准备在项目启动阶段,施工单位需要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仔细研读,并结合实地勘测情况,编制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工程量计量表。
这个过程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计量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2 工程量计量过程工程量计量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计量表中的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的测量和计算。
常用的测量工具包括钢尺、测量仪器等。
在计量过程中,施工单位也需要深入了解工程所涉及的各种规范和标准,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3 工程量计量审核工程量计量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
审核的目的是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核人员需要仔细核对计量表和实地勘测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错误进行排查和纠正。
2.4 工程量计量支付工程量计量的最终目的是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
根据工程量计量结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同时,建设单位也要对支付的款项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3. 工程量计量管理的重要性工程量计量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以下重要性:3.1 控制工程进度工程量计量结果可以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通过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进展的偏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按时完成。
3.2 管控工程成本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工程成本的控制。
通过计量结果,可以及时了解工程项目的材料、人工和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情况,并对其进行合理的配置和调整,以最大程度地控制工程成本。
3.3 提高工程质量工程量计量可以帮助发现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标准版)

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量的计算、审核(简称“工程计量”)及工程造价的确定(简称“工程计价”)工作,保证工程量、工程造价的相对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1)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计量、工程计价等相关工作,工程计量、计价分专业由造价工程师完成。
(2)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
(3)总工程师、总经理负责审核计量得出的工程量、工程造价。
第二章工程计量管理第3条需要工程计量的工作环节包括以下6项(1)编制施工图预算。
(2)编制非委托招(议)标标底。
(3)设计变更的调整。
(4)经济签证的确认。
(5)审核竣工造价结算。
(6)工程进度付款的计算。
第4条工程量的计量必须有依据,无书面依据的工程量为无效工程量。
(1)施工图预算(或标底)的计量依据包括设计施工图纸、书面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勘察设计资料等。
(2)设计变更调整计量的依据包括设计变更、原设计施工图、必要的施工方案等。
(3)工程进度付款及竣工造价结算(按实)计量的依据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图纸、经济签证、必要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形象进度签证(进度付款计量用)。
(4)上述相关的计量依据由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提供。
第5条工程计量必须在具备工程计量的条件时进行。
工程计量的先决条件包括以下四个。
(1)工程部提供的资料齐全。
(2)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符合质量要求(仅限于工程进度付款及竣工造价按实际结算额计量)。
(3)技术交底或设计变更已经得到批准。
(4)符合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第6条工程计量方式必须与工程计价方式相统一,分项工程单价中包含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量。
第7条以招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
第8条工程进度付款计量累计工程量不得大于合同工程清单量。
第9条工程计量必须精确,力争准确,计量误差率不得大于3%。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严格控制道路工程的投资,真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工程投资的计量工作,规范工程计量的管理及流程,明确各方在计量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BT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回购方)和(BT方)的共同商议,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工程计量计价的范围: 道路工程建安工程费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应计量计价费用;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可计入建设成本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工程计量计价的依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经批复的工程设计变更、补充(完善)设计图、签证资料;补充合同(协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黔建办通〔2005〕36号发布的新计价依据及相关定额、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图预算;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回购方和BT方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及办法、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复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工程计量计价的原则:工程数量按施工图(最终计量按竣工图)或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按定额计价原则、合同文件等规定计算费用;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计量。
第五条工程计量分为中期计量和最终计量.中期计量按季进行,最终计量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进行,也可在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后进行分部最终计量(如土石方工程、路基及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等),最终计量的程序和方法与中期计量一致,最终结算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进行。
工程投资的计量按附表《工程中期(最终)计量程序》进行。
第六条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
对于施工图以内部分,施工单位根据相关定额和监理确认的完成工程量编制《施工图内费用计算书》,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对于施工图以外的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要做到及时办理,具体审批和时间限定按《工程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在监理确认事实和签署同意意见后及时编制《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并申报确认费用;对于一些未包含在《费用计算书》中的措施、其他等费用应以通知、协议、报告或纪要的形式由监理和回购方确认,如铁路配合费、定额计价取费中未包含的场地准备费及临时供水、电、路、气、通信等其他工程费用等。
工程计量 检测 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计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计量检测工作。
第三条工程计量检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四条工程计量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严格遵守工程计量检测规范,保证检测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工程计量检测部门制定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计量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工程计量检测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尽职守,按照程序规范操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受到惩处。
第二章工程计量检测管理机构第七条工程计量检测管理机构是工程计量检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部门。
第八条工程计量检测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对工程计量检测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九条工程计量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工程计量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检测记录和数据,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工程计量检测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工程计量检测工作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程序规定进行,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各个阶段。
第十二条工程计量检测应当在计量员和监理员的配合下进行,计量员根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检测,监理员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十三条工程计量检测工作包括对工程材料、构件、设备等的质量和尺寸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计量检测应当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工程计量检测报告第十五条工程计量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编制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检测结果、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等。
第十六条工程计量检测报告应当由计量员和监理员签字确认,并及时送达相关单位,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有效。
工程计量的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为了更进一步的严格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统计、计划制度,推动工程项目管理的的良性运转,特制定如下分部内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郑万客专河南段二分部管段内对下验工计量。
一、计量原则1、优质优价原则对下计量根据工程质量确定计量比率:合格工程按100%计量;不合格工程在处理完毕后达到合格后按100%计量,处理的一切费用施工队自行承担。
2、按实际计量原则对下计量工程数量以现场施工(或技术)负责人、工程部长、测量队长、安质部部长和总工程师共同签认的实物工程量进行计量,按照分部制定的控制工程量计算,超出范围不予计量;不符合计量程序的不予计量。
3、按单价计量原则对下计量按照合同签定的单价计量,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计量单价。
二、计量控制1、工程量控制审核的数量不能超出控制数量,如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发生的工程量超出设计数量,则应该在工程量计算表后附详细原因说明及批复文件、施工影像资料。
资料齐全,超出部分予以计量确认;资料不齐全,对超出部分不予计量。
图纸上没有的临时工程或其他合同中未约定的项目,由施工队提交《合同外工程量申报表》,并附详细说明及影像资料,经过具体安排部门签认报项目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同意后交计划部计量。
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
每月发生的合同外工程量,月月计量,过期不予计量。
桩基工程:在桩基检测合格后可计量80%,混凝土56天强度合格后,计量剩余20%。
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计70%,56天后同条件下养护的混凝土试件各项试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外观达到优良的计量剩余30%。
钢筋工程:根据定额规定钢筋损耗率为1%,超过损耗率则扣除施工队浪费材料的材料费(市场价格3倍扣除)。
钢筋加工完成后,经检验合格后,在满足混凝土计量条件时,钢筋按100%计量。
预应力筋、波纹管、锚具、孔道压浆等在整个预应力工程施工完成后,监理等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计量100%。
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房地产公司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1. 总则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计量计价管理。
房地产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计量计价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经济效益。
2. 工程计量管理2.1 工程计量的定义工程计量是指对工程项目施工中所用材料、劳动和机械设备的实际消耗量进行统计和计量的工作。
2.2 工程计量的原则2.2.1 工程计量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
2.2.2 工程计量应精确可靠。
2.2.3 工程计量应及时进行。
2.2.4 工程计量应上传下达。
2.3 工程计量文件工程计量文件是记录工程项目的各项计量数据和计算结果的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验收单、工程量结算单等。
2.4 工程计量的程序2.4.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指对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各种工程量进行分类、分项、明细列示的清单。
2.4.2 工程量的验收工程量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所消耗的各种材料、劳务和设备的实际消耗量进行实验室化验或现场检验的工作。
2.4.3 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项工程量进行统计和计算的工作。
3. 工程计价管理3.1 工程计价的定义工程计价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经济核算的工作,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结算等。
3.2 工程计价的原则3.2.1 工程计价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3.2.2 工程计价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
3.2.3 工程计价应公正合理。
3.2.4 工程计价应及时完成。
3.3 工程计价文档工程计价文档是记录工程项目的各项计价数据和计算结果的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报告、工程结算书等。
3.4 工程计价方法3.4.1 工程投资估算的方法工程投资估算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投资进行初步核算和客观估算的工作。
估算方法包括准确测算、单价法、指导价法等。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篇工程计量本工程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执行,所报计的工程细目、计量方法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关章节“计量与支付”的规定。
为更好的控制本工程的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实行科学管理,有序施工,依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计量的依据与要求1、工程计量的依据是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条款,工程变更令,技术规范等。
2、计量项目的申报资料和验收手续必须齐全。
在申报计量时填写《中期计量表》必须注明施工部位、使用设计或变更图纸的编号,附有相关的证明资料。
对于变更工程必须有变更批复依据及该工程的交工验收资料。
3、必须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计量台帐是控制计量的有效手段,计量不得超过台帐中审定数量。
二、工程计量的原则1、计量工程的开工报告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拟计量工程的工程数量已按照规定完成审定并建立台帐。
2、计量的项目是符合合同要求,并已列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
工程量清单未列入的,且为完成清单内的工程按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完成的项目或工序,其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不再单独计量。
3、按施工图纸尺寸或按合同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工程数量计量,超出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确认数量的任何工程均不计量。
4、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的任何工程或工序不予计量,其他:①计量手续不全的不计量。
②无变更手续的变更工程不计量。
③关键分项工程未达优良的不计量。
④一般分项工程未达优良的缓计量。
⑤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施工资料和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后方能进行计量。
5、分项工程计量累计金额达到该分项工程清单金额与批准变更金额总和的时。
停止该分项工程的中期计量,待该分项工程的竣工图纸完成后再进行完工计量。
6、中期支付证书最低限额为万元。
保留金百分比为当月工程价款的。
三、计量方法一般采用均摊法、凭证法和图纸法。
由承包人根据承担的施工项目在计量中可结合以下三个方面。
2023工程计量结算及报表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结算及报表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工程计量结算和报表管理,提高公司计量结算和报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计量结算和报表管理。
3、职责工程部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中期计量、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
4、职责分工为规范项目工程量计算与收方结算,保证工程量收方的及时、准确、公正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各班组或劳务队及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
1.1、工程部是工程计量与收方结算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工程量计量与收方结算的技术资料准备工作。
1.2、总工负责对工程部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验工、结算项目及时完整,数据准确,逻辑合理。
1.3、具体收方内容及要求4.3.1,每月下旬进行现场收方,参与部门及人员有工程部、市场经营部、班组或劳务队、现场技术员。
5.3.2.现场管理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并报总工审核,工程量计算应以现场实际为准,不得超过设计数量或合同数量。
4.3.3,收方时,班组、劳务队伍队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必须到场确认。
4.3.4.现场收方的项目以合同约定的可以计量的项目为准。
收方数量大于现场收方数量且超越了合理范围,又无合理解释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3.5.变更的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收方;合同外的项目,补签合同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收方。
4.3.6,分项工程已完成,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缺陷的不予以收方,直到返工或修补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收方。
4.3.7,对下计量流程:每月25日前,班组提出计量申请一现场管理工程师审核一材料员审核一计量工程师审核f总工审核f分管副总审核;支付流程:经办人员收集税票和民工工资表,并按付款申请流程申请支付。
5、报表管理办法5.1.工程日报:工程实行日报制度,日报范围为项目所辖的各工点工程项目,每日21时以前由现场管理工程师上报。
5.2.工程建设周报:统计时间为上周六至本周五。
各施工点于每周五21时前,完成本项目周报编制并上报至微信群。
工程现场计量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现场的计量活动,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人员。
3. 工程现场计量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计量活动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二、组织管理1.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计量管理工作。
3. 定期对计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计量设备管理1. 所有计量设备必须经过国家计量检定合格,并贴有明显的检定标识。
2. 建立计量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情况。
3. 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精度和稳定性。
四、计量过程管理1. 制定详细的计量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要求和质量控制点。
2. 在进行重要计量活动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
3. 计量数据应由两人以上独立完成,并进行交叉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五、数据处理与记录1. 计量数据应当真实、完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或伪造。
2. 建立完整的计量数据档案,包括原始记录、计算书和报告等。
3. 对于关键数据,应采取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相结合的方式,以防数据丢失。
六、监督检查与改进1. 定期对工程现场的计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 鼓励员工提出计量管理的改进建议,不断优化计量管理流程。
3. 对于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制度的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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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公司计量管理力度,确保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使用计量器具的各项目部试验室、公司中心试验室、测量总队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依据国家计量法的规定,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公司计量室将对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转发国务院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公司计量室对公司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章计量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计量室职责:
1)负责在公司业务范围内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传达上级计量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对公司计量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2)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目部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及测量总队的计量工作。
3)对公司各使用计量器具部门的计量检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各部门完成计量设备的自检工作,并协助其完成计量器具、试验设备的送检工作。
4)对公司在用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公司传递用标准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技术档案。
5)建立计量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制度,确保各种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第六条公司中心试验室职责:
1)负责其检验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工作。
2)协助计量室完成对公司各项目部试验室的计量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的自检工作。
3)执行计量室制定的计量管理制度。
4)建立公司中心试验室检验和试验设备台帐,指导项目部试验室做好设备的送检、自检、日常维持、保养工作。
5)与公司计量室建立工作联系,执行计量室下发的有关计量工作的文件。
6)负责采购满足公司中心试验室计量工作要求的计量标准器具,并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
第七条公司测量总队职责:
1)建立公司测量总队在用测量设备台帐,对公司测量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2)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目部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工作。
3)建立公司测量人员的技术档案,对测量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发证。
4)与公司计量室建立工作联系,执行计量室下发的有关计量工作的文件。
5)负责采购满足公司测量总队计量工作要求的计量标准器具,并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
第八条项目部试验室职责:
1)建立项目部检验和试验设备台帐,对本项目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检验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工作。
3)建立项目部试验人员、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档案,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4)与公司计量室建立工作联系,执行计量室下发的有关计量工作
的文件。
5)负责采购满足项目部试验室计量工作要求的计量标准器具,并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
第三章计量标准器具
第九条公司计量室根据需要,建立公司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经省技术监督局计量处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十条公司各项目部根据需要,建立项目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对本项目部检验和试验设备进行自检。
其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经公司计量室考核合格后使用,或送项目部所在地的行政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后使用。
第十一条计量室对公司计量标准器具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周期检定计划,并依据周检计划对项目部的标准器具进行周检,或检查项目部标准器具的送检情况。
第四章计量检定
第十二条检验和试验设备的计量检定分为送检和自检:测量设备均为送检,并由测量总队负责测量设备的送检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中心试验室、各项目部试验室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检验和试验设备的送检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中心试验室、各项目部试验室根据设备检定周期及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本部门的设备周检计划,报公司计量室备案。
第十五条设备的自检,由使用部门的计量检定人员按周检计划自行检定,无标准器具的项目部试验室,可将自检设备的周检计划报公司计量室,由计量室对其进行检定。
第十六条设备自检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公司颁布的计量检定规程,无检定规程的,可依据设备使用说明编制自检规程报公司计量室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中心试验室、项目部试验室、测量总队应在每年的第二季度报送本部门上半年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或内部校准执行情
况统计表及检定证书扫描件,第四季度将报送本部门下半年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或内部校准)执行情况统计表和检定证书扫描件、以及该年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和次年的周期检定(校准或内部校准计划的电子版报公司计量室。
第十八条公司计量室根据各部门的周检计划,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新进点的项目部试验室,应在工程进点一个月内,将检验和试验设备台帐及设备周检计划报公司计量室备案。
第五章标准器具、检验和试验设备的采购第二十条公司中心试验室根据计量工作要求,采购满足公司计量检定工作需要的标准器具,主要用于对公司中心试验室的检验和试验设备的自检,也可根据项目部试验室的要求,为项目部试验室的设备自检工作提供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各项目部试验室根据工程项目试验需要,采购满足试验设备自检要求的计量标准器具,对项目部试验设备进行自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中心试验室、各项目部自行采购本部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采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批,采购台帐报公司计量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公司测量总队自行采购本部门的测量设备,采购台账报公司计量室备案。
第六章标准器具、检测设备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测量总队对公司在用测量设备进行归口管理。
项目部测量队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测量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周检计划、检定证书复印件报公司测量总队。
第二十五条公司中心试验室、项目部试验室负责本部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日常管理。
具有计量标准器具的试验室应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并将周检计划及检定证书复印件报公司计量室。
第二十六条项目竣工时,项目部试验室应及时将检验和试验设备及标准器具的处置情况报公司计量室。
第七章计量人员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计量室归口管理公司中心试验室、各项目部试验室的专、兼职计量人员,保存计量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对计量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持计量检定上岗证的计量人员进行考核,以确保其从事设备检定的能力。
对考核不合格的计量人员,重新进行培训。
第二十九条公司计量室和公司中心试验室设专职计量人员,对设备进行检定。
专职计量人员的工作能力不能满足检定工作要求时,计量室应对其进行外委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第八章计量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计量室建立计量器具流转制度,对计量器具的申购计划、入库检定、建帐登记、降级、报废、销号等进行具体规定。
第三十一条各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建立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以确保在用器具的准确满足工作要求。
第三十二条各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建立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对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第三十三条公司计量室编制在用器具的抽查制度,对全公司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公司中心试验室、各项目部试验室建立计量检测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的管理制度,对质量记录实施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计量室建立计量检定证书、标志管理制度,对出具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签发程序、签发人员资格、证书式样、标志等进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计量室建立工作制度,包括:各类人员岗位制、检验工作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计量监督管理制度、计量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以规范计量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公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