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推进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范本

推进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范本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范本如下: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单位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为了进一步发挥窗口单位的优势,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工作效率,我们决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单位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活动目标1. 提高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激励大家团结一心、齐心协力,为窗口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2.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
3. 打造单位的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单位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活动内容与措施1.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增强员工的综合素质。
2. 加强团队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潜力。
3.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工作的顺畅进行。
4.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提高单位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 积极开展志愿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社会责任感。
四、活动评估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通过活动的评估,不断提高窗口单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取得更好的成绩。
五、活动效果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员工素质不断提高,单位形象更加美好。
在各项活动中,单位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六、总结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单位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单位形象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参与活动,共同努力,为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工会【发文字号】沪工总组[2010]222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0.11.09【实施日期】2010.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工总组〔2010〕222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各部室和直管单位:现将《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当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在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结合上海工会实际,现就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是工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激发工会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力抓。
关于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活动

关于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活动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学生党员中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做示范的良好氛围,大力培育一批“思想引领、学习带头、生活模范、身心健康、工作榜样”的学院党员队伍,打造“组织建设先、作风观念先、成绩效果先”的学院基层支部党组织,学院党委决定,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活动,使每一位学生党员思想上进步、学习上优秀、生活上模范、身心上健康、工作上积极,为广大学生建设和谐校园树立良好的导向示范作用。
培养和树立示范性党支部、标兵党支部,努力达到“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基础好”,进一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引领作用。
二、主要内容(一)要求党员无补考,带头提高学习成绩1、有补考的积极分子不能发展为中共党员。
特别优秀且只补考一科者,补考及格后,可放在毕业前发展。
2、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有补考,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须延长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预备期;延长期满之后仍有补考,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3、正式党员有补考,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检讨,提出整改措施,通过考试。
(二)要求党员无违纪,带头遵纪守法1、党员应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2、受到警告级以上处分的,不予发展为党员。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违反党纪、校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分。
4、正式党员违反党纪、校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及开除党籍处分。
(三)划分学生党员责任区,发挥模范作用发挥学生党员在宿舍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建良好的宿舍环境和宿舍文化。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2.02.29•【文号】中青办发[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2]17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团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团组织按照团中央总体部署,全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新建了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团中央决定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深入开展以增强组织活力为目标的“创先争优”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旨在充分调动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增强团的内在活力,切实发挥团组织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
以“有班子、有活动、有阵地、有档案”为达标目标,力争绝大多数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运行基本正常;以“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推动发展好、青年反映好”为创优目标,择优选树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先进典型,努力增强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活力和生命力。
二、活动内容1.以“四有”为目标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工作普遍达标。
主要目标包括:(1)有班子,企业内部基层团组织健全,各级团干部配备齐全。
(2)有活动,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团的活动,活动频率不少于每两月1次。
(3)有阵地,采取多种途径建有团的宣传和活动阵地,团组织标识明显。
(4)有档案,规范建立团员青年花名册、团的工作记录本等资料档案。
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要对照“四有”目标,进行自查整改、完善提高。
上级团组织严格按照“四有”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年底认真组织达标验收,并分别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达标验收档案。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1.10.20•【字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现将《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市委部署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性目标和达标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实际,现提出局系统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线,以“三亮、三比、三评”和达标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落实“六戒六要”为基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窗口服务单位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优质、便捷、高效为民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各窗口服务单位要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目标和“六戒六要”的要求,针对本单位的职能要求和服务对象的不同特点,抓住“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在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五个明显”: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给民政部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2010)年9号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明确和推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及写实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 9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明确和推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及写实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现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明确和推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及写实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十八站林业局委员会2010年12月31日主题词: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领导点评通知共青团十八站林业局委员会2010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明确和推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及写实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机制,推动全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和推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写实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践诺评诺1、拟审承诺事项。
每年年初,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年度工作目标,团员要结合自己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在广泛征求团员、职工群众等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承诺。
团组织的承诺要明确承诺要干的实事、完成标准、责任人、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兑现各项承诺;广大团员的承诺要明确承诺内容、标准、完成时限,立足岗位实际,努力履行承诺。
其中,各基层团委和团总支所属的二层团支部的承诺事项分别上报所在团委或团总支审阅通过,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和直属团支部的承诺事项上报局团委审阅通过;局团委委员承诺事项报局团委书记审阅;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承诺事项报局团委书记审阅;所在团委或团总支委员的承诺事项报由所在团委或团总支书记审阅通过;其中,各基层团委和团总支的二层团支部、局直属团支部的团员承诺事项直接报由所在二层团支部书记和直属团支部书记审阅通过。
2、公开承诺内容。
已审阅通过的承诺事项,要通过会议、文件、政务公示栏等方式将团组织和团员的承诺事项向团员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书面存档。
3、跟踪履行践诺。
团组织和团员自觉践行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关于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督导工作的通知

关于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我司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督导工作已经展开。
为确保活动开展顺利,现就相关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落实每次督导任务,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确保督导工作
有序进行;
2.对于各部门、班组的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并记录督导结果;
3.督导过程中注意与被督导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引导
他们开展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及改进;
4.督导期间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协调解决;
5.督导工作时间为一周,需报送督导报告。
报告中要详细记录
各部门、班组的活动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改进措施等内容。
为了确保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希望大家将创先争优活动看作是推进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活动,努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XXXX年XX月XX日XXX公司
人事处。
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通知

关于近期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安排各单位党支部:公司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单位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大局,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党建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进展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要求,践行活动各项承诺,和顺利完成公司全年的各项任务目标,以优秀的经营业绩迎接2011年的到来,公司党委要求两级党组织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将公司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现就近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认真学习传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动员两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公司科学、快速发展中创先争优。
紧紧围绕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中心任务,结合本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实际工作,牢牢抓住活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找准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契合点,在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推进快速、平稳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活动主要内容1、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
公司两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党员干部要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自觉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周三政治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等进行理论学习,公司党委适时要举办专题讲座传达贯彻全会精神,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全会通过的《建议》、《公报》。
两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找准创先争优工作与本单位、部门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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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
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全市谋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破题之年,也是创先争优活动进入高潮的深化之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四三五”的决策部署,切实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年”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运用“四种方式”,形成“四个一”的活动推进特色。
为使创先争优强堡垒做先锋活动目标阶段化、内容要求具体化、评选表彰经常化,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动力,有计划、有节奏地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实施“一季一主题、一季一承诺、一季一点评、一季一先锋”(简称“四个一”),坚持分阶段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每季度确定一个实践主题。
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结合市委工作中心,一季度以“加强改进作风、推动项目建设”为重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月”活动和“重点项目落户开工百日集中行动”,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二季度以“强化党史党性党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心齐环境”为重点,开展“换届我承诺”和迎接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三季度以“走进千家万户,为民排忧解难”为重点,深入开展“包千村、联万户、促和谐、谋发展”活动;四季度以“全面比学赶超,冲刺全年目标”为重点,开展“冲刺目标先锋行动”,确保全年任务目标实现。
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和阶
段工作重点,本着服务大局、务实管用、特色鲜明、群众欢迎的原则,进一步研究确定每季度的活动实践主题,作出具体安排,使之目标明确、内容充实、步骤紧凑,引导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以阶段性成果体现活动实效。
二是每季度作出一次公开承诺。
每季度初,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活动阶段性实践主题,从完成阶段工作任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一般不少于5项,党员一般不少于3项。
上一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及书记、党支部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帮助修改完善。
承诺事项应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张贴公示、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上一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及书记、党支部对党员的公开承诺,要建立管理台账,健全履诺记实、践诺督查、考核验收等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第一季度,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围绕“加强改进作风、加强项目建设”,作出专题承诺。
三是每季度进行一次领导点评。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就阶段性主题实践活动、履行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公开承诺事项等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对党组织及书记的点评,结合半年总结和年度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党员的点评,每季度末进行一次。
点评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会议点评、谈话点评、现场点评、书面点评等多种方式,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形成记实材料,向党员群众公开,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党组织和党员针对领导点评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尽快改进提升,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点评领导。
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点评可半年进行一次。
四是每季度评选一
次活动先锋。
党组织根据行业特点、工作性质和阶段工作需要,每季度选树一定数量的“凤城先锋”集体和个人,可结合实际授予一定称号,也可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定期评级授星。
对评选出的先锋集体和个人,可采取事迹报告、经验介绍、座谈交流、图片展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对群众评议,可结合半年总结和年度考核进行,注重研究和改进测评方式,力求反映群众的真实意愿。
对评选表彰,市里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和年终综合性表彰分别组织评选。
(二)实行创先争优项目制管理,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实效。
为使创先争优活动目标具体化,培育团队精神,锻炼干部队伍,打造工作亮点,更好地推动中心任务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创先争优项目制管理。
一是围绕突破重点难点,认真确定创先争优项目。
各级党组织围绕年度中心工作任务,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初步确定1-3个群众关注度高、事关工作全局、具有前瞻性、需要创新突破的创先争优项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论证,然后报上一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为本镇(街、区)、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创先争优项目。
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示栏、发放明白纸、会议集中发布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
市级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要全部作为创先争优项目,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工作团队、制定推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全力以赴推进。
二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项目。
对每个创先争优项目都组建一个工作团队,确定一个推进小组,由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推进小组研究制定项目的预期目标、工作措施、质量标
准、推进计划等,形成详细的创先争优项目实施方案,提交本级党组织研究确定,并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
建立项目台账,按项目管理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调度指导,全力推进项目落实。
定期召开项目调度推进会和组织项目成果展评,研究解决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上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创先争优联系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工作一线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推广经验做法。
四是搞好考评奖惩,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年底,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创先争优项目的目标要求,围绕项目创新程度、参与程度、效益程度、推广程度和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评比,其结果纳入年度创先争优活动督查考核成绩,并评选表彰一批“优质创先争优项目”。
(三)运用好“两个平台”,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运用好比学赶超的擂台。
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分别确定一个同级、同类的比学对象,结成比学赶超对子,明确提出2011、2012年度的具体目标,分年度制定“比学赶超”计划。
计划内容要充实,定位要准确,目标要具体,措施要有力。
通过搭建“比学赶超”擂台,进一步找准创先争优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引导各级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创先进、争优秀。
二是运用好解决问题的平台。
深化完善“农业农村政策大调研”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
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选准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
组织开展“包千村、联万户、促和谐、谋发展”活动,引导有关部门帮助后进或困难村
选好班子、健全制度、化解难题、理清路子,力争年内都有明显的转化和提升;引导党员干部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发展致富项目,争当遵纪守法模范。
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从严厉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入手,进一步解决好执法秩序、税收秩序、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作为重要任务,引导企业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增加工作收入和提高社会保障的关系,让职工共享发展成果,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实施“一季一主题、一季一承诺、一季一点评、一季一先锋”、实行创先争优项目制管理和开展“结对比学赶超”,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创新性实践。
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调阅档案、巡回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集中督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深入搞好思想发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推进措施落到实处。
各镇(街、区)、市直正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市直设党委的企业组织实施“四个一”的情况,要于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报告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单位的专题承诺(包括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比学赶超计划、创先争优项目(一般1-3项),请于3月25日前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