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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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控制程序

(讨论稿)

1.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并激励优秀人才,为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提高公司运作效率,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深圳市正中实业有限公司与各下属机构全体员工,但以下人员除外:

2.1 兼职、特邀人员;

2.2休假或停职时间超过考核期一半的人员;

2.3出勤时间未超过一个月的新员工。

3.定义

3.1员工绩效考核: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公司对员工的工作态度、能力、业绩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总结、评价及其程序;

3.2态度考核:对员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总结、评价;

3.3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总结、评价员工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4业绩考核:对员工职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成绩及其效率和质量)进行观察、分析、总结、评价;

3.5考核者: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3.6被考核者:接受员工绩效考核者;

3.7考核执行机构:负责员工绩效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4.内容

4.1考核原则:

4.1.1公开、公平、公正;

4.1.2通过考核,全面评估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4.1.3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发表自己意见;

4.1.4考核种类、对象、时间与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应相适应和匹配;

4.1.5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本身为重心,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2考核职责:

4.2.1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

(1)主持本部门员工平时考核工作和试用期考核工作,协助行政人力资源部完成年中、年度、典型特殊事件考核;

(2)负责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本部门人员考绩,确定部门员工考核等级建议;

(3)负责提出部门整改意见、部门员工的沟通和指导。

4.2.2行政人力资源部

(1)负责年中、年度、典型特殊事件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考核汇总及考核等级评定工作;

(3)负责考核中的人事申诉及处理;

(4)负责考核结果的执行。

4.3考核种类: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平时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典型特殊事件考核6种。

4.3.1试用考核:依公司规定新进员工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试用考核人员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在到期前10天通知,试用单位主管或经理负责考核。试用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优良、良好、合格与不合格五种。

试用考核分部门、分类别适用考核质量记录表单。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单位试用或解雇,应在《员工考核表》中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部门负责人核准,再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延长试用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试用一个月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应给予解雇。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前7天应向部门主管提交试用期书面总结报告(述职报告),未提交书面报告人员,部门主管应与其沟通,沟通后仍不提交总结报告的视同放弃试用考核,试用到期之日则为解雇之时。

4.3.2 晋升考核: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因工作表现优秀、工作能力突出,符合公司规定的晋升条件,部门主管或经理须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报告,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4.3.3 平时考核: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工作态度、学识、工作能力随时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报请奖惩。劳资专员应将假、勤、奖、惩记于试用人员记录薄中,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依据。平时考核适用《量化考核办法》;

4.3.4 年中考核:年中考核于每年7月份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取消;

4.3.5 年终考核:员工于每年年底举行总考核一次。考核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试用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4.3.6 特殊考核:公司为典型、特殊事件举行不定期考核。

4.3.6.1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做出考核决定;

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行政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定案。

4.3.6.2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行政人力资源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4.3.6.3调配考核

(1)行政人力资源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行政人力资源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4.3.6.4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做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行政人力资源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4.4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素质考核和业绩考核,素质考核按公司A、B、C、D四个职位等级采用不同的指标取值;

4.4.1 A、B类员工除素质考核外,同时进行业绩考核和管理效能考核,业绩考核以部门关键绩效指标(KPI)为考核依据,管理效能考核采用上下结合和左右结合的方式,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A、B类员工月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计算每月分值,占管理效能分数40%,上级和下级按设定指标打分,各占总分20%,相关部门评分占总分的20%。

4.4.2 C、D类员工进行素质考核和业绩考核,素质考核见相关“质量记录”,业绩考核按部门设定KPI指标。关键指标(KPI)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衡量(见图1):财务、客户、内部经营过程和学习成长。这些指标根据公司的总体战略与设想来制定,指标权重依据部门的不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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