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药房调剂工作操作规程及住院医嘱调剂流程图

住院药房调剂工作操作规程及住院医嘱调剂流程图
住院药房调剂工作操作规程及住院医嘱调剂流程图

住院药房调剂工作操作规程

一、目的:为规范住院药房的调剂操作流程,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剂科住院药房。

三、内容:

1.接到病房护士发药通知后,进入医院HIS 系统中的住院病人发药子系统选择相应科室,选定全部患者、全部医嘱,输入领药人,执行发药,HIS 系统自动打印出住院病人发药汇总单。

2.对于病区急需用的药品,转科或死亡的患者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取指定患者床号的某些医嘱或全部医嘱执行发药。

3.无药供应或药品停止供应或同一药品规格HIS系统更换了药品编码时,通知病房更改医嘱;无库存时通知领药人员及时补充药品并向病区说明原因,待补药后立即执行发药。

4.调配之前调剂人员应及时查看各病房药品借药登记表对药品进行抵扣,并在打印的住院病人发药汇总单上注明。

5.根据调配原则,对照住院病人发药汇总单,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

6.调配完的药品与发药汇总单捆绑一起放在相应的药车上,不同科室的药品和发药汇总单捆绑一起,分开放,以免发错。

7.与临床科室护士一起,对照发药汇总单逐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核对发药完毕,护士在发药汇总单上签字后,保存好发药汇总单。

病区医嘱调剂流程图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 操作流程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药品调剂科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1 基本配置 设发药窗口四个,每一窗口配备收方调剂和复核发药人员各一名,配读卡器一台、工作站电脑一台、标签打印机一台,备好足够的大小药袋、笔、粘胶标签、药篮及其它调配发药工具。 2 人员、环境要求 工作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胸章,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看手机、不大声喧哗、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应做到平顺、和蔼。 工作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自己分管药柜药品上架,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应保持工作台面环境卫生、整洁,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3 处方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 调配药师查看打印标签并将同一病人的打印标签撕下,放入取药篮。 调配药师逐一查看打印标签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调配药师按照标签上显示的药品定位码与药品逐一对应、查看、准确调剂。同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有无拆封现象;检查药品有效期是否过期;需拆零药品应分别装于小药袋

内,贴上打印标签并密封,取剩药品保存于原包装内。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时,取批号最早的。取剩药品放回原位。需冷藏药物和高危药品应粘贴相应标签。皮试药品应将备用药物统一放在皮试药品存放区。调剂过程中若遇到药品不全时应告知相应病人并让其等待,同时查询库存并积极联系库管人员及时配送药品。 调配药师将所调剂完整的药品整齐放置于复核发药人员的工作台面上。 复核发药 复核发药药师收取病人的就诊卡、药费收据、处方。 复核发药药师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呼叫处方患者姓名,将就诊卡交还取药者。 复核发药药师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还病人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重新签名确认。 复核发药药师逐一核对、书写药品用法用量,同时核对所取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处方所载是否一致。每发完一种药品,向取药者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应用和保存的注意事项。 复核发药完毕后,告诉取药者药已配齐。 若取药者有疑问或要求,发药人员应认真回答有关问题。若本人解释不了或需解释的内容较多时,可请取药者取完药后到用药咨询窗口或有关医生处咨询。

药房操作流程(材料相关)

医院门诊药房操作流程 通则: 1、认真执行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法令与规定,自觉抵制违法违纪 行为和不正之风,不参与有损于药师形象的任何活动; 2、团结协作,具有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对工作敬业负责, 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非常规问题; 3、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及时补充货位,注意药品质量,防止污染 和药品质量降低,药品按照有效期管理到位,维持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4、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汲取药学专业知识,掌握新技术, 学习新理论,适应专业发展。认真总结经验,善于与同行交流,并将可靠的知识介绍给患者; 5、积极参加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6、热爱集体,承担工作室公共事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和 集体利益。 一、取药流程: 1、药房发药窗口,药师请患者(家属)首先出示发票、取药凭证 等有效凭据。如没有请患者(家属)到收费处或自助扣款机缴 费或扣款后再来药房完成上述步骤;

2、药师请患者(家属)出示就诊卡→刷卡→(电脑发药界面)显示该患者取药信息; 3、药师仔细阅读该信息,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 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 4、唱名无误→点击打印口服药标签→电脑信息与清单核对无误→药品贴标签(口服药); 5、再次唱名无误→(按清单)将贴好标签的药品逐一发给患者(家属),并进行必要交代; 6、麻醉、精一药品取药须另附相应纸质处方; 7、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 错。 二、退药流程: (一)、门诊 1、确认退药条件:退药患者(家属)到医生处确认是否符合我院 退药管理规定有关条件; 2、退药具备手续:符合条件,医生在电脑票据上签字,开具退药 处方、填写《退药情况说明表》(有不良反应须加填《不良反 应/事件报告表》),到门诊办公室签署意见; 3、药房处理:退药患者(家属)持就诊卡(电脑票据),将齐备 退药手续、所退药品交与药房,药学工作人员负责验收所退药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与流程

肿瘤治疗中心医嘱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1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应分组列出配方、使用顺序、输液速度以及用药途径。 6、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 7、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条码标签,条码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核实并记录。 8、医生在开出所有申请临床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要在申请单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

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开单医生同时对申请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9、长期医嘱: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约束、隔离等。 10、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一般先写三大常规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11、病人出院时必须开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12、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 13、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对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医嘱,按如下流程执行或澄清:首先向开出医嘱医生查询确认,如仍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直至确认无疑后执行。 14、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15、护士在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应根据心肺脑复苏抢救程序等规范对病人先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生。 16、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医生不能够立即到达现场而又需要立即处理时可以执行电话医嘱。平诊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护士在执行口头或电话医嘱时要确定患者姓名、医嘱内容并复述医嘱内容,经开医嘱医生确认及双人核查无误后主方可执行,执行后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由下达口头医嘱的医生补开医嘱内容。

医院药房各项工作流程

药房各项工作流程 一、交班 每日当班人员进入药房后依次打开电源,翻瞧交班本,整理处方检视未完成得具体药房事务。值夜班人员晚上整理室内卫生,保证所有上架药品,药架,室内(包括门前三包)干净,整洁,不得有灰尘。 二、验收药品流程 每日检查药房药品库存情况,便于计划进药并登记库存不足得药品。采购药品由专人负责,供货商将药品送至药房后货到存放于待验区,清点件数。对照实物、随货同行单(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做到票、帐、货相符;无随货同行单(票)或者随货同行单(票)中所列内容与采购记录以药品实际情况不符得,不得收货,验收进口药品应当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得相关证明文件,如《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确认无误后药品按照分类上架,随行票据签字并通知入库员将药品入电脑中。 三、药品养护检查陈列药品摆放并每月一次对药品做好养护记录。 重点药品养护品种包括: 1)、首营品种; 2)、主营品种; 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监控品种; 4)、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得品种; 5)、储存时间达两年或近效期得品种或有效期短得品种; 6)、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得药品; 7)、易变质药品; 8)、特殊储存要求得品种(如生物制品等)。 药品养护程序: 1、养护员对柜台陈列药品按月循环检查养护。 2、养护员做好详细检查养护记录。 3、检查养护合格得继续销售。

4、养护过程中发现有问题药品应停止销售,对于近效期药品移至近效期药品专柜,对于过期药品应立即下架并登记做报损处理。 四、每天上午9:00,下午3:00两次对各库温湿度进行记录;包括药房室内温度、湿度及冰箱冷藏药品温度。如不在正常范围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常温库:温度0~30℃相对湿度45%~75% 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相对湿度45%~75% 冷库:温度2~10℃ 五、负责处方发药包括门诊处方与住院医嘱治疗单,遵照医嘱发放药品,严格遵守“四查十对”。 四查十对: 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查合理用药:对临床诊断。 发药程序: 接到处方时,首先要认真得审查处方,查姓史(包括编号、诊断)、药名、规格、剂量、用法、配伍禁忌、用药就是否合理,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处方检查合格后接方人将处方交调配员。调配人员接到合格处方后再次核对姓名、药品、规格、剂量等情况。最后叫病人姓名发药,并向病人交待清楚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比如生物制品须冷藏, 冷冻则失效,以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地使用;外用制剂如洗剂得稀释,PP粉得稀释及用法,栓剂得使用方法;眼用或耳用制剂得保存及用法;小儿用药剂量得折算;镇静安定类药得服 用时间;青霉素类制剂得皮试等诸种注意事项,发药人都必 须清楚掌握,在以上药品发放时必须详细向病人交待清楚,如待发药品中有药品不合格或有疑问时,应及时提出并查找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制度与操作规程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制度与操作规程 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三、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四、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五、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七、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八、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九、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十、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一、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十二、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十三、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十四、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十五、调剂室年出差错率≤0.01%。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记价 1、收方:收方是病人和药师接触的第一个窗口,收方后药师首先应审核处方。 2、审方:

医院医嘱制度及执行流程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嘱制度及执行流程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医嘱制度及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开出后护士要按时执行(临时医嘱在15分钟内执行,长期医嘱:危重病人在30分钟内执行,一般病人在1小时内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护士只有在抢救病人及手术中才能执行口头医嘱: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与医师核对无误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

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如:用生理盐水开通静脉通道、吸氧、吸痰)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医生反馈。 三、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药品调剂科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1 基本配置 设发药窗口四个,每一窗口配备收方调剂和复核发药人员各一名,配读卡器一台、工作站电脑一台、标签打印机一台,备好足够的大小药袋、笔、粘胶标签、药篮及其它调配发药工具。 2 人员、环境要求 2.1 工作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胸章,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看手机、不大声喧哗、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2.2 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应做到平顺、和蔼。 2.3 工作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2.4 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自己分管药柜药品上架,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应保持工作台面环境卫生、整洁,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3 处方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3.1 处方调剂 3.1.1 调配药师查看打印标签并将同一病人的打印标签撕下,放入取药篮。 3.1.2 调配药师逐一查看打印标签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3.1.3 调配药师按照标签上显示的药品定位码与药品逐一对应、查看、准确调剂。同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有无拆封现象;检查药品有效期是否过期;需拆零药品应分别装于小药袋内,贴上打印标签并密封,取剩药品保存于原包装内。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

时,取批号最早的。取剩药品放回原位。需冷藏药物和高危药品应粘贴相应标签。皮试药品应将备用药物统一放在皮试药品存放区。调剂过程中若遇到药品不全时应告知相应病人并让其等待,同时查询库存并积极联系库管人员及时配送药品。 3.1.4 调配药师将所调剂完整的药品整齐放置于复核发药人员的工作台面上。3.2 复核发药 3.2.1 复核发药药师收取病人的就诊卡、药费收据、处方。 3.2.2 复核发药药师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呼叫处方患者姓名,将就诊卡交还取药者。 3.2.3复核发药药师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还病人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重新签名确认。 3.2.4复核发药药师逐一核对、书写药品用法用量,同时核对所取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处方所载是否一致。每发完一种药品,向取药者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应用和保存的注意事项。 3.2.5 复核发药完毕后,告诉取药者药已配齐。 3.2.6 若取药者有疑问或要求,发药人员应认真回答有关问题。若本人解释不了或需解释的内容较多时,可请取药者取完药后到用药咨询窗口或有关医生处咨询。

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图

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收方后收方人员要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处方前记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住院号或门诊号等项目,以及处方后记中处方医生签名是否完整。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二)处方中药品名称、规格书写是否正确。药名应为药品通用名称。 (三)处方中需要皮试的药品是否有皮试结果。 (四)核对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 (五)核对用药的剂量、用法是否合理、准确规范处方中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是否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是否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超过7日用量;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7日用量;控缓释剂型是否超过15日用量。盐酸哌替啶是否为一次用量,并且仅限于

本院内使用。 (七)给药途径和溶媒选择、用量是否合理。 (八)处方中药物配伍是否合理、有无禁忌。 (九)对处方中短缺的药品,应及时反馈给处方医师。 二、调配 (一)按处方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造成差错。 (二)调配人员首先要认真仔细阅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对用药合理性。 (三)调配时按处方药品顺序逐个调配,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四)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上患者的姓名、用法、用量。 (五)处方调配完成后应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再次审核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给复核发药人员。 三、复核发药 (一)进入电脑发药系统,与处方对应的患者,按“四查十对”要求,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药品质量是否合格等。 (二)按处方发票姓名呼叫患者到相应窗口取药。发药前确认患者身份(查对发票、姓名、性别、年龄等),确认无误后将药品逐个

药房日常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药房发药、收费日常操作规程 以病人为中心,做有良心的医生,办负责任的医院,树立良好的口碑,为病人提供满意的诊疗服务。 一、班前准备: 1.在上班时间前10—15分钟到达科室。 2.签到,整理工作台、更换工作服、平底鞋、整理头发、化淡妆。3.清点数量,把药品按规定整齐摆放在药架上,保障药品供应。4.收费人员检查零钱备用金、收据、复写纸、计算器、验钞机等必要办公用品。 5.参与临床医生、化验、治疗、护理等其他岗位员工的碰头会,对住院欠费情况与病房医生交流沟通,保证不影响患者治疗用药,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二、划价、收费、发药、核对工作的开展 ㈠划价收费工作流程 1、划价时见到病人到达药房窗口应立即站立并接过处方,确认药品 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当天药房的库存是否足够药房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 2、认真审阅处方后(对处方不明或书写不清之处应立即亲自咨询开 处方的医生但不得随意更改处方)按规定划价,如果药房没有处方所开的药品,可告知医生换用相同效果的同类其他药品。

3、划价时将“挂号费、注射费、输液费、诊查费”合并入“诊疗费” 计价。 4、计算:第一次计算出费用总和,记在心里或写在其他稿纸上,重 新计算第二遍结果与第一遍相同后,把得数留在计算器上,同时记录在处方或检查单上并站立报数,(若在医院优惠活动期内,报价应说明“总额XX,优惠XX,实收XX”如有优惠,则按优惠价计算),注意计算器上的得数不要消除。 5、划价人员报价后,把处方交予收费人员,收费人员收到钱款后, 在处方上写明金额,并签上收费员的名字,盖上“现金收讫章” 后开具三联票据。 6、住院病人记账前要落实有无欠费,若有欠费,应婉转说服患者补 交住院费(或者电话通知病房主管医生),无欠费直接记账并加盖记账章后交给病人,指引其前往相应科室做检查。 注: A:报价时应当站立报出病人的名字和收费金额(语气要柔和,如有优惠,则先报原价,再报优惠幅度和优惠后的价格),病人如对收费有异议,收费人员应对其解释如: (1)让利50%——应说明药品利润按照国家标准只有15%,我们是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标准收费的,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只收了7.5%,让出了利润的一半; (2)优惠10%——应说明的是总费用优惠10%。(或是各项费用分别优惠的幅度。) (3)若病人提到药费贵时,可以告知患者----医院药价严格执行

门诊西药房工作岗位操作规程

门诊西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 收方后收方人员要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处方的内容有: 1、处方前记: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住院号或门诊号等项目,以及处方后记中处方医生签名、日期等内容是否完整。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2、处方中药品名称、规格书写是否正确。药名应为药品通用名称。 3、处方中需要皮试的药品是否有皮试结果。 4、核对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 5、核对用药的剂量、用法是否合理、准确规范。处方中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是否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是否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超过7日用量;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7日用量;控缓释剂型是否超过15日用量。盐酸哌替啶是否为一次用量,并且仅限于本院内使用。 7、给药途径和溶媒选择、用量是否合理。 8、处方中药物配伍是否合理、有无禁忌。 9、对处方中短缺的药品,应反馈给医生。 (三)、调配 1、按处方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造成差错。 2、调配人员首先要认真仔细审阅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对用药合理性。 3、调配时按处方药品顺序逐个调配,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4、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用法、用量。 5处方调配完成后应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再次审核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给复核发药人员。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奇台县人民医院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修订)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三、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电子医嘱要求护士校对、发送后由医师打印并及时签名。 ①医师签字要求: 长嘱:同一个时间的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 临嘱:同项目(如检查、口服药、液体等)同一时间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 ②护士签字要求: 长嘱:同一时间的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在时间与医嘱内容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停止医嘱时在停嘱时间与医师签字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 临嘱:同项目(如检查、口服药、同组液体等)严格按执行时间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在时间与临时医嘱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执行时间与签名同步。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四、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门诊西药房工作岗位操作规程

门诊西药房工作岗位操 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门诊西药房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 收方后收方人员要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处方的内容有: 1、处方前记: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住院号或门诊号等项目,以及处方后记中处方医生签名、日期等内容是否完整。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2、处方中药品名称、规格书写是否正确。药名应为药品通用名称。 3、处方中需要皮试的药品是否有皮试结果。 4、核对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 5、核对用药的剂量、用法是否合理、准确规范。处方中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是否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是否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超过7日用量;处方用量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是否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是否超过7日用量;控缓释剂型是否超过15日用量。盐酸哌替啶是否为一次用量,并且仅限于本院内使用。 7、给药途径和溶媒选择、用量是否合理。 8、处方中药物配伍是否合理、有无禁忌。

9、对处方中短缺的药品,应反馈给医生。 (三)、调配 1、按处方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造成差错。 2、调配人员首先要认真仔细审阅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对用药合理性。 3、调配时按处方药品顺序逐个调配,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4、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用法、用量。 5处方调配完成后应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再次审核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给复核发药人员。 (五)、复核发药 1、进入电脑发药系统,与处方对应的患者,按“四查十对”要求,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药品质量是否合格等。 2、按处方发票姓名呼叫患者到相应窗口取药。 3、发药前确认患者身份(查对发票、姓名、性别、年龄等),确认无误后将药品逐个发给病人并交待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项等。发药完毕在处方上签字。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与执业证)与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就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与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与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与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瞧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与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与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门诊药房调剂岗位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调剂岗位操作规程 一、收方及配方: 1、收方后,仔细核对处方上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及药品价格等内容。 2、按药品清单依次将药品调配后,配方人员应再次核对调配的药品是否正确。 3、贵重药品要认真出账,字迹清楚,并做到帐物相符。 4、注意药品有效期,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 5、配方后签名。 6、将药品传送到发药窗口。 二、发药及检查: 1、发药人员接收到药品后,根据医师处方仔细审核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及药品价格等内容是否与处方一致,有无药物相互作用。 2、若发现调配有误,应将药品退回调配人员,并及时更正。 3、审核给药途径、给药时间间隔等内容的合理性,确保所用药物剂量、给药次数与患者的病情、年龄等相适应、无不合理用药的现象。 4、如处方上的药品名称不清楚或对所用剂量有疑问,应该向处方医师询问,必要时向处方医师提出改进意见。 5、处方如有超剂量使用或更改时,需医师在剂量旁或更改处再次签名。 6、发药时应向患者逐一解释药品包装上的内容、使用方法,以确保患者

知道药品名称,如何正确使用药品及用药注意事项,对患者的提问要耐心解释和解答。 7、确定准确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发药。 8、每班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点处方,按班分类装订成册,夜班负责将全天处方装订成册。

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一、收方调配 1、收方调配人员向取药者索取发票。辨别医保、自费相关单据是否符合要求。辨别是本人还是家属或他人代取药。 2、审核处方完整性,包括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及药名、剂型、剂量、数量和用法、收费章是否清楚、正确、有效。 3、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收费是否准确。 4、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对药名相近相似而药理作用不同的药品,应问清患者病情是否与所用药品对应。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及时联系医生写清、更正或加盖签名确认。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应检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医药管理部门的规定。 5、对照处方药品名称、剂型、剂量,进行药品调配。同时检查药品有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可打开最小包装。有效期药品应检查是否过期。需拆零药品应分别装于密封小药袋内,取剩药品保存于原包装内。无内包装的片剂、胶囊等,拆零后均应密封保存。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时,取批号最早的。取剩药品放回原位。 6、处方调配完成后,将所取药品、处方交给发药人员。 二、发药 1、发药人员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

医嘱管理制度-流程

医嘱管理制度 一、政策 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

时内开出。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剂科说明理由。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医务部和质控办。 ⑶“自理”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内自己使用的药品称自理药品。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首先医生评估确定病人可安全自用外用药,然后在临时医嘱栏开出外用药物医嘱并应详细写明药物的用法、用量、频次、使用天数等内容。护士发药时向病人/家属详细讲解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教育病人/家属在用药前后洗手,以确保病人正确、安全的使用自理药物。同时临床医生及护士要观察药物使用情况、疗效及副作用。当医生评估不能确保病人自理药的安全时,由医生开出长期医嘱,护士根据医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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