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下水功能分区与保护

合集下载

黑龙江省环保局关于汇总核实全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黑环办[2002]76号

黑龙江省环保局关于汇总核实全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黑环办[2002]76号

黑龙江省环保局关于汇总核实全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环保局关于汇总核实全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黑环办[2002]76号)各市、地环保局,省农垦总局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汇总核实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开展环保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117号)文件的要求,全省开展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

城市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污染源管理等工作的基石。

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十分重视,于今年五月开始共召开了四次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会议。

并对重点城市进行了技术培训。

今年9月4日对全国省级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进行了预验收。

本次水功能区划工作要重点完成功能区水域、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源之间的对应定位关系数据的调查,省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对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总体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将水环境功能区划纳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要由主管领导牵头,保证工作经费,明确承办部门,组织技术力量,购买电子地图,建立数据库。

组织各级技术培训,完成省、市、县控各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电子地图衔接。

二、在国家总局已对省级水环境功能区划预验收的基础上,各地、市要对本地区历年的排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中涉及到的功能区划水域入河排污口及入排污口的污染源种类、废水排放量、污染企业调查清楚,完成国家要求的功能区划河段、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企业对应数据的调查工作。

三、准备建立计算机系统显示本辖区各流域的电子图示。

要将水质监测、排污申报、环境统计、污染源管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老项目污染源管理相关数据以图示和数据表格形式形成数据库,使水环境功能区的管理与日常的水环境管理相结合。

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评价

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评价

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评价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评价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水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衡。

北部和东部山区降雨充沛,地表迳流发育,西部和东部的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及兴凯湖平原赋存丰富的地下水资源。

由于受所处地理位置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我省80个市(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参差不齐,缺水地区主要为大庆、哈尔滨、绥化等大中型城市及鸡西、七台河等矿区。

水资源缺乏已制约了上述城市经济发展速度,严重缺水地区已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饮用。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的东北部,幅员辽阔,山环水绕。

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控制北部和东部疆界,松花江如一条玉带从西南向东北横贯黑土大地。

连绵起伏的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太平岭及那丹哈达岭将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兴凯湖平原和逊河平原围隔起来。

在平原中形成大型的地下水贮水盆地,在广大的丘陵山区形成风化裂隙、构造裂隙、孔洞及溶洞等蓄水构造。

根据黑龙江省地下水循环的总体特征及地形地貌、含水岩组的特点,将全省地下水划分为三级资源区(资源区、亚区、子区)。

首先按地下水流域及汇水范围划分六个地下水资源区;按地形地貌划分十一个亚区。

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区划分表资源区符号面积亚资源区符号面积黑龙江中上游流域地下水资源区Ⅰ10.64Ⅰ19.30逊河平原地下水亚资源区Ⅰ21.33松花江上游流域地下水资源区Ⅱ17.10丘陵山区地下水亚资源区Ⅱ14.95松嫩平原地下水亚资源区Ⅱ21.21松花江中游流域地下水资源区Ⅲ8.10丘陵山区地下水亚资源区Ⅲ17.81松花江中游地下水亚资源区Ⅲ20.29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下游汇流流域地下水资源区Ⅳ6.22丘陵山区地下水亚资源区Ⅳ11.85Ⅳ24.38乌苏里江中上游流域地下水资源区Ⅴ3.01丘陵山区地下水亚资源区Ⅴ12.01兴凯湖平原地下水亚资源区Ⅴ21.00绥芬河流域地下水资源区Ⅵ0.78丘陵山区地下水亚资源区Ⅵ0.78根据含水介质组成特征及赋存条件,将我省地下水可划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类裂隙水和基岩裂隙水等三种基本类型。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37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37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37号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日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地下水超采区(以下简称超采区)治理力度,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的函》(黑水函〔2017〕1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一)治理区域:西起农垦红旗农场、东至成高子,北部以哈尔滨学院至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区至东北农业大学一线为界,南部边界为三精制药公司至孙家村。

(二)治理对象:超采区范围内自备水源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二、总体要求(一)治理思路。

以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促进超采区地下水水位不断回升为目的,以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大力推进公共供水管网建设为主要手段, 针对我市超采区演化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超采区治理达到预期目标。

(二)治理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实施多部门联合治理。

2.坚持统筹兼顾、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地下水资源。

3.坚持全面节约、效率控制,高效利用地下水资源。

4.坚持多措并举、讲求实效,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

(三)治理目标。

1.到2020年超采区面积缩减至100平方公里以下,到2025年超采区基本消失。

黑龙江省 全省 水土保持规划

黑龙江省 全省 水土保持规划

第一章基本情况黑龙江省位于我国东北边陲。

北面和东面分别以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与俄罗斯为界,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南部和吉林省毗邻。

西起东经121°13′,东到东经135°,北自北纬53°24′,南到北纬43°22′,东西跨越14个经度,南北纵距10个纬度。

总土地面积为45.46万平方公里。

第一节自然条件一、地质、地貌我省大体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

地貌基本轮廓是由三大山系和两大平原组成。

1、大兴安岭山地。

高耸于我省西北部,成为内蒙高原与我省西部屏障。

地势东侧陡峭,河流水势旺盛,相对高差在400米左右,自南向北逐渐升高,呈阶梯状地理景观,山体由火成岩构成,为我省深山密林区。

面积约8万平方公里,地面坡度大体为5°—15°。

2、小兴安岭山地。

位于我省北部,北接大兴安岭,东至黑龙江,南至松花江,相对高差200米左右。

地貌成因为第三纪及第四纪的上升运动与玄武岩的喷发,在上升以前又具有准平原状态,玄武岩掩盖于平原,地势南部较比北部略高,整个山体外貌和缓,河谷宽阔,河流的侵蚀是构成地貌的最主要外力。

沟壑密度在0.1公里/平方公里左右,面积为8.43万平方公里,地面坡度多为5°─25°。

3、完达山、张广才岭、老爷岭山区。

位于我省东南部,地貌类型属于中山和低山,相对高差在400米左右,山脊平缓,山间盆地、宽谷、旱谷发育,山区和平原周围,有冰川作用的痕迹。

沟壑密度在0.4公里/平方公里左右,面积9.7万平方公里,地面坡度为5°—25°。

4、松嫩平原。

位于我省中西部,相对高差在60米左右,呈菱形的凹形盆地,西部较深,东部较浅,坡长坡缓,嫩江右岸冲积平原波状起伏,成土母质为洪积和冲积物,大部分开垦为耕地。

嫩江左岸为盆形闭流区,沼泽地、盐碱地多。

西部沙丘甚为发达,与盐碱地、沼泽地错综罗列,构成大片荒地为天然牧场。

沟壑密度在0.5公里/平方公里左右,地面坡度大部分为3°— 5°,面积为13.33万平方公里。

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作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来源: 日期: 今日/总浏览:1/254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 89 ,环管第201 号文件《关于颁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做好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防护~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第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划分范围一、水库——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其一级保护区包括饮用水取水口所在水域最高水位线以外 100 米范围~湖泊或水库入流河道上溯 1000 米两岸外延 100 米范围,如有引水渠~则还应包括引水渠规划渠道上口线两侧水平外延 100 米以内范围。

二、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其一级保护区为饮用水取水口所在河段上溯 1000 米~下游 100 米~共计 1100 米的河段水域~以及两岸外延 100 米的陆域,如有引水渠~则还应民括引水渠规划渠道的上口线两侧水平外延 100 米以内范围。

第二条根据第一条划定的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最小极限保护范围。

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应适当扩大此范围~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好饮用水水源的目的。

但此范围也不能过大~否则将限制经济的发展~难以承受~不符合国情。

扩大保护区范围应采用如下原则:一、水库——湖泊型水源地~可将入水口上上溯 1000 米的水域及沿岸向外延伸 100 米陆域纳入一级保护区范围。

二、河流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溯范围可由下式确定:L= —〃ln ……?式中:L ——取水口上溯的河段距离。

ln ——自然对数U ——河水流速~采用枯水期流速K ——河水中主要污染物的自净系数1C ?——河水中主要污染物地面水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值C ?——河水中主要污染物地面水环境质量三级标准值第三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划分范围:一、水库——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其二级保护区包括水库或湖泊最高水位线向外延伸 5 公里范围,水库或湖泊入水渠上溯 10 公里的渠道范围以及渠道沿两岸延伸 5 公里的陆域范围,引水渠沿两岸延伸 5 公里的陆域范围。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环境调查、监测、评价、保护、治理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地质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质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二章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调查,查明地质环境状况,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地质环境变化情况。

第八条地质环境监测包括对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的监测。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地质环境监测设施,保障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和报告。

第三章地质灾害防治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第十三条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黑龙江省)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黑龙江省)

溪浪河五 溪浪河五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常市开发 常市农业
利用区 用水区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第二松花
江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吉林省、黑 延边朝鲜族自
龙江省 治州、牡丹江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呼兰河绥 化市、呼 兰区开发 呼兰河绥 化市、呼 兰区开发 利用区 呼兰河绥 化市、呼 兰区开发 呼兰河绥 化市、呼 兰区开发 通肯河海 伦市源头 水保护区 通肯河海 伦市开发 利用区 通肯河望 奎县保留 蚂蚁河尚 志市源头 水保护区 蚂蚁河尚 志市开发 利用区 蚂蚁河尚 志市开发 利用区 蚂蚁河尚 志市开发 利用区 蚂蚁河尚 志市开发 利用区 蚂蚁河延 寿县保留 蚂蚁河方 正县开发 利用区
讷谟尔河 五大连池 市农业、 工业用水 讷谟尔河 五大连池 市排污控 讷谟尔河 五大连池 市过渡区 讷谟尔河 讷河市农 业用水区
诺敏河蒙 黑缓冲区

黑龙江省地下水开发、保护与管理措施

黑龙江省地下水开发、保护与管理措施

黑龙江省地下水开发、保护与管理措施黑龙江省位于中国的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这一宝贵的资源,黑龙江省认识到地下水的开发、保护和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黑龙江省在地下水开发、保护和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首先,在地下水开发方面,黑龙江省注重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

制定了严格的地下水开发指导思想和政策,建立了地下水开发规划,明确划定地下水资源开发区和控制区。

同时,加大投入,提高地下水开发技术水平,采取科学的抽水井布设和抽取量控制,确保地下水资源能够稳定供应。

此外,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开展小规模地下水开发,提升农村地区的水资源供应能力。

其次,在地下水保护方面,黑龙江省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地下水的质量和水源的可持续性。

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了严格的保护区制度,禁止污染源及有害活动进入保护区,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加强水源地周边的环境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水源地的潜在污染源,保护地下水的纯净度。

加强农业面源和化肥农药的管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对地下水的污染。

此外,黑龙江省还注重地下水的管理工作。

建立地下水资源监测网络,对地下水位、水量和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地下水情况,为地下水开发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地下水的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地下水法规和管理制度。

加强地下水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地下水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共享能力。

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管理,促进地下水与地表水的联合调度,确保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总之,黑龙江省在地下水开发、保护和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合理利用了地下水资源,提高了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效率,同时也保护了地下水的质量,维护了水资源的可持续性。

然而,由于地下水资源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黑龙江省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地下水开发、保护和管理的研究和投入,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地下水资源。

另外,在地下水开发、保护和管理方面,黑龙江省注重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13073.86 646.64 9537.07 3760.60
27018.17
绥芬河
小绥芬河
基岩裂隙水区 3340.87
罗子沟以下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4337.02
7677.89
合计
河谷平原孔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8159.13 252695.71
99380.68
以上
固固河水库-尼尔基水库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11505.00
讷谟尔河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4420.51
诺敏河区
基岩裂隙水区 120.29

尼尔基 - 塔哈区
基岩裂隙水区 113.67
尼尔基 江 - 江桥
阿伦河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音河区
基岩裂隙水区
161.23 26928.10
平原区地下水类型区见表 1-1。 山丘区地下水类型区见表 1-2。
-1-
黑龙江省地下水功能分区与保护
张焕智
ⅠⅡ
三江 低平原
穆棱 – 兴凯
低平原
平 原 区
松嫩 平原
逊河 平原 松花江 干流 河谷平原
表 1-1 黑龙江省平原区地下水类型区表


面积 (km2)
河谷漫滩 孔隙潜水区
黑龙江干流、松花江干流、乌苏里江、饶 力河 - 七星河河谷孔隙潜水区及水城子 13251.13 滩地孔隙潜水区
260854.84
1.2 浅层地下水资源量
浅层地下水即指埋藏相对较浅、由潜水及与当地潜水具有较密切水力
联系的弱承压水组成的地下水。根据《黑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地下水资
-3-
黑龙江省地下水功能分区与保护
张焕智
源调查评价》结果,黑龙江省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达 318.51×108m3,
其中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为 184.23×108m3,山丘区浅层地下
通-呼河东、松花江南微孔隙裂隙潜水 承压水区
58210.94
五大连池玄武岩台地孔洞裂隙水区
960.62
残丘(山)区
西部扇形地、东部高平原残丘(山)区 1072.03
逊河河谷孔隙潜水区
台地孔洞裂隙水 - 裂隙孔隙水区
残丘(山)区
河谷平原
干流、倭肯河、蚂蚁河河谷平原孔隙潜
孔隙潜水-弱承压水 水 - 弱承压水
嫩江干流、嫩江左岸支流(科洛河、讷
谟尔河、乌裕尔河)、嫩江右岸支流(诺
敏河、阿伦河、音河、雅鲁河、绰尔河)
河谷孔隙潜水-弱承 压水区
河谷漫滩孔隙潜水区,嫩江一级阶地弱 承压水区,松花江干流河谷孔隙潜水区, 28287.53 松花江支流(通肯河、努敏河、呼兰河、
拉林河上游、阿什河、蜚克图河)河谷
孔隙潜水区,松花江一级阶地弱承压水
阶地孔隙 潜水 - 弱承压水区
山前台地 微孔隙裂隙潜水区
松花江北部阶地、佳木斯 - 抚远阶地、 七星河南部阶地孔隙潜水 - 弱承压水 26620.78 43922.50 区
西部山前台地、南部山前台地微孔隙裂 2683.47 隙潜水区
残丘(山)区
漫滩
乌苏里江、穆棱河、七虎林河河谷及兴
孔隙潜水区
凯湖滩地孔隙潜水区
计算分区及编号
ⅡⅢ

面积 (km2)
基岩裂隙水
面积 (km2)
补给量
山间河谷孔隙水
面积 (km2)
补给量
黑龙 黑龙 江江 干流 干流
额穆尔河区 呼玛河区 黑河以上干流区 逊河区 库尔滨河区
19095.38
139.63
1542641.37 245072.07 27514.87
6214.22 17898.84 2911.20
1842252.57
-4-
黑龙江省地下水功能分区与保护
张焕智
黑龙江省山丘区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列于表 1-4。
表 1-4 黑龙江省山丘区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统计表
加强地下水保护与管理的法制观念 ……………………… 28 4.2 提高对地下水开发与保护的重视程度,加强地下水、
地表水的全面规划和统一调度,合理配置水资源 ……… 29 4.3 加强地下水的基础性工作,为做好地下水开发、
保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 30 4.4 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为做好地下水开发、
西部山前台地深藏孔隙潜水区
松 平嫩
西部扇形地 孔隙潜水区
诺-雅河间阶地区、雅-绰河扇形地区
原 平 中部低平原孔隙潜水- 林甸-肇州孔隙潜水-承压水区;泰来孔隙潜水
区原
承压水区
-承压水区
东部高平原微孔隙裂 讷谟尔河北区、讷-乌河间、通-呼河西区、通 隙潜水 - 承压水区 -呼河东区、松花江南区
五大连池玄武岩台地孔洞裂隙水区
残丘(山)区

漫滩孔隙潜水区


阶地孔隙潜水

- 承压水区

山前台地
平 微孔隙裂隙潜水区
原 残丘(山)区
黑龙江干流河谷、松花江干流河谷、乌苏里江 河谷、水城子滩地、饶力河 - 七星河河谷 松花江北部阶地、佳木斯 - 抚远阶地、七星 河南部阶地
西部山前台地、南部山前台地
乌苏里江河谷、穆棱河河谷、七虎林河河谷、 兴凯湖滩地 七虎林河北部阶地、七虎林河-穆棱河河间阶 地、穆棱河南部阶地 乌苏里江左岸山前台地、七虎林河左岸山前台 地、穆棱河中-上游山前台地
残丘(山)区
西部扇形地区、东部高平原残丘(山)区
逊河 平原
逊河河谷孔隙潜水区 台地孔洞裂隙水 - 裂隙孔隙水区
残丘(山)区
松花 江干
河谷平原孔隙潜水 - 弱承压水
流河 山前台地微孔隙裂隙
谷平 潜水 - 孔隙承压水
原 残丘(山)区
干流河谷平原、倭肯河河谷平原、蚂蚁河河谷 平原 干流山前台地微孔隙裂隙潜水 - 孔隙承压 水;干流山前台地、倭肯河山前台地微孔隙裂 隙潜水
1 地下水概况 1.1 地下水类型区
件差异极大。按照含水层岩性、含水介质类型及水力特性,可分为松 散层孔隙水(潜水、弱承压水、承压水)、微孔隙裂隙水,碎屑岩孔隙裂隙 水(主要为承压水)、玄武岩孔洞裂隙水及基岩裂隙水。综合考虑区域地形 地貌、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单元的相对独立性、完整性,进一步划分地下 水类型区。

西部山前台地深藏孔隙潜水区
西部扇形地
诺-雅河间阶地、雅-绰河扇形地孔隙潜
孔隙潜水区
水区
1384.04 5879.19
120566.51
中部低平原 孔隙潜水-承压水区
林甸 - 肇州、泰来孔隙潜水 - 承压水 区
24772.16
东部高平原微孔隙裂隙 讷谟尔河北、讷-乌河间、通-呼河西、
潜水 - 承压水区
69.18
雅鲁河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2966.69
绰尔河区
基岩裂隙水区 150.11
塔哈 - 江桥区
基岩裂隙水区 806.42
江桥以下 乌裕尔河双阳河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1415.48
乌 穆棱河口 苏 以上
里 穆棱河口 江 以下
穆棱河区 穆棱河口以上区
挠力河区 穆棱河口-挠力河口区
水多年平均补给量为 134.28×108m3。
黑龙江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列于表 1-3。
表 1-3 黑龙江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统计表
ⅠⅡ
地下水类型分区


面积 (km2)
补给量 (104m3/a)
河谷漫滩

孔隙潜水区

阶地孔隙潜水

- 弱承压水区

山前台地
原 微孔隙裂隙潜水区
保护与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 31 4.5 强化对地下水保护与管理的审批、监督 ………………… 32
黑龙江省地下水功能分区与保护
张焕智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地处欧亚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北岸,是中 国沿边开放的大省,是我国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 发展,国民经济各行业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要求越来越高,对水资源 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与环境的 重要要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水源之一。地下水赋存于地质介质中, 具有运动缓慢、补给周期长、循环更新慢、自我修复能力差、地下水系统 遭到破坏后难以治理和修复等特点,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科学制定地下水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为地下水合理开发、保护、治理与管理提供科 学依据,以保障供水安全、生态与环境安全,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
基岩裂隙水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河谷孔隙水区、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基岩裂隙水区
2040.89 7487.14 9692.13 6473.39 21133.19 6827.24 7720.58 20470.59 2572.29 3649.39 3405.65 2527.82 5199.52
目录
1 地下水概况 …………………………………………………… 1 1.1 地下水类型区 ………………………………………………… 1 1.2 浅层地下水资源量 …………………………………………… 3 1.3 地下水质量状况 ……………………………………………… 6 2 地下水功能区 ………………………………………………… 7 2.1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 …………………………………………… 7 2.2 地下水功能区基本条件 ……………………………………… 21 下水保护目标确定 ………………………………………… 24 3.2 开发区保护 …………………………………………………… 26 3.3 保护区保护 …………………………………………………… 27 3.4 保留区保护 …………………………………………………… 27 4 地下水保护与管理措施建议 ………………………………… 27 4.1 进一步完善有关地下水开发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