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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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管理制度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
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用于管理征地拆迁活动的一套法律法规和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进行。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征地拆迁程序:规定了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征地拆迁的申请、审查、公告、裁决等环节,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开性。

2.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了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包括土地补偿、房屋补偿、搬迁补助等,保障被征地拆迁人在经济方面得到合理补偿。

3. 征地拆迁纠纷处理:规定了征地拆迁纠纷的处理机制,包括申诉、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确保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 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了征地拆迁活动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实行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确保征地拆迁活动的合法性和效果。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征地拆迁活动,保护被征地拆迁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也能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共利益,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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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

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

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征地迁管理,保障被征地户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征地面积大于 200 平方米或征地方式为强制征收的项目,不适用于农民自愿退出土地和集体承包土地等情形。

第三条征地迁建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充分尊重被征地户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征地迁建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征地迁建工作合法、科学、安全、有效。

第五条征地迁建工作应当按照产权明晰、补偿合理、安置妥善、监察严格、整体协调的原则进行,确保征地迁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征地程序第六条征地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征地工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征地程序和征地手续,严格限制用地范围,计划用地者应当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单位以及相关专家、代表进行充分协商。

第七条征地批复应当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征地批复应当明确征地用途、征地面积、征地期限、征地范围、被征收人情况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征地开始前,征地单位应当与被征地户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就相关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第九条被征地户应当按照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征地单位开展征地工作。

依法进行土地评估,并公示评估结果。

第十条征地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处理被征地户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补偿安置第十一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补偿。

征收土地对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权益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征地补偿费应按照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计算方法确定,并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

第十三条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中应当明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期限、补偿标准调整情况等具体内容。

第十四条征地补偿费应当全部结算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被征地户账户中,不得拖欠。

第十五条被征地户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征地工作、按期搬迁。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 引言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依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征收,并对被征收人进行拆迁安置的一项行政行为。

征地拆迁是为了推动城市发展和实施重大项目而进行的,是一项具有重大影响和广泛关注的公共事务。

为了规范征地拆迁活动,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各级政府制定了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 征地拆迁的法律基础征地拆迁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对土地和房屋的征收权限、拆迁补偿原则以及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3.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是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具体地区和项目的需要进行的。

制定和修订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程序一般包括调研、论证、起草、公示、审查批准等环节。

4.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的程序、权益保护、补偿标准、拆迁安置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4.1 征地拆迁的程序征地拆迁的程序包括征地拆迁计划的制定、公告、征收决定的下达、拆迁方案的编制、征收通知的送达等环节。

这些程序旨在保证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2 权益保护征地拆迁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对被征收人的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主要包括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等方面的保障。

4.3 补偿标准征地拆迁涉及到被征收人的经济利益,因此补偿标准是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补偿标准要根据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保证被征收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4.4 拆迁安置拆迁安置是指对被征收人进行住房安置和生活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对拆迁安置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5.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为了确保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各级政府会建立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

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

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合理控制征迁费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循“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统一管理的原则下依法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第三条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图确定的用地围,实施征地拆迁,严禁随意扩大征地围。

第四条按项目建设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征迁工作任务,严控征地拆迁费用,保证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

第五条建设项目征迁工作包括建设用地、控制红线的树木、房屋、电力、电讯、水利设施、厂矿企业等地上附着物的征用和拆迁。

第六条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技术及电力电讯等有关知识,掌握项目征地拆迁围、数量,熟悉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第七条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2.《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9月2日起实施)。

3.《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办法》(1999年9月26日起实施)。

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发〔2010〕94号)。

5.《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105号)。

6.《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5〕48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八条公司应根据项目规模,及时组建项目办征迁科并配备相应人员。

项目办征迁科在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领导下负责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科工作。

第九条征地拆迁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容:(1)建设用地审批(包括单体工程提前开工手续办理);(2)调查登记与汇总;(3)补偿协议签订;(4)建设用地管理;(5)资料整理及归档;(6)建设期路政管理;(7)评估(咨询)管理;(8)补偿资金申请拨付等工作等容,由征迁科长负总责。

征地及迁实施方案

征地及迁实施方案

征地及迁实施方案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及迁的工作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保障征地及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征地及迁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

二、征地实施方案。

1. 征地范围确定。

首先,需要明确征地的范围。

根据规划和政策要求,对征地范围进行详细勘测和界定,确保征地范围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征地补偿标准确定。

在确定征地范围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性质、地段、土地利用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征地协议签订。

征地工作需要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签订征地协议。

在协议中明确征地补偿标准、搬迁安置等相关事宜,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4. 征地手续办理。

在征地协议签订后,需要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登记等手续,确保征地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迁实施方案。

1. 迁选址确定。

根据征地范围确定的搬迁人口数量和搬迁安置政策,科学合理地确定迁选址。

考虑基础设施、生活便利等因素,确保迁址的合理性和便利性。

2. 迁房建设。

在迁选址确定后,需要进行迁房建设工作。

根据搬迁人口数量和搬迁安置政策,科学合理地进行迁房规划和建设,确保搬迁人口的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3. 迁人口安置。

迁房建设完成后,需要对搬迁人口进行安置工作。

根据搬迁安置政策,科学合理地进行搬迁人口的安置工作,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合理安排。

4. 迁后服务保障。

迁后服务保障工作是迁实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建立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提供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服务,确保搬迁人口的生活得到全面保障。

四、总结。

征地及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和实施。

只有做好征地及迁工作,才能保障城市化进程的顺利进行,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对相关工作能够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组织机构1.建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包括招拍挂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等。

三、征地拆迁程序和要求1.征地拆迁前,必须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征地拆迁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2.必须依法进行土地评估和安置补偿,确保征地拆迁无论是赔偿还是安置都是合理的。

3.征地拆迁必须经过公告和听证,接受公众和当事人的监督和意见,确保公正、公开和透明。

4.征地拆迁需要通过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确定拆迁补偿合同的签订。

四、征地拆迁的程序1.征地拆迁前,需进行土地征收通知的发布。

2.拆迁征收时,需进行安置补助的发放。

3.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进行征地拆迁公告和述求告知的发放。

4.拆迁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搬迁。

5.征地拆迁结束后,需进行人员安置的工作,并进行安置费的发放。

6.拆迁后的土地,需进行规划和开发利用。

五、征地拆迁的监督与管理1.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建立监察举报部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监督和投诉,并做出及时处理。

2.对征地拆迁中不合法、不公正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处罚和追究责任等。

3.加强征迁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管,确保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4.建立征地拆迁工作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和信息统计,便于监督和评估。

六、支撑保障1.建立征地拆迁资金的专项账户,用于征地安置和补偿发放。

2.建立完善的补偿和安置机制,确保被拆迁人员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包括土地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城市规划部门等。

4.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认识和理解。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征地拆迁局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征地拆迁局审核同意。

3.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是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着重规范了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了监督与管理,并提出了支撑保障的建议,以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相关方利益得到保障。

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

项目征地迁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类建设项目的兴起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征地迁建。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护环境和资源,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征地迁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征地迁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征地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待被征地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 积极合理:在征地迁建过程中,必须积极采取合理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利影响,降低损失。

3. 公众参与:鼓励并组织被征地人及相关群众参与决策过程,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4. 综合协调: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力量,形成合力,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征地迁管理的程序1. 规划立项:项目征地迁建前,需要进行规划立项,确定项目的范围、目标和实施方案等内容。

2. 征地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征地方应向被征地人发出征地通知书,明确征地范围,征地用途和补偿方式等,被征地人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 征地评估:对被征地区域进行评估,包括土地价值、生态环境状况等方面的评估,以便确定征地和补偿的标准。

4. 补偿安置:根据征地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包括经济补偿、住房安置等方面的安排,确保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市场交易:对征地地块进行市场交易,并将交易款项按照补偿计划进行分配,确保公平。

四、征地迁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征地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记录征地项目的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健全征地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标准和流程,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加强补偿安置的监管,形成全面、公正的补偿方案,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4. 加强对征地迁建过程的监督,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措施。

5. 注重社会公众参与,开展公众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让被征地人和相关群众发表意见,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结语征地迁建不仅涉及到经济发展,更关乎人民的利益和健康,因此,必须在管理上精益求精,确保科学、规范和公正的管理办法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拆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拆迁工程项目管理,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拆迁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拆迁项目。

第三条拆迁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二)以人为本,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四)高效廉洁,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拆迁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成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拆迁工作。

第五条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拆迁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拆迁工作方案,明确拆迁范围、对象、补偿标准等;(二)组织拆迁前期调查,评估拆迁项目可行性;(三)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四)监督拆迁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拆迁单位应设立拆迁项目部,负责具体拆迁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拆迁方案开展拆迁工作,确保拆迁进度;(二)依法进行拆迁补偿,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三)做好拆迁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四)及时上报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拆迁程序第七条拆迁项目启动前,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拆迁项目对周边环境、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八条拆迁项目启动后,拆迁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拆迁:(一)发布拆迁公告,明确拆迁范围、对象、补偿标准等;(二)开展拆迁前期调查,评估被拆迁房屋价值;(三)与被拆迁人协商补偿方案,签订补偿协议;(四)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拆除,并做好拆除现场清理工作;(五)完成拆迁项目验收,退还土地。

第四章补偿安置第九条拆迁补偿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等价补偿;(二)公平合理;(三)以人为本。

第十条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面积、结构、用途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项目部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征地拆迁标准、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加快征地拆迁进程、控制征地拆迁成本,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局征地拆迁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拆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与政府签署的有关协议,按照分层管理、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原则,设立专门的征地拆迁机构,配备专职征拆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组织机构经理部和工区分别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工程部、办公室、工经部等部门参与的征地拆迁小组,负责与建设单位、地方各级政府沟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第四条主要职责(一)经理部层面经理部征地拆迁小组全面负责标段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与建设单位、铁办和县级以上政府沟通,按照施工总体计划,带领各工区有目标、有计划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主要人员职责:1.书记:负责标段全线征地拆迁工作,掌握全线征地拆迁动态,负责与建设单位、铁办和县级以上政府主要人员对接,定期组织召开征拆会议,制订征拆计划,带领工区开展征拆工作。

2.工程部:根据施工图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取弃土场和大小临工程,确定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的数量和位置,审核工区复垦方案,制订征地拆迁计划等。

3.工经部:收集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省部级文件、建设单位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协议和会议纪要、建设单位有关征地拆迁的办法和要求、招投标文件对征地拆迁的约定等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使参与征拆人员明白征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补偿标准;办理征地拆迁验工计价等。

4.办公室:配备专职征拆人员,在书记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办理县级及以上单位征地拆迁流程手续,协助工区与乡镇及以下地方政府沟通,按照征拆计划积极、有目标、有步骤的去实施;负责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

(二)工区层面在经理部的领导下负责管段内征拆的实施,按照征拆计划和开工点时间顺序,积极配合永久用地丈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易地搬迁工程管理制度

易地搬迁工程管理制度一、项目概况易地搬迁工程的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位置、项目规模、项目目的、项目背景等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项目的整体把控非常关键,有助于明确工程的目标和任务。

二、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易地搬迁工程的管理组织结构应当清晰明了,包括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技术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工程监理部门等组成。

各部门之间应当协作紧密,确保项目的各项任务能够有序推进。

三、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启动计划、项目执行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质量计划、项目成本计划等,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2. 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项目管理的高效运转。

3. 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监督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进度延误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采用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及时处理质量问题,保障工程质量。

5.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6. 环保管理制度:积极实施环保措施,保护当地环境,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7. 成本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8. 风险管理制度: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四、项目管理方法1. 制定项目管理手册:对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归纳和编撰成手册,为项目管理提供操作指导。

2. 建立项目日常管理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项目日常管理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项目相关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项目管理措施1. 强化沟通协调:保持项目管理层之间的密切沟通,协调处理各类问题,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工程延误。

2. 精细施工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标准,把控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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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合理控制征迁费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循“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统一管理的原则下依法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第三条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图确定的用地范围,实施征地拆迁,严禁随意扩大征地范围。

第四条按项目建设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征迁工作任务,严控征地拆迁费用,保证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

第五条建设项目征迁工作包括建设用地、控制红线内的树木、房屋、电力、电讯、水利设施、厂矿企业等地上附着物的征用和拆迁。

第六条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技术及电力电讯等有关知识,掌握项目征地拆迁范围、数量,熟悉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第七条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9月2日起实施)。

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1999年9月26日起实施)。

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发〔2010〕94号)。

5.《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105号)。

6.《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5〕48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八条公司应根据项目规模,及时组建项目办征迁科并配备相应人员。

项目办征迁科在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领导下负责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科工作。

第九条征地拆迁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用地审批(包括单体工程提前开工手续办理);(2)调查登记与汇总;(3)补偿协议签订;(4)建设用地管理;(5)资料整理及归档;(6)建设期路政管理;(7)评估(咨询)管理;(8)补偿资金申请拨付等工作等内容,由征迁科长负总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与当地政府紧密配合,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相关问题,负责征地拆迁协议谈判工作。

及时向公司报告项目征地拆迁进展及相关问题。

2. 根据线路走向,确定征迁范围,做好登记和统计计算工作。

3.参加征地拆迁标准、费用测算及征地拆迁协议的谈判,拟定征迁协议及签订、报审工作。

4.实施征地拆迁的监督管理。

督促各征地拆迁小组,做好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的丈量登记、汇总等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5.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拆迁房屋的结构界定、面积丈量、协议签订等工作。

6.会同各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电力、电讯、石油管线、农田灌溉系统等设施,结合设计文件进行实地查勘,确定拆迁方案,提供有关资料,审核拆迁工程预算书,拟定拆迁协议并督促完成拆迁工作。

7.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处理好与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公平、公正地维护各方利益,及时协调处理矛盾及纠纷。

8.负责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资料真实有据,有法可依,负责丈量、登记、统计、兑付、清表、交地等各项工作的部署、实施。

9.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第十条责任分工:1.建设用地手续报批(控制性工程先行开工手续)。

建设用地手续报批(控制性工程先行开工手续办理)工作由公司前期办负责办理,各项目办配合完成。

公司前期办对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负主体责任。

(1)公司前期办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用地土地预审;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3、是否占压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含建设项目与占压矿产资源相互影响性评价);4、河道安全性评价报告;5、项目通过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区相应的报批工作6、征占项目用地土地评价报告;7、项目占地勘测定界报告;8、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9、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书;10、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11、起草项目用地申请、汇报等规范性文件。

12、建设用地手续报批(跟崔用地手续办理至部委批复)。

(2)项目办配合完成以下工作:1、配合完成项目占地勘测定界工作;2、配合提供安置补偿听证材料(村组意见证明材料);3、配合提供补偿资金拨付证明材料;4、配合完成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外野调查工作;5、配合完成项目临时占地复垦方案编制外野调查工作;6、配合完成土地报件过程中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2.调查登记及汇总工作:(1)调查登记工作由项目办根据建设项目征迁量分组进行。

每组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通常由项目办相关科室科长或副科长担任,并对调查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登记汇总:登记汇总工作由项目办指定的各征迁小组负责人会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并对其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3.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及资金拨付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及资金拨付工作由项目办征迁科副科长负责完成,并对其协议的严谨性及资金的准确性负责。

4.电力、电讯、水利设施调查电力、电讯、水利设施调查工作由项目办征迁科、工程科共同派出代表,会同权属单位、评估单位进行,并制定出科学合理、经济实效的改迁方案,并对其负责。

5.厂矿、企业拆迁调查厂矿、企业拆迁调查工作由项目办征迁科派出代表会同权属单位、评估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派出代表要对调查的方案、数据真实性负责。

6.征地放线实施征地放线工作由公司委托或招标方式进行,项目办工程科、征迁科配合实施完成。

项目办工程科应对征地放线工作的技术及准确性负责,征迁科科长应对征地放线的进程及协调负责。

7.评估管理评估管理工作由项目办征迁科科长负责管理。

8.征迁台账及档案管理征迁台账及档案管理工作由项目办征迁科副科长或指定人员负责。

第三章征地拆迁程序管理第十一条征迁工作程序1.集团公司、项目办、地方政府(协调办)、被征迁户工作关系图:2.补偿标准确立:由项目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待形成初步意见后报请公司或进行审核,经公司及省公航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由当地人民政府行文下发(安置补偿意见),项目办以规定的标准进行套算。

参考文件:(1)《甘肃省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2〕151号)。

(2)《甘肃省森林法实施管理办法》及项目所在地近三年以内基础设施建设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3) 项目预算时地方政府出具的补偿意见承诺书。

3.征迁方式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数量,由公司、项目办与地方政府协商征迁方式。

⑴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一般由目所在地各市、县政府(以下简称“统征单位”)负责统征。

⑵林地、林木一般由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统征。

⑶厂矿企业、水利等设施一般由目所在地各市、县政府实行统征。

(4) 电力、电讯、一般由项目办与权属单位商议确定。

4.征迁范围: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确定的建设红线范围及设计变更增加的用地范围。

5.征地放线实施(1)征地放线工作由工程科、征迁科共同负责实施。

(2)由项目办征迁科协调设计单位对放线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3)征迁放线工作须采用坐标放线,只放征地边线,并每隔20米(直线段)加栽一根公路界桩,曲线段每隔10米加栽一根公路界桩。

(4)征地放线工作必须与丈量登记同步进行,根据丈量登记进度及时调整征地放线速度,防止出现抢栽抢种的现象发生。

6.建设项目用地影像资料收集项目办会同县级国土部门对工程项目沿线及周边进行现场踏勘,并全程进行拍照和摄像,留存影像资料,其中包括以下内容:(1)拆迁地块内房屋原貌、地址、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等基本情况;(2)拆迁地块内现状道路、管线等情况,重点调查地上杆线、设施、地下建(构)筑物、其他设施及苗木等情况。

(3)对已丈量登记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情况进行摄像或拍照并留存影像资料。

7.调查登记(1)调查登记工作由项目办征迁科根据项目办的统筹安排进行,并根据征迁项目类别制定出统一规范的登记表格。

(2)土地、房屋、林地、林木及地上附着物的丈量登记及汇总工作,由项目办根据工程情况分类并分组实施,各组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由技术熟练、业务精通、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

(3)调查登记工作须由项目办征迁科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完成,采用五级联合调查的方式进行(即:项目办、协调办、相关部门(业务局)、乡镇、村组共同现场丈量登记确认,丈量登记工作必须实行日清日结,对每天未登记完的表格进行划线封签,并按照村、乡(镇)、县分类分项进行,原始丈量登记表格实行一式四份同时登记(项目办、县区协调办、业务局、乡镇各持一份),并相互签字确认。

(4)各征迁小组要定期分析本区域征迁进度、难易程度、确定征迁工作重点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征迁工作的有序推进。

(5)各征迁小组工作人员要全面熟悉征地图及涉及内容,全面掌握负责区域内的土地类别、林地、林木、房屋的拆迁数量,并定期汇报征迁量,以便征迁科及时调整工作进度及计划。

(6)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施工阶段出现的新增用地范围进行丈量、统计、修订,并对照原设计数量,将发生的变更及误差,用必要的图、表及文字作出说明,征迁科及时编制征迁调查统计表。

8.登记汇总(1)登记汇总工作,由项目办各征迁小组组长会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

(2)汇总工作要严格按照村、乡(镇)、县(区)、市的程序分类进行汇总,汇总工作一定要准确、细致,避免出现错算漏算的情况发生。

(3)汇总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随原始资料装订,一份作为征迁协议附件,一份存县区协调办核查审计。

汇总表格要求签字手续完备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9. 建设用地及地上附着物拆迁协议签订及资金拨付A.协议签订(1)项目办征迁科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出具《高速公路安置补偿意见书》规定标准及现场丈量登记认可的征迁数量进行套算,草拟出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并报请项目办、公司、进行审查,经同意后,由集团公司或公司与当地人民政府(市级)签订第一次统征协议。

(2)补充协议由公司或委派项目办与当地县区签订。

(3)统征包干协议中应分类附报签章后的土地、林地、林木、附着物汇总数量表及补偿标准。

(4)统征包干协议中应包含双方责任,统征包干范围、方式、费用,拆迁进度、期限及其它纠纷处理的约束条款。

B.资金拨付征迁协议签订后,项目办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资金拨付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专户,通常按照签订协议总费用的80%进行支付,做为当地政府向被征地农民兑付的赔付金,待当地政府向建设单位移交完建设用地后,再支付剩余款项(20%),拆迁费用余款的支付应和拆迁进度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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