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告——关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地址及联系方式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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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降交易所黄金、铂金品种交易手续费率及黄金运保费率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降交易所黄金、铂金品种交易手续费率及黄金运保费率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降交易所黄金、铂金品种交易手续费率及黄金运保
费率的通知
正文:
----------------------------------------------------------------------------------------------------------------------------------------------------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降交易所黄金、铂金品种交易手续费率及黄金运保费率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交易所对黄金、铂金品种的会员交易手续费率和黄金运保费率进行调整:
一、会员交易手续费
1.黄金品种:Au(T+N1)、Au(T+N2)手续费率从0.04%调降至0.02%;Au(T+D)手续费率从0.04%调降至0.03%;其余黄金品种手续费率从0.05%调降至0.045%。

2.铂金品种:Pt99.95手续费率从0.06%调降至0.05%。

二、黄金运保费
黄金运保费费率由70元/公斤下调至60元/公斤,并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年度结算后如有结余,再全额返还至会员。

上述费率调整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09年12月15日
——结束——。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整白银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整白银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整白银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正文:
----------------------------------------------------------------------------------------------------------------------------------------------------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调整白银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受国际因素影响,近期白银价格波动较大,持仓水平较高,市场风险加剧。

为防范市场风险,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交易所将对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

自2012年12月24日(周一)清算时起, 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5%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限制维持12%不变。

请各会员单位提前做好保证金追加准备,并根据客户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保证金收取比例,提示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合理控制仓位,理性投资,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12年12月20日
——结束——。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金融类1中国工商银行2中国建设银行3中国银行4中国农业银行5中国金币总公司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7招商银行8中信银行9深圳发展银行10交通银行11华夏银行12光大银行13上海银行14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深圳市商业银行1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8昆明市商业银1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中钞国鼎(北京)投资有限综合类1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2长城金银精炼厂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5上海金创黄金有限公司6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7中国黄金集团公司8崇礼紫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上海狮王黄金有限责任公司10广东高要河台金矿11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2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13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16山东天承生物金业有限公司17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18山东中海金仓矿业有限公司19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20济南齐鲁金店有限公司21四川爱心黄金珠宝饰品加工厂22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23武汉新世界珠宝金号有限公司24辽宁金银销售中心25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26沈阳萃华金银珠宝制品实业有限公司27海南恒昌金银珠宝实业有限公司28北京京沙工艺品厂29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30广东大哥大集团有限公司31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32大冶有色金属公司33浙江明牌首饰股份有限公司34大同银星金店35海南鑫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6中艺珠宝首饰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37上海老凤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38上海老凤祥首饰研究所有限公司39南京金陵金箔股份有限公司40成都天鑫洋金业有限责任公司41张家口金圆黄金有限责任公司42苏州万宝银楼43广东粤宝黄金投资有限公司44西安一得贸易有限公司45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46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47福州福辉珠宝有限公司48惠州市嘉盛金银珠宝有限公司49广州金银首饰有限公司50河南省灵宝市黄金集团公司51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2江西金山金矿53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54南京宝祥金店55汕头市金信黄金投资有限公司56上海今亚珠宝有限公司57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58深圳市艺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59新疆阿希金矿60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61新疆黄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62佛山市工艺总厂有限公司63上海瑞祥金银饰品公司64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65深圳宝昌钻石饰品实业有限公司40深圳市金满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7深圳市甘露珠宝首饰有限公司68深圳市福麒珠宝首饰有限公司69山西华茂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70贺利氏招远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71深圳市翠绿投资有限公司72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73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74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贵州西南黄金经营中心有限公司76山东黄金鑫意首饰有限公司77上海黄金公司78深圳市安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9常州瑞银汇鑫黄金经营有限公司80南京宝庆银楼首饰有限责任公司81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82东莞市金龙珠宝首饰有限公司83广东省黄金公司8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85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86广东明发贵金属有限公司87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88上海万向投资有限公司89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北京和祥通实业公司91有研亿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2深圳市龙嘉珠宝实业有限公司93深圳市吉盟首饰有限公司94上海怡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5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96深圳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97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曲延生98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99上海亚一金厂有限公司100上海故得惜贸易有限公司101武汉市金凰珠宝有限公司102山西宏艺首饰股份有限公司103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104上海灵瑞黄金投资有限公司105深圳市富理实业有限公司106上海仟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7成都高赛尔金银有限公司108广东罗定金业冶炼厂有限公司109上海邦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0北京中经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1深圳市安盛华贵金属有限公司112杭州航民百泰首饰有限公司113上海银城佘山白银开发有限公司114深圳市素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5上海裕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6烟台国大萨菲纳高技术环保精炼有限公司117深圳市意大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18中国华轻实业有限公司119烟台鹏晖同业有限公司120山西银河金银珠宝有限责任公司121北京金海投资有限公司自营类1苏州市恒孚首饰集团有限公司2北京大佳源珠宝金行有限公司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4上海造币厂5沈阳造币厂6深圳市金麟首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7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8河北爱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9湖北省嘉鱼蛇屋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4.06.13•【字号】•【施行日期】2004.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正常交易程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黄金交易所管理办法》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同时提供询价交易等作为辅助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第三条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第四条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开市时间为: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00。

第三章交易品种、质量与报价方式第五条交易品种为黄金、白银、铂。

第六条黄金交易品种为标准牌号Au99.99、Au99.95、Au99.9、Au99.5四种和金币。

白银交易品种为标准牌号Ag99.99、Ag99.95两种。

铂交易品种另定。

第七条黄金交易品种的标准重量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和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

白银交易品种的标准重量为15千克的银锭。

第八条交易所交易的黄金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黄金。

第九条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人民币元以后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条交易的最小单位为千克,最小提货量为6千克。

第十一条交易价格为上海交割地基准价。

第十二条交易所按成交金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目前暂定为万分之六。

仓储费、运保费由交易所代收代付。

交易所保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以上费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四章交易方式第十三条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现场交易是指会员在交易所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

远程交易是指会员在自行选定的场所通过通讯网络进行交易。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管。

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拉开了中国黄金市场发展的序幕。

二、交易方式和时间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交易,远程会员可选择拨号或专线接入。

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进行。

交易时间上午:08:50-08:59 开盘集合竞价夜间:21:00-02:3008:59 竞价撮合(周五无夜市)09:00-11:30 连续交易11:30-13:30 暂停交易下午:13:30-15:30 连续交易15:30 收盘15:00-15:30 交收申报15:31-15:40 中立仓申报15:40 交收申报撮合15:45 闭市三、交易所品种1、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交易。

2、交易所现有黄金现货和黄金延期Au(T+D)等8个黄金品种,铂金品种1个,白银品种2个。

3、交易所交易的实物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黄金、白银、铂金。

4、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品种介绍现货市场Au99.99、Au99.95Au100g 、Au50gAg99.9 、PT99.95投资市场(延期交易)Au(T+D)、AU(T+N1) 、AU(T+N2)Ag(T+D) 、Au(T+5)四、交易所帐户管理1、交易所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2、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五、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关于上海黄金交易所

关于上海黄金交易所

关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

交易所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开业。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且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

现有会员162家,分散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

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它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

目前会员单位中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80%;用金量占全国的90%;冶金能力占全国的90%;标准黄金、铂金交易通过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

非标准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

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所主要实行标准化撮合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晚上21:00-2:30。

目前,交易的商品有黄金、白银和铂金,交易标的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黄金有Au99.95、Au99.99、Au50g、Au100g四个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u(T+5)与Au(T+D)两个延期交易品种及Au(T+N1)、Au(T+N2)两个中远期交易品种,白银有Ag99.9、Ag99.99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u(T+D)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铂金有Pt99.95现货实盘交易品种;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等作为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结算原则。

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的交个原则,在全国37个城市设立55家指定仓库,金锭和金条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配送。

实物黄金

交通银行代理个人黄金实物交易业务协议书尊敬的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全文,尤其是粗体印刷的条款,并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如有任何不解之处,请向我行咨询,也可以拨打电话 95559,向交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咨询。

经双方协商,客户开通代理个人黄金实物交易业务之借记卡开户网点所属交通银行分行(甲方) 与客户(乙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个人黄金实物交易业务服务的有 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协议如下: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金融类会员,甲方作为交通银行 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通过金交所代理乙方进行代理个人黄金实物交易业务,并代理乙方进行资金清算和实 物交割。

乙方在办理代理个人黄金实物交易业务时应符合金交所相关交易规则。

二、金交所交易时间为(不包括节假日或休息日): 北京时间夜间: 21: 00 一一 2: 30 (周一至周四) 上午 09: 00 一一 11: 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3: 30 一一 15: 30 (周一至周五) 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

交易时间以金交所系统时间 为准;金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交易时间,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可交易品种暂定为:黄金实物品种 Au99.99 、Au100g 、Au99.95。

Au99.99 、Au100g 、Au99.95 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交易单位为手,委托交易 起点为 1 手;Au99.99 品种每手=10 克,Au100g 品种每手=100 克, Au99.95 品种合约每手=1000 克。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金交所交易规则相应调整乙方可交易的品种、交易单位及交割、提货单位。

四、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代理个人黄金实物交易业务,须按照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或 护照,以其指定的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借记卡主卡账户作为资金账户,同时开立唯一对应的黄金资金 专户。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黄金及其它贵金属的集中交易、清算和实物统一配送。

第三条交易所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上市品种的竞价交易;按照信用交易原则组织询价交易(询价交易规则另行制定)。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交易时间与交易品种第五条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河南中路99号。

交易所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连续交易时间详见“交易时间明细表”(附表1)。

第六条交易所上市的品种有黄金(Au)、白银(Ag)、铂(Pt),以及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

第七条根据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挂盘合约分为现货实盘合约、现货即期合约、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

第八条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有Au50g、Au100g、Au99.99、Au99.95和Au99.5;铂金现货实盘合约有Pt99.95;白银现货即期合约有Ag99.9和Ag99.99;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有Au(T+D)、Au(T+N1)、Au(T+N2);白银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有Ag(T+D)。

新增合约的挂盘根据交易所的公告执行。

第九条各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品种、合约交易代码、交易方式、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大单笔报价量、最小单笔报价量、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清算方式、交割品种、交割方式、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易手续费、交割费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年版)》的公告-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年版)》的公告正文:----------------------------------------------------------------------------------------------------------------------------------------------------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年版)》的公告为规范黄金租借市场发展,降低黄金租借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上海黄金交易所组织市场成员和法律专家制订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年版)》(以下简称《主协议》),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主协议》为双边协议,签署双方有效签署后,《主协议》在签署双方之间生效。

有效签署《主协议》的签署双方之间,可按需签署补充协议。

二、《主协议》为非排他性协议,签署双方签署《主协议》后,不影响双方原有相关协议效力。

三、市场参与者应及时将签署后的《总协议》及补充协议(若有)向上海黄金交易所备案。

联系人:毕重林;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年版)》上海黄金交易所2014年2月25日声明《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租借业务总协议(2013 年版)》(简称“《总协议》”)的著作权属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简称“金交所”)。

金交所发布《总协议》,旨在通过向黄金市场参与者提供黄金租借交易所需的统一协议文本,降低参与者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黄金租借市场发展。

金交所将根据市场发展变化,不断更新或修订《总协议》并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市场参与者为开展《总协议》下交易的目的,可在使用过程中根据《总协议》的有关约定并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前提下,对《总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修改或排除《总协议》第2.1 条、10.10条与10.11 条),签署相应补充协议。

上海黄金交易所机构简介

上海黄金交易所机构简介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中国唯一合法从事贵金属交易的国家级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团法人。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使中国的黄金市场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筑成中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

为中国黄金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现货交易平台,使黄金生产与消费企业的产需供求实现了衔接,完成了黄金统购统配向市场交易的平稳过渡。

机构简介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履行《黄金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职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开业。

上海黄金交易所其基本职能是:(一)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二)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三)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四)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五)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六)监管会员黄金业务正常进行和交易合约按时履约,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七)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八)沟通国际国内黄金市场、加强与国际黄金行业的交流;(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上海交易所会员1.中国现货交易网2.上海黄金交易所3.上海万湖黄金有限公司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

现有会员108家,其中商业银行13家、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1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2家,会员分散在全国26个省;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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