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实践的法律社会学思考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随着中国建设工程行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也愈发复杂。
为了保障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进行深入思考。
一、既有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是建设工程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和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工程项目,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也损害了建设工程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影响了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
现行的招投标监管制度还存在缺陷,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也需要解决。
1. 依法加强监管力度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首先要依法加强监管力度。
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应通过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或加大对现有监管机构的投入,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规范招标文件的内容,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竞争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各方来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多方监管的态势,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 完善法律法规要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对招投标的监管进行全面规范。
具体来说,可以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对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管机构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规定招投标的程序和流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进行细化,确保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也可以建立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业标准,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提高招投标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3. 加强信息公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在招投标过程中,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公开,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投标报价等,确保招标的公开透明。
建立电子招标平台,统一发布招标文件和相关信息,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方便各方参与竞标,也便于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建筑行业招投标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建筑行业招投标制度的实践与思考引言建筑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招投标制度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招投标制度的良好运行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合理竞争、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建筑行业招投标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建筑行业招投标制度的实践和思考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招投标制度的定义和作用招投标制度是建筑行业中一种用于确定承包商和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选取最有竞争力的承包商或供应商,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招投标制度不仅能够确保有能力的公司参与竞争,还可以减少不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建筑行业招投标制度的实践状况2.1 透明性不足在一些地区和项目中,建筑行业的招投标制度存在透明性不足的情况。
例如,一些项目可能会发生内定情况,即事先确定了中标方,其他竞争者的参与仅仅是形式上的。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竞争公平性和资源分配效率。
2.2 政府参与程度不一招投标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然而,在现实中,政府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不一。
有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招投标过程,导致制度失去公正性和竞争性。
而另一些地方政府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不力,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2.3 依法合规意识不强建筑行业招投标制度的实施需要参与者具备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承包商和供应商对于依法合规意识不强,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这不仅损害了制度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三、建筑行业招投标制度改进的思考3.1 加强监督与惩处为了确保招投标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需要加强监督与惩处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力度,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并向社会公开违规信息。
同时,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和公正评价。
3.2 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筑行业招投标制度需要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基础上。
招投标思想感悟总结范文

招投标思想感悟总结范文招投标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常见的一种商业活动,也是公平、公正竞争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经济、法律和社会意义。
通过参与招投标过程,我深刻领悟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想感悟。
首先,招投标过程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是保证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
招投标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各个竞争方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角逐,确保每个参与者都有机会参与竞争,降低了可能出现的非市场行为,保证了公平竞争环境的存在。
这使得市场资源能够在更加有效的分配中发挥作用,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招投标过程需要注重专业素质和实力。
在竞争激烈的招投标过程中,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实力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
在与其他竞争者竞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展示出自己的能力和优势,以赢得项目或合同。
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实力,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再次,招投标过程要注重合作与创新。
招投标不仅是竞争的过程,也是一个合作和创新的过程。
在与其他竞争者合作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团队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共赢的目标。
同时,招投标过程也需要不断进行创新,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只有积极探索和创新,才能在招投标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最后,招投标过程需要注重诚信和规范。
诚信和规范是商业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原则。
作为投标者,我们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同时,在与其他竞争者进行合作时,要保持诚信,遵守合同和协议,保证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只有诚信与规范的做法才能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通过参与招投标过程,我深刻感受到了招投标的重要性和意义,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能够展现自己的实力和能力,同时也能够学到很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
招投标注重公平竞争、专业素质与实力、合作与创新、诚信与规范,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招投标活动,也适用于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
关于建筑招投标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建筑招投标制度的实践与思考摘要: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滞后和建筑业招投标管理机制的缺失,建筑招投标中存在着各种的隐患,破坏了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化。
本文就建筑招标的特点、基本程序、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开展探究与分析。
关键词:建筑招投;招标制度;问题及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各行业都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包括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合同行为最初是由行政职能部门策划分配,逐步转变为建筑企业自拦业务,这也造成了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引发了市场激烈的竞争。
除了降价竞争外,一些建筑商还采取了各种竞争手段,导致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桥梁坍塌、建筑质量问题等频繁发生,触动了人们的神经。
一、建筑招投标概述(一)建筑招投标概念及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各行各业都处于蓬勃发展的繁荣时期,其中保障人民日常生活的建筑业也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特别是在社会城市化步伐加快的今天,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无疑将出现市场失衡现象。
因此,建筑招投标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稳定了建筑业的发展趋势。
而所谓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实际上是对招标人和投标企业实施施工招投标的标准,所谓的招投标是公平交易的最大保证[1]。
目前,国际上采用的投标方式大多是公开招标,这种招标方式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单位。
虽然提高了竞争力,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
(二)招投标基本程序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一种交易方式,为了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合理,必须有一定的程序流程。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投标,都必须有下列基本程序,即招标的准备阶段、招投标阶段和决标阶段,其中招标准备是准备投标的企业在公司内部整合一些流动资金,经营部门公布合理的投标价格;招投标阶段是在招投标现场各企业进行现场开标竞价;在决标阶段政府部门筛选所有的投标单位并选择合适的工程承包商[2]。
二、建筑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仅有《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3]。
招投标法规与实践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招投标法规与实践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正文:第一章招标法规的现状和问题招投标是当今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的方式,也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公正渠道。
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合法、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优化供应链的管理。
尽管招标法规已经不断完善和加强,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招标人的质量问题。
一些招标人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办事,导致招标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公正和不透明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是评标过程中的问题,一些评标委员会存在操作不当或者被利益干扰的情况。
第三个问题是招标文件不够规范和完整,往往存在矛盾或者漏洞,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招标实践中的问题在招标实践中,更多的是关注一些操作性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招标文件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规定。
如果文件不够规范,招标人很难判断该文件是否可行,也会导致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不够完整。
第二个问题是标书的标价,一些投标人无法准确估算工程的成本,或者故意低报价。
这种情况会严重影响招标结果,导致招标人无法得到合适的价格。
第三个问题是投标人资格的核查和审查,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的资格加以核实和审查,以保证投标人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第三章解决招投标问题的对策为了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首先应该进行法规的完善和加强监管,确保招投标依法依规进行。
其次,需要加强对招标人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招标人的水平和素质。
第三,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程序要求操作。
第四,应该加强对评标委员会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评标委员会被利益干扰或操作不当。
第五,应该加强对投标人的审查和监管,保证投标人的资格和信誉度。
最后,需要从制度上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腐败和不公的打击,形成惩罚性的制度和机制。
结论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必须依照法律和规定进行。
学习《招投标法》的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招投标法》的心得体会范文《招投标法》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对于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公平竞争、防止腐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我有幸学习了《招投标法》这一法律法规,并从中获得了不少收获。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也对招投标活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下面,我将就我的学习体会进行总结和分享。
首先,学习《招投标法》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法律作为国家的法定制度,对于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招投标法》作为涉及巨额资金和关系公共利益的行为规范,更是必须要严格遵守的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招投标法》,我深刻体会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也认识到了作为法律的受益人应当主动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其次,学习《招投标法》让我了解了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流程。
《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等。
这些原则的确立,旨在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性,杜绝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同时,学习了《招投标法》让我了解了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流程,包括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人的报名、标书的递交和评标的程序等。
这些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透明,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机会。
另外,学习《招投标法》让我深入了解了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应对措施。
《招投标法》对于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例如,虚假标书、串通投标、滥用职权等行为都被严格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学习这些违法行为及其应对措施不仅提醒了我要严守法规,而且增强了我预防违法行为的意识,也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此外,学习《招投标法》还让我认识到了防止腐败的重要性。
腐败是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扰乱经济发展的毒瘤,而在招投标活动中更容易滋生腐败。
《招投标法》从源头上对腐败行为进行了预防和制度设计,如明确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并规定了相关的监督和执法措施。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
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漏洞,使得一些不法分子能够利用这些漏洞进行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建设工程市场的公平和规范。
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思考,探讨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提高其效力和公正性。
一、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和规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规范和不公平的招投标行为、以及相关监管不到位是分不开的。
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针对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和问题,相关部门应出台更加严格和细化的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标行为的监督检查。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招标文件的执行,防止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信用监管。
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企业和参与招投标的各方主体依法合规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对那些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追责和惩罚,以此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的公平和规范。
二、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保障。
为了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需要从法律层面出发,对相关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和规定。
应当严格规定抽标和变相抽标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规定明确规定抽标和变相抽标行为的界定和惩罚措施,防止招标者通过抽标和变相抽标等手段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应当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公布程序。
招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础,其编制和公布程序应当规范合理,避免内容不清晰,存在漏洞,不利于竞争者合理竞争的情况发生。
应当规范招标人和中标人的行为。
学习《招投标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招投标法》的心得体会招投标法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有企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和货物、服务等采购活动中,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最适宜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的一种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
《招投标法》的学习对于提高我国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学习《招投标法》的过程,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深入理解《招投标法》的基本原则。
《招投标法》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这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理念。
公平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各方应当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有歧视性待遇;公正是指招投标活动的实施必须依法纪律,不得任意变更或篡改,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保护;公开是指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应当对社会公众进行透明公开,确保公众的监督权益得到有效发挥。
学习《招投标法》时,我深刻理解到这些基本原则的重要性,只有坚守这些原则,才能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了解《招投标法》的主体责任和权利义务。
《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了各方的主体责任和权利义务,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等。
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评标工作,并最终选择供应商或承包商。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评标专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公正独立地提出评标结果。
通过学习《招投标法》,我了解到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的权利义务,对于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再者,熟悉《招投标法》的重要程序和要求。
《招投标法》规定了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准备、评标过程和结果的公示等。
学习《招投标法》时,我深入了解了这些程序和要求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只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才能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学习《招投标法》也使我认识到程序和要求的不正确处理可能导致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甚至会进行重大的行政处罚。
最后,加强对《招投标法》的监督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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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 摘要 】 文 本 文运 用法律 社会 学方 法 重 新 审视
招投标制度 的运行 , 出法律 “ 蔽” 指 遮 情 况的大量存在 , 针对 法律 “ 蔽” 提 出 遮 , 培 养正确法律 意识 的重要性和健全招投
标 监督 机 制 的必 要 性 。
招投标 实践 的法律社会学思考
李春 芹 金慧 明 上海大 学法学 院 上海 2 0 4 04 4
人 员正 确 的法 律 意 识 ,除 了进 行 法 律 知 识 的教 育 外 ,还 要 加 大 惩 罚 力 度 。惩 罚 一 定
要 到落 实到具体 的直接责任人员 ,增强法 律 的威慑力 。 另外 , 定期培训也是必须的, 尤其是 思想上 的培训 。切 实赋予人 民群众 监督 的权利是关键 ,要设立一个能够真正
一
法律 社会 学 带来 的 启示
针 对招 投标 制度 在 实践 中 出现 的问 题 ,很多学者就开始思考我们的法律 制度 存 在 哪 些缺 陷 以及 如 何 去 完 善 ,提 出 了 很 多很有价值 的改进方法 。然而 ,没有 任何 部 法律 能够 面 面 俱 到 ,且 很 多 违规 行为 都 是 法律 明确 禁 止 的 ,并 且 都 规 定 了处 罚 方 法 。那 为 什 么 在 具 体 实 践 中 ,招投 标 的 违法 现象 屡 禁 不 止 呢 ? 法律 不 完 善 是造 成 在 招投 标 实 践 中有 法 不 依 、 执 法 不严 、违 法不 究 的一 个 原 因 ,但 不 是 根 本 原 因 。前 人的大多数研究都将法律规 则仅视为纯粹 的法律规则 ,没有将法律 规则同作为 主体 的活生生 的人密切结合起来进行考察 。法 律 是需要经过人 的执行才能 发挥效用 的 , 在 这 里 ,我 们 就需 要 引入 法 律 社 会 学 的 现 象学方法论来找到症结所在 。 在社 会学 研 究 中 ,现 象 学 是 与 实 证 主 义 相 对 立 的 一 种基 本方 法 。它 反 对 实 证 主 义把 自然科学 的逻辑 、方法和程序机械地 套用于对 人类社会 的研究 ,从而抹杀人的 主体. 和差异性 ,把人等 同于无意识的物 质 ,把人类行为视为纯粹是对外界刺激的 简单的机 械反应 。现象学要求突出人的主 观能动性 , 认为人是有意识的 , 如思想 、 感 情 和 行 为 的意 义 、 目的 以及 对 于 存 在 的认 识 ,所 以人 不 是 机 械 地 对 外 界 刺 激 ( 一 如 条要 求他 如何行 为 的法律 规 则 )作 出反
一
二 、培 养法 律 意识
在现实生活 中,真正起作用的法律并 不 是 纸 上 的 法 律 ,而 是 适 用 法 律 的 人 对 待 法律规定的意识 , 是人 的具体行为 。 招标 投标法》所 规定的公开 、公平 、公正和诚 实 信 用 原 则 之所 以在 实 践 中演 变 为 “ 方 地 保护” 权力角逐 ” 中标 内定” 轮流 、“ 、“ 、“ 坐 庄 ” 等具 体 操 作 方 法 ,是 因 为 法 律 虽有 括招投标的标前、标中、标后。 圃 明 确 规 定 ,但 是 因 未 能 正 确 内 化 到 人 的 思 【 参考文献】 想 意 识 中 ,导 致 社 会 成 员 不 能 真 正地 承认 1 赵震江. 法律社会学》 北京大学 《 ' 和 参 与 。对 于 培 养 民 众 的 正 确 的 法 律 意 出版 社 , l 9 9 8年 版 。 = 识 ,我 们 需 要 进 行 大 量 、深 入 的 普法 知识 2 、李瑜 青 论 法律 的文 化 人格 作 用一 的宣传和教 育。通过法治 的宣传和教育 , 兼论 中国 信 访制 度 的历 史命 运 , 使 社会大众 明白,依靠法律解决 问题 是最 《 上海 大学 学评 论一 一 法律 文 化专 法 经 济 、最 便 捷 的 途 径 。 社 会 主 义法 律 意 识 题研 究》 0 4年。 ,2 0 — 不 可能 自发地形成 ,而必须有意 识地进行 5 、孙 国华-《 . 法学基础理论 》 囊 ’天津人 培养 。法 律教 育是 一个任重 而道远 的重大 民出版 社 , g 8年 版 。 0 l 8 工程 ,也许短 期内并不 能改变公 民骨子里
【 关键 词】
招投标 ;法律 “ 蔽” 遮 ;法律社会 学
在 改 革 开 放 后 ,我 国引 进 了 招 投 标 制 度 。历经这 么多年 ,该项制度本应在实践 中变 得 F趋 完善 ,但 现 实 却 几 乎 是 截 然相 t 反 。 招投标只是走过 场” “ “ 、 招投标是没有 公平的” 招投标的种种不规范 、 , 不公平 已 然 成为公 开 的秘密 。本 文试 图在 这里 证 明 ,招投 标 的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在 实 践 中 是 如 何被 “ 蔽” 遮 ,并 分 析 可 能 克 服 的 路 径 。
理论 专业研 究生。 2 、金 慧 明 女 ,上 海 大 学 法 学 院 宪 法 学 与 行政 法 学 专 业 硕 士 研 究生 。
“ 不 良而 有 法 莫 守 , 于 培 养 执 法 吏 对
MOD R B SN S 项 代 商 业 E N U IE S
一
应 。即 使 修 改 完 善法 律 、 完 善法 律 ,也 只 能 减少少量 的违法行为 ,并不 能制止绝大 多数违法行为的产生 。完备 的法律规范是 解决现实 中招投标 问题的必要条件 ,而 非 充分条件 。 “ 在 现象学 ”方法论的启发下 , 可以发现我们现有的关于规范招投标的法 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被 “ 遮蔽”了 ,导致 对 于招 投 标 “ 确 法 律 意 识 ” 的 缺失 ,行 正 为人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规制 ,这 才是招 投 标 问题 的 根源 所 在 。 法 律 “ 蔽 ” 即法 律 在 社 会 生 活 中被 遮 , 遮 盖 或 隐藏 了 ,具 体 的法 律 规 则 及 相 关 的 制 度 未 能在 实 践 中被 执 行 或 完 全 执 行 ,法 律不能 发挥其应有 的作用 。人情方面 的压 力是造成法律 “ 遮蔽” 的一个重要 原因。 中 国传 统 文 化 内在 观念 作 为 以 自然 经 济 基 础 上血缘宗法制度的产物 ,始终贯穿着伦理 至 上 的 精 神 ,其 中表 现 出人 们 崇 尚人 情 关 系 而轻 视法律 ,人情 高于法 律 的思想 特 点 。对 人情 的 重 视 ,对 法 律 的忽 视 ,导 致 了大量 的法律被 “ 遮蔽 ” 权力寻租 的存在 , 也为法律遮 蔽提供 了生长的土壤 。
三 、健 全 监督 机 制
培养法 律意识这个问题 并非是一蹴而 就 的 ,它与各个国家的文化传统 ,风俗 习 惯 ,经济发展水平等都有密切联 系。从长 期角度 看 ,培 养正确 的法律 意 识是 必须 的 ,但在现阶段 ,能够让我们及时顺利解 决 招 投 标 中诸 多 问题 的途 径 是 健 全 招 投 标 监 督机 制 。依 据 Ⅸ 标 投标 法 》 和 有 关 法 招 律 、法规看监督管理制度安排 ,存在着招 投 标监 督管 理职 责分散 ,多头 管理 的 问 题 。首 先 ,我们 需 要 一 个 高 度 集 中的 监 督 部 门。如我 们可 以设 立一 个类似 于证 监 会 、银 监 会 的 “ 标 投 标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招 会” 用什 么样的名称并不重要 , 键在于 , 关 要 能够统一全 国的招投标活动 ,能够形成 个 严谨有序 、自成一体的监管体 系。同 时 ,要落实单位责任 制和个人责任制 ,加 大监管人 ( 单位及个人 )的责任 ,通过加 大对责任人 的惩处力度 ,以确保监管严格 落 实,防止 监管形同虚设。 从 监督主 体上 看 ,除 了政 府行政 监 督 , 业协 会的监督 以及社会舆论监督都 行 应 得 到 重 视 。行 业 协 会 可 以建 立 一 个 信 用 体 系 ,对 各 个 企 业 进 行 较 为 详 尽 的 信 用 记 录 ,并 对 内 、对 外予 以公 告 。社 会 舆 论 监 督 要 求 属 于 公开 范 围之 内 的招 投 标 信 息应 当公开 透明。从监督客体上 ,除 了对作 为业主 的政府部 门、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 监 督 , 还 要 加 强 对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的监 督 。 监 督 过 程 应 是 全 过程 、全 方 位 的监 督 ,包
、
一
的 “ 本 位 ” 想 , 能 改 变 他 们通 过 “ 权 思 不 托 人情”来解决问题 的思维模式 ,但是如果 不及时普及和深入法律教育 ,不 能让人们 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 ,真正 的法治永远不
可能实现 。
【 作者 简介】 j 一 1 、李春 芹嚣 , 女 上海大 学法学院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