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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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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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三: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1. 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分值制订。

2. 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1.1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

该评标办法综合考虑了招标文件中所列评标指标的各项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中标人。

二、综合评估法的步骤1.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2.评标指标确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应包括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每一项评标指标进行评分。

4.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各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综合评估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进行。

5.中标人确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是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三、综合评估法的优点1.全面考量: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了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能够全面评估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2.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过程都能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能够客观地评估各项指标。

3.灵活性:综合评估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满足不同项目的评标需求。

四、综合评估法的局限性1.主观性: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判断会对评标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存在个别评委主观偏向的情况。

2.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指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加权平均法的不确定性:加权平均法对各项评分进行加权处理,权重确定的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评分结果的偏差。

五、改进综合评估法的措施1.提高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

2.完善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评分标准表1、单位及个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3.5.4要求。

2、酌情赋分部分,应进行综合评审、横向比较,根据优劣情况进行赋分。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所有评委的赋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两个或多个投标最终得分相同,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得分由高向低排序,其余排序名次顺延;若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商务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

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3.2.2 打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之和。

3.3报价文件开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12 “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限制投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 项规定的12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又如2.1.1“编页码和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表C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3.1设计文件及资格合格性评审合格2.3.2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19.2分2.3.3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7名2.3.4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带入2.3.5…………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序号评审项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1方案设计文件(32分)(暗标)1.设计说明(7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得分0-2分(2)论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得分0-2分(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得分0-2分(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 低要求得13分;
(2)信用得分-3至+2分:
根据《北京市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奖 惩办法》,企业信用得分按照企业2018 年、2017年、2016年的信用等级年度信 用得分加权计算。
履约 信誉
15分
企业信用 等级
15分
被评定为AA级、A级、B级、C级、D级的, 企业年度信用得分分别为2分、1分、0 分、-1分、-3分;前三年所占比重为20%, 前二年所占比重为30%,前一年所占比 重为50%。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8)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安全生产费用子目填报的总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 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交了 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 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2.1.1(1)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过类似咨询或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有50%的人员有5年以上的类似咨询或规划项目经验,其中至少30%的人员有10年以上的类似咨询或规划项目经验;(4)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为A 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以省交通厅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5)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6)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络打印版”(必须彩色打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1.1(2)第一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标准(1)未超出经营范围投标;(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及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辨;(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书代理人的签字或签名章、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未将项目分包;(7)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编制了投标文件,无缺漏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材料;(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及第一信封电子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报价的相关内容;2.1.2(1)第二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标准(1)第二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第二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4)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5)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选择全部入围,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有关评标规定。

3.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供评标使用:(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答疑会纪要、工程量清单等;(2)供评标使用的主要施工图纸、地质勘查报告等工程技术资料;(3)工程概况和评标重点的书面介绍、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办法等。

3.1.3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为满足评标和项目经理答辩的需要。

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澄清、说明,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初步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一、合理低价法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报价不同,因四舍五入导致评分相等时,则保留合理位数的小数,直至评分不同)。

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委抽签确定),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无效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无效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财务状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及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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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下列评办法定标。

2、入围评标阶段办法
投标人入围评标阶段后,评标委员会对入围评标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多于15家,则由招标人批量抽取每个投标人的抽签号,然后由招标人抽取15家投标人入围。

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5家的,则全部进入评标阶段。

进入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继续补抽 10 家投标人进入评标阶段(补抽程序:如参与补抽的投标人多于10家,则由招标人批量抽取每个投标人的抽签号,然后由招标人抽取10家投标人入围。

如参与补抽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0家的,则全部进入评标阶段)。

3、评审标准
3.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无效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无效标处理。

3.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及以上
财务状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及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则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
项目负责人情况说明书 投标文件具备《项目负责人情况说明书》
注:《项目负责人情况说明书》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制作。

其他要求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1条款规定。

2.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或《苏宿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注:《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或《苏宿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信用核准书”中。

…… ……
3.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工程范围:青海湖西路与栖霞山路、紫金山路、天池山路交叉口。

施工内容:新建道路、交安设施等。

工期 15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

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宿迁宿城支行
银行账号: 1116020219300008705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整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3.2详细评审标准
3.2.1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
条款的投标文件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名单确定后,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3.2.2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2.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质疑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的结果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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