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试验规定,稳定性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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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指导原则

稳定性指导原则

GMP-2010中国药典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 10 000 片,胶囊剂至少应为 10 000 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 10 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 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的危害性,必要时应对降解产物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稳定性试验规定_稳定性指导原则_稳定性试验方法

稳定性试验规定_稳定性指导原则_稳定性试验方法

稳定性试验考察计划为考察我公司所有生产品种的质量稳定性,决定对所有生产品种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试验,为确保患者能够安全、有效的用药和对各品种试行标准转正及有效期确定等提供有效的数据。

一、稳定性考察要点:1.性状2.鉴别(显微鉴别、理化鉴别、薄层鉴别等)3.检查(水分、杂质、总灰分、酸不溶灰分等)4.浸出物5.含量测定6.其他项目二、具体方案:1.对各品种生产的前三批进行稳定性考察,每批拟计划一定量(注:各品种留样量一览表)进行考察。

其余批次只做一般留样考察,留样量为三次复检的全项检验量。

2.考察方法(长期试验):2.1按市售包装,在按产品要求的储存条件下放置12个月。

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取样,按各品种具体的稳定性考察要点项目进行检验。

12个月后,仍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以此类推)末取样检测。

将结果与0月比较以确定药品有效期。

2.2对原辅料、半成品等在留样存储期进行质量稳定性跟踪考察,做到原辅料使用前的质量有效评估,确保成品安全、有效、稳定。

2.3由于实测数据的分散性,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

如三批统计数据分析差别较小,则取平均值为有效期。

若差别较大,则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

同时能够明确各剂型品种的安全性、稳定性及有效性。

三、方案实施:本方案由质量部完成,记录上述所有数据,并对试验过程中异常情况记录。

四、在产品正式生产阶段,已建立了详细的生产工艺资料,可将实验室的数据和生产情况相结合,用具有代表性的批号产品对稳定性进行考察,进一步修正产品的有效期。

如果需要改变工艺、包装,就必须重新进行稳定性的研究。

如果以上的变化影响了产品的稳定性,应该对产品重新设计。

在此阶段一般可用加速实验的方法进行有关稳定性的研究,并将目前的产品与原有的产品进行稳定性的比较。

但最后的结论仍应该在完全的、正常的稳定性研究基础上得出。

ICH及CDE稳定性指导原则

ICH及CDE稳定性指导原则

ICH及CDE稳定性指导原则ICH(国际医药行动协会)及CDE(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药物审评与监察中心)是两个重要的医药监管组织,他们共同致力于确保药物的稳定性,以确保患者接受到安全可靠的药物治疗。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ICH及CDE的稳定性指导原则。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ICH关于稳定性的指导原则包括ICHQ1A(R2)、Q1B、Q1C和Q5C四个主要指南。

这些指南包括了药物和生物制剂的稳定性评估的基本要求和指导原则。

以下是这些指南的主要内容:1.ICHQ1A(R2)指南:这个指南规定了在新药研究及开发过程中,药物在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评估和存储条件的选择。

它强调了药物的贮藏条件对其稳定性和药效的影响,并提供了关于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的指导。

2.ICHQ1B指南:这个指南侧重于药物产品的稳定性评估,特别是在新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稳定性测试和评估。

它提供了一系列基本的药物稳定性评估测试,包括加速稳定性测试、长期稳定性测试和批间稳定性测试。

指南还对样品的取样方法、试验项目的选择和有效期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3.ICHQ1C指南:这个指南关注的是稳定性评估期间的温度和湿度变化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

它提供了一系列不同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测试要求,以帮助企业评估药物在不同贮藏环境下的稳定性,从而选择最佳的贮藏条件。

4.ICHQ5C指南:这个指南是关于生物制剂的稳定性评估的指导原则。

除了传统的物理化学稳定性测试,这个指南还介绍了生物制剂中蛋白质、多肽、核酸等生物活性物质的稳定性评估的特殊考虑因素。

这些指南都提供了关键的深入指导,确保药物及生物制剂的稳定性能够得到充分的评估和监控,以确保患者在使用药物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CDE稳定性指导原则:CDE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药物审评与监察中心的简称,负责对各种药物进行审评和监护。

CDE发布了一系列指导原则以确保药物的稳定性,其中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贮藏条件指导:CDE指导规范中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药物的贮藏条件,包括室温下、低温下和冷冻条件下的贮藏情况。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2015版药典)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2015版药典)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2015版药典)目的:建立一个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操作规程,保证稳定性试验顺利进行。

范围:药物制剂。

责任:检验员、QA监控员、化验室主任、质保科科长、质量部负责人。

内容: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

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实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的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生产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剂型、特殊品种所需数量,根据具体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1.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1.1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与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典是一项重要的药品标准,用于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

其中,药典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也有详细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典》中对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的指导原则。

首先,药典指导原则明确了药品的稳定性试验的目的和重要性。

稳定性试验是为了评估和确定药品在规定条件下保存期间的质量特性的变化情况。

稳定性试验可以帮助生产企业确定药品的有效期限,同时也为患者和医生提供了安全、有效和质量可靠的药物。

在稳定性试验中,药典要求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进行一系列的指标测试。

其中,药物品质指标包括外观、标称含量、标称pH值、微生物限度、溶出度等。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药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判断药品是否发生分解、变质或降解等情况。

药典还对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和期限进行了明确。

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应在规定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下进行。

试验时间一般为0、3、6、9、12个月,并在稳定性试验期满后进行标准化实验,以确定药品的有效保质期。

稳定性试验还需要进行标准曲线建立和数据分析。

药典对于标准曲线的建立要求严格,包括合适的浓度范围、平行样品的数量和有效性指标等。

同时,在试验过程中要注意对数据的准确记录和统计分析,以获得可靠、科学的结果。

除了以上基本原则,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还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整。

如含有活性成分的制剂,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分解或变质,需要进行更加频繁和细致的试验。

总之,《药典》对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给出了详细的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不仅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能为药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遵循药典的指导原则,可以使药品更好地满足患者和医生的需求,提高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是药物研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用于评估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储存期限。

稳定性试验结果直接影响药物质量和有效性的保证,因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试验目的、试验方法及试验条件等方面,详细介绍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和指导。

试验目的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储存期限。

通过模拟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变化情况,可以预测药物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为制定合理的储存条件和药品有效期限提供依据。

试验方法物理试验主要包括外观、溶解性、颜色、pH值、重量变化等指标的测定。

通过观察和测定样品在不同条件下这些指标的变化情况,可以判断药物的稳定性。

化学试验主要包括化学成分分析、含量测定、残留溶剂测定、杂质测定等。

通过这些试验可以定量测定样品中存在的化学成分和杂质的含量变化,评估药物的化学稳定性。

生物试验主要包括细菌污染试验、微生物检测、生物活性测定等。

通过这些试验可以评估药物对生物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条件温度是影响药物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之一,通常试验条件中需要考虑室温、低温和高温等不同程度的影响。

湿度可以影响药物中溶解度和化学反应速率,因此在试验条件中需要考虑不同湿度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

光照可以导致药物的光敏反应和氧化反应,因此在试验条件中需要考虑不同光照条件下药物的稳定性。

氧气含量也可以影响药物的氧化反应速率,因此在试验条件中需要考虑不同氧气含量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

数据分析与报告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和总结。

应结合试验目的和试验方法,评估药物的稳定性及其储存期限,并根据试验结果制定相应的药品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

试验报告应详细记录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结果和分析等内容,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应注明试验的日期、试验员和试验仪器等信息,保证试验过程的可追溯性。

总结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评估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储存期限。

2024版药典化学药物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

2024版药典化学药物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

2024版药典化学药物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是确保药物在正常存储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步骤。

稳定性试验可以提供药物的有效期限和储存条件,以便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能够制定适当的储存、输送和使用指导。

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应基于国家药典或相关法规的指导原则进行设计和执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则和步骤:1.确定试验条件:确定试验条件是稳定性试验的关键步骤。

这包括确定温度、湿度、光照和氧气等环境条件,以及试验持续时间。

试验条件应模拟药物在正常储存和使用条件下可能遇到的不同环境。

2.制备样品:制备符合药典规定的样品,包括纯品和制剂。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在试验期间能够反映药物的真实情况。

3.试验方法选择:选择适当的试验方法进行稳定性试验。

试验方法应能够准确、可重复地测量药物的质量和纯度。

常见的试验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荧光光谱法等。

4.试验参数测定:根据药物的特性和目的,选择合适的试验参数进行测定。

试验参数可以包括药物含量、纯度、杂质、溶解度、PH值、溶解度、结晶性、粒度等。

这些参数可以显著影响药物的稳定性和药效。

5.试验时间点选择:根据试验目的和试验条件,选择适当的试验时间点进行样品分析。

通常,试验时间可以根据药物的预计有效期进行选择,例如,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

6.试验数据分析:对试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以确定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期。

分析方法可以包括计算样品含量的变化率、寿命和稳定性标志物的分析等。

7.结果解释和报告:根据试验结果,解释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期。

结果可以按照国家药典和法规的要求进行报告,以便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参考。

总之,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需要遵循严格的指导原则,以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些试验可以提供药物的稳定性数据,为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制定合理的储存、输送和使用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24版中的附录XIXC是关于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的内容。

稳定性试验是药物研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评估药物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方面的稳定性。

这能够帮助制药企业确定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且确保药物在有效期限内的质量和安全性。

附录XIXC的主要内容包括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分类和试验项目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附录XIXC的内容。

一、稳定性试验的原则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包括试验设计、试验基质、试验条件和试验时间等方面。

试验设计应符合科学、实用、可靠、可审计性的原则。

试验基质应选取与药物使用条件相似的物质,例如缓冲溶液、水、溶剂、脂肪酸甘油酯等。

试验条件涉及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应能够模拟实际储存和使用条件。

试验时间应考虑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与药物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

二、稳定性试验的分类稳定性试验可以分为长期试验、加速试验和确认试验。

长期试验是指在实际条件下进行的试验,通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和分析,确定药物的稳定性特征。

加速试验是通过增加试验条件的严苛程度来加速药物的物化变化过程,以缩短试验时间。

确认试验是对已有稳定性数据进行确认或补充,以确保药物质量的持续稳定性。

三、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微生物性质等方面。

物理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外观、颜色、溶解性和悬浮性等方面的检查。

化学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含量测定、杂质测定、降解产物的分析等方面。

微生物性质试验主要是对微生物污染的检测和控制。

四、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包括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试验结果的解释和报告的编写等方面。

数据处理应根据试验目的和方法进行,常用的方法包括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相关分析等。

试验结果的解释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将试验结果与药物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结果、试验数据等内容,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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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那么药品稳定性试验规定每年底制定下年度原料和制剂成品稳定性试验书面方案,内容包括: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检验周期、每批数量、考察工程、考察频次、时间等。

经批准后执行,新开发的制剂品种在开发阶段应制定稳定性方案。

3公司药品生产用原料稳定性试验可采用影响因素试验法:3.1将一批供试品除去包装以后,平放在平皿中,在以下条件下按规定贮存,检测重点考察工程各项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

重点考察工程包括: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及根据药品性质选定的考察工程。

影响因素试验条件:3.1.1暴露在常温空气中;3.1.2高温试验,温度分别为60℃、40℃两个温度水平;3.1.3高湿试验,湿度分别为90%±5%、75%±5%两个湿度水平;3.1.4强光照射试验,照度为4500LX±500LX4制剂稳定性试验:4.1加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温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 个月,在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第六个月末取样检测各剂型规定的重点考察工程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

片剂的重点考察工程为: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

硬胶囊剂的重点考察工程为:外观、内容物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水份。

液体制剂的重点考察工程为:性状、相对密度、含量、pH值、微生物限度检查。

3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2年,6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3年。

4.2长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规定保存条件下贮存,每年检测一次,重点考察工程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观察3年的检验结果,以确定产品的贮存期或有效期。

5严格按照批准的书面稳定性方案,做好试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6试验完毕后,对试验结果进展数理统计后处理,评定并作出结论。

写出稳定性试验报告,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留样观察管理制度留样的环境及要求根据本公司生产的品种的贮存需用,设专用的留样观察室,分为常温区、阴凉区,留样室要求避光、枯燥、通风、防虫鼠。

4.2设专人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留样管理员应了解样品性质和贮存方法。

4.2.1每天记录留样室的温度与相对湿度〔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偏差,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符合要求。

4.2.2留样品种要登记,并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别排列整齐,每个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确的标志,并易于识别,以便定期进展稳定性考察和用户投诉时查证。

4.2.3按时观察一般留样并做好记录。

4.2.4及时汇总重点留样检验结果,并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4.2.5凡在留样观察期间发现样品质量变化情况异常的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写出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一份送质量部、一份送车间、一份送主管领导、一份留底〕,必要时请示总经理收回药品,以确保人民用药平安有效。

4.2.6每年进展一次留样观察分析总结,分析留样中的质量问题,分送到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和车间。

4.2.7对留样到期报废的样品和考察期内已变质的产品统一清理,集中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4.2.8所有的留样观察的样品及备查样品要做好保管工作,一般留样样品在用户投诉和观察物料外观、性状是否有质量问题时使用,特殊情况需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方可使用,但要做如实记录。

重点留样样品用于稳定性考察实验,所需样品的量有检验中心主任按中国药典核算并有质量部部长批准,但要做好重点留样检验记录。

4.3留样观察方法4.3.1留样观察方式:一般分为重点留样观察和一般留样观察。

4.4留样范围4.4.1重点留样:新产品、工艺变革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改革或升级、生产过程出现异常的产品、用户来信有疑问的产品、从未生产过的品种待工艺稳定后留三批。

4.4.2一般留样:成品每批均需留样,应留到有效期后一年。

4.4.3原料〔中药材〕:首次进货、改变供给商、产品在生产疑心是原料引起的质量问题等应留样。

4.4.4.包装材料:印字包装每版、印字包装首次进货。

4.5留样的数量〔以能满足留样检验为限〕4.5.1重点留样:每年根据留样范围及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重点留样的批次,除特殊情况外,每产品留足三批,每批留足有效期后一年的检测量。

留样考察周期如在观察期内发现质量不稳定应增加抽样批次和数量。

4.6留样观察频次: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

4.7留样观察工程4.7.1一般留样:观察外观、性状,如有明显变化,要查找原因或做有关工程检查。

4.7.2重点留样:4.7.2.10个月所有品种按质量标准的规定全项检验。

4.7.2.2其他月除装量,其他工程全部检验。

4.7.3原料,中药材成品检验分析问题来源于原料应针对该工程进展检验。

如成品检验无异常只观察性状。

4.7.4印字包装材料:检查外观、颜色。

4.8留样保存期:4.8.1原料:一般留样三个月,中药材留样一年。

4.8.2成品:一般留样留到有效期后一年,重点留样品种已到考察期未变质的产品,留一批继续观察直至变质为止,为公司提供质量变化依据。

4.8.3印字包装材料:留样一年。

4.9记录标准与保存4.9.1一般留样:每剂型装订一本,每批按留样观察频次观察性状一次并记录。

4.9.2重点留样:按留样检验周期到期由留样观察员将样品分发到各检验员手中,检验记录由留样观察员统一汇总归档。

液色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那么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中药在温度,湿度,光线,微生物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中药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根据试验结果建立药品的有效期.稳定性试验的根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⑴稳定性试验包括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展.(2)中药制剂的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丸剂应在10000g或10000丸左右,片剂10000片左右,胶囊剂10000粒左右,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口服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灵活掌握.⑶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各项根底研究及临床验证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与上市产品一致(5)研究中药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细,灵敏的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展验证,以保证中药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6)由于放大试验比大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大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大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展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1,加速试验此项试验是在超常的条件下进展,其目的是通过加速中药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中药的稳定性,为中药审评,工艺改良,包装,运输及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供试品要求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所用设备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并能对真实温度与湿度进展监测.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各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工程检测.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那么应在中间条件下即温度30℃±2℃,相对湿度60%±5%的情况下进展加速试验,时间仍为6个月.合剂,糖浆剂,搽剂,酒剂,流浸膏剂,注射液等含水性介质的制剂可不要求相对湿度. 加速试验,建议采用隔水式电热恒温培养箱(20〜60℃).箱内放置具有一定相对湿度饱和盐溶液的枯燥器,设备应能控制所需的温度,且设备内各局部温度应该均匀,并适合长期使用.也可采用恒湿恒温箱或其他适宜设备.对温度特别敏感的中药制剂,预计只能在冰箱(4〜8℃)内保存使用,此类中药制剂的加速试验, 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进展,时间为6个月.合剂,糖浆剂,搽剂,酒剂,酊剂,浸膏剂,流浸膏剂,软膏,眼膏,膏药剂,栓剂,气雾剂,露剂,橡胶膏剂,巴布膏剂,洗剂,泡腾片及泡腾颗粒宜直接采用温度30±2℃,相对湿度60%±5%的条件进展试验,其他要求与上述一样.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的中药制剂,如塑料袋装溶液,塑料瓶装滴眼剂,滴鼻剂等,那么应在相对湿度20%±2%的条件(可用CH3COOK1.5H2O 饱和溶液,25℃,相对湿度22. 5%)进展试验. 2,长期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中药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展,其目的是为制订中药的有效期提供依据.供试品三批,市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按稳定性重点考察工程进展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展检测.将结果与0月比拟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由于实测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展统计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 如三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异较小,那么取其平均值为有效期限;假设差异较大,那么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数据说明很稳定的药品,不作统计分析.对温度特别敏感的中药制剂,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c±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展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稳定性试验考察方案质保部2021年度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方案为考察我公司所有生产品种的质量稳定性,决定对所有生产品种进展长期稳定性考察试验,为确保患者能够平安、有效的用药和对各品种试行标准转正及有效期确定等提供有效的数据。

一、稳定性考察要点:药品剂型药典收载主要检验工程备注片剂中国药典二部重量差异、崩解时限〔溶出度、释放度〕、有关物质检查、含量测定胶囊剂中国药典二部装量差异、崩解量限、〔溶出度、释放度〕水分、含量测定等颗粒剂中国药典一、二部装量差异、水分、〔枯燥失重〕、溶化性、粒度、含量测定等二、具体方案:1.对各品种生产的前三批进展稳定性考察,每批拟方案一定量〔注:各品种剂型留样量一览表见附页〕进展考察。

其余批次只做一般留样考察,留样量为三次复检的全项检验量。

2.考察方法:2.1加速试验:2.1.1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六个月,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考察要点工程进展检验。

2.1.2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定的质量标准,那么应在如下条件温度30℃±2℃、相对湿度65%±5%情况下进展加速试验,时间仍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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