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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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1. 引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全部生产、经营矿井的单位。
2. 管理标准2.1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标准1.矿井瓦斯等级按《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鉴定。
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鉴定人员进行,其资质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应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复查。
4.在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过程中,应手记并保管鉴定样品,并保存相关鉴定记录,以备查验和复查使用。
2.2 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标准1.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鉴定人员进行,并持有相应的鉴定资质。
3.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应进行备案,定期进行复查。
4.鉴定时需手记样品,并保存鉴定记录。
3. 鉴定责任和程序3.1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责任和程序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程序包含但不限于:–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划。
–依据鉴定计划,组织专业鉴定人员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依据鉴定结果,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对鉴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定期组织复查,确保矿井瓦斯等级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2 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责任和程序1.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2.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程序包含但不限于:–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编制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计划。
–依据鉴定计划,组织专业鉴定人员进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依据鉴定结果,订立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及时向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对鉴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定期组织复查,确保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近年来,矿难事故频发,引起了广泛关注。
尤其是瓦斯爆炸事故,其危害严重,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矿山监理部门在应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审批决策直接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然而,目前审批权限的问题引起了矿山管理部门和相关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我们来讨论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报告审批权限。
矿井瓦斯等级是对矿井内瓦斯浓度进行分类,并据此确定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级。
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报告意义重大,其审批应由专业的矿山技术专家负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审批权限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矿山监理部门审批权限过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容易产生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
另一些矿山监理部门的审批权限过小,导致技术专家的声音无法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发挥作用。
合理规范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审批权限,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对于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来讨论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的问题。
矿井中的二氧化碳是一种常见的有害气体,会引发窒息、中毒等严重风险。
矿山监理部门在鉴定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时,需要准确评估矿井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和扩散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然而,目前在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的审批权限上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矿山监理部门的审批权限过于宽松,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要求,容易导致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
另一些矿山监理部门的审批权限过于严格,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不利于矿山的安全生产和技术发展。
应该在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的审批权限上寻求合理的平衡,既保证技术安全可靠,又能够推动矿山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对于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应该在矿山监理部门内设立专门的鉴定审批机构,由技术专家组成,以专业的眼光和标准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进行审批。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第一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三)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二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三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四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每年7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第1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1.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3.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 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4.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区域:在连续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量≥1.0m3/min,且持续时间在8h以上时,该采区即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区域。
5.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2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3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4条鉴定工作应在5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测定点应选在测风站,若测点无测风站,可选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巷进行测定。
第5条抽放瓦斯的矿井,在鉴定之日内还必须测定相应区域的抽放瓦斯量。
按照包括抽放瓦斯量在内的相对瓦斯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来鉴定矿井瓦斯等级。
第6条参加瓦斯鉴定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能够胜任工作。
所用仪器仪表、设备必须具有校验合格证。
第7条矿根据测定、化验结果,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报告。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的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加强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二)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监测、控制和治理;(三)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发布和存档;(四)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五)制定和实施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应急预案;(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鉴定程序与方法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数据收集和整理;(三)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四)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审核和发布;(五)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存档。
第八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应当采用科学、准确、可靠的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结果应当及时发布,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测与控制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体系,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实时监测。
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方案

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方案常村矿通风科2017-08-1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方案一、瓦斯等级鉴定组织准备工作为保证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决定在井下生产正常、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八月份进行。
1、矿成立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通风副总成员:通风科科长通风科副科长生产科科长地测科科长职责:组长、副组长负责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指导工作,成员负责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组织实施。
2、时间安排鉴定时间分别选在八月份上、中、下旬的5、15、25日三天进行,每天在0点班(第一班)、8点班(第二班)、4点班(第三班)进行测定,每班测定三次,每次间隔时间为两个小时左右,三次测定的平均值即为该班涌出量。
3、测点布置及人员分配全矿井下共布置十个测点,分别为:测点1:南山回风;测点2:21220回采工作面;测点3:21170备采面;测点4:21162下巷掘进面;测点5:21162上巷掘进面;测点6:210731回风集中巷掘进工作面;测点7:21000工作面;测点8:+340m东回风;测点9:+330m东回风;测点10:+330m西回风。
测点11:进风斜井;测点12:行人斜井;测点13:副斜井;测点14:主斜井。
14个测点按照工作地区划分为八组,其中测点1为第一组;测点2为第二组;测点3为第三组;测点4为第四组;测点5为第五组;测点6为第六组;测点7为第七组;测点8、9、10、11、12、13、14为第八组,每组分别安排一名测风工、一名瓦斯检查工。
4、所需仪器测定前,通风科将所需的8块风表准备好,仪器发放室将8部光学瓦斯鉴定器调校准确,保证参加测定工作的每部仪器灵敏、可靠。
附表:鉴定使用仪器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测定地点负责人风表型号合格证光瓦型号鉴定证1 测点1 陈书杰平法银CFJ-25 有CJG-10 有2 测点2 石如峰宗亚飞CFJ-5 有CJG-10 有3 测点3冯毅张艳峰CFJ-5 有CJG-10 有4 测点4 王冬冬李建伟CFJ-5 有CJG-10 有5 测点5王彬付改荣CFJ-5 有GWJ-10 有6 测点6 王朝辉杨书恩CFJ-5 有GWJ-10 有7 测点7 雷云马延庆CFJ-5 有GWJ-10 有8 测点8、9、10、11、12、13、14陈长根CFJ-5 有GWJ-10 有二、注意事项1、每班下井前,参加测定人员必须到通风科值班室集合,听取工作安排,领取测定表格,严格按照测定的有关要求进行操作。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1. 引言矿井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环境,其中最常见的危险是瓦斯涌出和二氧化碳涌出。
这些危险不仅影响矿工的生命安全,还直接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
因此,矿井需要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2.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2.1 瓦斯等级鉴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规定,对煤层瓦斯等级进行分类鉴定。
根据瓦斯等级,在矿井内部设置安全监测点位,以便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同时建立瓦斯等级鉴定台账,并定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公布瓦斯等级分布图。
2.2 瓦斯涌出量的管理控制在矿井内制订瓦斯涌出量管理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针对不同瓦斯等级,矿井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控制瓦斯涌出量。
对于特大气压矿井,应采取配合方法,并制订配合方案,严格控制瓦斯涌出量。
2.3 瓦斯超限管理当瓦斯浓度或涌出量超出规定值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浓度超过预定值的区域,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其浓度,保证矿工工作环境安全。
2.4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制订与瓦斯事故应急响应相关的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提高矿工的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3. 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3.1 二氧化碳风险等级鉴定二氧化碳风险等级鉴定应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对矿井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按照相关标准对二氧化碳风险等级进行鉴定,建立二氧化碳风险等级鉴定台账,并定期开展二氧化碳等级鉴定。
3.2 二氧化碳超限管理当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定值后,应采取措施降低浓度,确保矿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3.3 二氧化碳涌出量预测和控制对于二氧化碳风险较高的矿井,应开展二氧化碳涌出量预测和控制。
采用多种方法,如数值模拟、实验室试验等来开展涌出量预测和控制。
3.4 二氧化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二氧化碳事故应急响应相关的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提高矿工的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在二氧化碳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范文(3篇)

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范文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____%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装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m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经抽放瓦斯(抽效率____%以上)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____%以下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20m3/min,进回风巷道净断面8m2以上,经抽放瓦斯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最高允许浓度____%。
按管理权限报批,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
该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5、采掘工作面及其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严禁爆破。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9、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峒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
10、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____%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系统中,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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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泰丰煤矿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报告2017年6月30日目录一、矿井概况 (4)4、矿井现状 (5)5、水平划分及标高 (6)6、矿井通风系统 (6)7、煤尘爆炸性及煤层自燃倾向性 (6)8、煤与瓦斯突出情况 (6)二、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的概念及危害 (7)1、概念 (7)2、危害 (8)三、矿井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意义和必要性 (8)1.意义 (8)2.必要性 (8)3.指导思想 (9)四、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依据 (9)(一)法律法规和文件 (9)(二)基础资料 (10)五、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方法 (10)1.准备工作 (10)2.井下测定 (10)(1)选定测点 (10)(2)测定时间和方法 (11)3.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计算方法 (11)4.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注意事项 (12)六、矿井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结论 (12)七、矿井瓦斯与二氧化碳来源分析 (12)八、测定结果分析 (13)九、附件 (13)附表1:矿井基本情况表 (13)附表2: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主斜井测点) (13)附表3: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副平硐测点) (13)附表4: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965运输大巷测点) (13)附表5: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11801回风巷回风测点) (13)附表6: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111201切眼回风测点) (13)附表7: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111201回风巷回风测点) (13)附表8: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1152回风巷回风测点) (13)附表9: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111202回风巷回风测点) (13)附表10: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111202运输巷测点) (13)附表11: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表(总回风巷测点) (14)附件12:各测点温度、湿度、气压统计表 (14)附表13: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表 (14)一、矿井概况1、矿井所在地理位置习水县东皇镇泰丰煤矿属习水县变更矿井之一,位于习水县城以东,行政隶属习水县东皇镇图书村所辖。
地理坐标:东经东经 106°16′28″——106°18′07″,北纬 28°18′27″——28°19′37″。
2、交通情况距习水县城9km左右,距温水30km左右,矿区往北1km左右是S302省道(习(水)桐(梓)公路)相通,矿井到习水火电厂20km,交通较方便(详见图1:交通位置图)。
泰丰煤矿泰丰煤矿矿山交通位置图3、地形地貌矿区地势中部高,北西、南东低,山脉呈北东、南西向展布,三叠系夜郎组二段和二叠系长兴组常形成悬崖,其下之夜郎组砂页岩则形成陡坡,煤系地层出露于坡度较缓地带。
属构造侵蚀、剥蚀、溶蚀中山地貌。
区内海拔高程一般为928-1458m,最高点位于矿区2号点以北的花丘坡,海拔标高1458m,最低点位于矿区北面官渡河流出矿区处,海拔标高925m(为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
相对高差533m左右。
4、水系河流煤系地层出露于上覆长兴组地层与下伏茅口组成的缓坡地带中,矿区内小溪沟发育,由北面的溪沟汇集后流出矿区外,矿区北部有官渡河由南至北穿过矿区,属长江流域赤水河綦江水系。
溪沟水流量变化迅速,雨季大,旱季小。
2010年11月18日调查得官渡河的流量为600L/s。
当地侵蚀基准面为冲沟流出矿区处,标高925m,煤炭储量大部分位于基准面之下。
综合分析本区构造特征以及其对煤层的影响程度,矿区内构造复杂程度中等。
4、矿井现状泰习水县泰丰煤矿隶属于贵州祥泰煤业投资有限公司,证照齐全,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5万t/a,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距习水县城约9km。
本矿于2016年11月15日取得更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6975035553),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5日至长期,发证单位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2月取得了延期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0002012021120122735),有效期2013年12月~2020年2月,发证单位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8月8日取得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黔)MK安许证字【1971】),有效期为2016年8月8日~2019年8月7日,发证单位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开采深度+1300m至+500m标高,井田呈四边形,走向长约3.6km,倾斜宽约0.66km,矿区面积2.135km2,煤炭保有资源储量905万吨。
5、水平划分及标高井口及工业场地选择在井田西部矿界附近,采用斜井--平硐联合开拓方式,井田划分为1个水平(水平标高为+965m),2个采区,一采区上山开采,二采区下山开采。
布置有主斜井、副平硐、排水平硐、回风斜井四个井筒。
主斜井铺设胶带输送机运输煤炭,副平硐铺设轨道作辅助运输,+965水平排水平硐主要用作矿井排水,回风斜井安设主要通风机作专用回风井。
6、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安装两台FBCDZ№19型防爆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生产厂家运城市鸿安风机有限公司,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电机功率2×110KW(380V),风量范围31-101m³/s,风压范围200-2757Pa。
矿井总进风量约3996m³/min,总回风量约4115m³/min。
掘进工作面采用FBD NO2×30局扇压入式通风,风筒直径800mm,并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
7、煤尘爆炸性及煤层自燃倾向性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3]484号)《关于习水县泰丰煤矿2013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的批复》,贵州祥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习水县泰丰煤矿瓦斯绝对涌出量5.18m3/min,相对涌出量为12.86m3/t,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C5、C8、C12三层煤均无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Ⅲ级,为不易自燃煤层。
8、煤与瓦斯突出情况(1)、2010年4月20日,习水县泰丰煤矿委托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开采范围内中的c5煤层作了突出危险性鉴定,c5煤层破坏类型属于IV类结构煤;煤层的相对瓦斯压力为0.40MPa;煤样的最小坚固性系数为0.19;最大瓦斯放散速度为26.8mmHg。
结论为习水县泰丰煤矿c5煤层在+967.5m以上无突出危险。
(2)、2010年12月19日,习水县泰丰煤矿委托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开采范围内中的c8煤层作了突出危险性鉴定,c8煤层破坏类型属于III类结构煤;煤层的相对瓦斯压力为1.05MPa;煤样的坚固性系数为0.203;瓦斯放散初速度为23.5mmHg。
结论为习水县泰丰煤矿c8煤层在鉴定范围+965m以上有突出危险。
(3)、2010年12月19日,习水县泰丰煤矿委托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开采范围内中的c12煤层作了突出危险性鉴定,c12煤层破坏类型属于III类结构煤;煤层的相对瓦斯压力为0.45MPa;煤样的坚固性系数为0.488;瓦斯放散初速度为13.8mmHg。
结论为习水县泰丰煤矿c12煤层在鉴定范围+965m以上有突出危险。
二、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的概念及危害1、概念二氧化碳是无色、略带酸味的气体,它对空气的比重为1.52,易溶于水,不助燃也不能维持呼吸,略带毒性,对眼睛、喉咙及鼻的粘膜有刺激作用。
二氧化碳的来源是:煤和坑木等物质的氧化;矿井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爆破工作;矿井水(酸性水)遇碳酸性岩石(方解石、石灰石等)分解产生;从煤和围岩中生成;人员呼吸生成。
二氧化碳由于比空气重,容易聚集在下山、水仓、溜煤眼以及通风不良的巷道底部。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对空气的比重为0.554,容易积聚在上山巷道的掘进头及回采工作面上隅角。
瓦斯来源于:采掘过程中从煤层和围岩中放出;空气与有机矿物、围岩、支架和其他材料间的化学反应、生物化学反应生成。
瓦斯在煤体中存在的状态有两种:游离态和吸附状态。
煤层开采后,由于采动破坏了煤岩的完整性,使开采煤层顶底板附近的煤岩产生裂隙,导致透气性增加,煤体中吸附瓦斯解吸而成为游离瓦斯,持续涌出。
2、危害二氧化碳危害: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为1%时,呼吸感到急促,容易疲劳;浓度增加到5%时,呼吸困难,同时有耳鸣和血液流动加快的感觉;浓度达到10%以上时,失去知觉,中毒死亡。
瓦斯的危害:瓦斯虽然本身无毒,但当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就会相对的降低空气的氧含量,使人窒息。
瓦斯不助燃,但当它在空气中的浓度较低时,遇火源能够燃烧,当浓度达到5%~16%之间,遇到火源即会产生爆炸。
这是矿井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
三、矿井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意义和必要性1.意义煤矿企业作为瓦斯管理工作的主体和关键,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并根据测定结果按相应的瓦斯涌出量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是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重点,是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
不同涌出量的瓦斯矿井供风标准、设备选型、瓦斯管理制度均有所不同。
所以准确的测定矿井瓦斯涌出情况,划定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分别管理,不仅有利于安全生产,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2.必要性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规范》(AQ1025-2006)要求,每年必须进行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
原因在于矿井瓦斯涌出量一般随开采深度增加而增加,为了在矿井生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准确把握矿井瓦斯涌出情况,必须要求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掌握瓦斯涌出量,根据瓦斯涌出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治理措施,确定相应的通风量,防范矿井井下瓦斯积聚引起瓦斯爆炸。
根据测定结果,可以为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各项瓦斯管理制度、落实瓦斯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全面落实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指导思想(一)坚持科学公正态度,调查研究、下井实测、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稳定可靠的原则,准确计算。
(二)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生产法》、《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规范》及煤矿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实地测定,统计分析,科学计算。
(三)煤矿企业的瓦斯测定必须在井下采掘作业正常的情况下进行,以保证测定和核定结果的真实、准确性。
四、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依据(一)法律法规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3.《煤矿安全规程》(2017年版)4.《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规范》(AQ1025-2006)5.黔能源发[2016]118号文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