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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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开展,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量逐年增大,混凝土原材料的短缺问题也日益凸显。

而作为最常使用的混凝土细骨料———砂,由于用量巨大,其短缺问题尤为显著。

我国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一般采用河(江)砂作为混凝土的细骨料和建筑砂浆用料。

但多年的开采已使许多地区出现河(江)砂资源非常缺乏的现象,为防止过度开采河(江)砂对航运安全、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后果,政府不得不开始限制开采河(江)砂。

此外对于沿海地区,远距离运输河(江)砂也提高了工程造价。

因此,人们开始将注意力转向了海砂资源,吴中伟院士曾断言:“从世界范围看,人类对陆地的开发已日趋饱和,……今后要开发有巨大潜力的海洋资源……”,这一趋势已经为诸多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所证实。

合理开发和利用海砂资源,是解决建筑砂短缺的有效措施。

但是,未经净化的海砂中氯盐成分含量较大,容易引发混凝土中钢筋锈蚀。

此外,较高的贝壳含量,使得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变差,对混凝土的强度也有一定的影响,直接将未经淡化处理的海砂应用于建筑工程,会给工程安全埋下严重隐患。

20世纪80年代,沿海地区经济迅猛发展,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也比较大。

由于河(江)砂来源不足,一些地区使用了未经淡化的海砂代替河(江)砂生产混凝土,且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引发了诸多“海砂屋”破坏的工程实例,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当地政府曾经几度明令“禁止”、“严禁”使用海砂,但调查发现,海砂甚至未淡化的海砂在建筑市场从来不曾减少,偷采海砂的现象也屡有发生。

因此,科学引导、合理开发和使用海砂,是缓解河(江)砂资源短缺、确保混凝土材料性能、保证建筑物正常服役的关键。

为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建设部于2006年颁布并强制执行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其中明确了符合该标准要求的海砂可作为建筑用砂,并规定了海砂中贝壳物含量的质量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要求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要求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要求说明:关于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建设部曾颁布《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等规范,本文是以最新规范《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为标准摘录。

一、概念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天然砂:自然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碎石:岩石破碎后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含泥量: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0.080mm的含量。

砂泥块含量: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 mm的含量。

石泥块含量: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00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mm的含量。

表观密度: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紧密密度: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堆积密度:骨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坚固性:骨料在气候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压碎指标:人工砂、碎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针片状颗粒含量: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凡岩石颗粒的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

平均粒径指该粒径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碱活性骨料: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二、砂的质量要求u1、砂的细度模数fu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f2、砂的颗粒级配区砂筛应采用方孔筛。

砂的公称粒径、砂筛筛孔的公称真径和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注:1、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按公称直径630μm筛孔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分成三个级配区,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其中的某一区。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一、总则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适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要求和检验。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天然砂:自然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碎石:岩石破碎后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含泥量: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0.080mm的含量。

砂泥块含量: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 mm的含量。

石泥块含量: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00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mm的含量。

表观密度: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紧密密度: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堆积密度:骨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坚固性:骨料在气候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压碎指标:人工砂、碎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针片状颗粒含量: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凡岩石颗粒的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

平均粒径指该粒径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例:5~10的石子:计算:5+10=15/2=7.5碱活性骨料: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二、砂的质量要求1、砂的细度模数μ注:1、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按公称直径630筛孔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分成三个级配区,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其中的某一区。

2、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中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除公称直径为5.00mm和0.630m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直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不大于5%。

3、当天然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4、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

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U D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J G 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2006-12-19发布200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部目录1、总则 (1)2、术语、符号 (2)3、质量要求 (5)3.1砂的质量要求 (5)3.2石的质量要求 (8)4、验收、运输和堆放 (13)5、取样与缩分 (15)5.1取样 (15)5.2样品的缩分 (17)6、砂的检验方法 (19)6.1砂的筛分析试验 (19)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21)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22)6.4砂的吸水率试验 (23)6.5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 (25)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法) (27)6.7砂的含水率试验(块速法) (28)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法) (29)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法) (30)6.10砂中泥块含量试验 (31)6.11人工砂机混合砂中石粉含量试验(亚甲蓝法) (32)6.12人工砂压碎值指标试验 (35)6.13砂中有机物含量试验 (36)6.14砂中云母含量试验 (38)6.15砂中轻物质含量试验 (38)6.16砂的坚固性试验 (40)6.17砂中硫酸盐与硫化物含量试验 (43)6.18砂中氯离子含量试验 (44)6.19海砂中贝壳含量试验(盐酸清洗法) (45)6.20砂的碱活性试验(快速法) (46)6.21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法) (49)7、石的检验方法 (53)7.1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53)7.2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54)7.3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56)7.4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试验 (58)7.5碎石或卵石的吸水率试验 (58)7.6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 (59)7.7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试验 (62)7.8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泥量试验 (63)7.9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 (64)7.10卵石中有机物含量试验 (66)7.11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 (67)7.12岩石的抗压强度试验 (70)7.13碎石或卵石的压碎值指标试验 (71)7.14碎石或卵石中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试验 (73)7.15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试验(岩相法) (75)7.16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试验(快速法) (76)7.17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法) (79)7.18碳酸盐骨料的碱活性试验(岩石柱法) (82)1总则1.0.1为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和碎、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制定的标准。

云浮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云浮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一.砂:1.执行标准:JGJ52-92《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

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30kg。

3.检验项目:表观密度、堆积密度、氯离子检测4. 收费标准:422 元二.混凝土试块:1.执行标准:GBJ107-87《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检验批次:每个部位都许送检,取样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其取样不少于一组,超过100立方的每100立方多送一组,每组为3块,同条件和标准各一组。

3.检验项目:抗压强度。

(试块规范150×150×150)4、收费标准:一块9元,一组27元。

三.砂浆试块:1.执行标准:JGJ70-9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测试方法》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

一个部位一组。

3.检验项目:立方体拉压强度。

(试件规格70.7×70.7×70.7)4、收费标准:一块9元,一组27元。

四.烧结普通砖:1.执行标准:GB/T5101-1998《烧结普通砖》2.检验批次:每3.5万-15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烧结普通砖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

进入现场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格烧结普通砖,不超过15万为一批次进行检验。

在施工现场采用随机抽样,抽烧结普通砖样10块。

3.检验项目:抗压强度4、收费标准:270元五.水泥:1.执行标准: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
准》(jgj52)
随着我国建筑工业的蓬勃发展,对于混凝土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而混凝土的原材料中,砂与石的质量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因此,《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应运而生。

本标准旨在规范砂、石的选取、质量控制以及检验方法,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稳定可靠。

其中,对于砂、石的选取标准严格要求,要求砂的粒径大小符合要求,不应含有有害杂质;而对于石的选取也有明确要求,要求石质坚固、表面无明显缺陷。

标准中还规定了砂、石在工地上的质量评估方法。

其中,对于砂的细度模数、含泥量、含水量等指标都有相应的检验方法,在实际工程中对砂的筛分、洗涤等步骤也有明确规定。

而对于石的含泥量、劣质石率等指标也有标准化的检验方法,以防止低质量石材进入混凝土制作过程中。

此外,本标准还涵盖了混凝土中砂、石掺量的计算方法,以及工程验收标准的规范。

通过严格遵守本标准,可有效保障混凝土的质量,并保障工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总之,本标准的出台,是指导混凝土生产与施工、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法规。

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遵守标准要求,对于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也要及时报告,以保障工程的稳定可靠。

JGJ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0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2.1术语2.2符号3质量要求4验收、运输和堆放5取样与缩分5.1取样5.2样品的缩分6检验方法6.1砂的筛分析试验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6.4砂的吸水率试验6.5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6.7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1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6.12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6.13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6.14砂的坚固性试验6.15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6.16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6.17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6.18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附录A砂检测报告表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合理选择和使用天然砂,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准执行。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是指对于用于制备混凝土的砂子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以下是50条关于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详细描述:1. 砂子的颗粒直径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一般为0.15mm~4.75mm。

2. 砂子的颗粒形状应均匀一致,没有明显的粗糙和尖锐角度。

3. 砂子的含泥量应低于一定的标准值,以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

4. 砂子的含水量应符合规定的标准,以避免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发生流态变化。

5. 砂子的粘结性应适中,既要保证混凝土的流动性,又要避免过度沉积。

6. 砂子的密度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以确保混凝土的重量和稳定性。

7. 砂子应干燥和清洁,不应含有泥土、杂质、油脂等物质。

8. 砂子的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应有明显的颜色差异。

9. 砂子的吸水性应符合规定的标准,以确保混凝土的抗冻性和耐久性。

10. 砂子的硬度应适中,既要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又要避免砂子的过度磨损。

11. 砂子的含盐量应低于一定的标准值,以确保混凝土的抗盐渍腐蚀能力。

12. 砂子应经过筛分和洗涤等处理,以去除颗粒大小和形状不均匀的杂质。

13. 砂子应具有一定的渗水性,以便混凝土中的水分能够均匀分布和释放。

14. 砂子应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以确保混凝土能够承受外部的压力和荷载。

15. 砂子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度,以确保混凝土在拉伸状态下不会断裂。

16. 砂子应具有一定的抗折强度,以确保混凝土在受到弯曲和剪切力作用时不会破裂。

17. 砂子的气孔率应低于一定的标准值,以确保混凝土的致密性和防渗性。

18. 砂子的吸湿性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以确保混凝土的硬化方式和过程。

19. 砂子的粒度分布应均匀,没有明显的颗粒大小差异。

20. 砂子的级配曲线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以确保不同粒径砂子的比例合理。

21. 砂子的比重应符合规定的标准,以确保混凝土的密度和强度。

22. 砂子的含石量应低于一定的标准值,以确保混凝土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doc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doc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XXXX年6月l日1 总则1.0.1 为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和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1.0.3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1.0.3 砂和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2.1.1 天然砂natural sand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

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2.1.2 人工砂artificial sand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

2.1.3 混合砂mixed sand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2.1.4 碎石crushed stone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

2.1.5 卵石gravel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 的岩石颗粒。

2.1.6 含泥量dust content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2.1.7 砂的泥块含量clay lump content in sands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 的颗粒的含量。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0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2.1术语2.2符号3质量要求4验收、运输和堆放5取样与缩分5.1取样5.2样品的缩分6检验方法6.1砂的筛分析试验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6.4砂的吸水率试验6.5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6.7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1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6.12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6.13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6.14砂的坚固性试验6.15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6.16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6.17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6.18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附录A砂检测报告表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合理选择和使用天然砂,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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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2.1术语2.2符号3质量要求4验收、运输和堆放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6.7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1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6.12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6.13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6.14砂的坚固性试验6.15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附加说明1总则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准执行。

1.0.3砂的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术语2.1.1天然砂——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粒径在5mm以下的岩石颗粒。

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2.1.2含泥量——砂中粒径小于0.080mm颗粒的含量。

2.1.3泥块含量——砂中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mm颗粒的含量。

2.2.4ωwa,ωwc——吸水率,含水率。

2.2.5ρ1,ρc——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2.2.6ωc,ωc,1——含泥量,泥块含量。

2.2.7ωm——云母含量。

2.2.8ω1——轻物质含量。

2.2.9ωcl——氯离子含量。

2.2.10εt——试件在t天龄期的膨胀率。

3质量要求3.0.1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分为粗、中、细三级,其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粗砂:μ中砂:μ细砂:μ3.0.0.2)。

当砂颗粒级配不符合第3.0.2条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方允许使用。

3.0.3砂中含泥量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含泥量应不大于3.0%。

对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根据水泥标号,其含泥量可予以放宽。

3.0.4砂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0%。

对于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应根据水泥标号,其泥块含量可予以放宽。

3.0.5砂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重量损失应符合表3.0.5规定。

对于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的混凝土用砂或有腐蚀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混凝的规定。

3.0.8采用海砂配制混凝土时,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3.0.8.1对素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予限制;3.0.8.2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下同);3.0.8.3对预应力混凝土不宜用海砂。

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4验收、运输和堆放4.0.1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4.0.2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5.1取样5.1.1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5.1.1.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5.1.1.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5.1.1.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5.1.2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注: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间(汽车、货船间)所载的砂质量相差甚为悬殊时,应对质量有怀疑的每节验。

20mm的“圆饼”。

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

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5.2.2对较少的砂样品(如作单项试验时),可采用较干的原砂样,但应经仔细拌匀后缩分。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及含水率检验所用的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6检验方法6.1砂的筛分析试验6.1.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普通混凝土用天然砂的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6.1.2筛分析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1)试验筛——孔径为10.0、5.00、2.50mm的圆孔筛和孔径为1.25、0.630、0.315、0.160mm的方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筛框为300mm或200mm。

其在1056.1.4筛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6.1.4.1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置于按筛孔大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排列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即5mm筛孔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内固紧,筛分时间为10min左右;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大小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至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个筛,并和下一个筛中试样一起过筛,按这样顺序进行,直至每个筛全部筛完为止;注:①试样为特细砂时,在筛分时增加0.080的方孔筛一只。

②如试样含泥量超过5%,则应先用水洗,然后烘干至恒重,再进行筛分。

③无摇筛机时,可改用手筛。

6.1.4.2仲裁时,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余量均不得超过(6.1.4—1)式的量:否则应将该筛余试样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并以其筛余量之和作为筛余量。

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方法)6.2.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6.2.2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1)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2)容量瓶——500mL;(3)干燥器、浅盘、铝制料勺、温度计等;(4)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5)烧杯——500mL。

6.2.3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将缩分至650g左右的试样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的温度范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方法)6.3.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6.3.2用本方法测定表观密度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1)天平——称量100g,感量0.1g;(3)其它仪器设备参照第6.2.2条。

6.3.3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将样品在潮湿状态下用四分法缩分至120g左右,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6.3.4用本方法测定表观密度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注:6.4.2含水率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1)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2)饱和面干试模及重量约340±15g的钢制捣棒(见图6.4.2);6.4.3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浅盘或其它合适的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出试样表面20mm左右(水温控制在20±5℃)。

用玻璃棒连续搅拌5min,以排除气泡。

静置24h以后,细心地倒去试样上的水,并用吸管吸去余水。

再将试样在盘中摊开,用手提吹风机缓缓吹入暖风,并不断翻拌试样,使砂表面的水分在各部位均匀蒸发。

然后将试样松散地一次装满饱和面干试模中,捣25次,捣棒端面距试样表面不超过10mm,任其自由落下,捣完后,留下的空隙不用再装满,从垂直方向徐徐提起试模。

如试模呈6.4.3—(a)形状时,则说明砂中尚含有表面水,应继续按上述方法用暖风干燥,并按上述方法进行试验,直至试模提起后试样呈图6.4.3—(b)的形状为止。

如试模提起后,试样呈图6.4.3—(c)的形状,则说明试样(1)案秤——称量5000g,感量5g;(2)容量筒——金属制、圆柱形、内径108mm,净高109mm,筒壁厚2mm,容积约为1L,筒底厚为5mm;(3)漏斗(见图6.5.2)或铝制料勺;(5)直尺、浅盘等。

6.5.3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用浅盘装样品约3L,在温度为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再用5mm孔径的筛子过筛,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试样烘干后如有结块,应在试验前先予捏碎。

6.5.4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但其紧贴水面。

擦干筒外壁水分,然后称重。

用下式计算筒的容积:6.6砂的含水率(标准方法)6.6.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含水率。

6.6.2砂的含水率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2)天平——称量2000g,感量2g;(3)容器——如浅盘等。

6.6.3含水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由样品中取各重约500g的试样两份,分别放入已知重量的干燥容器(m1)中称重,记下每盘试样与容器的总重(m2)。

将容器连同试样放入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量烘干后的试样与6.7.3含水率快速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6.7.3.1向干净的炒盘中加入约500g试样,称取试样与炒盘的总重(m2);6.7.3.2置炒盘于电炉(或火炉)上,用小铲不断地翻拌试样,到试样表面全部干燥后,切断电流(或移出火外),再继续翻拌1min,稍予冷却(以免损坏天平)后,称干样与炒盘的总重(m3)。

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8.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的含泥量。

6.8.2含泥量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1)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3)筛080mm的颗粒。

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砂粒丢失;6.8.4.2再次加水于筒中,重复上述过程,直到筒内洗出的水清澈为止;6.8.4.3用水冲洗剩留在筛上的细粒。

并将0.080m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砂粒的上表面)来回摇动,以充分洗除小于0.080mm的颗粒。

然后将两只筛上剩留的颗粒和筒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装入浅盘,置于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取出来冷却至室温后,称试样的重量6.8.5砂的含泥量ωc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9.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的含泥量。

6.9.2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法)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经20—6.9.4.4最后将容器中的清水吸出,把洗净的试样倒入浅盘并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冷却至室温后称砂重(m1)。

6.9.5砂的含泥量ωc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0.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泥块含量。

6.10.2泥块含量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1)天平——称量2000g,感量2g;(2)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3)试验筛——孔径为0.630mm及1.25mm各一个;烘箱中烘6.10.5砂中泥块含量ωc,l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6.11砂中有机物含量试验6.11.1本方法适用于近似地测定天然砂中的有机物含量是否达到影响混凝土质量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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