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掘进作业规程中巷道支护滞后距离的暂行管理规定20141016
巷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掘进管理规定第一篇:巷道掘进管理规定巷道掘进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矿井应开展巷道围岩分类研究,为巷道支护形式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2、岩巷锚喷施工必须采用“锚-喷”工艺;煤巷应推广应用锚杆支护。
3、岩巷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压风管路宜采用四吋管,工作面应采用多钻(锤)打眼。
(二)大断面炮掘作业,应采用中深孔不同阶微差爆破技术。
(三)劳动组织尽量采用“四八”制作业,三班进尺,一班穿插整修。
4、煤巷、半煤巷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条件适宜时,应优先采用综掘机械化施工工艺。
掘进机选型应向大功率、高强度方向发展。
(二)运煤系统应采用胶带或刮板输送机。
5、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打眼前、爆破后、更换巷道支护时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支护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帮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建立掘进巷道顶板管理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锚杆支护巷道质量检查仪器(包括锚杆拉力计、锚索张拉机具、扭矩扳手等)不齐全、不完好,不得进行巷道掘进施工。
锚杆支护使用的锚固剂应采用树脂锚固剂。
锚固剂搅拌时要有计时工具,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搅拌时间操作。
施工现场储存锚固剂必须使用专用箱。
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锚固剂。
7、突出煤层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上级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七条受水患威胁的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上级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
8、巷道施工要采取煤质保证措施。
9、巷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地质、测量、设计、施工等资料。
第二节临时支护10、临时支护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岩巷锚喷支护岩巷掘进过程中必须采用金属前探梁或戴帽点柱(预留器)配合作为临时支护。
(二)煤巷锚杆支护采用金属前探梁或戴帽点柱(预留器)作为临时支护。
11、金属前探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4吋钢管制作,长度不小于5m;固定点每根不少于3处,应均匀间隔布臵,前探梁端头超出固定点至少100mm;固定件应牢固可靠,其材质强度要与前探梁的材质强度相匹配,采用吊环作为前探梁固定件的,上吊环的锚杆丝扣外露长度不小于30mm。
煤巷锚杆支护管理暂行规定

煤巷锚杆支护管理规定为规范煤巷锚杆支护的管理,保障安全,结合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我矿实际,特制订煤巷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一、组织领导矿成立煤巷锚杆支护管理领导小组。
总工程师、掘进副矿长任组长,掘进副总、地测副总,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安全检查科、物资管理科、施工区队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为成员。
并在生产技术科设立锚杆支护矿压监测小组。
小组成员:生产技术科煤巷负责人、1-2名专职人员,区队技术人员及每(班)配备一名矿压监测工(由当班班长兼任)。
二、地质保障(一)煤巷锚杆支护设计前,地质测量科必须提供设计区域的煤层赋存条件、顶底板结构、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临近层开采情况等资料。
(二)地质测量科每月必须做好施工地点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并向基层单位及相关部门、相关领导提供月度地质预报;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预报。
(三)顶板岩性探测。
1、加强顶板岩性探测。
由施工区队技术员具体负责,巷道每隔50m探测一次顶板结构,探测深度不小于10m,地质异常区加密探测。
探测结果及时向地质部门汇报,地质科做好记录台帐,并编制、填绘岩性柱状图,反馈施工单位及生产技术科,施工区队技术员签名后悬挂在探测地点巷帮侧。
2、施工单位每班要指定专人(班长)利用锚索孔观察收集迎头顶板岩性状况,并在现场设立记录本,记录顶板岩性状况,当发现岩性变化明显必须及时汇报。
(四)顶板岩性分析。
根据岩性探测结果,技术科及时补充针对性措施。
三、支护设计(一)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必须编制支护设计。
矿井每一槽别煤层首次采用锚杆支护要与科研院校合作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锚杆支护初始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非首次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层,其初始设计可以采用工程类比法,但应将类比巷道的支护设计放在本设计中,并对类比巷道支护效果进行评价。
巷道按初始设计中明确监控方案,施工后应立即进行全面矿压观测,并将已施工100m巷道的监测结果用于验证或修改初始设计,验证和修改后的支护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作为正式设计在现场实施。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质量管理办法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质量管理办法第一节掘进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作面应悬挂规范的巷道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图、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正规循环作业图、避灾路线图、断面截割轨迹图等,图表内容正确,比例适中,图文清晰,签字齐全,条件及措施变化时,及时修改更换。
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500元。
第二十三条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应空顶作业,临时支护数量、性质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500~1000元。
第二十四条净高巷道净宽误差范围要求:锚网(索)、锚喷、喷射混凝土巷弄有中线的0~100mm;沥青巷道有中线的0~50mm,其他-30~50mm;裸体巷道有中线的0~150mm,无中线的-50mm~200mm。
抽查及处罚办法,取不少于3个检查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税款200~300元/m,影响使用的除返工以外罚款1000~5000元/m。
第二十五条巷道净高误差覆盖面积要求要求:锚网(索)、锚喷巷道无腰线的-50~200mm,有腰线的0~100mm;漏尿巷道无腰线的-30~200mm,无轮廓的混凝土巷道-30~80mm,其他-30~50mm。
掘进巷道底板有软矸及淋水的,巷道掘进高度不已经超过4.2m,遇地质构造,按照措施执行。
抽查及处罚办法,取不少于3个检查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300元/m,影响使用的除出错以外罚款1000~5000元/m。
第二十六条巷道擅自掘进坡度的偏差不得超过1‰,取3个检查点,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1000元。
第二十七条锚喷巷道竖井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90%(现场每25m打一组观测孔,一组观测穿孔至少打3个且均匀布置),喷射混凝土的风速符合设计混凝土要求,基础深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0%。
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1000元。
第二十八条光面爆破眼痕率:煤、半煤岩巷道超(欠)挖不超过3处(直径大于500mm,深度:顶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
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及实施细则

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及实施细则第一篇: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及实施细则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及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确保动态工程质量达标,根据领导安排,结合现场实际,特制定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及实施细则如下:1.巷道工程1.1.巷道成型及正规循环1.1.1.打眼(迎头截割)时迎头画出轮廓线,炮眼布置、装药量符合规程规定;迎头成型符合光面爆破要求,周边眼痕率不低于50%,局部超、欠挖符合规定。
眼痕率低于50%,每低10%扣200元,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0元。
1.1.2.循环进度及次数符合规程要求,凡不符合要求一次扣500元。
1.2.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形式选择、质量、施工操作符合标准规定;临时支护牢固有效,无空顶作业。
出现空顶作业现象扣1000元/次,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扣500元/次。
1.3.巷道净宽巷道净宽要达到标准要求,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00mm,一般巷道允许误差0—+150mm,无中线测全宽允许误差0—+200mm。
任选5个点进行检查,一个点不合格扣50元。
1.4.巷道净高腰线上:允许误差-10—+100mm,腰线下允许误差±30mm,无腰线测全高允许误差-10—+200mm。
任选5个点进行检查,一个点不合格扣50元。
1.5.监测工具施工现场锚杆、锚索检测工具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每发现一次现场无检测工具或不能正常使用罚项目部1000元,联责经理和技术经理每人50元。
1.6.锚杆(锚索)安装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壁面,不松动;锚杆预紧力,锚索锚固力符合规定,锚杆(锚索)构件完好为合格。
任选5个点,一点不合格扣50元。
1.7.锚杆、(锚索)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严禁端锚。
任选5根锚杆(2根锚索)进行检查,一根锚杆不合格扣200元,一根锚索不合格扣500元。
1.8.锚杆、(锚索)间排距间排距误差在±100mm为合格,布置均匀,横、竖成线。
掘进巷道临时支护区作业有关规定

掘进巷道临时支护区作业有关规定一、煤巷掘进临时支护区的规定:1、临地时支护只准在规程,措施规定范围内架设,其它地方一律不准由临时支护代替永久支护。
2、在临时支护区工作都必须有专人监护安全。
3、工作空顶距符合规程规定。
在规定的空顶范围内必须用超前支护进行安全有效的顶板临时支护管理,否则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4、机掘工作面架设永久支护前,要将掘进机退出至工作面永久支护下的非行人侧。
断开隔离开关,切断电源。
由工长对临时支护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在临时棚全部符合要求时才准进行永久支护的更换工作。
5、炮掘工作面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5米内的支护进行重新加固不合格支护要立即修复,出煤前必须用超前支护对工作面进行有效的顶板管理。
出煤时要观察两帮及对迎面煤墙进行敲帮,如有活煤立即处理。
6、制作柱窝前要站在永久支护下进行敲帮问顶,确无危险时,面向工作面进行作业。
不得坐跪操作,退路要畅通。
二、修巷及修交叉点临时支护规定一般巷道:1、临时支护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支护必须安全可靠。
2、扩帮,开口前应按规程要求完善各种安全措施,打眼前要打帮柱戗柱。
3、放炮后,要及时控制空顶区。
进入工作面前,要由外向里一架一架详细检查放炮后的支护情况。
被炮崩松或崩斜的棚子必须立即修复。
只有在敲帮问顶及临时支护等安全设施架设牢固后,才准进行下道工序。
4、挖基础墙时,必须施帮设施,增设戗柱,设专人现场监护。
5、清巷两帮煤时,必须人工用大锨清理。
6、回棚之前应有专人监护,检查支护可靠情况,回棚或架设永久支护应一架一架进行,严禁多架作业。
7、架棚后的空顶在敲帮问顶后应及时用带帽点柱支护。
交叉点整修:1、应分段作业不得随意延长和多段平行作业。
2、在三角区域必须按规定增设木垛。
3、在垮度较大的区域地段作业,除正常的空顶管理外,还应在下部或上部增设木垛密棚等。
掘进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掘进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试行)2014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生产布局与生产准备 (1)第三章掘进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3)第一节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3)第二节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要求 (7)第三节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7)第四节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检查 (9)第五节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职责 (10)第四章报表、图纸 (11)第五章巷道施工 (12)第一节开工准备 (12)第二节巷道施工 (13)第三节竣工验收 (16)第六章顶板管理 (16)第一节一般规定 (16)第二节顶板管理 (18)第七章架棚、砌碹、喷射混凝土和联合支护 (20)第一节支护设计 (20)第二节架棚支护 (22)第三节喷射混凝土支护 (23)第四节联合支护 (23)第八章锚杆支护 (25)第一节一般规定 (25)第二节锚杆支护设计 (25)第三节施工机具 (27)第四节支护材料 (27)第五节锚杆支护施工 (28)第六节监测监控 (30)第七节补强支护及后路维护 (32)第八节锚注支护 (33)第九节其它 (34)第九章特殊施工 (35)第一节交岔点 (35)第二节硐室 (36)第三节立眼 (37)第四节巷道贯通 (39)第五节掘进防探水 (40)第十章巷道维修与报废 (42)第一节修复支护设计 (42)第二节巷道维修 (43)第三节井巷的报废 (46)第十一章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 (46)第十二章巷道矿压观测 (47)第十三章附则 (53)附件1 锚喷巷道喷层强度检测暂行规定 (54)附件2 巷道矿压观测设计大纲 (57)附件3 矿压观测管理办法 (63)附件4 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行业标准(MT/T 1104—2009) (6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掘进生产技术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促进技术进步,实现安全、优质、高效施工,依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巷道施工超前临时支护暂行规定

巷道施工超前临时支护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巷道施工的顶板管理,规范使用超前临时支护,有效防范顶板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对巷道施工超前临时支护规定如下:1、巷道施工时,必须使用超前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超前临时支护形式、最大空顶距离、材质、长度、规格、数量、间距、距帮距离、固定及使用方法等要求,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中要明确规定。
2、巷道超前临时支护应平行巷道中心线设置,前探控顶距离不大于梁长的1/2。
每根前探梁至少2个专用前探梁卡(吊环),并固定牢靠。
前探梁后端固定处外露长度不少于200mm,前端距迎头煤(岩)壁不大于200mm。
倾斜巷道前探梁必须安设防滑装置,并连接牢固可靠。
前探梁、卡(吊环)变形、螺帽滑丝或存在其它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形,必须及时更换。
3、超前临时支护前,必须在支护完好处进行敲帮问顶,清除顶、帮及迎头的危岩活石,并对后巷清理,保持退路畅通。
进行临时支护时,必须设专人照看顶板和巷帮,如有危险情况,及时发出警号,撤出人员。
4、开口处无法使用临时前探梁支护时,可采用带帽点柱作为临时支护。
点柱规格、型号、间、排距、垫木材质、规格、防倒措施及其它要求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5、前探梁前移到位后,必须用褙木将前探梁刹紧褙牢,裱褙要求等应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工作面必须有备用的前探梁、卡(吊环)、褙木等。
6、综掘巷道前探梁:必须采用机载液压超前临时支护。
7、炮掘岩、半煤岩、煤巷及巷修前探梁:(1)棚式支护,前探梁应采用11#工钢或π型钢制做,采用专用前探梁卡固定,长度不小于3.2m, 工钢棚专用前探梁卡见附图1,U钢棚专用前探梁卡见附图2。
(2)锚杆(网、索)或锚(网、索)喷支护,前探梁应采用Φ60mm、厚至少6mm的无缝钢管制做,长度不小于3.8m,采用专用吊环,固定在顶板专用锚杆上。
前探梁吊环螺帽必须拧紧(外露不少于1丝),不得有滑丝现象。
锚杆(网、索)或锚(网、索)喷支护专用前探梁吊环见附图3。
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

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煤矿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开拓、掘进巷道施工安全,加强各类施工巷道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对煤矿施工巷道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开拓、掘进巷道破岩(煤)长度达到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尺或完成一次爆破敲帮问顶后,必须立即采用临时支护,间隔时间以正规循环图表中规定的敲帮问顶时间段为准。
二、前探梁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1、开拓、掘进工作面正常施工情况下,临时支护选用前探梁支护。
2、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前探梁支护。
拱形断面巷道前探梁使用数量按3根、5根、7根布置,各类巷道具体使用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掘进循环进尺小于1m时前探梁可只用一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1m、小于2m时使用两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2m时,前探梁背木不得小于三道。
4、前探梁前排背木至迎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600mm,两道背木之间相距不得大于800mm,两边背木端头距巷帮距离不得大于400mm(拱形巷道以背木端头吊线距墙帮距离为准)。
5、前探梁背木原则上按2000×200×50 mm、1600×150×50 mm、1200×150×50 mm、800×100×50 mm四种规格制作,具体选用哪种规格(或其他特殊专用规格),可根据所施工巷道的宽度及其他特殊用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确定。
单一规格背木一次报批使用和备用的总量不超过10块。
6、前探梁吊环螺丝必须拧紧,露出螺帽的螺纹不得少于一丝,背木必须背实,并用木楔打紧,保证牢固有力(用手拍打无明显移动)。
7、每块背木必须由2根及以上前探梁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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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掘进作业规程中巷道支护滞后距离的暂行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掘进作业规程中巷道支护滞后的距离,经讨论研究后,作如下规定,请技术员在作业规程编制中严格执行。
一、煤巷掘进工作面
1、综掘施工(有转载皮带):正顶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30m,两肩窝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50m;帮部锚杆滞后迎头不超过8m,底脚锚杆滞后迎头不超过40m,皮带机里侧底脚锚杆必须在拉移皮带机尾前支护齐全。
2、综掘施工(无转载皮带):正顶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20m,两肩窝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30m;帮部锚杆滞后迎头不超过8m,底脚锚杆滞后迎头不超过40m。
3、风镐掘进:正顶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10m,两肩窝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20m;帮部锚杆滞后上台阶不超过3m。
上述情况中,顶板破碎时,正顶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两个排距;轨道滞后迎头距离:平巷不超过100m,斜巷不超过150m;临时水沟需紧跟至皮带机尾,永久水沟滞后迎头距离:平巷不超过100m,斜巷不超过150m。
采用综掘机排底施工时,排底高度大于1.5米时每循环长度不超过3m,排底高度0.8至1.5米每循环长度不超过8m,排底高度小于0.8米每循环长度不超过15m。
煤巷需喷浆巷道,平巷滞后迎头不超过80m,斜巷滞后迎头不超过120m。
二、岩巷掘进工作面
1、炮掘施工(耙矸机):正顶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15m,两肩窝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30m;帮部锚杆滞后迎头不超过28m(60耙矸机操作手把前2米)或38m(90耙矸机操作手把前2米);水沟滞后迎头不超过100m。
2、综掘施工:参照煤巷综掘(有转载皮带及无转载皮带)。
3、台车掘进:正顶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15m,两肩窝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30m;帮部锚杆滞后迎头不超过50m。
上述情况中,顶板破碎时,正顶锚索滞后迎头不超过两个排距;轨道滞后迎头距离:平巷不超过100m,斜巷不超过150m;临时水沟需紧跟至皮带机尾(或耙矸机),永久水沟滞后迎头距离:平巷不超过100m,斜巷不超过150m。
采用放炮排底施工,每循环长度不超过5m。
岩巷喷浆时,初喷紧跟迎头,炮掘施工时复喷滞后耙矸机不超过10米,综掘施工时复喷滞后迎头平巷不超过80m,斜巷不超过120m;台车掘进时复喷滞后迎头不超过70m。
三、本规定自2014年11月起开始执行。
刘庄煤矿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