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统计报表规章制度

建筑业统计报表规章制度
建筑业统计报表规章制度

一、总讲明

(一)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大力推进统计工作的规范统一,努力服务国家科学进展大局,国家统计局决定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依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的通知(国统字〔2011〕95号)要求,自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起,领先对全国所有“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相关统计实施一套表制度。建筑业企业作为“三上”企业的组成部分,从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起,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

(二)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内容和原则

1.统计范围:依照建设部新的资质治理方法,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具有建筑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具体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2.统计内容: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差不多情况,建筑业企业生产、财务、房屋建筑完成情况,以及能源消费、信息化情况等内容。

3.统计原则: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三)报表报送方式

为了稳步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改革,建筑业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采取双轨运行的上报方式。

具有建筑资质等级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直接从网上报送;各市统计局分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年报基层表数据、定报基层表和定报综合表数据。

▲注意:

(1)为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数据不断、不乱,依照国家统计局精神在实施一套表初期,我省各级采纳双轨运行。

(2)依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双轨制报送方式截止明年上半年。双轨上报的报表为2011年统计年报,2012年第1季度和第1-2季度报表。

(四)按照“五个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建筑业统计调查制度。

1.统一设计调查制度和组织软件开发。国家统计局建立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核心指标体系和元数据标准,统一设计一套表制度,统一制定数据处理方案、软件技术标准、数据接口规范和历史数据格式,统一组织开发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省统计局在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确定省级和省以下增加的调查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批准后执行。

2.统一确定和治理调查单位。依照《全国统计系统差不多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治理暂行方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统一确定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依照省统计局进一步加强全省差不多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鲁统办字〔2011〕60号)和《关于2011和2012年“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鲁统办

字〔2011〕67号),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单位(包括新获得建筑资质的旧建筑业企业),每季度调整一次;对规模变动(建筑业指吊销资质证书的企业)、破产、关闭等调查单位及差不多信息的变更一年调整一次。调查单位的认定、调整与维护及差不多信息的更新,均以差不多单位名录库为基础进行。凡没有进入差不多单位名录库的建筑业企业不作为本报表制度的年、定报调查单位。

3.统一部署软件系统和调查任务。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为规范统一企业一套表应用软件,逐步建立统一的软件应用平台,国家统计局统一确定推举软件并统一组织软件的功能改进和优化。在国家集中部署软件系统的基础上,我省设立独立节点,在省级部署企业一套表软件系统。省数管中心负责分配普查中心和专业部门的业务治理权限。省级统计局设管处负责按元数据标准对增加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各专业处负责定制本地区本专业增加的相关内容。

4.统一组织数据采集、审核验收和加工汇总。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采取联网直报的方式向省数据中心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机构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基础数据,同意数据查询,核实修改数据。按规定不同意网报数据的调查单位仍按原报送方式提交基层表。

企业一套表采取分级分专业的数据审核方式。各级统计机构

相关专业按职责权限对接收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对审核未通过的数据逐级退回下级统计机构核查。各级统计机构相关专业借助统一的软件平台及其节点,按照各自的权限分配,分级汇总处理相关专业数据,完成综合表和汇总表。

5.统一布置和分级分专业布置培训相结合。依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企业一套统计调查制度》采取统一布置培训与专业布置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专业进行业务培训。

关于建筑业而言,我们要在基础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总体框架、业务流程和分工、统计调查核心指标体系及元数据标准,以及单位差不多情况、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能源消耗、信息化和统一数据处理平台布置培训基础上,针对建筑业专业特点,重点对建筑业企业生产活动情况,专业组织实施方式,以及综合布置培训内容中需要进一步强调的内容开展全面培训工作。

(五)按照分级分专业培训模式开展业务培训。今年,按照国家统计局分级分专业开展业务培训的规定,各省(区、市)统计局投资处按照《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基础上,负责修订本地区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负责编写业务培训教材,负责组织本地区系统内建筑业统计报表的布置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调查表式

(一) 基层年报表式

1. 法人单位差不多情况(101-1表)

2. 产业活动单位差不多情况(101-2表)

3.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4. 财务状况(C103表)

5.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1表)

6. 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104-2表)

7.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3表)

8. 信息化情况(C109表)

(二) 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 法人单位差不多情况(201-1表)

2.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3. 财务状况(C203表)

4.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

5. 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204-2表)

6.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3表)

7.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

(三) 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401表)

2. 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402表)

3. 建筑业企业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403表)

4.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404表)

三、调查表填报规定

按照双轨制填报要求,建筑业法人单位,各市统计局投资科(处)填报建筑业统计报表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需要填报的报表

(1)年报:8张基层年报表;

(2)定报:6张基层定期报表,假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还要填报一张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

▲注意:建筑业企业一套表中,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没纳入《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这两张表分不由人口司和能源司进行布置。

(二)各市统计局投资科(处)需要上报的报表

(1)年报:需要上报6张基层年报表,免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信息化情况(C109表);

(2)定报:需要上报6张基层定期报表,免报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

(3)综合定报:需要上报4张表。

(三)报表上报日期和方式

1.具有建筑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由企业直接从网上填报,报送日期和各市统计局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日期如下:(1)年报基层表

(2)定报基层表

2.各市统计局投资科(处)按原方式组织填报,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日期如下:

(1)年报基层表

(2)定报基层表

(3)定报综合表

四、调查表指标填报方法

(一)通用表

依照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业务流程,有关建筑业企业需要填报的单位差不多情况(101-1、201-1和101-2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财务状况表(C103和203表)、信息化情况(C109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的填报讲明,已由相关专业部门制作了培训教材,但在建筑业企业实际填表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法人差不多情况表指标填写方法(101-1、201-1和101-1表)

(1)通用差不多信息一的指标填报方法。

101 组织机构代码: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填写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

102 单位详细名称: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完整填写。

103 行业类不(GT/4754-2002):

要紧业务活动(或要紧产品),企业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

行业代码,企业免填。由统计部门依照各单位填写的要紧业务活动(或要紧产品名称),对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四位小类代码。

104 报表类不:企业免填。由统计部门填写,建筑业企业一律填“C建筑业”。

105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企业免填。由统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库中的代码填写;

城乡代码,企业免填。由统计部门按统计设计治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单位所在地,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填写。

106 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

区划代码,企业免填。由统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库中的代码填写;

城乡代码,企业免填。由统计部门按统计设计治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建筑业企业均要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企业免填本项。

191 单位规模:企业免填。由统计部门依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方法》(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填写。

192 从业人员:

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其中:女性两相指标,依照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中的相应指标数填写。

★要紧审核要求:

(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女性

(2)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02-1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3)女性=(102-1表)女性

产业活动单位: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注意: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所属产业活动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193 企业要紧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计三相指标,依照财务状况表中的相应指标数填写。

★要紧审核要求:

(1)营业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

(2)营业收入=( C103表)营业收入

(3)主营业务收入=(C103表)主营业务收入

(4)资产总计=(C103表)资产总计

▲注意:通用差不多信息一部分中,从101~193共9类指标,所有建筑业企业均免填。这部分内容为统计部门在组织填报下一报告期报表之前,已将单位名录变动内容提早整理,并加载到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数据上报网络平台中。

(2)通用差不多信息二的指标填报方法

103-1 行业类不(GT/4754-2011):

要紧业务活动(或要紧产品),企业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

行业代码,企业免填。由统计部门依照各单位填写的要紧业务活动(或要紧产品名称),对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四位小类代码。

▲注意:(1)建筑业企业施工活动按下表中的小类代码填写

(2)建筑业行业分类新旧标准对比:

4821 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4722 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新增,将原4722分解4822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4722 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新增,将原4722分解4823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4722 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新增,将原4722分解4830 海洋工程建筑4722 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新增,将原4722分解4840 工矿工程建筑4723 工矿工程建筑

485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

4851 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4724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新增,将原4724分解4852 管道工程建筑4724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新增,将原4724分解4890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4729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49 建筑安装业

4910 电气安装4800 建筑安装业新增,将原4800分解4920 管道和设备安装4800 建筑安装业新增,将原4800分解4990 其他建筑安装业4800 建筑安装业新增,将原4800分解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010 建筑装饰业4900 建筑装饰业

502 工程预备活动

5021 建筑物拆除活动5010 工程预备新增,将原5010分解5029 其他工程预备活动5010 工程预备新增,将原5010分解5030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5020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5090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5090 其他未列明的建筑活动

大类:新旧都为4个大类,代码从47-50。在新标准中,将

旧行业标准“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拆分为2个大类,其中“土

木工程建筑业”由原来的中类调整为大类;将原“建筑装饰业”

大类调整为中类,并入“其他建筑业”。

中类:新标准为14类,旧标准为7个中类。在新标准中,

将原“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

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和“其他土

木工程建筑”5个小类调整为大类,并增加了“海洋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其他建筑安装业”4个中类;

减少了“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业”2个中类。

小类:新标准为21类,旧标准为11个小类。在新标准中,

增加了“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海洋工程建筑”,“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其他建筑安装业”,“建筑物拆除活动”,“其他工程预备活动”15个小类;减少了“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建筑安装业”,“工程预备活动”5个小类。

201 单位负责人:建筑业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

202 开业(成立)时刻: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03 联系方式: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04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05 登记注册类型: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06 企业控股情况: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07 隶属关系: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08 营业状态: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09 执行会计标准类不:建筑业企业一般执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它属于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填1。

210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11 机构类型:

建筑业企业机构类型属企业,一般应选10

建筑业企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机构类型应属于企业产业

活动单位,一般也应选10

212 产业活动单位数: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13 企业集团情况: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214 是否从事能源商品批发和零售活动:建筑业企业免填。

▲注意:通用差不多信息二部分中,从103-1~214共15类指标,除214项指标由工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填报外,其余14类指标建筑业企业均需填报。

(3)行业差不多信息部分的指标填报方法

B01 是否为工业新建投产企业:限工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B02 是否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或区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限工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B03 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限工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筑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

(1)依照住建部制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填写证书编号前4位。例如:一家建筑业企业有资质证书(详见附件二文本八),按规定C01应填“B303”

(2)不分等级企业的资质填报规定:

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假如从事公路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都市轨道交通工程和特种专业工程施工活动,并持有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的专业承包建筑企业,第1、3、4位按证书编号

填写,但第2位按规定统一填“9”。

例如:一家建筑业企业有资质证书(详见附件二文本九),其证书编号前4位为“B460”,其中第2位是“4”,表示不分等级,按规定C01应填“B960”

劳务分包建筑企业:假如从事抹灰作业分包、石制作分包、油漆作业分包、混凝土安装作业分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钣金工程作业分包、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作业活动,并持有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建筑企业,第1、3、4位按证书编号填写,但第2位按规定统一填“9”。

例如:一家建筑业企业有资质证书(详见附件二文本十),其证书编号前4位为“Cx07”,其中第2位是“x”,表示不分等级,按规定C01应填“C907”

(3)持有延伸审批资质证书企业的填报规定:关于部分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假如证书编号第2、3、4位超出《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范围,统一规定为第1位按证书编号填写,但第2位统一填“9”,第3、4位统一填“90”。

例如:一家建筑业企业有资质证书(详见附件二文本十一),其证书编号前4位为“B467”, 第1位为“B”,表示专业承包,第2位为“4”,表示等级为不分等级,第3、4位为“67”,表示从事可再生能源工程施工。第2位和第3、4位超出编码范围,按规定C01应填为“B990”。

★要紧审核要求:行业代码前两位为47,48,49,50的单位,资质等级长度必须为4,取值应为国家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E0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限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E02 零售业态:限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E03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限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S01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限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限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限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免填。

▲注意:“行业差不多信息”部分中,从B01~S03共11类指标,建筑业企业只需填报C01项指标即可。

(4)产业活动单位表部分指标填报方法

产业活动单位差不多情况表的填报规定,依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一套表问题解答(一)》(国统办字〔2011〕114号)

第一,由国家统计局将纳入企业一套表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差不多情况数据导入“产业活动单位差不多情况”(101-2表)中,所有指标设置为可编辑(包括“通用差不多信

息一”);第二,法人单位依照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具体情况,调整已导入的数据;第三,为了更准确的反映产业活动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法人单位能够添加新增的产业活动单位,并填报数据;第四,法人单位能够删除已不存在的产业活动单位。

195 经营性单位收入: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注意: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经营性单位收入

182 归属法人单位情况: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

★要紧审核要求:

(1)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不能漏填;

(2)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不能与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一致;

(3)“归属法人单位情况”一栏中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名称等,要与其归属法人单位填报的101-1表中的相关指标一致

▲注意:产业活动单位表中

(1)通用差不多信息一,从101--195共有8类指标,建筑业企业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免报前6类指标,但假如信息有误,企业应做相应修改。同时,192、195项数量指标需要企业填报;

(2)通用差不多信息二,从103-1~211共有8类指标,建筑业企业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均要填报;

(3)行业差不多信息,从E01~S03共有6类指标,只要求建筑业企业所属的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免填。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指标填写方法(202-1表)

本表指标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各省(区、市)统计局投资处要负责本表的布置、培训,以及数据的审核、验收和上报工作。

▲注意:本表第4季度各地区只需填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工程技术人员、一级建筑师、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四项指标,其他指标免报。

3.财务状况表指标填写方法(C103、C203表)

本表指标按综合培训教材要求填写。各省(区、市)统计局投资处要负责本表的布置、培训,以及数据的审核、验收和上报工作。

101 年初存货

▲注意:为了和上年度数据衔接,在填报过程中,年初存货需要查证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若不一致,应按审核调整后的填写。

203 应收工程款: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应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工程款,依照会计科目“应收账款”中的明细科目“应收工程款”。

▲注意:

(1)应收工程款中不包括质量保证金和工程款押金,一般纳入“其他应收款”;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或保修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工程质量的资金。

建筑业统计报表软件操作说明

建筑业统计报表软件操作说明 一、在“建筑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810784996.html,首页进入“综合财务”下载<省建筑业统 计信息系统(企业版2.2)> 二、安装软件,点击“下一步”直至安装完成。 三、在桌面上有两个图标,一个是注册用,一个是登陆用。 注册容:企业代码——57363406、51300688查询 企业子代码——00 企业名称——填写全称 是否有子企业——否 是否劳务企业——否 管理部门代码——001320583 管理部门名称——市建设局 四、注册成功后就可以登陆,密码是tjbb,注意选择相应年份和日期,做年报应选择2005年12月份,做季报分别选择2006年3月、6月、9月进入。 五、首先在菜单的“系统管理”里选择: 一是“报表信息”填写完整。 二是“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填写正确: 1、本表的“资质申报软件(省)序列号”指企业在建筑业网上“资质管理系统”的一个登陆用户名; 2、“主要业务1”指企业主项资质的容,“主要业务2、3”分别选择企业增项资质的容,如没有增项,2、3项选“无”。 3、“行业新标准”选择主项资质的容;

4、“法人单位代码”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 5、“登记注册号”指营业执照上的; 6、“隶属关系”如属市的应选择“县”; 7、本表“企业附加信息”中主要填写建筑业:“1”,个别企业有房地产业的或其他本表所列的产业在相应栏填“1”,第一行产业活动单位总数自动计算。 三是根据你所填的产业活动单位数会跳出101—2表,只有建筑业一个产业活动单位数的只要填一101—2表,如有房地产业或其他产业活动单位的,有几个活动单位就要填几相关的101-2表。 1、如只有建筑业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该101-2表中的容可以按101—1表抄写,其中“产业活动单位代码”就是101—1表中的“法人单位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是320583,后面依次填写,,,某镇,某街某号。 2、101—2表中的“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1、2、3”栏按101—1表的“主要业务”容填写中文,“行业代码”是指101—1表中的“行业新标准”的代码,例如主营业务是金属门窗制造就是填写“C3412”。 3、“经营性单位收入”填企业施工产值. 4、“行政事业性单位支出”填0. 六、完成菜单“台帐管理”里的“附库一”和“附库二”。常见错误是不理解“多种经营”“对销售”多填数据。该附库也是自动生成102、202表的关键。 七、点“工程库”,点“新增”,完成“工程基本信息”输入完成后点“保存”,注意“承包形式”“工程类别”“工程类别子项”的正确选择,再完成该工程的“逐月完成情况”表,填完点“保存”。本条容会自动生成SC102或SC202表,所以非常关键。 八、点“报表查询”,选SC103(年报)或SC203(季报)表,输入完整数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H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9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3) 四、指标解释 (4)

- 7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三)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四)调查对象 有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的法人或单位。 (五)调查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 (六)调查组织方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按照项目在地原则进行统计。采用“先入库,后有数”的管理模式,规范项目单位和项目入库管理,投资专业负责报表统一布置、催报、审核、验收和汇总。通过中国投资信息管理及监测系统报送。 (七)数据使用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长速度,在使用和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与其他经济指标关系时,要注意考虑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因素的影响。 (八)数据发布 国家统计局在月度发布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数据,发布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以及分行业、分产业、按构成分、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等分组指标的增速。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各级统计部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20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3 年10 月

编制说明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4]5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 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二、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三、《软件制度》的实施范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服务及 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1.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在地统计原则”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及所属企业(含计划单列市和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由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名单以上一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最终发布的百家企业名单为准。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督促所在地区企业的报送工作。 3.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本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时间,由各省市主管部门自定。 4.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只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在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中不含跨地区的集团企业数据,在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报表应含跨地区的集团全部企业数据。 五、上报时间: 1.软件统计年报: 3月(1)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企业基层表、汇总表及企业数据库文件,于年后31 日前报 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 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由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定。 2.软件统计月报: (1)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月报汇总表 (电软统综1 表),于月后15 日前通过网上直报或电子

混凝土企业(建筑业)统计报表格式文档

精选
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统计 2013 年报表)
东莞市 XX 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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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 表)…………………………………………………………………………1 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 表) ………………………………………………………………………3 三、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 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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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2010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 01 法人单位代码
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 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 02 法人单位名称:
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0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表 号: 101-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0)185 号

04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单位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街道办事处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05 联系方式
区号 电话号码 分机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网址
06 行业类别
1
2
3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
品)



07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 机关级别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编制部门 3 民政部门
9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1 国家,2 省,3 地(市),4 县(市) 登记注册号
08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10 国有 120 集体 130 股份合作 141 国有联营 142 集体联营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 其他联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 172 私营合伙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190 其他
308 中外合资经营
港澳台商投资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08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30 港澳台商独资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09 控股情况(限企业填报) 1 国有控股,2 集体控股,3 私人控股,4 港澳台商控股,5 外商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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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 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湖南省统计局 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7) (一)综合年报表式 (7)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 (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 (三)基层年报表式 (13) 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 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

表) (15)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 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 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 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 (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 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 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 (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

附件:1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 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9年8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5) 四、填表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7)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的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建筑业行业突发事件,保障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有可靠、科学的依据;切实履行建设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下称“快速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及原则:快速调查表主要调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快速调查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及核算原则均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执行,要切实做到“不重不漏”。 (三)调查范围:全国具有特级或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各类企业。以具有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为填报对象。集团公司下如有多个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各法人单位均为统计对象,应分别填报快速调查表。 特级或一级资质的集团公司如本部有经营实体,应填报“快速调查”表中的建施101表和建施快01表;如无经营实体,只需填报“快速调查”表中的建施101表。 主项资质为不分等级的公路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不执行本快速调查制度。 (四)组织与实施:本“快速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统一布置,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简称统专会)承办。 (五)报送要求:本表为月度快报,报送时间为月后22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接报送,路径: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810784996.html,)→“行业统计”→“建筑业统计”→“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 (六)考虑到“快速调查制度”的时效性,各企业报送的数据,尤其是财务部分,均按企业确定的数据或预计数上报。企业报送的月度数据不作为考核的依据,但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虚报、瞒报。 (七)本“快速调查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八)本“快速调查制度”以“千元”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 北京市统计局 2003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6) (一)基层年报表 (6) 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6) (二)基层定期月报表 (7) 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7) 四、附录 (8) (一)实施办法 (8) (二)指标解释 (8)

一、总说明 (一)目的 为了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对象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服务业企业包括:(1)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2)仓储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贸易经纪与代理;(5)住宿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制度实施范围为除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内容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2003年服务业财务状况年报表(F103)、2004年服务业财务状况月报表(F203)。 2003年年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2004年月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四)要求 本制度实行全国和北京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建筑业统计报表模板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江苏省统计局 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江苏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 一) 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401表) (5) 2.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402表) (6) 3.建筑业企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C403表) (7) 4.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404表) (8) 5.建筑业企业出省生产情况(S C405表) (9) ( 二) 基层年报表式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10)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12) 3.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 (13) 4.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 (14) 5.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C104表) (15) 6.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5表) (16) 7.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外出生产情况(S C102-1表) (17) 8.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C106表) (18) ( 三) 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 (19) 2.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C203表) (20) 3.建筑业企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C204表) (21) 4.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

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操作指南

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操作指南 各企业用户: 一、取得CA或注册号请先注册,注册网址:江苏建筑统计信 息频道(https://www.360docs.net/doc/7810784996.html,),点击注册好后打电话给主管部门,再就是软件下载,用户名是企业代码加子代码,密码自己设定。 二、进入统计系统,先填写,一是基础信息,二是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在填写时请注意:在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总数不用填写,在下面建筑业填1打个回车就可以了。 三是统计人员的信息要填写齐全,联系电话更换要及时填写。 三、填写工程库: 一是点击工程库,打开新增后,出现一条记录,根据工程合同内容填写。其中日期是以 ,每点到下

面就出现红色的提示,请大家注意一下,这个图标,每个都要填写齐全,否则在竣工产值里就没有数据。每个月完成的产值是以千元为单位,每个人每月完成的产值 大约在1.1—1.3万元之间。这个数据是每月完成的产值除以(1.1—1.3万)得出的数据就是每月的人数。 四、附库一的填写: 这个管理人员是指本企业资质标准最低要求,如房建总包小计是50人,技术人员是30人,一级建造师以监管平台注册为准,不可随意填写。 这个是指现场施工人员,不含技术人员,是指工人,持证上岗人员是指劳动部门发的证,如木工、瓦工等。

这个是指工程上不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如门卫、食堂人员等。 期末从业人员= ==+工程库的下面汇总数。 五、工程库和附库一填好后进行数据计算,后进行报表查询,正常的月报就这样就可以上报了。在季报中还要填写工资表 和财务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201-1表)在填写中注意不必要的麻烦,正常都填写在岗职工,劳务派遣基本没,其他人员是指聘用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填写的数额是工程总产值的 0.2%-0.25%之间。人均工资不得低于沭阳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财务报表的填写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填写,其中 与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表(201-1表)中的工资总额应一致。 七,如果电脑中病毒,重新下载后,在系统管理中的远程数

固定资产投资基层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统计基层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 杭州市统计局制定 2008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㈠年报表式 劳动情况(I102-1)…………………………………………………………………………………………………㈡定期报表表式 2009年劳动情况季报(I202-1表)……………………………………………………………………………… 四、杭州统计数据采集系统网上直报操作手册……………………………………………………………… 五、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一、总说明 一、为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有关企业和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浙江省统计局制定的《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和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和职工素质情况。 三、本报表制度的填报范围: (一)年报为:独立核算的城镇集体以上企业和单位、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包括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私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年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房地产企业、资质以上的私营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私营服务业)、规模以下满足100人以上标准的私营企业;抽中的规模以下满足100人以下私营样本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二)季报为:独立核算的城镇集体以上企业和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审报要求:企业和单位应依据制度规定的填报要求认真填报统计资料,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对于说明性审核信息,应重点加以核实,如确属实应认真填写原因;还应特别注意报表间相应指标间的关联性,以加强衔接能力。 五、上报要求:企业均应通过市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报送各统计报表。企业上报报表后还需通过当地统计局和市统计局验收,因而企业应在该报表的最晚报送时间前一天再次登录直报系统,查询该报表是否已通过验收,如通过验收表明该报表已上报成功,如未通过验收企业应根据反馈信息认真修改或核实后再次上报报表。企业应将上报成功的报表打印一式二份,盖章后一份寄上级统计部门,一份本企业存档。 六、本统计报表制度由杭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 调查问卷(企业) 您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 调查问卷(企业) 您好!为了更好地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我们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希望能得到您关于软件制度修订,特别是嵌入式软件修订的真实想法与宝贵意见。谢谢您的合作! 一、基本信息 1.您的姓名: 2.您的公司名称: 3.您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4.您的联系电话: 5.您的邮箱: 二、制度基本内容的修订 6.您认为目前软件相关的统计制度之间是否一致? □A.一致 □B.基本一致,请举例说明差异点 □C.差异较大,请简单说明原因 7.您认为目前的软件制度统计表格是否易于填写? □A.非常易于填写,指标明确,指标解释清晰,数据易得 □B.易于填写,个别指标释义不清或数据较难获得,请举例说明: □C.不易于填写,较多指标释义不清,数据难以获得,请举例说明: □D.非常不易于填写,指标释义不清,数据无法获得 8.你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统计报表数据是否与贵公司内部工作相协调,容易获取? □A.基本能直接获取 □B.部分数据能直接获取 □C.大部分数据都要重新统计,请举例说明: 9.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是否能涵盖贵公司的所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A.能涵盖我公司的所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B.尚未涵盖我公司的部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请说明: □C.其他,请说明: 10.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的统计指标是否需要做调整? □A.不需要调整 □B.收入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C.成本费用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D.资产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E.需要增加反映软件企业转型升级的指标,您的建议: 11.您认为目前我国的软件统计与国外软件统计有何不同? □A.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不一致,请举例说明: □B.统计指标不一致,请举例说明: □C.其他,请说明: 三、嵌入式软件统计的修订 12.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分类能否涵盖贵公司的相关产品? □A.能全部涵盖 □B.能基本涵盖 □C.部分未涵盖,请列出相关产品: 13.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嵌入式软件收入计算方法与财税部门(财税[2011] 100号文)的计算方法是否一致? □A.一致 □B.基本一致 □C.差异较大,请简单说明: □D.不一致, 请简单说明: 14.您认为目前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计算方法能否反映贵公司的真实情况?(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某产品销售收入×权数) □A.该公式能够反映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真实情况 □B.该公式计算出的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偏小,请说明原因: □C.该公式计算出的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偏大,请说明原因:

建筑企业企业报表制度指标解释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1、 签订的合同额: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总价款和 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 额。 2、 上年结转合同额:指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 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报出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表 号:C204-1表 文 号:国统字(2012)84号 有效期至:2015年1月

3、本年新签合同额: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同建设单位直接新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不包括与其他建筑业企业新签的分包合同额。 4、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报告期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企业向其他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出去的工程所完成产值,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5、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自行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6、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指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 承包企业签订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在报告期所完成的产值。分包企业如果是 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 7、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8、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 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9、装饰装修产值:包括装饰、装修两部分产值。装修装饰指对新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装饰;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 而进行的二次装修装饰;以及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 10、在外省完成的产值:在安徽以外省份完成的建筑业产值,分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特区。 11、建筑工程产值: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 a. 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房屋建筑,按照当前预算制度规定,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值及其装饰油漆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等工程。 b. 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c. 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及平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doc 40页)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doc 40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交统投1表) (3) (二)建设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交统投2表) (5) (三)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新增生产能力快报(交统投3表) (6) (四)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快报(交统投3-1表) (10) (五)中央及地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快报(交统投3-2表) (12) (六)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交统投4表) (16) (七)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交统投5表) (21) (八)沿海水运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统计(交统投6表) (28) (九)公路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统计(交统投7表) (29) 四、附录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代码 (31) (二)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 (31) (三)交通行业分类及代码 (32) (四)项目隶属关系等属性分组及代码 (33) (五)计划下达机关等属性分组及代码 (34) (六)投资国别、地区分类及代码 (36) (七)交通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37)

规模以上服务业

○F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 6 -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5) (一)基层年报表式 (5) 1.主要业务活动收入(108表) (5) (二)基层定报表式 (6)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6)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8) 3.财务状况(F203表) (9) 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 (11) 四、指标解释 (13) (一)单位基本情况 (13)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1) (三)财务状况 (25)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6 - 一、总说明 (一)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调查单位有义务向统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三)统计范围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统计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生产经营景气状况等。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规模、联系方式、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资产、负债、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费用、利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计算机数量、电子商务采购、销售等。 (五)统计原则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调查单位不得“打捆”和重复上报统计数据。 (六)调查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基层年报表的报告期为2018年1-12月,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基层定报表“财务状况(F203表)”的报告期为2019年月报,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月后2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月后24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1月免报)。 基层定报表“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的报告期为2019年季报,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3、6、9、12月2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24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七)上报要求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各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八)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数调查和抽样调查。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为抽样调查。其他报表均为全数调查。 (九)关于纳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报表的说明

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年统计年报和年定期统计报表 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总体说明 一、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年月,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年月。 二、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改为“国统字〔〕号”。 三、各制度报表时间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适当调整。 四、《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中已纳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年统计年报,修订内容不再另行说明。 五、依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的各部门职责分工,修订《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另行发文。 六、为落实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号),由地方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投资领域小微企业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全面负责所在省(区、市)劳动力调查,各省(区、市)统计局不再承担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任

务,在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旗),由县(市、旗)统计局负责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并接受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和市级国家调查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年统计年报和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各相关报表统一取消“行业代码()”;执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新的《三次产业分类》,并据此汇总发布相关数据。 八、合并各制度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修订内容 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以下所列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内容不另行在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中说明。 (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改为“主要业务活动”。

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说明(doc 41页)

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说明(doc 41页)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交统投1表) (3) (二)建设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交统投2表) (5) (三)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新增生产能力快报(交统投3表) (6) (四)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快报(交统投3-1表) (10) (五)中央及地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快报(交统投3-2表) (12) (六)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交统投4表) (16) (七)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交统投5表) (21)

(八)沿海水运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统计(交统投6表) (28) (九)公路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统计(交统投7表) (29) 四、附录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代码 (31) (二)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 (31) (三)交通行业分类及代码 (32) (四)项目隶属关系等属性分组及代码 (33) (五)计划下达机关等属性分组及代码 (34) (六)投资国别、地区分类及代码 (36) (七)交通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3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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