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检查标准(DOC)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规范合理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指南》(试行),决定对持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开展2021年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8月4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院内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安全合理使用等行为,提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及形式(一)全市持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购用印鉴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2020年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检查。
(二)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目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环节管理,梳理细节,规范流程,保障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合理使用,做到储存安全,账物相符,防止流弊,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以查促落实,以查促改进,以查促提升。
规范使用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推进管理提质增效。
三、检查内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指南》(试行)执行落实情况,医院麻醉药品管理情况,患者使用管理情况,账物落实情况及相关医务人员资质管理情况等。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篇)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一、前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医疗领域中使用广泛的药品,在各级医疗机构中使用频繁,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本报告旨在对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
二、基本情况1. 医疗机构名称: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种类和数量: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渠道和供应商:5.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和用途: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调查1. 麻醉药品购置管理情况(1) 麻醉药品购置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按照采购程序进行?(2) 是否按照麻醉药品的管理要求,建立了麻醉药品采购档案,包括麻醉药品购置合同、发票、入库单等?(3) 是否按照麻醉药品的特点,选择了合适的供应商,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2. 麻醉药品存储管理情况(1) 是否建立了通风、干燥、避光的麻醉药品存储间?(2) 是否编制了麻醉药品的存储清单,并分类标示,做到先进先出?(3) 是否建立了麻醉药品存储记录,并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3. 麻醉药品配给管理情况(1) 是否建立了麻醉药品的配给台账,记录麻醉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2) 是否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的规定,进行麻醉药品的配给和发放?(3) 是否建立了麻醉药品的使用登记表,记录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用途等信息?4.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情况(1) 是否建立了麻醉药品使用制度,规定了麻醉药品的使用权限和使用程序?(2) 是否加强对麻醉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麻醉操作技能和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能力?(3) 是否建立了麻醉药品使用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上报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等?5. 精神药品购置和使用管理情况(1) 精神药品的购置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是否建立了精神药品的申领和发放制度,严格控制精神药品的数量和使用?(3) 是否建立了精神药品的使用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上报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等?四、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1. 麻醉药品购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 问题描述:(2) 解决方案:2. 麻醉药品存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 问题描述:(2) 解决方案:3. 麻醉药品配给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 问题描述:(2) 解决方案:4.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 问题描述:(2) 解决方案:5. 精神药品购置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 问题描述:(2) 解决方案:五、改进措施与成效评估1. 改进措施:(1) 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培训和学习。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检查表

15、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每个工作日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及废贴回收登记薄。
1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及贴剂回收的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人员
1、看医院文件,应建立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
查文件,看资料。
2、应规定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的职责。
看资料。
3、药剂科建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成员要求主管药师以上职称。
查看验收登记内容。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与调拨
12、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现场查看。
13、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必需由使用科室的医务人员领取并且在处方后签字。
12、设有窗口量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日进行交接班登记。
部门负责人每个工作日检查交班本。
13、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每月检查标识是否齐全。
14、患者不再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无偿退回药房,药房上交科室按相关规定销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检查制度》。
二、参考文件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
2.《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
3.《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
三、名词定义
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的药品。
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健委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的药品。
2.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四、内容
1.成立全院特殊管理药品工作组,定期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2.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
3.检查内容包括:采购验收入库、出入库登记、储存情况、储存条件、账物相符、调剂使用环节中的各种登记、空安瓿回收记录、处方合格情况、药品质量管理,并作好检查记录。
4.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科主任会同质量管理小组提出整改措施,综合检查
情况,汇总检查意见,在科室备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 麻醉药品是指用于麻醉手术或其他治疗目的的药品,包括麻醉镇痛药物和麻醉辅助药物。
主要有:吗啡、可待因、芬太尼、氯胺酮、丙泊酚等。
2. 麻醉药品的使用范围:主要应用于临床外科手术、产科分娩、内科特殊检查治疗和急救抢救等方面。
(二)麻醉药品的管理要求1. 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制和使用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医务人员严格操作和管理。
2. 麻醉药品的配制使用应有专门的操作台或手术室,在专业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3.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保持干燥、阴凉、通风、远离火种,并设立专人负责。
4.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按照标准的用药方式和剂量,并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药效反应。
5. 麻醉药品的使用过程应保持通畅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手术的顺利进行。
(三)麻醉药品的监管1. 医疗机构应设立麻醉药品的专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落实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2. 麻醉药品的购进、使用、销毁等过程应有专门的记录和台账,确保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得到监督和检查。
3. 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应与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相结合,通过各种途径持续改进和提高。
4. 麻醉药品的丢失、盗窃、滥用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置,严格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麻醉药品的教育培训1.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麻醉药品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临床实践,提高对麻醉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2. 医院可邀请专家学者开展麻醉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对于麻醉科及手术室人员,应定期开展急救和危急医学教育,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五)麻醉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处理1. 医疗机构应制定麻醉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各种药品不良反应。
2. 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学门诊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患者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跟踪,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处理。
3. 麻醉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应及时有效,避免对患者造成更大的危害和伤害。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麻醉药品管理 (2)1. 麻醉药品分类与范围 (3)1.1 麻醉药品目录 (4)1.2 麻醉药品使用原则 (5)2. 麻醉药品采购与验收 (6)2.1 采购流程 (7)2.2 验收标准与程序 (8)3. 麻醉药品储存与保管 (10)3.1 储存设施与要求 (11)3.2 保管责任与制度 (12)4. 麻醉药品使用与监管 (13)4.1 使用范围及申请流程 (14)4.2 监管措施与制度 (15)三、精神药品管理 (16)1. 精神药品分类与认定 (17)1.1 精神药品目录及等级划分 (18)1.2 认定标准与程序 (19)2. 精神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 (20)2.1 采购策略及审批流程 (21)2.2 供应保障措施 (23)3.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 (24)3.1 临床应用原则及注意事项 (26)3.2 临床监测与评估机制 (27)四、特殊人群用药管理 (28)1. 特殊人群用药范围及原则 (30)1.1 特殊人群界定 (31)1.2 特殊人群用药原则及注意事项 (32)2. 特殊人群用药处方管理 (34)一、总则为了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在医疗领域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行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本制度的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管理与监督。
所有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二、麻醉药品管理麻醉药品是指具有麻醉作用能引起麻醉的药物,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会成为毒品,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制度。
采购与储存:医疗机构应当从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麻醉药品,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每月度组织相关人员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实行专项检查,并认
真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纠正。
二、药库储存条件检查:专用设备、双人双锁、防盗设施等。
三、采购管理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是否合格,是否定点
采购,是否保持合理库存。
四、药库验收、保管、发放管理检查:是否严格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批号相符;出入库手工帐及时记录,电脑账及时登账。
五、对领用部门检查:领用部门应由专人领用,出入库手工帐及时记录,电脑账
及时登账。
六、临床科室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检查:专人专项,查质量和
效期,查账物相符,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登记是否完整。
七、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检查:专人专锁,
专用处方书写,账物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签名(签章)式样备案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专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销毁记录表”,“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库记录表”,“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销毁记录表”登记是否完整。
八、对过期、损坏、回收和销毁相关手续是否完善。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失窃报告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检查。
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试行)
一、为统一标准和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及《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共有检查项目61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20项,一般项目41项。
三、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列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四、结果评定时,对仅设置药柜(橱)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带★项目可以不作要求;对不同类型的被检查单位合理缺项可作相应剔除。
五、结果评定:
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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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看纸质购用印鉴卡保存情况,未按规定保存扣1分。
(二)药品验收
6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零售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2.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2.购用印鉴卡的项目有变更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已施行麻醉药品电子印鉴卡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程序在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完成变更工作。
3.批准核发的纸质印鉴卡由药库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除购买药品之用外,不得带出麻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纸质或电子印鉴卡;查看配送企业资质档案。无印鉴卡扣3分;配送企业资质档案不符合要求扣3分。
3.查看各环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信息,查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备案情况。无备案扣1分;各环节专管人员信息不完全扣0.5分。
4.采购与保管未分别由专人负责扣1分。
检查内容与要求
分值
检查方法及扣分标准
检查结果及扣分记录
二、环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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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采购
5
1.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经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凭印鉴卡向定点药品配送企业采购。已施行麻醉药品电子印鉴卡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程序在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进行采购与确认工作。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使用等环节实行批号管理。
5
5
5
3
1.查看药库、药房和相关临床科室(病区)专用账册、逐笔记录情况,账册不符合要求扣2分;记录不符合要求1次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1个品种的专用账册,有效期已满且少于5年内的保存记录,不符合要求扣2分。
2.查看三级基数表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扣2分;无三级基数管理扣5分。
3.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包括:采购、保管、药房专职管理人员、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员)。
10
2
3
1.查看各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制度完整、符合要求得10分;无制度扣10分;有制度但不符合要求,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2.查看应急预案,无应急预案或不符合要求扣2分。
3.查看相关各岗位职责建立情况。未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各岗位人员职责扣3分。有岗位职责但不符合要求,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检查标准(2015版)
总分值:100分
检查内容与要求
分值
检查方法及扣分标准
检查结果及扣分记录
一、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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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5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成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成员由医疗行政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人员组成,并指定专人承担本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定期开展活动,持续改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如每季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3
2
1.查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否下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查看其正式文件、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是否齐全。无成立组织文件扣3分。有组织但职责不明确扣2分;人员组成不合理扣1分。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等异常情况应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学部门并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加盖机构公章后向配送企业查询、处理,并有相关记录。
4
1
1
1.查看药库入库验收记录。记录不符合要求扣2分;未双人签字扣1分;抽查药品包装情况,未验收到最小零售包装扣1分。
2.查看入库验收记录保存情况,抽取近3年记录本一份,记录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三)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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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业医师和药师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
2.相关医务人员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制度。
3.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发放、调剂和使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医疗机构各环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信息须向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备案。人员调整时须在部门负责人监督下进行清点交接、记录并报备案。
3.任意抽查1个药房、临床科室(病区)、麻醉科或手术室,查看周转库(柜)内药品情况,任意抽查2个品种,查看账物相符情况,是否做到日结日清。1个品种账物不符扣5分。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与保管必须分别由专人负责。
5
3
1
1
1.查看培训考核记录、资格准入文件。无培训考核记录扣3分;无资格准入文件扣2分。
2.分别抽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人员1名,药库、药房药师各1名,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各1名,考核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抽查人员1名不知晓扣1分,扣完为止。
2.查看检查记录,一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5分,无记录或未体现持续改进扣2分。
(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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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适合本单位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发放、调剂、使用、督查、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
2.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的应急预案。
3.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和临床科室(病区)可根据临床使用和管理的需要,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用以存放所备基数药品,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日结算,做到日结日清。
3.查看验收缺损登记。无登记本扣1分。
(三)药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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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库、药房和相关临床科室(病区)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做到账、物、批号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2.药库与各药房,各药房与临床科室(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三级基数管理和申报、审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