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类)选拔条件
领军人才选拔标准和程序

领军人才选拔标准和程序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标准(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并符合下列条件:1、道德素质过硬。
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杜绝学术腐败。
2、专业贡献重大。
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作出重要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
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引领作用显著。
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际学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引领作用。
5、发展潜力较大。
具有创新的思维,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
(二)领军人才分类标准领军人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按照各自学科特点,明确分类标准。
按自然科学和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类和经营管理类分类提出具体的选拔标准:1、自然科学和技术类选拔标准(1)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学术造诣、前瞻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熟悉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
(2)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做出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研究成果,并对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动本领域关键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本学科、专业以及相关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对本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并通过成果转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②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3)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领衔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或工程项目攻关、重点学科建设或担任重要科研机构学术技术负责人。
上海人才分类标准

上海人才分类标准上海人才分类标准是上海市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吸引人才,根据人才的学历、职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因素,将人才分为五类,分别是:核心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中级人才和初级人才。
一、核心人才核心人才是上海人才分类标准中的最高层次,主要包括具有世界领先水平或国内顶尖水平的科技、管理、金融等领域的高端人才。
这些人才具有极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对于上海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上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提供更加便捷的户籍政策、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等。
二、领军人才领军人才是上海人才分类标准中的第二层次,主要包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端人才,以及在上海各个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才。
这些人才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带领团队攻坚克难,推动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上海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加稳定的工作岗位、更加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等。
三、高级人才高级人才是上海人才分类标准中的第三层次,主要包括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中高端人才,以及在各个领域中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技能水平的人才。
这些人才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胜任重要岗位的工作,对于上海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上海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提供更加灵活的户籍政策、更加优惠的住房政策、更加完善的职业培训等。
四、中级人才中级人才是上海人才分类标准中的第四层次,主要包括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才,以及在各个领域中具有一般技能水平的人才。
这些人才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胜任一般岗位的工作,是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上海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提供更加便捷的职业发展路径、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等。
五、初级人才初级人才是上海人才分类标准中的最低层次,主要包括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的人才,以及在各个领域中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人才。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形成一批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的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委人才办〔2023〕20号)有关要求,现就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高层次会计人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 国家级人才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已过首聘期或支持期的青年项目除外);2. 我市人才高峰工程,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项目,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原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业项目入选者;3. 尚在首聘期或支持期的白玉兰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教师项目入选者;4. 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5. 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上海市人才认定标准abcde

上海市人才认定标准abcde上海市人才认定标准概述上海市人才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是根据上海市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管理需要,制定的一种衡量人才水平和能力的参考标准。
该标准旨在为上海市吸引培养各类高层次、高技能、紧缺专业人才提供科学的评价指标,进而更好地促进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一、人才认定的背景与意义伴随着上海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也日趋重要。
因此,制定人才认定标准有助于确定各类人才的价值和能力,为上海市人才的选拔、评价、使用提供科学依据,更好地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认定标准的主要内容A. 学历要求对于学术型人才,认定标准通常会明确其学历要求,如硕士、博士等,同时对于具有特定学科背景的人才也会有相应要求,旨在确保人才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B. 工作经历要求认定标准通常对于不同层次的人才工作经历要求也有所区别。
比如,对于高级职称人才,通常会要求符合一定的工作年限条件,以及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C. 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是评价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
认定标准一般会对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要求,包括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情况、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D. 荣誉和奖励对于一些杰出的人才,认定标准往往会关注其在相关领域获得的荣誉和奖励情况,如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项目等。
E. 社会影响力和贡献认定标准一般还会对人才的社会影响力和贡献进行评估。
例如,是否具有或主编重要学术专著、是否为国家级或地方级科研平台负责人等。
三、认定标准的具体应用A. 人才选拔认定标准可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之一,用于评估候选人的学术能力、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通过参考认定标准,用人单位能更好地挑选到合适的人才,提高人才使用的效率和质量。
B. 人才评价认定标准也可作为评价人才质量的参考标准。
通过评价人才在各项指标上的符合程度,能够客观地判断其优劣和发展潜力,从而更好地指导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的要求,集聚和培养一批站在各领域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领军人才,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现就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结束(即2016年及之前入选)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关于金融系统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关于金融系统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5.03•【字号】•【施行日期】2012.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关于金融系统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符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的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组〔2005〕发字046号)、《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沪人〔2006〕107号)和《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现就在金融系统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市属金融企业、中央在沪金融机构、外省市在沪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人员均可参加选拔。
不论户籍,不限国籍。
已入选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的优秀人选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根据有关要求,局级干部、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中央和外省市在沪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人选经评审、批准后列入“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可按规定享受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
二、选拔条件基本条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道德素质过硬。
能够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适应金融改革发展的要求,坚持开拓创新,专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在业内有较高的认可度。
根据人选岗位的不同,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管理类人选: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富于战略思维,对本单位、本部门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决策水平高,组织、推动能力强。
坚持审慎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经营管理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专业技术类人选:在研究分析、产品开发、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以及较突出的业绩和创新能力,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的优秀金融人才。
地方领军人才申请要求

地方领军人才申请要求
《地方领军人才申请要求》
作为地方领军人才,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以胜任和领导地方重要工作任务。
以下是一些地方领军人才申请要求:
1. 专业背景和学历要求:地方领军人才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学历。
这通常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如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
同时,对于某些特定领域的工作,还可能需要相关的专业证书或资格。
2. 工作经验要求:地方领军人才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且在相关领域有卓越的业绩。
通常要求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包括一定的管理经验和领导经验。
3. 领导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地方领军人才需要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他们需要能够有效地领导团队,推动工作的进展,协调各方资源,解决问题,并实现团队合作共赢。
4. 沟通能力和影响力:地方领军人才需要具备出色的沟通能力和影响力。
他们需要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与各种利益相关者有效沟通,以达成共识和合作。
5. 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地方领军人才需要有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复杂情况,为地方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
总体而言,作为地方领军人才,我们需要综合考量以上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以适应地方工作的需求,发挥领军人才的作用,为地方的发展做出贡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3.04•【文号】自然资办函〔2024〕412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其他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有关重点任务部署,依据《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自然资党发〔2020〕64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科技人才工程”)推荐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等职责使命要求,以在自然资源重大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工程实施中持续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任务,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人才评价导向,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作为首要遴选标准,注重人才选拔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
遴选过程坚持畅通渠道、公平公正、严格守纪,保障入选人才质量水平。
二、推荐范围、方式和名额1.推荐范围。
综合推荐面向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自然资源领域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从事一线科研教学工作的团队和人员。
2.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推荐申报人才,不接受个人推荐。
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派出机构(不含派驻地方的督察局)组织所属单位推荐,部其它直属单位组织本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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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选拔标准和程序
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标准
(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
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并符合下列条件:
1、道德素质过硬。
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杜绝学术腐败。
2、专业贡献重大。
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作出重要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
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引领作用显著。
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际学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引领作用。
5、发展潜力较大。
具有创新的思维,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
(二)领军人才分类标准
领军人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按照各自学科特点,明确分类标准。
按自然科学和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类和经营管理类分类提出具体的选拔标准:
1、自然科学和技术类选拔标准
(1)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学术造诣、前瞻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熟悉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
(2)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做出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研究成果,并对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动本领域关键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本学科、专业以及相关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对本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并通过成果转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②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3)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领衔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或工程项目攻关、重点学科建设或担任重要科研机构学术技术负责人。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担任国家“973”、“863”等重大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负责人;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的资助;或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或担任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重大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等。
②担任国家和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或者学术技术带头人、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或担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
③担任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担任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入选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等。
④在国际知名学术机构或国际权威杂志中担任重要职务。
⑤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攻关能力强的科研队伍。
在团队建设中发现优秀人才,在科研发展中培养造就年轻人才。
2、哲学社会科学类选拔标准
(1)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专业能力,熟悉并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国际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
学术思想与观点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或取得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科研成果,并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对所在学科、行业领域贡献显著,承担的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有重要的社会影响。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承担并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
②专著或作为主要完成者的成果获得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过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等。
③以主要完成人正式出版过高质量、高水平学术论著,成为
所在学科领域公认的代表著作。
发表过一批重要的学术论文,被国际科学检索系统SSCI或A&HCI收录,或发表在国内CSSCI 刊物,论文具有独到的学术观点,创新性强,被广泛引用,成为所在学科领域公认的代表性论文。
④学术思想和学术论著对政府决策、政策制定、社会实践等产生重要影响,对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3)有较强的学术号召力与组织力。
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
在本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跨地区、跨单位发起同行学者讨论前沿学术问题,充分体现出其在学术界的重要地位和学术交流中的引领地位。
3、文化艺术类选拔标准
(1)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学术能力和艺术水准得到同行和业内专家认可。
从事的文化和艺术活动能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发展,对所在领域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超的专业技能,开展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完成高水平的专业实践,创作、编排或主演过重要的文化艺术作品,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成果,业绩和能力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国际重要比赛中获优秀奖项;或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及中宣部、文化部及其他省部级单位颁发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奖项;或在经省部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最高级奖项。
②在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项目中担任负责人。
(3)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或者在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作用,在文化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在社会上或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经营管理类选拔标准
(1)具有扎实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能够结合企业的实际,不断吸收国际国内先进的管理经验,形成独到的经营管理思想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
在优化企业体制机制方面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
(2)具有较强的决策力、驾驭力和运作力,对企业的发展有清晰的思路和宏观战略把握能力,市场敏感性、机遇把握能力强,在业内得到同行和专家的认可,得到市场和出资人的认同。
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注重实施企业品牌战略,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够创立和维护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
企业市场开发能力强,产品在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并在同行业居于国内领先水平。
②所领导的企业创新活力和研发能力强,注重强化企业和产品的科技含量,能够围绕市场需求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有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③所领导的企业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④所领导企业能够科学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重视经营团队建设,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稳定的经营管理和科研生产团队,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
注重经营管理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在实践中培养出年龄、知识、能力等方面结构较为合理的经营管理梯队。
二、领军人才选拔程序
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在严格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规范的选拔机制。
(一)制订实施方案。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按照本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需要和本行业、本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提出本行业、本地区领军人才开发的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领军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二)推荐、举荐和自荐。
按照“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巨大”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标准,通过单位推荐、社会团体或同行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提出申请。
在沪中央企事业单位或外省市在沪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人选可向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县提出申请。
(三)行业评选和推荐。
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可采用“擂台
赛”、专家评审、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在对被推荐、举荐和自荐的人选进行评估评选后,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提出领军人才推荐名单,
(四)全市评审。
汇总推荐名单后,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聘请各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领军人才候选人。
(五)公示确定并颁证。
候选人经在一定范围公示后确定,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