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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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计算步骤

免抵退计算步骤

免抵退计算步骤咱就说这免抵退的计算步骤啊,那可真是有点门道呢!先来说说这免抵退是啥意思。

其实啊,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你有优惠券可以抵扣一部分钱,这就类似免抵。

而退呢,就像是你买完东西发现有多余的钱可以退给你。

那具体咋算呢?咱一步一步来。

第一步,你得算出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这就好比你在一堆水果里挑出那些不太好的,得把它们剔除掉。

怎么算呢?用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再乘以征退税率之差。

这可得算仔细喽,不能马虎。

接着第二步,算当期应纳税额。

这就像你要算清楚自己口袋里到底有多少钱。

用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再减去上一步算出来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要是算出来是正数,那你就得交税;要是负数呢,那就接着往下看。

第三步,算免抵退税额。

这就好像你有一个上限,不能超过这个数去抵扣或退税。

用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再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

最后一步啦,比较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和免抵退税额。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小,那当期应退税额就等于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免抵税额就等于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要是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大,那当期应退税额就等于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就是零。

你说这是不是挺有意思的?就跟玩游戏闯关似的,一步一步来。

这每一步都不能错,错了可就麻烦喽!你想想,要是算错了,那企业不就亏大了嘛!所以啊,做这个可得细心再细心。

咱再打个比方,这免抵退计算步骤就像是搭积木,一块一块得搭好,少一块或者搭错一块,整个就不稳了。

而且这计算过程中还得注意各种细节,比如汇率的变化啊,税率的调整啊,这些都得考虑进去。

你说这免抵退计算步骤重要不重要?那肯定重要啊!这可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呢!要是不懂这个,企业不就可能多交税或者少退税嘛,那多不划算呀!所以啊,不管是财务人员还是企业老板,都得把这个搞清楚。

总之呢,免抵退计算步骤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咱用心去学,去理解,肯定能搞明白。

咱可不能被它吓住,要迎难而上,把它拿下!。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出口退〔免〕税专题——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篇前言:为了增强本国物资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落低出口物资的价格,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出口物资退〔免〕税政策。

在我国,出口物资退〔免〕税政策要紧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及出口退〔免〕税的其他专项规定等。

在本专题中,我们总结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中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实例、图示进行解析,供大伙儿参考。

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及出口退〔免〕税其他专项规定的相关内容将在其他专题中推出。

目录: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介绍〔一〕什么是“免、抵、退税〞?“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物资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物资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局部予以退税。

〔二〕免、抵、退税方法的适用范围: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产品〔含视同自产产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产品〔含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方法一、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产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物资,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治理方法。

上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物资实行免征增值税方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方法。

二、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按照财税[2002]7号和国税发[2002]11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免、抵、退税治理方法。

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时,须按当月实际出口情况注明视同自产产品的出口额。

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凡不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02]7号文件和国税发[20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凡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治理,在核实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纳税情况正确无误后,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方案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准后办理免、抵、退税。

举例说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举例说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举例说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下文针对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举例说明一、计算方法(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二、分录架构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率-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退税额: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免抵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收到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各位朋友!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这免抵退税计算方法,通过案例给大家详解一番,让大家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

一、先搞清楚免抵退税是咋回事。

1.1 啥叫免抵退税。

简单说,免抵退税就是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免”呢,就是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呢,就是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等已经缴纳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退”呢,就是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那么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2 为啥要有这政策。

这政策可太贴心啦!它能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增强咱们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就像给企业打了一针强心剂,让它们在国际舞台上更有底气。

二、案例来啦,看看咋计算。

2.1 案例基本情况。

假设有个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既内销又出口。

某季度内销货物销售额是100万元,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当期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是3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是5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出口退税率是10%。

2.2 计算过程第一步。

先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这就好比是要把出口货物中不能享受退税优惠的那部分税额给揪出来。

计算公式是: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增值税税率出口退税率)。

在这个案例里,就是200×(13% 10%) = 6万元。

2.3 计算过程第二步。

接着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内销货物销项税额 = 100×13% = 13万元,那么当期应纳税额 = 13 (30 6) 5 = -16万元。

三、最后看看免抵退税额和应退税额。

3.1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退税率,也就是200×10% = 20万元。

3.2 应退税额的确定。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免抵退是个在税收领域中有点复杂但又挺重要的概念,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

要理解免抵退的计算公式,咱们得一步步来。

先来说说啥是免抵退。

“免”就是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呢,就是用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减外销产品应退税额;“退”就是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咱们来举个例子哈。

假设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这个月内销服装销售额是 100 万元,销项税额 13 万元;外销服装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退税率 10%。

这个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 30 万元。

那先算一下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公式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假设汇率是 7,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是 200×7×(13% - 10%) = 42 万元。

这时候,进项税额转出 42 万元,那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30 - 42 + 13 = -9 万元。

应退税额就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也就是200×7×10% = 140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是负数,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9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40 - 9 = 131 万元。

再比如,另一家企业这个月的情况又有点不同。

内销销售额 80 万元,销项税额 10.4 万元;外销销售额 150 万元,退税率 11%。

购进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 25 万元。

同样的算法,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 150×7×(13% - 11%) = 21 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 21 万元,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25 - 21 + 10.4 = 14.4 万元。

应退税额是 150×7×11% = 115.5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14.4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15.5 - 14.4 = 101.1 万元。

会计实务: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例如,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厨房用品,产品销往欧美国家,属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

2013年5月10日,公司与国外客户JOHNSON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销售合同,合同总价为FOB价10万美元。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产品生产线出现问题,出货延期导致船期拖延,公司自营报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显示的成交方式是FOB,报关金额为10万美元。

对于延迟船期的损失,在与国外客户反复协商后决定,这批货物的海运费由国内公司承担,不再向国外客户收取。

对于此笔业务,报关单上注明FOB价10万美元,公司又支付海运费1万美元,该公司是按10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还是按冲减海运费后的9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假设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对于这一问题,存在两种观点:有的认为应当按照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货物离岸价10万美元申报计算免抵退税额;有的认为应当按照冲减1万美元海运费后的余额9万美元申报计算免抵退税额。

 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件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依据。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因此,出口报关单或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并不完全等同于免抵退税额计算的依据。

 结合上述案例来看,公司出口合同和出口报关单都是FOB价格,按照FOB价格术语,公司就不应当再支付海运费。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免抵退税是指对应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程序进行结算后,可以获得退还增值税的一种方式。

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通过这个政策,企业可以免除抵扣进项税额的限制,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

首先是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金额=出口销售额×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

其中,出口销售额是指企业出口销售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金额,免税性质货物是指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货物,标准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企业在一年内出口销售了100万元的货物,这些货物的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为13%。

因此,该企业可以获得的免抵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3%=13万元。

这个金额就是该企业可以获得的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接下来是免抵退税申请的流程和要求。

企业在申请免抵退税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首先,企业需要在每月的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申报应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销售金额和免税性质货物的标准税率。

然后,企业需要在每年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将年度免抵退税金额进行汇总,并进行审计审查。

最后,企业需要根据审计结果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准后,企业才能获得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免抵退税申请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需要具备出口货物的资格,即要有出口货物的合法合规的资格,包括注册登记、贸易许可证等。

其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免抵退税的规定进行申报,如在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等。

再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免抵退税金额进行审计,确保申请的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企业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审查和核准,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如财务报表、销售合同、运输单据等。

总结起来,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一、应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应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1.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0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 3.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指标确定。

“免、抵、退〞税方法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销售发票的离岸价为准。

二、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一)计算公式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是指购进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中列名的且不能按免税金额计算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

什么是“免、抵、退”“免税”是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税额而没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没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应免抵退税额计算当期应免抵退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х外汇人民币牌价X 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应免抵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х外汇人民币牌价X 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应退税额注:①当期应纳税额≥0 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0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 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х外汇人民币牌价X 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③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 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④当期应纳税额:⑤当期期末留抵税额⑥出口货物退税率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⑦出口货物离岸价也就是外贸结算中的FOB价,以出口销售发票的离岸价为准。

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1、公式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注: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是指购进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列明的且有能按免税金额计算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直接进口用于复出口的进口料件+ 代理进口用于复出口的进口料件+ 用于复出口的深加工结转的进口料件2、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计划分配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X100%计划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根据《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注明的金额确定计划分配率的最大值为100%.(一) 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的确定采用计算机管理,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由以下内容组成:终一次性调整免抵税额.应调整免抵税额=运保佣*退税率(一) 退运增值税调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后发生退关退运的,应向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税收已调整证明>>,退税部门根据退运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调整已免抵退税款.应调整免抵退税金=退运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二) 消费税调整如果出口货物为应税消费品,在补征或调整增值税免抵税款的同时,还应补交已免征的消费税税款.1. 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应补缴消费税金=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消费税税率2. 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应补缴消费税金=出口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简单理解就是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
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
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
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
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举例:生产企业2023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
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
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
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6-4)=-1.8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
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8万元<免抵退税额13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8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1.8=11.2万元。

因此,该生产企业2023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1.8万元,免抵税额11.2万元
概括一句,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因为是负数),和退税上限,哪个小退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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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
以出口企业开具的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格为准,以其他加工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以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予以核定。

二、举例说明
(一)某生产企业2008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如何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6-4)=-1.8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
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8万元<免抵退税额13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8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1.8=11.2万元。

因此,该生产企业2008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1.8万元,免抵税额11.2万元。

(二)某生产企业2008年7月以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当期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折合人民币20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如何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款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料件价格×(征税率-退税率)=20×(17%-13%)=0.8万元。

第二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17%-13%)-0.8=3.2万元。

第三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6-3.2)=-2.6万元。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料件价格×退税率=20×13%=2.6万元。

第五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13%-2.6=10.4万元。

第六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2.6万元<免抵退税额10.4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0.4-2.6=7.8万元。

小结:进料加工复出口,由于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因此必须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料件价格×征退税率差),作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减项;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料件价格×退税率),作为“免抵退税额”的减项。

出口税收业务热点问题答疑
一、什么情况下出口企业必须进行出口单证备案?备案的单证有哪些?
答:1.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1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出口企业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有关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中标机电产品、出口加工区水电退税暂不用备案。

如果出口企业无法提供与文件要求一致的单证,可提供相似的单证进行备案,但在首次备案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理由和有关单证的样式。

2.备案的单证必须包括: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推行了“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广州的出口企业外汇核销已经实行网上核销,申报出口退税时是否要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
答: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在2006年6月率先在全国开展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因此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

税务机关审核退(免)税时,可暂时免予审核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在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210天内根据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进行核实出口企业的收汇情况。

三、某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由于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要视同内销处理,取得的进项发票可否抵扣?
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接到外贸企业申请后,应根据外贸企业出口的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情况,对外贸企业填开的进项发票明细表列明的情况进行审核,开具《证明》。

外贸企业取得《证明》后,应将《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栏“税额”中,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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