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醉驾问题分析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就醉驾问题进行一番分析,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共同为维护交通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醉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它不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还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数量激增,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其中,醉驾问题尤为严重。
一、醉驾问题的现状1. 醉驾事故频发。
据相关部门统计,每年因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比例较高,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2. 醉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尽管我国法律对醉驾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但仍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3. 醉驾宣传教育力度不足。
部分驾驶员对醉驾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二、醉驾问题的原因分析1. 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驾驶员对醉驾的危害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偶尔一次醉驾无大碍。
2. 社会风气影响。
在一些地区,饮酒文化盛行,酒后驾车被视为一种“豪迈”的行为,导致部分驾驶员忽视醉驾的危害。
3. 监管力度不足。
部分地区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驾驶员有恃无恐。
三、应对醉驾问题的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醉驾的危害,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2. 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执法,对酒驾行为零容忍,加大对醉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 强化源头管理。
加强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从源头上减少醉驾事故的发生。
4. 创新执法手段。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如运用酒精测试仪、监控设备等。
5. 强化社会监督。
鼓励群众举报醉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醉驾的良好氛围。
总之,醉驾问题已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
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醉驾行为,为构建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联勤保障部队成立以来醉驾案件分析及防范对策

联勤保障部队成立以来醉驾案件分析及防范对策
联勤保障部队成立以来,醉驾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部队的形象和士气。
下面是醉驾案件分析及防范对策:
一、醉驾案件分析
1. 部分官兵酒后驾驶意识淡漠。
一些官兵对于饮酒后驾驶的危害认识不足,认为只要自己酒量还行就能控制车速,忽略了旁人及自身的安全。
2. 缺乏有效监管。
在某些排、班、车间,不存在有效的酒后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导致醉驾人员无形之中得到了宽容和默认。
3. 环境和氛围的影响。
在某些简餐场所,环境比较随意,一些官兵常年坐在一起吃喝,也可能因为亲友在场而不自觉地饮酒并驾驶。
二、防范对策
1. 提高官兵饮酒后驾驶的危害意识。
要重视教育引导,持之以恒地开展酒后驾车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让官兵认识到醉驾带来的安全和法律风险。
2. 建立严格的酒后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部队应该建立起完善的酒后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醉驾人员严格追责,从而建立起官兵餐饮健康的规范管理。
3. 构建健康的餐饮和社交环境。
建立起更加健康和文明的社交环境,消除酒驾的温床,同时,也可以开展更多的文化活动,让官兵拥有更多的文化娱乐空间,从而消除酒后驾车的诱因。
综上所述,联勤保障部队应该提高官兵的酒后驾驶危害意识,加强酒后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构建更加健康的餐饮和社交环境等一系列措施来防范醉驾事件的发生。
醉驾警示教育案例剖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频发,其中醉驾事故尤为严重。
为提高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醉驾事故的发生,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醉驾警示教育活动。
本文以某市发生的醉驾事故为例,对醉驾警示教育进行案例剖析。
二、案例概述某日凌晨,一辆小型轿车在某市一十字路口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轿车驾驶员受伤。
经调查,轿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前曾饮酒,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
此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相关部门对醉驾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三、案例剖析1. 醉驾事故的危害(1)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醉驾事故的发生往往导致人员伤亡,给受害者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
(2)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醉驾事故频发,扰乱社会秩序,引发公众恐慌。
(3)损害国家形象。
醉驾行为与我国倡导的文明交通、安全驾驶理念相悖,损害国家形象。
2. 醉驾事故发生的原因(1)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对醉驾的危害认识不足。
(2)监管力度不够。
部分地区对醉驾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导致醉驾行为屡禁不止。
(3)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醉驾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3. 醉驾警示教育的必要性(1)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通过警示教育,使驾驶人员充分认识到醉驾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警示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醉驾行为的法律后果,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醉驾的氛围。
(3)强化执法力度。
通过警示教育,推动执法部门加大对醉驾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交通秩序。
四、警示教育措施1.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醉驾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 加大执法力度。
醉驾案件相关情况调研报告

醉驾案件相关情况调研报告醉驾是指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的驾驶行为,也被称为酒后驾驶。
这种行为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危及他人的安全。
为了了解醉驾案件的相关情况,本次调研报告将就醉驾案件的频发程度、影响因素以及防控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醉驾案件的频发程度近年来,醉驾案件频发,给交通安全造成了较大的威胁。
根据公安部数据统计,每年因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几十万起,其中死亡和伤害人数不计其数。
这一数字显示了醉驾现象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
二、醉驾案件的影响因素1. 酒精饮品的普及和社交习惯: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精饮品的消费逐渐普及,人们在社交活动中常常离不开酒精。
因此,酒后开车的现象也日益增多。
2. 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一些驾驶员因为对于酒后驾驶的危害不够重视,或者自认为能够控制自己,在酒精的影响下依然选择开车。
这种态度和行为的影响因素是驾驶员个体心理和认知观念差异。
3. 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和监管措施:目前酒驾的检测手段主要依赖于呼气测试仪和抽血等体液检测方法,但是这些方法的应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实时、准确地判断驾驶员是否酒驾。
同时,在一些地区,对于醉驾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打击手段。
三、醉驾案件的防控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对酒后驾驶危害的宣传和教育,提高驾驶员及社会公众对于醉驾现象的认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2.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酒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处罚醉驾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增加嫌疑人对法律的恐惧感和警示作用。
3. 完善技术手段和监管措施:加大对酒驾检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检测手段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同时,加强对酒驾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违法行为记录和处罚体系,形成有效的打击手段。
4. 发展替代饮驾的交通方式:通过改善公共交通设施和便利的出行环境,鼓励人们选择使用公共交通或代步工具,避免酒后驾驶。
综上所述,醉驾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是酒精饮品普及和社交习惯、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以及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和监管措施等。
酒驾成因及预防对策

酒驾成因及预防对策酒驾作为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行车安全,也对驾驶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了解酒驾成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对策,对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1. 酒驾成因酒驾的成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1 酒后判断力下降饮酒后,酒精成分会进入人体大脑,影响判断力、反应能力和注意力。
酒后驾驶者容易出现错误判断,对交通信号和行人行为的反应迟钝,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1.2 自我感觉良好在饮酒后,酒精会给人一种放松和快感的感觉,使驾驶者误以为自己还能正常行驶。
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错觉会导致酒驾的发生。
1.3 社会文化和心理因素饮酒在一些社交场合被视为正常行为,并被认为是表达人际关系的一种方式。
一些人可能出于社会压力或情绪问题而选择饮酒,并因此酒后驾驶。
1.4 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一些人对于酒驾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缺乏敬畏之心。
这种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的情况下,更容易选择酒后驾驶。
2. 预防对策为了减少酒驾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对策。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法:2.1 提高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酒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驾驶者对酒驾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的认知。
例如,通过媒体广告、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酒驾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2 社会共识建设加强社会共识建设,强调酒驾的不道德性和社会危害。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形成酒驾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使酒驾成为一种不被接受的行为。
2.3 酒驾检测和处罚力度加大加大对酒驾的检测力度,通过现场呼气测试、抽血等方式对涉嫌酒驾的驾驶者进行检测。
同时,对酒驾者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等,以此来遏制酒驾的发生。
2.4 加强酒驾宣传教育加强酒驾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酒驾的危害,提醒人们要理性饮酒,酒后不开车。
同时,针对饮酒人群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避免酒后驾驶的发生。
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作者:曹仕旺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有力遏制醉驾现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2012年2月,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均为醉酒驾驶案件)27件27人,已经提起公诉25件25人,已判决25件25人。
从当前的情况看,醉酒驾驶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现对该院办理此类案件的情况分析如下:一、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从犯罪嫌疑人身份来看,均为男性,绝大部分是当地农民,有19人占总人数的70.4%;少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个体经营者。
(二)从案发时间来看,多发生于夜晚和节假日期间。
其中发生在夜晚15人,占总人数的55.6%;发生在节假日9人占总人数的33.3%;只有3件是发生在白天,占总人数的11.1%。
(三)从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机动车类型来看,绝大部分是摩托车,有26人占总人数的96.3%;驾驶小车的1人,占总人数的3.7%。
(四)从犯罪嫌疑人案发年龄来看,绝大多数都处于中青年阶段,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18岁,平均年龄为29.6岁(五)从犯罪嫌疑人学历来看,醉酒驾驶者的学历普遍较低,最高学历为高中文化,小学文化占总人数的46.5%。
(六)从采取的强制措施来看,绝大部分采取取保候审。
其中,被决定逮捕的2人,占总人数的7.4%;被取保候审的25人,占总人数的92.6%。
(七)从判决结果来看,绝大部分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其中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的23人,占总人数的85.2%;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的2人,占总人数的7.4%;还有2人未判决。
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基本成因一是受客观因素的影响。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喝酒敬酒成了一种热情好客的习俗。
随着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机动车辆在逐年增加,而朋友聚会、家庭宴会、节日庆祝时又免不了喝酒,导致酒后驾驶甚至酒醉驾驶。
酒驾法律案件分析材料(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酒后驾车现象也日益严重。
酒驾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对社会秩序和道德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了严厉打击酒驾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酒驾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酒驾者给予了严厉的法律制裁。
本文将以一起酒驾案件为例,对酒驾法律案件进行分析。
二、案件概述2019年10月某日晚,某市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市某路段发生一起涉嫌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于次日将涉嫌酒驾的驾驶员陈某抓获。
经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陈某对其酒驾行为供认不讳。
三、案件分析1. 酒驾行为的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本案中,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因此其酒驾行为成立。
2. 酒驾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因此,陈某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3. 酒驾案件的辩护与抗辩在本案中,陈某的辩护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护和抗辩:(1)自首情节:陈某在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酒驾行为,可视为自首。
酒后驾车调研报告

酒后驾车调研报告
摘要:
近年来,酒后驾车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
本文通过调查和研究的方式,以科学的数据和客观的分析,从酒后驾车的发生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酒后驾车的防控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一、引言
酒后驾车作为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种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认识酒后驾车问题的现状和原因,本次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酒驾人群特点、酒后驾车的危害、酒后驾车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范措施等。
二、酒后驾车的危害
1.对驾驶员身体健康的危害
过量饮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员反应迟钝、判断错误、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此外,酒精还会对肝脏、肾脏和神经系统等器官和功能造成长期损害。
2.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威胁
酒后驾车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驾驶人饮酒后的不稳定行为和反应能力不足,会导致车辆操作失误、超速、违规变道等行为频发,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3.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
酒后驾车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不仅会给家庭带来痛苦,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增加社会安全风险。
三、酒后驾车的发生原因
1.对酒驾人群特点的分析
通过对酒驾人群特点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酒后驾车问题主要集中在男性、年轻人和职业司机等群体中。
这些人群往往对酒精的认识程度不够,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没有足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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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作者:曹仕旺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自2011年5月1
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有力遏制醉驾现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2012年2月,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均为醉酒驾驶案件)27件27人,已经提起公诉25件25人,已判决25件25人。
从当前的情况看,醉酒驾驶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现对该院办理此类案件的情况分析如下:一、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从犯罪嫌疑人身份来看,均为男性,绝大部分是当地农民,有19人占总人数的70.4%;少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个体经营者。
(二)从案发时间来看,多发生于夜晚和节假日期间。
其中发生在夜晚15人,占总人数的55.6%;发生在节假日9人占总人数的33.3%;只有3件是发生在白天,占总人数的11.1%。
(三)从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机动车类型来看,绝大部分是摩托车,有26人占总人数的96.3%;驾驶小车的1人,占总人数的3.7%。
(四)从犯罪嫌疑人案发年龄来看,绝大多数都处于中青年阶段,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18岁,平均年龄为29.6岁(五)从犯罪嫌疑人学历来看,醉酒驾驶者的学历普遍较低,最高学历为高中文化,小学文化占总人
数的46.5%。
(六)从采取的强制措施来看,绝大部分采取取保候审。
其中,被决定逮捕的2人,占总人数的7.4%;被取保候审的25人,占总人数的92.6%。
(七)从判决结果来看,绝大部分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其中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的23人,占总人数的85.2%;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的2人,占总人数的7.4%;还有2人未判决。
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基本成因一是受客观因素的影响。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喝酒敬酒成了一种热情好客的习俗。
随着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机动车辆在逐年增加,而朋友聚会、家庭宴会、节日庆祝时又免不了喝酒,导致酒后驾驶甚至酒醉驾驶。
二是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
一些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明确“醉驾入刑”后,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后果,仍然心存侥幸心理,往往案发才后悔莫及。
三是群众对醉酒驾驶的认识存在误区。
有的机动车驾驶员错误地认为自己在开车时没有喝醉,不是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只是意外。
有的认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肇事的才是犯罪,没有造成交通肇事的不是犯罪。
四是刑事制裁的威慑力不够。
由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危险驾驶罪在拘役六个月以下幅度内处刑,在量刑上相对较轻,这种过于宽松的处罚,无法对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三、
醉酒驾驶犯罪的防范对策(一)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酒醉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自觉抵制酒醉驾驶违法行为。
一是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思想教育,尤其是做好驾校培训工作。
要充分利用驾校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培养驾驶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律性。
二是强化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酒驾入刑”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增强警示教育。
通报典型案例,集中宣传酒醉驾驶危害性;公开审判一些醉酒驾驶案件,以警示机动车驾驶员,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澄清认识误区。
针对部分群众对醉酒驾驶的认识存在误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明确醉酒后驾驶即构成犯罪,明确认定醉酒标准以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10O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而非以个人酒量为依据,澄清错误认识,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及禁止作用,有效防止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一是加大日常检查力度。
执法部门应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坚持每天进行例行检查,消除醉驾者的侥幸心理。
二是针对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查处相结合的
方式,坚持做到逢车必查,不留工作死角。
三是针对酒后驾
车高发的重点时段,尤其是加大夜间检查密度、强度,消除检查漏洞,形成打击醉酒驾驶的震慑力。
四是根据醉酒驾驶发生的特点和动向,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工作措施,采取推行异地用警,经常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等措施,变被动为主动,巩固整治成效。
通过以上措施,将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由过去单纯依靠集中统一行动整治,向日常的常态化管理模式过渡,建立高密度、高强度、不间断打击的工作新机制,在社会上营造严惩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氛围,从而从根本上遏制酒醉驾驶违法行为。
(三)齐抓共管,形成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合力治理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坚持的执法工作和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
一是加强执法部门的联动。
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增强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合力,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威慑作用。
二是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作为重要事项抓紧抓好。
三是积极倡导酒后代驾。
依托出租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酒后代驾”新兴行业,为酒后禁驾、酒醉禁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四是建立奖励举报制度。
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酒醉驾驶违法行为,落实奖励举报制度和为举报人民保
密制度,营造强大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醉酒驾驶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法律监督,完善惩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对醉酒驾驶起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醉酒驾驶现象仍然存在,不容乐观。
这主要是在量刑上处罚相对较轻,判处缓刑的多,实刑的少。
检察机关要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针对醉酒人的犯罪情节和职业性质,建议法院酌情予以减轻、从轻或从重、加重处罚,如对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醉酒驾车导致犯罪的应该从重处罚,而对于在校生初犯醉酒驾车犯罪的则可酌情从轻处罚,以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力。
同时,为了全方位打击醉酒驾驶行为,建议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醉酒驾驶造成严重后果,涉及其他罪的,择一重罪或实行数罪并罚;如对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统一追究刑事责任,仅在实际的量刑当中根据其程度的不同,区别对待;另外对醉酒驾驶的司机提供车辆、提供酒水的人以及车上的乘客可以考虑增设醉酒驾驶相关罪名,或者作为共犯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结语《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为打击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也存在量刑相对较轻,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
当然治理醉酒驾驶行为,不能单纯依靠《刑法》来遏制,这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在发挥法律威慑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和措施,更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提高对醉酒驾驶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进而约束自
己的行为,从而使我们的道路交通呈现安全、文明、健康驾驶的良好氛围!
【作者简介】
曹仕旺,单位为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