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酒驾驶案件的调研报告
关于酒后驾驶调研报告

关于酒后驾驶调研报告
标题:酒后驾驶调研报告
摘要:
酒后驾驶是一种危险行为,不仅对驾驶者本人安全构成威胁,也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潜在风险。
本调研报告旨在分析酒后驾驶的现状、原因及可能的解决方案,并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关问题的建议。
一、引言
介绍酒后驾驶的定义和背景。
解释为什么酒后驾驶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并阐明调研的目标和方法。
二、调研结果分析
1. 酒后驾驶的普遍性:通过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结果,分析酒后驾驶的普及程度。
2. 酒后驾驶的危害:总结酒后驾驶对驾驶者、乘客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潜在危害。
包括事故发生率的比较,事故伤亡情况的统计等。
3. 酒后驾驶的原因:分析酒后驾驶行为的主要原因,包括酒量、个人态度和社会文化等因素。
4. 社会对酒后驾驶的认知:调查社会公众对酒后驾驶的认知水平和态度,了解他们对于相关法律的看法。
三、解决方案与建议
1.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通过提高处罚力度和改进检测技术等措施,增加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威慑力。
2. 提供更多的替代交通选择:推广出租车、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共享单车等替代交通方式,减少酒后驾驶的动机。
3. 教育和宣传工作:通过教育活动和宣传广告,提高公众对酒后驾驶危害的认识,培养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
4. 酒店、酒吧及其他娱乐场所的责任:加强对酒店、酒吧等场所对顾客的酒后驾驶行为的监管和管理。
四、结论
总结酒后驾驶调研报告的主要发现,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注:该报告仅为模板,实际调研报告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编写。
醉酒驾车分析报告

醉酒驾车分析报告引言醉酒驾车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驾驶者自身的安全,还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醉酒驾车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告将对醉酒驾车现象进行分析,从事故数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众意识等方面综合考虑,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和对策建议。
醉驾的定义和危害醉酒驾车,即在饮酒过量后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酒精可导致驾驶者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等,使驾驶安全性能大大降低。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醉酒驾车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醉酒驾车事故数据分析通过对醉酒驾车事故数据的分析,可以更直观地了解醉酒驾车带来的危害。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共发生醉酒驾车事故超过6万起,导致近5000人死亡,约2万人受伤。
醉酒驾车的法律法规为了打击醉酒驾车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中国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酒精含量超过规定限度的;2.具有低于刑事责任能力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形。
另外,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对醉酒驾车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
社会公众意识的影响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社会公众意识的提高也是防止醉酒驾车的重要因素。
通过对公众意识的调查,可以了解到醉酒驾车行为在社会中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分析结果及对策建议分析结果通过综合分析醉酒驾车事故数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众意识等因素,得出以下分析结果:1.醉酒驾车事故频发,对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法律法规对醉酒驾车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和处罚;3.社会公众对醉酒驾车行为的认知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行为。
对策建议基于上述分析结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醉酒驾车危害的认识,增强自我约束意识;3.提高酒驾嫌疑人的追诉率和判罚力度,形成严厉的司法震慑;4.推动科技手段的应用,如智能呼气仪、酒驾监控系统等,提高检测能力和准确性。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本次调查旨在了解酒后驾驶的现状、原因和影响,以期提出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减少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涵盖了全国各地的酒后驾驶情况,涉及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的驾驶人群,以及各类饮酒原因和场合。
三、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通过网络和实地发放两种方式进行,共收集到有效问卷1000份。
实地观察主要针对酒后驾驶多发路段和场所,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四、调查结果酒后驾驶现状:调查结果显示,酒后驾驶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其中男性驾驶人酒后驾驶比例明显高于女性,年轻人群体中酒后驾驶比例较高。
同时,节假日、朋友聚会等场合是酒后驾驶的高发时期。
酒后驾驶原因:调查发现,酒后驾驶的主要原因包括:饮酒者法律意识淡薄、朋友劝酒、自我感觉良好等。
同时,也有部分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成为事故的受害者。
酒后驾驶影响:酒后驾驶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极大,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酒后驾驶也会对驾驶人自身和家庭带来负面影响,如面临法律制裁、心理负担等。
五、结论与建议结论:酒后驾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其原因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淡薄、劝酒文化和侥幸心理等。
酒后驾驶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还对驾驶人自身和家庭带来负面影响。
建议:为减少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提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加强交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三是推广代驾服务等新型交通服务模式,鼓励市民选择安全出行方式;四是加强公共场所禁酒宣传,减少饮酒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强家庭、社会和学校的共同教育,从源头上预防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酒后驾驶调查报告3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后驾驶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1一、我国酒后驾驶现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一些常委委员提出,“应在草案已有的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使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很多人听说这一条款的出炉都拍手叫好,于是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对我们的家乡——河北省沽源县,我们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分别选取周一、周三、周五、周日四天车流量较大大的红绿灯点进行了调查,通过观察每一个被交警拦截下的司机及记录他们是否被罚的情况得到如下结果:周一有33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8人是醉酒驾驶。
周三有25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0是醉酒驾驶。
周五有28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1人是醉酒驾驶。
周日有63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有42认识醉酒驾驶。
并且我们通过网上调查100人、咨询交警得知醉酒驾驶的司机一般会出现以下情况:一、27%的人看见交通信号灯后反应慢。
二、40%的人开车方向左右摇摆不定,突然转向或者在道路中线驾驶。
三、15%的人逆向行驶。
四、7%的人乱踩刹车。
五、6%的人转弯幅度达,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
六、5%的人黑夜开车不开前灯。
同时我们又咨询开车司机,发现几乎每个司机都知道酒后开车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但是有90%的人不知道是违反了什么法例。
同时67%的司机都有醉酒驾车的经历,95%的人都有酒后驾车的`经历,但是当被问及既然知道违反交通规则为什么还要驾驶时70%的人认为酒后驾驶不会出现事故,30%额人是出于没办法,侥幸心理的存在使他们驾驶。
二、是否应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通过以上调查,酒后驾驶的严峻性却非一般,我们确实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因为酒后驾驶不仅仅危害了驾驶人自己的性命安全,更是对社会安全具有严重危害,但是为什么酒后驾驶的情况屡禁不止呢?我们应该如何更加有效更加合理的制止酒后驾驶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有以下浅薄的意见和建议。
醉驾研究现状调查报告

醉驾研究现状调查报告现阶段针对醉驾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多项有意义的成果,并在政策和法规制定、预防和处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下是对醉驾研究现状的调查报告内容:1. 研究背景与目的:酒后驾驶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显著的威胁。
此项研究的目的是总结当前对醉驾的研究成果,评估预防和打击措施的有效性,并为进一步研究和改善醉驾问题提供参考。
2. 研究方法:该调查报告采取了文献综述和相关统计数据分析的方式,结合对一些国家或地区的酒驾法规和政策的观察和比较,进行醉驾研究现状的梳理与分析。
3. 醉驾的定义和范围:醉驾一般指驾驶员血液或呼气中酒精浓度超过当地法定限制的行为。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酒驾的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差异,但普遍采用的标准是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血液或每升呼气中的酒精含量。
4. 研究成果总结: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综述和分析,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值得注意:- 酒驾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性。
酒后驾驶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 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社会成本被广泛认可。
相关研究显示,酒驾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预防和打击酒驾的措施多种多样。
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宣传教育和公众意识的提高、技术手段的应用、酒驾检测和治理等方面。
5. 政策和法规分析:通过对各国或地区的酒驾法规和政策的观察和对比,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酒驾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预防和打击酒驾至关重要。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酒驾制定了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以便对酒驾行为进行惩罚和威慑。
- 宣传教育和公众意识的提高对于酒驾问题的解决至关重要。
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醉驾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酒后驾驶的警惕性,可以有效降低醉驾行为的发生率。
- 技术手段的应用在酒驾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酒驾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使用,能够提高酒驾的发现率和打击效果,从而减少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
法院醉驾调研报告格式

法院醉驾调研报告格式以下是一份法院醉驾调查报告的格式,描述了该问题的背景、调查方法、结果和结论。
标题:法院醉驾调研报告引言:- 简要概述醉驾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
- 引入为什么调查法院对醉驾案件进行审判的情况。
一、调查背景:- 说明醉驾行为的定义和相关法律法规。
- 指出法院对醉驾案件审判的目的和原则。
二、调查目的和方法:1. 调查目的:- 探究法院对醉驾案件审判的侧重点。
- 了解法院在醉驾判决中是否保持一致性。
2. 调查方法:- 数据收集:通过法院档案和判决文书收集案件信息。
- 调查问卷:向法院工作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发放调查问卷。
三、调查结果:1. 案件信息统计:- 统计法院审理的醉驾案件数量和比例。
- 分析案件中的酒精含量和伤害情况。
2. 调查问卷结果:- 统计回收的调查问卷数量。
- 分析问卷结果,包括法官对醉驾案件审判的侧重点、证据的重要性和判决的一致性。
四、讨论:1. 审判侧重点:- 分析法官对醉驾案件中不同因素的关注程度,例如酒精浓度、伤害程度等。
- 探讨司法实践是否与法律规定保持一致。
2. 判决一致性:- 比较同一法院不同法官对醉驾案件判决结果的差异。
- 探究这些判决差异的原因,例如审理法官的个人主观判断和证据不足等。
五、结论:- 概括调查结果,强调法院审判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 提出建议,包括加强法官培训和提供更多证据支持。
六、参考文献:- 列出调查过程中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参考文献。
附录:- 列出收集的案件信息和统计数据。
- 附上调查问卷和相关数据分析结果。
酒后驾车调研报告

酒后驾车调研报告
摘要:
近年来,酒后驾车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
本文通过调查和研究的方式,以科学的数据和客观的分析,从酒后驾车的发生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酒后驾车的防控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一、引言
酒后驾车作为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种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认识酒后驾车问题的现状和原因,本次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酒驾人群特点、酒后驾车的危害、酒后驾车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范措施等。
二、酒后驾车的危害
1.对驾驶员身体健康的危害
过量饮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员反应迟钝、判断错误、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此外,酒精还会对肝脏、肾脏和神经系统等器官和功能造成长期损害。
2.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威胁
酒后驾车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驾驶人饮酒后的不稳定行为和反应能力不足,会导致车辆操作失误、超速、违规变道等行为频发,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3.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
酒后驾车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不仅会给家庭带来痛苦,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增加社会安全风险。
三、酒后驾车的发生原因
1.对酒驾人群特点的分析
通过对酒驾人群特点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酒后驾车问题主要集中在男性、年轻人和职业司机等群体中。
这些人群往往对酒精的认识程度不够,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没有足够的认识。
酒醉驾调研报告

酒醉驾调研报告酒醉驾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酒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酒醉驾现状,制定出相应的防控策略,本次调研对酒醉驾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
二、调研目的1.了解酒醉驾的定义、危害和影响;2.探究酒驾行为的原因和特点;3.分析酒醉驾的高发地点和时间段;4.推导出针对酒醉驾的预防措施。
三、调研方法1.问卷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共调查了300名驾驶人员。
2.实地考察: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和相关部门的走访,了解酒醉驾的实际情况。
四、调研结果1.酒醉驾定义、危害和影响: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酒醉驾指的是醉酒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这种行为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并严重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酒驾行为的原因和特点:在进行调查时,调查对象表示酒驾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轻视,以及对自身饮酒能力的过高估计。
此外,酒醉驾的特点包括行车冲动,注意力不集中以及反应速度下降等。
3.酒醉驾的高发地点和时间段:调查发现,酒醉驾的高发地点主要集中在酒吧、夜市等娱乐场所附近,而酒醉驾的高发时间段则主要集中在晚上10点至凌晨2点之间。
4.预防措施:基于以上调研结果,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酒醉驾的危害认识;(2)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对酒醉驾行为进行严厉惩罚;(3)加强公安交警部门的巡逻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酒醉驾行为;(4)增加监控设备及酒测仪的投放,提高酒驾查处的效率。
五、调研结论酒醉驾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威胁。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酒醉驾的定义、危害和影响,以及其高发地点和时间段。
为了降低酒醉驾的发生率,我们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增加交通监控与检查设备的投放。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酒醉驾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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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醉酒驾驶案件的调研报告来源: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2日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醉驾入刑”的震慑以及有关部门的打击下,部分群体的危险驾驶行为有所收敛,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驾驶者以身试法,醉驾行为不降反升,尤其是今年入夏以来,威海市已连续发生数起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
一、醉驾案件上升趋势明显且高位运行2011年5月至2014年7月,威海市判决生效的醉酒驾驶案件共1455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的22.4%;犯罪人数1455人,占同期犯罪人数的16.5%。
2011年仅为45件,2012年、2013年分别上升到475件、508件,各占同期刑事案件的23%、24.9%。
今年前7个月已达427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的31.3%,同比上升48.9%,案件数量上升明显。
1. 从发生地看,荣成70件,占4.8%;文登137件,占9.4%;乳山533件,占36.6%;环翠360件,占24.7%;高区169件,占11.6%;经区186件,占12.8%。
乳山发案数量多,与公安机关的查究力度大有一定关系。
2. 从身份看,本地人1154人,占79.3%,外地人301,占20.7%。
其中,农民在被告人占第一位,共376人,占25.8%;其次是个体工商户,共325人,占22.3%;无业人员居第三位,共297人,占20.4%;工人272人,占18.7%;国家工作人员人数最少,为7人,占0.5%。
3. 从年龄看,大部分在35岁以上,共1014人,占69.7%;26岁至35岁的317人,占21.8%;18至25岁的124人,占8.5%。
4. 从性别看,被告人绝大部分为男性。
男性共计1446人,占99.4%;女性9人,占0.6%。
5. 从文化程度看,被告人绝大部分学历偏低。
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939人,占64.5%;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377人,占25.9%;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139人,占总人数的9.6%。
6. 从驾驶的机动车类型看,主要为摩托车和小轿车。
摩托车604辆,占41.5%;轿车512辆,占35.2%;农用车84辆,占5.8%。
在不同区市,各类车型所占比并不相同,其中乳山摩托车所占比例最高,为75.2%,环翠、文登、荣成的比例也较高,分别为30%、29%和28.2%,高区和经区相对较低,分别为15%和6%;文登区和环翠区农用车的比例较高,分别为23%和10%。
7. 从被查获的方式看,醉酒驾驶行为多伴有交通事故,多因发生事故而被查获。
发生事故而被查获的有478件,占32.9%;荣成、文登、高区伴有交通事故的比例均在80%以上。
8. 从醉酒程度看,被告人绝大部分醉酒较深。
酒精含量80 -150mg/100ml的有364件,占25.02%;酒精含量150-250mg/100ml 的有691件,占47.49%;酒精含量250-350mg/100ml的有393件,占27.01%;酒精含量350mg/100ml以上的有7件,占0.48%。
9. 从发案时间看,夜晚发案的占近7成。
其中发案量最高的时段为晚20-23时,发案量为928件,占63.8%;午后14时-16时发案量也较高,发案量为388件,占26.7%。
10. 从判决结果看,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
免予刑事处罚的8人,占0.5%,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的1212人,占83.3 %,判处拘役的有235人,占17.5%。
二、醉驾行为上升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的保有量逐年增加,相伴而生的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行为也不断上升。
2009年,威海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为595363辆,而2013年底的机动车保有量为743948辆,5年共增长24.9%,年均增加机动车29717辆,年均增长率为5.7%。
其中汽车保有量上升更为明显,由2009年的264279辆增加至2013年的486914辆,5年共增长84.2%,年均增加44527辆,年均增长率为16.5%。
(二)传统酒文化影响较深。
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走亲访友、婚丧嫁娶、应酬接待等活动均少不了酒。
胶东地区又以豪爽、好客闻名,酒宴聚会为了尽兴,总想出各种办法劝酒或者强迫别人喝酒,驾驶者往往为了顾及情面喝酒,往往前脚出酒店,后脚就上车驾驶车辆,造成醉酒驾驶行为的发生。
(三)对醉酒驾驶的宣传不够。
“醉驾入刑”三年多来,尽管相关部门都开展了一些法律宣传,但宣传力度依然不够大,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够多样,未能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认知,尤其是身处农村、工厂的人员由于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缺少有效的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对危险驾驶罪往往不甚了解,导致发案率较高。
(四)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普遍抱有侥幸心理。
许多驾驶员对法律法规缺乏足够了解,没有把醉驾行为上升到构成犯罪的高度来认识,没有公共安全意识。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时,人们对酒驾相当注意,酒驾、醉驾行为明显减少。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人的思想逐渐放松了。
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部的驾驶员,即使知道醉酒驾驶的严重后果,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一则自己的驾驶技术过硬,只要小心驾驶、注意安全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二则就算交警查究也不一定查到自己身上,往往酒后驾驶冒险一搏,造成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
(五)对醉驾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
醉驾案件虽大部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但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判决往往需要数月的时间,此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都采用取保候审措施,部分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常负罪潜逃,逃避法律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全市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达到83.3 %。
一些非公职人员身份的驾驶人员往往认为只要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判实刑就对自己没有什么影响,从而对判缓刑持无所谓的态度,这种心理既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又提高了醉驾行为的发案率。
三、几点建议预防醉驾行为的发生,关键要提高全社会对该类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同时相关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醉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遏制醉驾行为滋生的土壤。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确定宣传重点。
将农民、摩托车驾驶人员以及中青年列为重点宣传对象,将车站、饭店、KTV、重点路段等作为重点宣传场所。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体和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让广大群众加深对“酒驾”、“醉驾”严重后果及危害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是用手机短信建立“塔形”宣传架构。
宣传者由交巡警发起,客户群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重点交通违法人员等组成,再由这些单位或个人建立更下层客户群发送交通安全短信,达到“人人受益”目的。
三是强化商家的提示义务。
在酒店、餐馆、公共停车场、酒吧及其他娱乐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温馨提示或宣传画,友情提示饮酒者和醉酒者请勿驾车,不断增强警示作用。
(二)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
建议公安机关严格执勤执法,形成严管常态化,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排查频率和密度,将日常检查整治与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对醉驾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促使驾驶人员放弃侥幸心理,强化公共道德和公共安全意识,自觉约束酒驾、醉驾行为。
二是建立醉酒驾驶案件速办机制。
建议公检法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理顺醉酒驾驶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理等流程,加强案件由立案侦查到判决执行各个环节的衔接,建立快速、准确处理的联动机制。
三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结合具体案件酒精含量、时间、酒驾次数、环境、地段等因素,综合评价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制定统一的量刑标准。
对两高、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八种从重处罚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判处,同时减少缓刑的适用比例,始终保持对醉驾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建立惩戒联动机制。
一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对醉驾人员,要依法吊销驾驶证;对同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要取消终身驾驶资格。
对醉酒驾驶的公职人员,除判处刑罚外,要建议有关单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在企业工作的醉驾人员,要依照《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建议用人单位解除与醉驾者的劳动合同,增强驾驶人员对法律的敬畏意识。
二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强化与保险、银行的机构的协调联动,建立针对醉酒驾驶行为人的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制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并由银行采取记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降低行为人信用等级等措施,提高危险驾驶的违法成本,从而达到遏制危险驾驶犯罪的目的。
(四)倡导积极健康的酒文化。
要在全社会倡导积极健康的酒文化,引导公民树立健康饮酒、适量饮酒的理念,切实改变劝酒、派酒的不良风俗习惯,不仅需要主人一方少劝酒、多劝阻,还需要开车一方坚持原则,自觉拒绝饮酒,或者以茶代酒。
同时,要加强饭店、娱乐场所的提醒责任,对开车前来消费的顾客及时劝止酒后驾车行为。
通过多种方式,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全社会形成禁止酒驾、文明驾车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规范的代驾机制。
在短期内无法扭转传统饮酒习俗的情况下,建议积极引导和扶持代驾行业的发展。
一是确定代驾主管部门。
明确交通行政管理机关是代驾公司的主管部门,对代驾公司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及诚信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代驾公司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代驾公司档案,采用科学的手段加强管理,加强对代驾公司的监管。
三是制定规范的机动车代驾服务合同。
合理界定代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代驾纠纷的发生。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自20**年5月1日施行一年多以来,我市政法各部门一直对醉酒驾驶保持严打态势,稳妥地处理了一批“醉驾”犯罪案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醉驾入刑”威慑力初步显现,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
本文对我市20**年5月至20**年10月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对该类案件的特点及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旨在减少“醉驾”以及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推动形成安全、文明的交通秩序。
一、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基本情况(一)月收案数稳定,总数居高不下。
20**年5月至20**年10月,共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75件,占刑事收案数的6.78%,仅次于盗窃和交通肇事案件。
从每月的收案情况看,收案数稳定,波动不大,仅4月份收案数为11件,其余月份一般维持在5件左右。
(二)全部适用实刑并处罚金。
75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判处1至6个月拘役且并处1000元至6000元不等罚金的为75件75人,实刑适用率为100%。
其中,判处3个月以下的为58件,占77.33%;判处3个月以上的为17件,占22.64%,最高判处5个月且只有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