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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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

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

XX(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重大合同审核工作的规范操作,维护集团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本部经营管理中重大合同的洽谈、起草及审核管理工作。

本细则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一)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二)涉及集团本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的合同;(三)与外资合资合作合同;(四)不良资产包处置合同;(五)集团作为担保人的各类担保合同。

第二章重大合同的资格预审第三条重大合同的资格预审,除需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查签约方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对签约方的经营规模、商业信誉、实际履约能力进行事先调查,判断签约方是否具备承担合同项下义务的资格。

经办部门认为对签约方进行资信调查有困难的,经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如合同经办部门认为对签约对方不需要进行资信状况审查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条资格预审由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包括制定资格预审的具体条件、组织资格预审、了解签约方的真实情况等。

合同经办部门应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风险管理部提供签约方的有关材料。

第三章重大合同的程序审查第五条重大合同在签署前,应当完成以下程序:(一)投资类合同,合同经办部门需完成项目立项签报,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建议书已按照集团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获得批准。

按照集团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应取得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二)资产处置类合同,合同经办部门应对拟处置资产的状况、瑕疵、权属关系、市场前景和处置可行性进行充分调查,披露重要事项,对重大资产按照集团《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对于不良资产包处置合同,合同经办部门应就当次处置范围内金额较大的关键资产对相关债务人、担保人的公司类型、资信、担保方式、偿债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记录作为处置依据。

合同管理办法(精选多篇)

合同管理办法(精选多篇)

合同管理办法(精选多篇)第一篇: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避免经济纠纷,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同是指xx有限责任公司为合同或协议一方当事人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除劳动关系以外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主管部门对合同立项、谈判、草拟、签订、补充、变更、解除、终止、纠纷解决等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进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合同实行统一制度,归口管理、负责,统一审批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包括大宗低值易耗品),除钱物当时兑现和零星采购外,均应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并签字盖章。

第六条对外签订合同均应以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xx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名义进行,加盖公司或子公司合同专用章。

公司所属各科(室)、基层各单位未经总经理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层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法律顾问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办公室。

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合同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对方主体资格、是否年检、资金信用、经营围、经营期限、履行能力和签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等。

对方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履行能力证明以及有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证件。

对方经办人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否则,合同主管部门有权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

第八条公司xx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及相关证照等资质。

(二)参与各类合同项目的考察、谈判、签约活动。

(三)负责合同合法性的审查。

(四)掌握合同签约、履行动态,分析^p 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高管提供决策咨询。

甘肃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甘肃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甘肃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置业公司工程类业务。

三、职责1、总部合同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合同管理原则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2、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3、招标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公司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4、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五、合同内容原则:1、无特殊在要求时所有合同必须统一采用公司各类合同范本格式。

2、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3、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4、合同范本主要条款原则:(1)、合同工期:工程施工类合同中明确约定开竣工日期、工程移交日期、结算办理期限;设备材料类合同中明确约定供应物到场日期、设备调试日期;并明确规定奖罚办法;(2)、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A、施工类合同: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经济变更及工程签证按实际以发生结算;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按市场同类工程价格确定合同暂定价,合同中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以及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

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洽谈、提报、审批、签署及履行行为,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办法所称合同,指除劳动合同以外,集团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范围参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订立和履行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尊重公序良俗,符合集团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针,合理规避合同风险,维护集团、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权限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权限】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为:(一)组织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二)指导、监督、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三)根据合同管理权限,参与集团合同谈判等工作;(四)根据合同管理权限,审核集团合同的法律专业相关内容;(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保管集团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六)起草、制定、发布、修订集团常用合同范本;(七)组织、指导、参与合同纠纷处理工作;(八)组织合同法律知识培训,监督检查所属控股公司合同工作。

第五条【职能部门权限】其他职能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职责为:(一)对项目的可行性负责,核查相对方主体资质,进行项目立项;(二)拟定合同文本,开展合同沟通、谈判;(三)跟进合同履行,建立合同履行记录。

第三章项目立项、合同提报与审批第六条【项目立项】职能部门应在业务合同提报前完成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按照集团程序进行审批,提交的材料至少应包括项目情况、可行性分析、收益分析及合同对方主体资质情况等。

标的金额较小、履行简单且不属于集团重点项目的合同适用简单立项程序,可在合同审批流程中就相关情况直接予以说明。

第七条【合同文本确定】职能部门参考以下流程拟定业务合同文本:(一)起草合同文本,必要时请合同管理部门协助;(二)审查与集团范围内已履行的其他合同是否有关联性;(三)结合项目具体情况,与合同相对人进行沟通,必要时请合同管理部门协助;(四)双方就合同关键条款达成一致;(五)确定签约合同文本。

中国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归口、统一流程、统一文本)、“三全管理”(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发挥“三项作用”(服务管理、服务监督、服务决策),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财政补贴、政策性收入及行政性规费税支出、纳入“四项经费”(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管理的支出或无需签订合同的零星小额采购支出外,企业经济活动对外付款或收款(回款)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对无需签订合同的零星小额采购支出范围、金额标准等,由各单位在合同管理办法或财务报销办法中具体确定。

严禁将大额合同分拆为零星小额采购规避签订合同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特指经济合同,是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单位与其他民商事主体之间,以及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单位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主要分为以下七类:(一)投资类合同:包括发起人协议、出资协议、投资协议、合资协议、合作协议、合资合同等资本性支出项下的协议,以及股权转让合同、资产并购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等并购合同;(二)基建类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建安合同及其他基建类合同;(三)物资类合同:包括基建物资采购合同、生产物资采购合同、电煤采购合同、燃气采购合同、办公行政采购合同及其他物资类合同;(四)服务类合同:包括工程服务合同、生产服务合同、信息化服务合同、金融财务服务合同、交通运输服务合同、租赁服务合同,后勤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合同,以及管理咨询与服务合同、培训合同等其他类服务合同;(五)销售类合同:包括购售电合同、供用热合同、煤炭销售合同、煤化工产品销售合同、工程及服务销售合同、设备销售合同、进出口贸易合同、副产品销售合同、资产处置合同、CDM合同及其他销售类合同;(六)融资类合同:包括: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循环贷款合同、透支合同、贴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备用信用证协议、保函等担保合同,信托产品合同,以及债券发行协议等其他类融资合同;(七)其他类合同:包括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意向书、综合授信协议、承兑协议、账户管理协议等非资财合同,以及承诺函、支持函、安慰函、授信协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并涉及民事责任承担(支付、赔偿及违约责任等)的特殊文件等。

合同管理办法7篇

合同管理办法7篇

合同管理办法7篇篇1一、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合同管理的方法和程序,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

二、合同管理原则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原则、诚信原则、公平原则、透明原则以及风险控制原则。

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合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合同事务。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审查合同内容,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等。

各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四、合同管理流程(一)合同签订前流程1. 合同立项: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合同签订意向,提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

2. 合同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以及风险性等方面。

3. 合同审批:经审查合格的合同提交公司高层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合同签订过程中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内容完整、意思表达清晰。

(三)合同履行流程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如遇合同履行纠纷,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五、合同管理内容要求(一)合同条款要求合同条款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

(二)合同文本要求合同文本应当规范、清晰、易于理解。

合同文本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合同文本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三)合同履行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的,应提前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书面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六、合同风险管理与纠纷处理(一)风险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点,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风险预警和防控。

合同管理办法(附表单)

合同管理办法(附表单)

合同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XX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依法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XX煤业集团合同管理方法》、《XX 国际发电股份合同管理方法》、《XX国际辽宁分公司合同管理方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合同管理遵循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协同管理相结合的原那么,实行合同承办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合同保密制度。

第三条以公司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签订。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劳动合同除外)。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分工第五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二)负责按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的草拟、制作及送签手续;(三)合同档案管理;(四)管理合同专用章;(五)合同的法律审查;(六)参与公司重大合同谈判、起草;(七)监督合同依法签订和履行;(八)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九)负责合同管理有关的外聘律师工作;(十)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和领导指示,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并对审查负责;(-)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归档、履行等工作;(三)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四)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合同对方当事人资质审查清单合同洽谈记录表附件4:合同会签审核表注:送审时,需按顺序进行;2.审查意见栏写不下,可另附页12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经办人:交接日期:1.合同文本2.合同会签单3.授权委托书4.资质审查清单5.单一厂家推荐审批单及单一厂家推荐说明6.洽谈记录表或会议纪要7.报价单(工程类合同需提供工程预算书)8.其他合同相关资料附件6:洽谈合同存档目录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经办人:交接日期:1.合同文本2.合同会签单3.授权委托书4.资质审查清单(所有参与洽谈单位)5.合同洽谈人员签到表6.洽谈记录表或会议纪要7.报价单(工程类合同需提供工程预算书)8.其他合同相关资料13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经办人:交接日期:1.合同文本2.合同会签单3.邀请招标请示4.中标通知书5.领导小组评审意见6.开标记录表7.评委签到表、投标单位签到表8.监督小组报告9.评委打分汇总表10.开标有效性确认11.投标人纪律、评标纪律12.招标文件13.评标报告14.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及电子版)15.报价单(工程类合同需提供工程预算书)16.技术协议17.廉洁合同18.开工.竣工报告19投标确认函及回函20.其他合同相关资料14(六)制定和落实合同保密措施;(七)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公司合同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价款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价款结算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障合同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实现合同结算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XX省能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的项目前期合同、监理服务合同、施工合同、委托合同等的合同价款结算管理。

第三条合同价款结算必须全面、客观地反应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面貌,结算金额应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一致。

结算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会签、审核和审批制度执行,做到结算凭证完整、数据准确、清楚明晰、依据充分、合理合法。

第二章结算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计划合同部是合同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按照管辖范围负责合同结算相关内容的审核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计划合同部1、组织编制、修订与解释公司合同结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2、负责公司合同结算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结算审查、会签,把握控制好合同结算的进程;3、负责合同结算完整性和规范性、结算依据、结算单价、支付价款等商务部分和结算综合性审核;4、建立各有关结算统计台帐,动态掌握各合同标段的结算情况。

台帐的主要统计指标包括计划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对方单位、合同金额、累计预付,当月结算、累计结算、当月扣预付款、累计扣预付款、当月扣质保金、累计扣质保金,合同余额等。

5、熟悉各合同项目的进展情况;6、每月和财务部核对帐目,平时根据需要随时核对;7、对结算信息进行保密,保证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并存档备查;8、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的相关审计工作。

(二)工程部1、负责公司项目建设合同的履行管理,掌握各合同项目的进展情况;2、负责合同结算项目相关的材料领用单和材质证明、质量评定、验收等工程质量方面的符合性审查;3、负责审核合同结算项目计量签证及结算工程量的审核;4、对结算信息进行保密,保证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并存档备查;5、负责合同变更立项及技术方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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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效益,有效预防合同纠纷,依法维护、促进和保障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管理实行合同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履行监督制度等。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考核或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六条纪检监察部是合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起草和审查会签合同,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合同承办部门1、计划部主要负责基建工程及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招标、商务谈判、起草、签订并监督实施,并负责其承办合同的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部主要负责生产所需物资、配件、材料及零星工程、检修、技改等合同的招标、谈判、起草、签订、实施和合同会签,并负责其承办合同的管理工作。

3、物资管理部主要负责基建工程零星物资采购和生产所需物资、配件、材料等合同的招标、谈判、起草、签订和实施,并负责其承办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合同会签部门1、工程部主要负责基建工程及其设备、物资采购合同技术协议的签订及合同会签。

2、生产技术部主要负责合同技术协议的技术依据的可靠性、合理性,技术措施的完备性、可行性,技术标准、参数科学的真实性、可行性等进行会签审核。

3、财务部负责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合法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合同中有关酬金条款及结算条款的合法性、适当性及对我方的影响进行会签审核。

4、纪检监察部负责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合同标的合法性;资金、资产的合法性;公司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性;价款、酬金和结算的正确、合理性;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法的合理性等进行会签审核。

5、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的会签,负责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履行性、程序性的法律审核,协助处理合同法律纠纷。

第八条合同的会签审核。

需要以合同形式确认的经营管理行为,除本规定第十七条以外都必须通过合同会签的程序后再签订合同,首先由项目承办部门对项目实施方的主体资格、资金能力、市场信誉等内容进行了解和审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招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欲签单位,交合同承办部门起草合同。

第九条承办部门起草的合同,按以下流程进行会签,即合同承办部门→工程部(基建期)→财务部→纪检监察部→法律顾问→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以上部门和人员按要求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合同承办部门才能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第十条在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1、主体资格合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2、欲签合同标的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3、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具有支付能力、生产能力、运输能力等。

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5、有担保的合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6、对于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还须了解和审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预期不能履约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本条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

承办部门是公司具体对外商谈合同的单位,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负责将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归档或交送公司档案室归档。

第十二条承办部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第十三条公司物资采购、设备维修、建筑工程、废旧物资处理等的招标和询价以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等过程,承办部门应通知纪检监察部进行全程参与。

第十四条市场采购的油、酸、碱、钢材等大宗物资的验收,应在公司纪检部的监督下由生技部、采购部门、物资需用部门共同验收。

第十五条涉及公司下列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纪检监察部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1、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元万人民币及以上;2、其他重大复杂的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十六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1. 单笔业务金额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3. 我方先履行合同的;4. 有封样要求的;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或格式文本的,应当优先参照适用,所有条款栏目均应做出约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书面合同。

第十七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签订合同,然后,由承办人按规定补办合同会签审核手续。

1、生产经营急需的特殊物资、设备、配件;2、特殊原因无法执行货比三家制度的少量物资采购;3、指定采购独家生产的专营品牌物资、设备、配件。

第十八条合同标的等于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下并且能够即时清结交付完毕的合同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文本的起草应力求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具体、准确。

合同文本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文本中涉及数字、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制作。

第二十条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3、标的。

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货币应注明币种;4、数量和质量。

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数量要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符合国家规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写明该标准的代号全称。

如有多种标准的,应约定与合同标的相适用的标准,并写明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5、价款和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6、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7、争议解决方式。

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应写明约定的有管辖权法院的名称,通常应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名称和具体请求裁决的事项,通常约定由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8、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赔偿金的计算方法;9、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11、正副本份数为4 份及以上;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13、约定的联系方式;14、附件名称;15、签约地点、日期;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帐号;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盖有授权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前,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草案、会签表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提请会签部门按顺序会签审核。

各会签部门审核合同(或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对其提供材料和说明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会签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不同意。

第二十三条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向各合同会签审核部门提供合同(或草案)时,应预留至少1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供其会签审核;会签审核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会签审核时间的,应向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申明理由。

各会签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会签审核时限内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书,逾期未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又不申明延期理由的,视为完全同意合同草案。

第二十四条各会签审核部门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部门或承办人。

第二十五条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根据书面会签审核意见和法律意见书决定是否签约。

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第二十六条对需要办理批准、鉴证、登记、交付,设立抵押、质押等担保的合同,承办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严格履行批准、鉴证、登记、交付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合同承办人员对会签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原则上予以采纳。

有不同意见时,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书面批示。

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主体、增减内容时,按本规定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的权限范围经汇签审核后方可变更、增减。

第二十八条应当办理会签审核的合同而未办理会签审核或合同正式文本没有按照本规定采纳会签审核意见的,承办部门不得加盖印章,签约代表不得签字。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校对由有合同校对经验的专人负责,校对无误后,校对人员须签字,否则,印章部门不得加盖印章,签约代表不得签字。

第三十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或承办人员在页面上签字。

第三十一条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原件由财务部、承办部门各保管一份,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文本原件应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二份。

第三十二条合同档案。

是指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科技等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及其附件,如意向文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的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归档的所有文字材料。

第三十三条合同资料包括:(一)有关合同的项目计划文件、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二)合同谈判会议纪要;(三)有关合同招、投标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四)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五)合同项目的增减凭证及我方人员的签证;(六)合同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七)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催货函、违约通知书和往来函件;(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协议书;(九)其它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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