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法实用150问

劳动合同法实用150 问第一章劳动合同法总则. (9)1.什么是劳动合同? . (9)2.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0)3.《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 12 4.《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 ? 16 5.《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 ? 17 6.《劳动合同法》同《劳动法》是什么关系........... ? 17 7.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 18 8.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时处于什么地位 ............. ? . 18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20)9.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订立? (20)10.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 20 11.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谁? (22)12.劳动合同应以何种形式订立? (24)14.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样的? (27)15.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27)16.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 2817.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 29 18.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负有哪些义务.............. ? 29 1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 31 20.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负有哪些义务............. ? 32什么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 (33)已经离退休的人可否再订立劳动合同? (33)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成立时间................. ? 35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 36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 . 37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 ? 38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应如何约定? (38)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 40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工资如何计算? (41)哪些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4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43)如何区别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 ? 43劳动合同中可否约定保证金条款? (44)用人单位规章禁止本单位的男女青年谈恋爱是否违法..... ? . 45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46)劳动者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47)如何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 (49)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 . 50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时怎么办? (51)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不一致时怎么办 ? . 51 如何约定培训费用及其违约赔偿责任 ? ......................... 52 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效力的机构有哪些21. 22. 23.24.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54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 .................................. 54 无效劳动合同的珐律后果是什么 ? . (55)怎样理解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乘人之 危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 57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由哪些部分组成 ? ....................... 58 劳动者的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劳动报酬范围 ? . . (61)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 . (62)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 I 资条款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 63 用人单位可否在劳动者未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时向其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的工资 ? ................................................ 64 用人单位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禁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64)用人单位可否和劳动者约定不含经济补偿费用的竞业限制条款 ? 65 竞业限制条款在什么情况下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 65 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约定违约全条款吗 ? .. (66)临时工能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 ? 66企业被租赁或者承包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谁 .... ? 67 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 ? 68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 69 劳动合同由哪些条款内容组成 ? . (69)用人单位可否单方扣定劳动合同 ? (70)43. 44. 45.46. 47.48. 49.50.51. 52.53. 54.55. 56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否收取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62.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包括哪几类................ ? 72 63.如何判断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 73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64.如何认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效力.............. ? . 74 7465.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 (74)66.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 75 67.劳动合同变更将产生怎样的效果............... ? 75 68.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 76 69.变更、解徐、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 77 70.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应承担什么责任....... ? 78 7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 79 72.企业分立、合并后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吗........... ? 79 73.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能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 80 7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约条款、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能否变更? 80 75.用人单位在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能否以工资入股的方式而停发劳动者工资? (81)76.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范围有哪些........... ? 82 77.劳动者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权.......... ? 8378.劳动合同重大事项的变更是否需要劳动者的同意....... ? . 84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84 79.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84)80.劳动合同在什么条件下即告终止? (85)81.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虽然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但仍然不能终止? 86 82.职工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8683.劳动合同终止后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 ? 8784.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哪些手续? (88)85.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 (88)86.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 8987.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92)88.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93)89.竞业禁止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94)90.保密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95)9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96)92.怎样理解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98)93.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99)94.怎样理解患病时期的“医疗期” . ?. (99)95.职工非因工负伤致残时.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 ? . 10096.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40 条第(3) 项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101 97.用人单位实行下岗分流,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属于.....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101 98.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 日通知对方? (102)99.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 (103)100.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103 10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104 102.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答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答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重要法律。
为了增强大家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我们特地举办了这次知识竞答活动。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与我们工作息息相关的问题和答案吧!一、选择题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口头协议B 书面劳动合同C 集体合同答案:B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一个月B 两个月C 三个月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A 一B 二C 三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 一个月B 二个月C 六个月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 百分之八十B 百分之七十C 百分之六十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A 支付令B 法律援助C 财产保全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4年版劳动法协议常见问题解答集锦

2024年版劳动法协议常见问题解答集锦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劳动合同的签订1.2 劳动合同的履行1.3 劳动合同的变更1.4 劳动合同的解除1.5 劳动报酬1.6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7 社会保险1.8 劳动争议的解决1.9 保密协议1.10 竞业限制1.11 培训与职业发展1.12 工伤与职业病1.13 福利待遇1.14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劳动合同的签订1.1.1 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乙方有权查阅、复印劳动合同。
1.1.3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学历、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
1.2 劳动合同的履行1.2.1 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1.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1.2.3 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1.2.4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1.3 劳动合同的变更1.3.1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1.3.2 变更劳动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1.3.3 劳动合同变更后,甲方应将变更内容告知乙方,并予以公示。
1.4 劳动合同的解除1.4.1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4.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4.2.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4.2.2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1.4.2.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1.4.2.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1.4.2.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1.4.2.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纠纷常见问题“十问十答”

劳动纠纷常见问题“十问十答”0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这是常识,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已经期满后,双方未再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此时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能得到支持吗?支持。
用人单位可能会认为,二倍工资制度仅适用于初始用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后未重新签订视为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无需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而且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提醒:用人单位应当记录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遇到劳动者拒绝签订的情况,注意保留书面证据,以证明用人单位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基本义务,避免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当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地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样才可能不涉及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的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条规定的原条件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指原劳动合同中除劳动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内容,包括劳动时间、工资报酬、奖金、福利待遇等,“以原条件继续履行”是指上述问题参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故,不应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理解为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十个常见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的十个常见问题解答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由于劳动法规定繁多,有时候会导致许多常见问题和疑虑。
以下是劳动合同中十个常见问题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问题一: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是否可以无限期延长?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而确定。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可以是确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
在确定期限的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合同的具体开始和结束日期。
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则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不断延长,直到一方提出终止。
问题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吗?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终止,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期限。
根据劳动法规定,一般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双方也可以协商缩短或延长这个通知期限,但通知期限不得低于三天。
问题三: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可能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具体金额根据个人劳动年限和工资水平而定。
另外,如果解除合同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员工还有可能获得赔偿。
问题四:劳动合同能否转让给其他人?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不可以转让给其他人的。
因为劳动合同是建立在双方的信任和能力基础上,所以不可转让为原则。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雇主和员工可以经过协商一致,将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人。
问题五: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有权获得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是作为员工离职后的重要文件之一。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这个证明文件中一般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工资水平等信息。
问题六: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约吗?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不能单方面口头解约。
按照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且在通知期限内进行。
问题七: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续签。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双方可以进行洽谈并协商续签合同。
一般情况下,续签合同会在原有合同结束的前一段时间进行。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解答:《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
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
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解答: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法律一问一答小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劳动合同解除纠纷问: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相当于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相当于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不属于赔偿金。
二、案例二:劳动合同续签问题问: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三、案例三:加班费计算问: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加班2小时,加班费如何计算?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不满三小时的,按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超过三小时不满六小时的,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超过六小时的,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
以员工每天加班2小时为例,加班费计算如下:(1)每天加班费=日工资×加班费比例=日工资×150%(2)每周加班费=每天加班费×加班天数=日工资×加班费比例×5四、案例四: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竞业限制问:员工离职后,公司要求其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职业,是否合法?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要求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职业,只要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且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就属于合法行为。
五、案例五: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问: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它涉及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作压力大、法律意识薄弱,很多人并不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因此需要在平时掌握一些基本知识,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是一些劳动法律法规常见问题的解答:Q1: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至少30日通知劳动者,但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而如果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提前15日告知用人单位。
Q2: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A: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办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工资支付逾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要求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工资报酬,每逾期一天,支付工资报酬的数额不低于应支付数额的百分之二。
如果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Q3:工伤是指什么?A: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投保工伤保险,对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给予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等。
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协助劳动者进行伤情鉴定,并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
Q4:劳动者加班需要额外报酬吗?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工作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报酬支付;在延长工作时间上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以上是一些劳动法律法规的常见问题解答,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维权意识要越来越强,坚定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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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口头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与支付方式、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等。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关系的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以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劳动合同,经过劳动者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经雇主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经雇主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雇主提前3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注明解除的原因。
二、劳动报酬与加班工资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动所应得到的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与雇主约定的支付周期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并且应当足额支付。
雇主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在超过规定工作时间后所应得到的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工作的,工资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的,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同时,劳动合
同法还规定,雇主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劳动者在休息休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
三、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是指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与条件,保障劳动者
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等。
同时,雇主还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雇主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如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补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关系的结束。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以因以下
原因终止: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当事人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劳动合同,经过劳动者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经雇主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经雇主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雇主提前3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后,雇主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
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因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
解除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劳动合同解除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解除的,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结: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报酬与加班工资、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补偿等是劳动合同法中的常见问题。
了解并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