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浅析供电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法及流程

浅析供电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法及流程【摘要】电力供应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供电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是保障其运营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文从预算管理的概念和作用入手,详细分析了供电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法和流程,包括制定预算目标、编制预算方案、预算执行与监控等环节。
通过对这些环节的分析,可以有效地提高供电公司的财务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最后强调了供电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并展望了未来研究方向。
供电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将在未来越发重要,因此需要不断深入研究和实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管理需求。
通过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供电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挑战,提升竞争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预算管理、供电公司、方法、流程、预算目标、预算方案、预算执行、监控、重要性、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全面预算管理、概念、作用、引言、结论、研究背景、研究意义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今社会,供电公司作为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全社会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提升的需求不断增加,供电公司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如何有效管理资源、提高效率、优化成本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全面预算管理成为供电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
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预算,企业能够对未来时期的收入、支出、成本等方面进行计划和控制,从而实现经营目标。
对于供电公司来说,全面预算管理旨在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经济活动的资金使用,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在供电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中,不仅要确立明确的预算目标,编制细致的预算方案,还要实施严格的预算执行与监控。
只有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方法和流程,才能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业的财务活动,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通过深入研究供电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法及流程,可以为提升供电公司管理水平、优化经济效益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预算制度】电力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WORD12页)

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JSLD 14.01-2001预算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资源,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能够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全面预算的定义、管理机构与职责、内容、编制、执行、变更、分析与管理以及预算的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项预算工作。
2术语和定义全面预算—是以货币等形式展示未来某一特定期间内公司全部经营活动的各项目标及其资源配置的定量说明。
主要包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财务预算三部分。
3 管理机构与职责3.1 预算的组织机构3.1.1 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以及企管办、计划与市场营销部、生产技术部、行政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一名,由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委员。
3.1.2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财务部合署办公,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财务部经理担任。
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公司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考核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3.1.3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结合全面预算管理的特点,设立相应的预算中心,负责本部门、本专业各项预算资料的搜集整理、预算草案的编制,对批准的预算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3.2 管理职责3.2.1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3.2.1.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的决议,审核全面预算草案,报董事会审批或备案;3.2.1.2 组织制定、修改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3.2.1.3 组织实施经董事会审批或备案的全面预算,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3.2.1.4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年度预算的全面完成。
3.2.2 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责3.2.2.1 主持召开委员会的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决定召开委员会临时会议。
电力公司的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考核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
(三)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四)严肃性原则: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预算编制时间:公司预算编制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
第五条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六条预算编制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三)资本性支出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改造、基建项目等。
(四)预算调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七条预算执行部门: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
第八条预算执行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二)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预算监控第九条预算监控部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监控工作。
第十条预算监控内容:(一)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监控。
(二)预算执行结果分析: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预算调整监控:对预算调整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调整合理、合规。
第五章预算考核第十一条预算考核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预算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预算考核内容:(一)预算执行率:考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
(二)成本控制效果:考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成本控制方面的成效。
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财国收支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财国收支预算管理办法--------------------------------------------------------------------------------2002-12-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力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规范动作,防范风险,增收节支,提高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国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国家电力公司投资收益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爱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等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预算管理范围主要包括:1、公司(含分公司)经营收入和支出;2、投资收益的收入和支出;3、总经理预备费的支出;4、三峡电网建基金的收入和支出;5、技术开发费的收入和支出;6、其他。
第三条电力建设基金、供电工程贴费的收生入和支出按照财政部现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是指采用价值形式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预测、调节、决策和目标控制。
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查、审批、执行、调整及监督等环节。
第五条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1、各项收支预算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2、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3、突出重点,效益优先,防范风险;4、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收支平衡;5、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和严格的审批制度,实行目标控制、分级实施。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会议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及其高速方案。
第七条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由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三总师及公司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司本部财务收支预算草案、提交总经理会议审批并组织预算的执行与监督。
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
第八条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财务部,在总会计师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公司本部财务收支预算草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
电厂预算管理办法

附件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公司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四个中心”建设,提高总部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益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算管理是围绕公司战略规划,采用价值形式对企业未来经营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和合理安排,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强过程监控与考核评价,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总部预算管理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以加强财务管理为核心、以强化资金管理为重点,全面调控总部经营活动。
第四条总部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一)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确定总部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二)统筹安排财务资源,提升总部经营发展能力;(三)加强对总部经营活动的分析、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总部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厉行节约,从严从紧,保障重点;规范流程,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内部核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责任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七条总部建立以公司党组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下同)、预算管理委员会、各预算责任部门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公司党组会议是总部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总部年度经营目标,审批总部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
第九条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助理、总师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等,其日常办事机构(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财务资产部。
第十条财务资产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制定公司总部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二)组织预算的编制、审核、上报、下达、执行工作;(三)跟踪监督、分析、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四)审核和编制预算调整草案;(五)协调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预算责任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表1):(一)制定各专业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二)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建立各专业项目储备库,负责项目评审和项目库维护工作;(三)负责编制业务预算,向财务资产部提交预算申请;(四)负责组织执行业务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五)向财务资产部提出业务预算的调整建议;(六)建立部门预算管理的常态机制,设专人管理本部门预算的日常工作,健全部门预算台账,动态监控预算执行。
国网(基建3)957-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办法【范本模板】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3)957—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实现工程造价精准控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图预算是指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预规及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建设过程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编制的阶段性造价管理成果,是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过程造价管理、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包括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查,以及与概算、结算的数据对比等内容.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计划管理,编制与审核,质量管理,评价与考核,信息反馈等全过程管理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投资35千伏(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第五条施工图预算管理工作遵循“流程规范、标准统一、精准控制、管理闭环"的原则:(一)流程规范是指严格施工图预算编、审管理流程,规范施工图预算全过程管理。
(二)标准统一是指统一施工图预算管理标准、管理内容、管理流程、计价标准。
(三)精准控制是指强化设计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实现精准确定合同价。
(四)管理闭环是指落实评价考核与责任追究,切实提高施工图预算管理质量。
第六条未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的项目,不得开展施工招标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归口管理,全面指导和组织开展公司系统施工图预算管理工作,制定施工图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二)负责施工图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工作.第八条国网特高压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等工程的施工图预算管理工作.第九条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施工图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工作;(二)负责开展施工图预算计划管理工作,制定所辖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年度计划;(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省经研院的施工图预算管理工作;(四)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预算推进应用实施情况.第十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施工图预算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开展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作;(三)施工图预算审核完成后,负责组织施工图预算管理成果的信息反馈和文件归档等工作;(四)配合开展施工图预算监督、检查等工作;(五)负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预算管理工作计划、进度、创新做法及实施问题等.第十一条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中心)管理职责:(一)负责具体落实施工图预算管理要求,做好施工图预算编制与审核等相关工作;(二)负责收集工程可研、初设、环保、材料、设备等相关工程费用资料;(三)负责具体落实施工图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五章预算的审批、调整
第十四条公司预算草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批比准后,报国家电力公司审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年度预算原则上于每年二月底前(具体随年终决算时间调整)审批下达,成本专项费用及基建、技改等资本性项目由财务部下达公司有关部门,再由有关部门按项目下达各单位执行(需报国家、省审批的项目,待国家、省审批后下达)。
(九)财务部门提供预算期内有关收入、成本、财务费用、利润、资本性收支等预算资料;对提供的预算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编制预算草案;对经批准的预算,分解下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的总预算,负责基层单位年度预算的审批、调整、检查和考核;基层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预算并上报省公司审批,根据省公司审批下达的年度预算进行调整、分解形成本单位的执行预算。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十条公司预算编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三)公司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
(四)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建设计划;
(五)公司投资、融资协议;
(六)公司改组改制、收购兼并、资本运营等重大事项安排;
(七)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第十一条每年四季度由省公司主管财会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基本目标和原则,提出预算安排的初步建议,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为了严格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调整预算。所属各单位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电力公司投资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公司投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和合理布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第三条电力公司投资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投资预算的合法性;(二)效益性原则:以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投资项目的经济合理性;(三)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四)民主性原则: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确保投资预算的民主性。
第二章投资预算编制第四条投资预算编制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确定投资预算编制范围;(二)组织各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投资预算建议;(三)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四)编制投资预算草案,包括项目总投资、分年度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用途等;(五)提交公司投资预算委员会审议。
第五条投资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二)项目总投资、分年度投资计划;(三)资金来源及用途;(四)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五)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三章投资预算审批第六条投资预算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投资预算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如下:(一)投资预算编制部门将预算草案提交投资预算委员会;(二)投资预算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预算草案进行评审;(三)根据评审意见,投资预算委员会提出审批意见;(四)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投资预算进行最终审批。
第七条投资预算审批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投资预算应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相一致;(二)投资预算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来源及用途;(三)投资预算应合理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章投资预算执行第八条投资预算执行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投资预算批复,制定分年度投资计划;(二)按照分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三)定期统计投资完成情况,编制投资执行报告;(四)对投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投资预算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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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算范围和内容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四章预算审批与调整
第五章预算监督与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国家电力公司范围内全面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是采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预测、决策和目标控制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确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2、明确企业内部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3、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目标控制,分级实施;
权责明确,严格管理;
注重效益,防范风险。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预算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都应纳入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进行预算控制。
第七条企业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营运收支预算;
(2)资本性收支预算;
(3)现金收支预算;
(4)资产负债预算。
第八条营运收支预算反映企业预算期内的利润目标及各项构成要素。
第九条资本性收支预算反映企业预算期内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技术开发、还贷等资金来源及其支出。
企业资本性收支预算要保证企业投资计划的完成。
各企业在上报预算的同时应上报企业投资计划,以确保电力结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贯彻。
第十条现金收支预算反映企业预算期内现金流入、流出总量及结构。
第十一条资产负债预算反映企业预算期末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量及结构变动情况。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十二条企业预算编制依据是:
1、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2、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3、企业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
4、企业年度生产、建设计划;
5、企业投资、融资协议;
6、企业改组改制、收购兼并、资本运营等重大经营事项安排;
7、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第十三条国家电力公司制定预算编制实施办法,指导所属企业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四条国家电力公司每年12月底前制定印发预算编制纲要,确定下年企业预算编
制的原则和要求。
第十五条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应按本办法要求编制年度预算,于每年二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国家电力公司。
有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月度预算。
第十六条企业预算应与企业其他计划安排相衔接。
编制程序如下:
1、企业总会计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研究预算编制的基本目标和原则,提出预算安排的初步建议。
2、企业财务部门对收集的有关情况进行整理,提出初步方案,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预算草案。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组织有关部门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查研究,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形成正式预算。
第四章预算审批与调整
第十七条企业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预算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审查实施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年度预算按法定程序经决策机构审定后,于每年三月底前批准下达。
第十九条企业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十条遇有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或根据市场形势和质量需要进行结构优化,企业预算需要进行调整的,应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按审批程序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年度预算主要指标,应于每年二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国家电力公司审批。
在实施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于每年十月底前报国家电力公司批准。
第五章预算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企业建立预算分析报告制度,每年应随年度财务决算向国家电力公司上报有关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第二十三条企业审计部门对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国家电力公司对所属企业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考核,其主要指标纳入资产经营考核体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预算管理办法另定。
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