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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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17•【字号】河东政办通〔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了《河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实施意见》(见附件),并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内容,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014年9月17日附件:河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实施意见附件河东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实施意见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津政发〔2010〕5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区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机构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意见:一、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区人民政府1.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监督指导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负责本行政区和街道两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发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管理职能,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6)41号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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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策 规 定

着力推动各类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各级 三方及 有关 部 门要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联系点 ,定期 主动上 门 指导服务 督促开展三年行动 。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 各司其职 。 分 T协作 , 相互支持 , 协调配合 , 共同推动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开展
结合建立 劳动用工 登记 制度 , 好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的动态 做
监控工作 第四阶段 (0 8年 四 季度 )评 价表 彰 、 固劳动合 同制 20 : 巩
各级协 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深入基层 加强调查研究 .认 真 掌 握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 的特 点和规律 ,不断研究完 善 相关 政策和措施 . 时发现和解决工作 中出现的新情 况 、 及 新
下, 提高认识 , 高度重视 , 加强领 导和内部工作协调 , 同时注重
部 门协调配合 , 积极稳 妥的做好农 民工工作 。
二 、各地在认 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 5号 文件 和我省的实施 意见 中 要将 有关解决农 民工 问题 的政策措施 纳入本 地 区的 “ 十一五 ” 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 目标 中 , 在实施“ 五五” 普法 中 , 将农 民工作为劳动保障工作 的重点宣 传对象。严格执行工资 支付制度和劳动合 同制度 , 加强劳动 保障监察 执法 。同时切实 做好 以下 1作 : =
( ) 好 农 民 工就 业 服 务 和 培 训 一 搞
牵头 省级三方主管 领导 具体负责, 相关业务处负责 同志参 加
的 “ 四川省推进 劳动合 同制度 实施三年行 动计划联 席会 议 ” ( 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 。 , 为保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 ,省劳动保 障厅 已 将 此项工作纳人年度 目标下达给各市 、 , 州 即完成劳 动合同签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3•【字号】苏政办发[2009]95号•【施行日期】2009.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9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制订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第18号令发布,以下简称《处分规定》)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中纪办发〔2009〕17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认真学习宣传《处分规定》,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把握实质,切实提高对《处分规定》重要意义的认识《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对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人员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量纪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是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

《处分规定》的颁布实施,具体体现了党和政府反对和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强决心,对于引导各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酒政办发〔2021〕117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酒泉市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9日酒泉市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实际,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着力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5.23•【字号】吉财绩〔2019〕406号•【施行日期】2019.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绩〔2019〕406号省级各预算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积极推进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2019—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2019—2020年)吉林省财政厅2019年5月23日附件: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2019—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积极推进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到2020年底省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闭环机制。

一、目标任务(一)实施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

将政府及各部门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健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

加快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实施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

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衔接,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现将市直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 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组织人事处2010年3月10日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市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滁州跨越式发展,实现“双超”和“追宿迁、超千亿、进前列”目标中的作用,结合市直党建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滁办发[2009]15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市直党员的整体素质1、强化理论武装工作。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不断巩固、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理论武装工程,努力使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深入到广大党员思想,落实到单位各项工作中,使市直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坚持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形式任务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开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

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深入开展“学沈浩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敢为天下先的“大包干”精神,激发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3、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

一是落实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进一步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学习预告、中心发言、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上党课、学习档案、学习通报、集体研讨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做到研讨一个专题,推动一项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10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10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10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9•【字号】云政办发[2004]149号•【施行日期】2004.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10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149号)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1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退役士兵安置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退役士兵安置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利于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深化安置改革,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1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有关优惠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04]10号),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促进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扶持我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一、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一)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后,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冷却器水压试验造成爆炸事故【事故概况、经过】2001年2月9日,某压力容器制造厂对新制的冷却器进行出厂前水压试验。

当时正值冬令时节,气温较低,加压水温在4~5 ℃,水压试验从上午10:00开始,至11:00时压力升到7.0 MPa,工人停泵午餐休息,下午12:00继续启动泵加压,到下午1:15水压升至37 MPa时,发生了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发生在水冷却器管箱无折边球形封头与管板相连接处,基本上是沿着封头与管板相接焊缝处沿管板侧断裂,封头裂成3块(2块较大,1块较小),有1块较大的飞出后撞在附近的平板车上反弹,致使中间也开裂,并造成1人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1 结构简介该水冷器为U形管换热器。

管程走高压合成气,操作压力为31.4 MPa,水压试验压力为39.0 MPa;壳程走冷却水,操作压力为0.6 MPa。

其结构与参数为:管程封头部分为无折边球形封头,球半径为710mm,封头壁厚为85 mm,由13MnNiMoNbR厚板冲压而成;壳程为圆筒形,直径为1 300 mm,壁厚为12 mm;水冷器的管板厚360 mm,由20MnMo锻件加工而成。

管板与封头的焊接采用自动焊,焊丝为H10Mn2。

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如下:2.1 断裂的性质2.1 断裂的性质断口的宏观形貌观察与检查发现,所有断口的断面无明显的收缩或减薄,断裂完全是脆性的。

整个断口表面呈现清晰的放射纹,由放射纹排列的方向和断口的颜色很容易辨别出裂源,它是一条最大深度达23 mm,长度为200 mm的裂纹。

由裂纹断面的颜色可以看出,该裂纹是在爆炸断裂前由低应力脆断引起的,它的形成可以认为是断裂的第一阶段,在试验压力升到37 MPa时,开始了断裂的第二阶段,即断裂失稳阶段,所产生的断口表现出快速失稳断裂的典型特征形貌。

另外在断口的其他部位,还可见有较多的焊接气孔和夹渣,这表明断裂主要发生在焊缝上。

2.2 断裂的力学原因有限元应力分析的结果表明,在封头与管板连接处,其轴向应力(因为裂纹是周向的)沿壁厚分布不均匀,其中最大轴向应力为301.3 MPa,最小应力为32.1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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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
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市直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 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组织人事处
2010年3月10日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市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滁州跨越式发展,实现“双超”和“追宿迁、超千亿、进前列”目标中的作用,结合市直党建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滁办发[2009]15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市直党员的整体素质
1、强化理论武装工作。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不断巩固、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理论武装工程,努力使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深入到广大党员思想,落实到单位各项工作中,使市直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坚持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形式任务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开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

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深入开展“学沈浩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敢为天下先的“大包干”精神,激发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3、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

一是落实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进一步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学习预告、中心发言、
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上党课、学习档案、学习通报、集体研讨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做到研讨一个专题,推动一项工作。

通过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奖励先进、交流经验,形成以中心组为龙头、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党员理论学习制度。

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建立激励机制等有效措施,形成“提高认识自觉学,制度约束强制学,激励表彰鼓励学,树立典型引导学”的“四学”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效果。

加强党建宣传信息员、党建宣讲团、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队伍建设。

三是丰富理论学习载体。

采取电化教育、网络教育等学习教育手段,设计和拓展灵活多样的学习载体,通过加强培训、举办讲座、开展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满足新形势下各层面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需要。

鼓励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校)和国民教育体系学历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充分认识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党建工作联系片、基层联系点制度,广泛开展谈心和走访活动,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重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的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企事业文化、校园文化活动,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把学校教育寓于各种活动中。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深化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5、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大力实施强本固基工作。

深入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式,不断丰富“堡垒工程”建设内容,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战斗堡垒。

一是以“堡垒工程”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是以“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承诺”和“四比一争”争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丰富拓展活动内容。

三是以在市直单位开展的“党建结对共建”为基础,全面开展好市直党组织与社区、农村结对共建工作。

四是以“双争双覆盖”为重点,进一步开展好“激活力、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

及时调整已改制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加强市直非公企业党委对所属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力度,扩大党组织对规模以下非公经济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新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力度。

6、强化党员队伍建设。

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

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党员述学制度,把学习情况作
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市直工委先锋网建设,充分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建设好单位党建工作网站。

三是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格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新党员质量。

7、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高度重视党内民主政治建设。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探索建立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

加强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

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支持党员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意识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市委《滁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牵头落实的内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指导督促市直未设纪检监察机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9、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这一线,认真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荣辱观、从政道德、党纪条规等教育活动。

大力倡导“看廉片、写廉文、唱廉歌、听廉课、上廉网”的活动。

通过丰富的教育形式,扎实开展好廉政文化活动。

创新教育机制,将教育内容融入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务干部、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中,努力扩大教育覆盖面,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

10、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

在市直单位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试行)》,将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及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

11、不断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把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渗透到党员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意识,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保持良好的自觉性。

积极探索和建立党组织抓作风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围绕中心,开拓创新,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2、坚持围绕中心开展党建工作。

市直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把党建工作放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中去国、思考、去把握,放在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中去部署、去落实。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3、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创新是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所在。

市直各级党组织要适应亲形势,探索亲思路,在工作理念、内容形式、工作机制、方式方法、活动载体、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上下功夫。

实施党建示范工程,探索建立创新奖励机制,培育、宣传、表彰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实行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注重实效,总结经验,及时把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以推进和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市直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4、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推进市直工委与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党组织负责人述职制度。

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负有具体指导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责任,要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单位党组(党委)会研究重要工作任务和进行理论中心组学习时,党组负责人要列席参加,以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完成本单位党组(党委)对本部门党的建设负总责、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的党建工作机制。

同时,要加强对县市区工委的指导。

15、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队伍。

各单位要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作风正、有能力、群众信任、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放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

建立并完善党务干部激励机制,加强党务干部与其他方面干部的岗位交流,促进常务干部的成长和进步。

加大党务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市直工委对市直党务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16、积极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市直机关党员活动经费应纳入本单位行政预算。

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活动经费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在党员信息库建设、党建网站建设、党员过程教育网站点建设、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等方面,应予办公条件、财力、人员等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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