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体系

合集下载

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1.21•【文号】环发[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保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做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

各地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联合推动地方人大和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保险产品,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环境风险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任务。

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有利于借助保险“大数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们认 为 , 被保 险人肇事后 , 因其 参加 了环境 责任保 险而免 会 除环境侵权赔偿责任 , 其推给保 险人 , 将 从而逃避 了责任。其
次 , 国的环保 法规不健全 , 我 尤其 缺少污染赔偿 方 面的法律 规定 , 再加上执法不严 , 在客观 上没有 给排污者造成压力。虽
境污染事故发生后 ,受害人 或因 旷 }持 久的诉 讼难 以及 时 j
和治理 责任时 ,就 由保险公 司代 为支 付法定数 额的保险金 。 这实质上是排 污企 业通 过保险 合同将 巨额赔偿 责任转嫁 给
了保险公 司。环境责任保除 的保险标的既不是财产也不是人 身, 而是被保险人 ( 害人 ) 向第 三者 ( 害人 ) 致 应 受 承担的经 济赔偿责任。这种赔 偿责任的金额 是不固定的 , 险 人为保 保 障 自身利益 , 往往对承保 责任 和范围做 出严格规 定。保险公 司只对突然 、 意外的污染事故 承担保险责任 , 而将故 意的 、 恶 意的污染视为 除外责 任 。为 了限制 责任 , 国的保 险公司一 各 般都 把长期的慢性 污染排除在外 。 环 境 责任 保险是 伴随 着环境 污染事故 的不 断 出现和公
的赔付率为7% 8% 赔付率过低的原因是保险责任范围过 0 0。
窄, 我国 目前只是把突发性 污染事 故造成的 民事赔偿责任作 为保 险标 的。事实 上, 由于 污染 而造成 民事赔偿 的不应 当仅 限于突发性污染 事故 ( 如工厂‘ 炸 、 爆 毒气泄漏 ) 还应 包括累 , 积 性污染事故 , 染物 累积 到一定程 度 , 污 同样会对 第三人造 成人身或财产损 害 , 且后者 出现的频率和损失额要 比前 者大 得 多。责任范围过 窄 , 风险就相应减少 , 付率过低也就不难 赔 理解。我国的污染责任保险费率是按行业划 分的 , 最低 的为 22 最高的为8 与其他险种 只有千分之几 的费率相 比, . %, %, 要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二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二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

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各级环保部门、金融职能部门应积极开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广泛发动,正确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的重要性和对自身的益处,形成企业主动投保的氛围。

二、明确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从年起,各级环保部门和金融职能部门要在本地区选择部分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工业)园区等,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从___年起,逐步在全市所有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全面推行。

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各级环保、金融职能部门要从防范环境风险处罚,对比各类事故发生的概率,明确投保企业,行业或者区域的范围以及损害赔偿标准等;金融职能部门加强行业协调,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环境责任险产品,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的责任,向投保企业说明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主动如实报告有关信息,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二、突出重点。

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园区,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

三、严格监管,稳健经营。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促进企业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水平;金融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协调引导,督促保险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为投保企业提供保障;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费率、理赔等制度,力争取得良好的成绩。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进情况是怎样的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进情况是怎样的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进情况是怎样的小编希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进情况是怎样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近年来环保部门针对环保做足宣传工作,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大力开展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推进工作。

企业购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有效减轻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情况。

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情况《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称,发展绿色保险,按程序推动制订和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推行的最新进展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积极会同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具体包括:1、推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首次提出“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明确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奠定基础。

2、会同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等,在涉重金属企业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并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产品。

引入第三方环境风险评估机构和环评技术,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3、推动制定化工、金属冶炼等6个行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标准,逐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技术规范体系。

4、指导行业协会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为企业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5、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要求,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今年,保监会会同环保部起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并反复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二、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工作1、完善制度体系。

组织行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研究工作,会同环保部进一步修改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并适时提交审议。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
3.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可根据企业需求进行调整。
4.保险金额: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历史损失记录等因素合理确定。
四、保险合同条款
1.合同生效:保险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或双方约定的起始日期生效。
2.保险费支付:企业在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或按照约定的分期支付方式缴纳保险费。
3.赔偿程序: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赔偿限额:设定合理的赔偿限额,以保障企业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经济安全。
5.免赔额:根据企业风险特征,合理设定免赔额,以鼓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
五、投保流程
1.企业提出投保申请:企业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
2.保险公司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勘查(如需),评估企业环境污染风险。
4.绿色理赔:保险公司设立绿色理赔通道,为企业提供便捷、快速的理赔服务。
七、合规性说明
1.本方案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保险公司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保险产品应符合监管要求。
3.企业在投保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合规性。
八、总结
本方案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合法合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旨在帮助企业应对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提高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通过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可以有效减轻环境污染事故带来的损失,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希望本方案能为企业在环保道路上提供有力支持。
2.监管合规:保险公司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保险产品应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3.信息真实:企业在投保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因信息不实导致的合同无效或索赔困难。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运行规则的制定与完善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运行规则的制定与完善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运行规则的制定与完善【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现有环境污染缺乏有效的解决方式,最终只能由集体承担。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有利于维护受害者的经济权利,同时有利于企业加强环境污染监管。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运行规则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我国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工业生产所产生废物排放量也逐年增加。

虽然2007年12月中国保监会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的推广虽有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改善。

一、承保范围国外大多数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初都只承保突发性的环境污染责任,当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加强,对环境污染责任承担主体的鉴定技术提高时,开始承保持续或渐进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承保能力较弱,所以应以突发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为主要承保对象,对于持续和渐进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公司一定要进行再保险,将高风险的环境污染责任保单分保出去,这样可以有效的分散风险,同时保障受害者得到赔偿。

其次,对于持续性和渐进性的环境污染保单,国家应该给予保险公司更多的税收优惠,对于潜在的高污染企业,国家也应该进行保费补贴,提高投保企业的积极性。

二、责任免除责任保险最显著的功能在于填补被保险人的财产和利益所受的直接损失与被保险人因承担赔偿责任而受到的消极损失,但不是被保险人的一切环境责任后果都应由保险人承担。

依照欧洲保险司法实务,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仅以被保险人具有特定致害目的所造成第三人损害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限,属于除外责任。

同时,由于我国国境责任保险正处在起步阶段,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因此保险人要严格限制责任范围。

此外,保险人在承保时,要对投保企业进行审查,严格估算企业的风险程度,保险人还要对被保险提出防灾防损建议,如果企业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或采取措施不符合有效预防要求,则有权拒绝承担赔付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作者:仲伟旭翟坤来源:《金融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03期摘要:近年来全球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对环境进行有效优化,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提高企业生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个有效制度安排。

通过国际比较,各国处理环境污染的机制有很大不同,鉴于我国起步较晚,存在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的供求不足导致推广困难、保险责任范围过于狭窄等问题,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行完善。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求偿责任;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3-0075-05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述评(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内涵及构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以排污单位发生的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既不是财产也不是人身,而是被保险人应向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属于责任保险中的一种。

构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要素:(1)承保对象。

环境保险责任的承保对象一般是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业企业。

(2)承保范围。

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分步走的承保策略,即先承保突发性的环境侵权行为,待条件成熟时再承保持续性的环境侵权行为。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及其实现)。

企业因污染环境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清除污染物而支出的费用应该作为环境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4)保险金额和赔偿责任。

由于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一种经济赔偿责任,其价值没有客观依据,无法预计赔偿金额的多少,因此保险金额难以确定。

(5)保险费率。

由于每个企业的生产地点、生产流程及对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各不相同,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制定出差别费率。

(二)环境责任保险述评1. 保险模式的选择。

国内专家在我国保险模式上意见较一致,普遍认为应推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污染保险制度

环境污染保险制度

环境污染保险制度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环境污染不仅对人类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还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成破坏。

为了应对环境污染问题,保护生态环境,许多国家纷纷采取了环境污染保险制度,以将环境责任转嫁给污染者,并鼓励企业采取环境友好型措施。

环境污染保险制度是指一种通过市场机制,为被保险人提供赔偿,并鼓励他们采取预防措施的保险制度。

被保险人可以是企业、个体经营者或其他法律主体,污染责任主要指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环境污染保险制度的目的是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环境风险,并推动他们改善生产和经营方式。

首先,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可以强制企业自行承担环境责任。

在传统的法律制度下,企业在造成环境污染后,常常能通过拖延诉讼、转移财产等手段来规避责任。

而环境污染保险制度通过引入保险机制,让企业承担更直接和显著的经济责任,以确保他们对环境污染问题负有更大的责任感。

其次,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可以激励企业采取环境友好型措施。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控制措施决定保险费率,从而激励企业采取更加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

这种机制可以促使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并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长期来看,环境污染保险制度有助于推动企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

环境污染保险制度还可以提供灵活的解决方案,以适应不同类型的环境责任。

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单一的法律手段很难涵盖所有情况。

而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保险方案,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污染物种类和范围等因素确定赔偿标准。

这种灵活性使得环境污染保险制度更加适应不同的环境污染情况。

然而,环境污染保险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确定环境责任和赔偿金额的问题。

环境污染所导致的后果难以定量评估,因此确定对环境的损害和赔偿金额是非常困难的。

其次,保险市场的发展不完善也是一个问题。

目前,许多国家的环境污染保险市场规模较小,保险产品种类有限,缺乏竞争和多样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称,发展绿色保险,按程序推动制订和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

那么,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的最新进展、下一步打算有哪些?记者1日采访了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相关负责人。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正在修改完善
记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推行的最新进展是什么?
相关负责人: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积极会同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具体包括:
——推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首次提出“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明确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奠定基础。

——会同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等,在涉重金属企业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并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产品。

引入第三方环境风险评估机构和环评技术,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推动制定化工、金属冶炼等6个行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标准,逐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技术规范体系。

——指导行业协会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为企业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要求,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今年,保监会会同环保部起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并反复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提供风险保障244.21亿元
记者:经过几年的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取得哪些成效?
相关负责人:试点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

目前,试点省份扩展至30多个,试点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多个领域。

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初步显现。

2015年,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签单数量1.4万单,同比增长5.27%;签单保费2.8亿元,同比增长14.01%;提供风险保障244.21亿元,同比增长7.52%。

促进高环境风险企业防范环境风险的效果不断增强。

保险公司发挥专业优势,推动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将保险费率高低与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奖优罚劣,借助市场价格杠杆,抑制高污染行业扩张,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助力“绿色经济”发展。

将在危险化学品储运等重点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记者: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
相关负责人:一是完善制度体系。

组织行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研究工作,会同环保部进一步修改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并适时提交审议。

二是扩大强制保险投保范围,在涉重金属企业、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储运等重点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三是提升保险产品和服务水平。

继续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环境风险特点,创新开发有针对性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优化理赔流程,加大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投入力度,并充分借助环境风险管理评估专业机构力量,做好事前风险管控和事后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