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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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责任法》课件

《医疗侵权责任法》课件

医疗过错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误诊误治、手术操作不当等。
医疗过错的程度可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不同程度的医疗过错对应不同的法律责任。
因果关系是指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因果联系。
因果关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医学科学原理、诊疗规范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因素。
《医疗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目录
医疗侵权责任法概述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医疗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医疗侵权责任法的完善和发展
01
CHAPTER
医疗侵权责任法概述
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失或过错造成患者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
医疗侵权责任法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医疗补偿责任的目的是对患者因诊疗活动遭受的人身损害进行合理的弥补,以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关系。
医疗补偿责任通常适用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紧急避险等特殊情形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
02
01
04
03
医疗救助责任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患者生命垂危或处于紧急危险状态时,应当主动提供紧急救治措施,以挽救患者生命的法律义务。
促进医学发展
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侵权行为。
涉及患者生命健康权等重大权益的医疗侵权行为,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不适用医疗侵权责任法。
不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02
CHAPTER
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
➢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公平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 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 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 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 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联系与医疗损害有关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 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 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没有提到医疗鉴定问Fra bibliotek ➢ 恰恰是最重要的问题 ➢ 如何看待《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
任这一章?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 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 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 提供。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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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 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 偿责任。
这是《侵权责任法》最大的亮点: (一)提出了“医疗损害责任” 这一概念 (二)放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较低赔
偿标准,而使用了人身伤害的一般性标准.
(三)在举证责任上,放弃了”举证责任倒 置”,遵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 分担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立法背景
《办法》对于处理医疗纠纷功不可没,由于立法背景 的历史局限性,反映出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反 对。国务院将《办法》予以重新修订, 2002年9月1 日《条例》生效施行;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 法》设专章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迎来医疗纠纷处理 的第四个阶段,标志着长期以来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 度混乱局面的终结。
举证责任倒置
自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 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 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换句话说,因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实行的是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原告只要证明自己受 到损害及存在医患关系这一基本事实后,那就可 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 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以举证 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明成立,医疗机构免责; 不能证明的话,法官即可推定因果关系成立。
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理解与适用
2012.8.12
前言
《 侵 权 责 任 法 》历时7年、历经四次审议,于2009 年12月2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上通过。这是继《物权法》之后作为民法典重要组成部 分的一部法律,意味着中国向《民法典》又迈进了重要 一步。《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其内容涉及产 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 动物致人损害等,与百姓生活、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其 中医疗损害责任设专章予以规定,有11个条文,备受 社会各界特别是医疗界的广泛关注。该法2010年7月1 日生效。应当认真学习、深刻理解。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制度重点解读护理课件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制度重点解读护理课件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
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在医疗行为中违反了法律法规、 规章、诊疗规范等规定的过错行
为。
过错包括故意过错和过失过错, 过失过错又可以分为疏忽大意过
失和过于自信过失。
过错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行 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等
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04
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与举证
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医务人员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师执业 证书》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01
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为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方式与标准
赔偿方式
免责事由
通常以金钱赔偿为主,但也包括其他 形式的赔偿,如康复治疗、生活照顾 等。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医疗机构或医务 人员可以提出免责抗辩,如患者自身 疾病的发展导致的不良后果、医疗意 外等。
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损害的程度、患者的实际损 失、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赔偿标准会参考当地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法律背景
课程目标
01
掌握医疗损害责任的基 本概念、构成要件和赔 偿责任主体。
02
03
熟悉医疗损害责任的认 定程序和举证责任分配。
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抗 辩事由和免责事由。
04
掌握医疗损害赔偿的范 围和计算方法。
02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概述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定义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造成患者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法 ppt课件

医疗侵权责任法 ppt课件

赔偿责任。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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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 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 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 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 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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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 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 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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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 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 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 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 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 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12/2
2020/12/2
5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 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 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 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 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 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 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 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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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 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法自2010年7月1日 起施行。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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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 教师的教鞭 •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侵权责任法》之医疗损害责任解读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之医疗损害责任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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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各国大都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处 理,如德国、法国、日本、美国等
• 原则上由病人承担举证责任,病人需要 证明医生没有遵守相应的标准、医生存在 过错、医生的过错与其损害之间具有因果 关系。只有当医生出现重大过错时,才由 医生承担没有过错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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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医院协会上书材料是韩启德副委员长唯一 做了重要批示,批转给全国人大法工委。
•在第三稿修改后,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三家综合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 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起草了《关于《侵权责 任法》(草案)第七章的修改意见》的函,提 交韩启德、桑国卫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工委、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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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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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行为----• 行为人侵害他人权利或者合法权益,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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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违法行为 • 损害 • 因果关系 • 过错 • 上述要件缺一不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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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法---
• 是指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种类以 及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损 害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 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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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认识
• (1)未知性。医学是一门探索性、经验性的学科,直至 今天,对许多疾病的发生原因还不了解,已知发病原 因的,也有一半难以治愈,对许多药品毒副作用的认 识非常有限。
• (2)特异性。人体的基因不同,体质不同,情绪不同, 所处环境不同,因此患者疾病表现、治疗效果也不同。 大家熟知的青霉素,有人过敏,有人不过敏,即使青 霉素皮试过关,也不排除有过敏反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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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责任在我国适用特殊的侵权行为, 我国法律以列举式方式确定,如民法126条规定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课件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课件
防、保健、康复 等义务,保障患者健康权益。
过失
医生未遵守职业规范,致使患者受到损 失的行为构成医疗过失。
医疗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行为
• 医生疏忽、错误或者延 迟治疗。
• 医生使用的药品或手术 操作不当。
影响
因果关系
• 患者身体上的痛苦。 • 患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行为和影响之间必须要有因果 关系,行为导致了患者的损失。
医患纠纷
患者和医生之间发生了矛盾,导 致医疗行为中出现了问题。
医疗设施问题
医疗系统中出现了设施问题,导 致医疗工作出现了差错。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 任解读课件
本次课件将深入解读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讲解医疗侵权行为的构 成要件、损害的赔偿责任以及实例与案例分析。
侵权责任法概述
1 义务
2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义务, 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
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包括故意侵 权行为和过失侵权行为。
3 侵权责任
4 损害赔偿
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害由刑法承担责任,而侵 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则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必须给予损害赔偿,包 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失和其他损失。
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基础
1
违法
2
医生执行职业之前必须遵循法律、法规、
制度等规范。
3
行为
4
一旦医生的行为违反了诊疗规范并导致 了患者的损失,将构成医疗侵权行为。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
物质损失
包括医疗费、营养费、康复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非物质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痛苦抚慰金、精神损失补偿等间接经济损失。
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PPT课件
提供不了病历也是恶意为之,举证难度 大,对患方举证不利 – 对医方而言,不规范的修改有充分辩解 的余地
理解过错推定的三个条件(5)
• 患方举证的负担加重,一般会采取以 下措施
– 网上查证是否非法行医 – 在病历上直接挑毛病,如:涂改 – 寻找证人否定医疗机构病历 – 秘密录音录像否定医院病历
免予赔偿三种情形理解及运用扩展
理解过错推定的三个条件(2)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 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 立法缺陷,本身就是过错,因此,实际 上不是举证倒置
– 患方举证做法
• 医疗行为是否在医疗机构许可证核定范围 • 医师是否有执业资格及其他专门资格 • 护士是否有执业资格及其他专门资格 • 医技人员是否有相关资质
理解过错推定的三个条件(3)
•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 资料
– 隐匿——有,隐藏,不提供,故意 – 拒绝提供——有,不提供,故意 – 由于要证明医方有病历而故意不提供,
举证难度大,对患方举证不利
• 讨论
– 医方不提供病历有没有风险?
答案
• 这是一个矛盾的问题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8条第2,3项, 患方举证不能,不能推定医疗行为有过 错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8条第1项,及 第61条,医院没有保管好病历,医院又 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又可以 推定医疗行为有过错
理解过错推定的三个条件(4)
•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伪造——无中生有,故意造假 – 篡改——由此改为彼,故意做假 – 销毁——从有变无,故意毁灭 – 由于要证明病历中的缺陷是恶意为之,
医民 疗法 事通 故则 处 理 条 例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侵权责任法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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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对象
• 尽量在术前考虑周全;一切问题;长远影 响等。-------核心制度(三级查 房,会诊,手术权限分级· · · · · · · ) • 术前找好---授权人。(书面授权)
告知对象
• 问三: • 肿瘤病人应该向谁告知? • 艾滋病人应该向谁告知?
• • 尽量告知本人。
不仅· · · · · 本人, 避免第三者知晓。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 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 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亮点二: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 同意书等成为必备的法定证据。
• 患方? 1.患者本人(正常的成人); 2.法定监护人; 3.患者的书面授权人; 4.患者亲属; 5.其他情况;
患者起诉医院的“四宗罪”
亮点八:紧急情况下医方有单方 行医权,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
•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 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 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紧急情况下的 请示报告制度, 视为医务人员 履行告知义务。
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
汉字书写的随 意性。
亮点三: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 措施、医疗风险,就是过错。
•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 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 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 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 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 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 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 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 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 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 损害赔偿。
医疗文书的问题!!!
• “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 •
普通告知义务

“ 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取得其书面同意”
诊疗授权!
• • • •
或疾病恶性程度太高----癌症; 或病情风险过大; 或患者病情过重; 或患者心理承受能力太差等。
如实告知
病情恶化; 不配合治疗; 自杀· · ·
•告知义务
• • • •
一、普通告知义务 二、特殊告知义务 三、涉及保护性医疗制度下的告知义务 四、不能履行告知义务时的处理
• 《健康报》2011年2月2日第七版“任何情 况下,医务人员都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 医疗措施。患者有同意的权利,也有拒绝 的权利。只是常规治疗情况下,无需取得 患者的书面同意,当然法律并不禁止医务 人员这么做。”
赔偿项目多 如植物人和高位截瘫 的患者,再就医费、残疾 用具费、护理费等均是导 致巨额索赔的主要因素。
在医疗侵权范围体现的 立法意义
1、明确了死亡赔偿金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的 范围; 2、明确了同命同价; 3、护理费不再只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 4 、第一次以法律的高度明确了精神损害赔 偿。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 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决 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 态
医院对第三人侵权行为的补充责任
•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 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 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三,朝阳医院存在延误治疗的问题, 肖志军并非李丽云的家属,医院却再三让 他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 法院:“肖和李虽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但同居怀孕事实存在· · · · · · · · · · · · ”
• 住院病人-----病历存档; • 门诊,急诊------??? • 如果患方自行将病历隐藏或者 丢失呢? • 签字可靠吗??
• • • • •
1、患者昏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患者家属不在场的情况 3、患者家属在场但不能明确表达意见 4、家属的意见明显有损患者利益 I:\朝阳医院7[1].flv
告知对象
• 问一:
• 某孕妇到医院流产,应征得谁的同意并签 字? • A:孕妇本人 • B:孕妇及其丈夫 • C: 孕妇或丈夫 • D: 丈夫
告知对象
• 问二: • 甲,女,18,未婚,意识清醒,在妇科手 术、特殊检查、 1:特殊治疗前,由谁签字? • A.甲 • B.甲和甲的妈妈 • C.甲和甲的男朋友 • D.甲或甲的亲属
告知对象
• 2:手术中发现要改变手术方式,应该如何 告知?(需要切另一侧卵巢?) • 术中告知其母亲,并签字。 • 术中告知其男友,并签字。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 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二十一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 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 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侵权责任的 归责原则——过错责任。
•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 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 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 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而目前一些媒体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在转 载内容时写成:“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 赔偿责任”。 • 新法规定: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只要有 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特点十: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 负有保密义务;
• 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当对患方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 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 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学术论文?
亮点六:拒绝提供或 隐匿伪造篡改销毁病 历,推定医疗机构有 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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