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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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ZSCB-A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知识城ZSCB-A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知识城ZSCB-A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土地使用权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开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二月项目名称:知识城ZSCB-A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土地使用权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开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丽华报告编写人员:宋林报告审核人员:王玥摘要中新广州知识城ZSCB-A5-1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放大道以东,智慧东路以北,总用地面积75946平方米,场地中心坐标约为:北纬113°29′50.93″,东经23°22′36.58″(GCJ-02坐标系)。

地块使用权人目前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根据第三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穗规主委会〔2018〕1号)和穗莞深城际马头庄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萝岗区AG06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新广州知识城ZSCB-A5-1地块规划为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B1/B2/S3/S4)。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1999年-2018年为山坡林地,部分种植龙眼、荔枝等。

2018年开始清理地块中的树木。

地块东边一直空置,南边在建设高铁站,2019年下半年地块西边2200平米的地块进行考古工作。

地块周边历史上工厂很少,东边2017年至2018年建立广州亿通包装有限公司和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部为康朝药业总部基地项目,目前在建。

北部为2012年建设的凤美住宅小区。

地块西部为新南村。

综上,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历史上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存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

综上,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上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存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目标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目标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可接受的,建议结束相关调查工作。

广州石井德庆水泥厂有限公司2500t扩建至5500t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

广州石井德庆水泥厂有限公司2500t扩建至5500t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

广州石井德庆水泥厂有限公司2500t扩建至5500t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广州石井德庆水泥厂有限公司2500t/d扩建至5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9M W余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州石井德庆水泥厂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O O八年八月目录1总则 (1)1.1前言 (1)1.2编制依据 (3)1.2.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3)1.2.2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 (4)1.2.3评价技术文件 (5)1.2.4批复文件及其它 (6)1.3编制目的 (6)1.4环境功能区划 (6)1.4.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6)1.4.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7)1.4.3噪声环境功能区划 (7)1.4.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7)1.5污染控制目标 (8)1.6环境敏感点 (9)1.7评价标准和规范 (11)1.7.1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11)1.7.2排放标准 (12)1.8评价工作等级 (20)1.8.1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20)1.8.2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21)1.8.3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21)1.8.4风险评价工作级别 (21)1.8.5生态评价工作等级 (22)1.9评价范围 (22)1.9.1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22)1.9.2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22)1.9.3声环境评价范围 (22)1.9.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22)1.9.5风险评价范围 (22)1.10评价因子 (22)1.10.1施工期评价因子 (22)1.10.2运行期评价因子 (23)1.11评价专题设置、评价重点 (23)1.11.1评价专题设置 (23)1.11.2评价重点 (24)1.11.3评价原则 (24)1.11.4评价工作程序 (24)2建设项目概况 (26)2.1原有工程概况 (26)2.1.1企业名称 (26)2.1.2企业性质 (26)2.1.3投资总额 (26)2.1.4项目地点 (26)2.1.7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26)2.1.8生产工艺流程 (26)2.1.9主要生产设施和设备 (28)2.1.10项目建设内容 (30)2.1.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3)2.1.12主要原辅料 (33)2.1.13主要燃料 (36)2.1.14配料方案及物料平衡 (37)2.1.15项目给排水 (39)2.1.16公用及辅助工程 (40)2.2现有工程污染源概况及治理措施 (43)2.2.1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11.08•【字号】粤建科字[2007]102号•【施行日期】2007.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科字[2007]102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公用局、市政局、城管办)、房管局(住宅局),厅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厅科技教育处联系。

广东省建设厅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66号)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建科[2007]159号),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实现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现将任务进行分解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一)节能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建筑节能实现节约6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

其中: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实现节能365万吨标准煤;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85万吨标准煤。

发展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建筑中应用,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50万吨标准煤。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调整出行结构,提高交通效率。

(二)减排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50%以上,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市区达到70%以上。

新增城市中水回用量1.5亿立方米。

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率达到6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9•【字号】阳府办[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0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阳江市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二○○七年一月九日阳江市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工作方案根据《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的通知》(粤府〔2006〕35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实施方案》(粤环函〔2006〕909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阳江市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过去二十多年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区域整体生态功能较为脆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仍较突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当前的环境状况与追赶全省发展步伐,实现与全省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差距,通过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走出一条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我市经济迅猛发展,环境问题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从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环境利益的高度,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坚持以人为本,坚定不移地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促使我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住上宽敞的房屋,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110kV海珠湾(广纸)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110kV海珠湾(广纸)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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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的地方。
改后页码 P12
P12-P13
修改内容简要说明
已根据广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补 充项目与广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相符性分析。
已补充项目与电网规划环评相符性分 析内容。
已补充项目与周边敏感点(含规划敏
P20
感点)的红线及建筑边界的距离,细
化现有及规划敏感点的性质、规模。
P19、 P28-P31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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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实报告表前后不一致、错漏地方。
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17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7 评价适用标准 ..................................................................................................... 3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34 环境影响分析 ..................................................................................................... 3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54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55 结论与建议 ......................................................................................................... 57 附录 ..................................................................................................................... 65 专题 电磁环境专题评价................................................................................. 66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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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概述与分析 ............................................................................................................................. 8 2.1 2.2 2.3 2.4 2.5 规划背景及本规划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 8 规划规划范围 ....................................................................................................................... 15 规划目标及建设规模 ........................................................................................................... 15 规划布局 ............................................................................................................................... 16 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 17
3
规划方案及污染源分析 ............................................................................................................... 18 3.1 3.2 3.3 规划方案分析 ....................................................................................................................... 18 污染源分析 ........................................................................................................................... 19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19

河源市饮用水源地规划

河源市饮用水源地规划

征求意见稿河源市饮用水源地规划广东省河源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8月第一章总论1 1.1规划范围与年限1 1.2规划编制依据1 1.3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2第二章规划背景4 2.1区域背景4 2.2规划目的与意义8 2.3规划研究技术路线9第三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趋势分析11 3.1污染源现状调查与分析18 3.3社会经济发展预测21 3.4环境污染趋势预测23 3.5主要环境问题与压力25 3.6环境保护制约因素分析25第四章规划目标与指标28 4.1规划目标28 4.2规划指标体系与可达性分析28第五章生态环境区划与分级控制管理30 5.1生态功能区划30 5.3分级控制管理38第六章环境保护规划方案41 6.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47 6.8环境管理能力建设53第七章重点工程项目与可达性分析60 7.1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60 7.2投资估算与可达性分析61第八章规划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64第一章总论1.1规划范围与年限1.1.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河源市市区(源城区)饮用水源地范围的辖区,共15826平方公里。

1.1.2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少数数据由于缺乏2005年数据而采用相近年份的数据。

规划期分为近期(2007-2010年)和远期(2011-2020年)两个时段。

1.2规划编制依据以国家、广东省、河源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为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和计划;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东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导则;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广东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河源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河源市各部门“十一五”专项规划等。

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年39号文);《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2006年4月4日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06年5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通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工作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05-2020)》(河源市环境保护局);《河源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河源市环境保护局);《河源市外经贸“十一五”发展规划》(河源市经贸局);《河源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河源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7.03.19•【字号】•【施行日期】1987.03.19•【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治理原有的污染,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内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

(二)水利工程(含江河整治、围垦工程等)、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含货场、编组站)、公路干线、电讯工程建设项目。

(三)危险物品(火药、炸药、农药、石油、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仓库建设项目。

(四)饮食业、旅馆业、旅游区建设项目。

(五)医院、疗养院、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广播电视、出版印刷、电影制片等单位,及其所属工厂、车间、实验楼、发射台等建设项目。

(六)城市新区、新住宅区、开发区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以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三条从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的选择、布局、设计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项目建成后,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保证其周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把治理原有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原污染较严重的必须同时治理与该项目相联系的原有污染。

在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或环境已被严重污染的地区内,不得新建、扩建使这些地区污染加重的项目。

在生活居住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游览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景观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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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
导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环[2006]4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6.05.15
【实施日期】2006.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通知
(粤环〔2006〕49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为了规范我省各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为了规范我省各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顺利实施,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要求,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下称《导则》)。

《导则》适用于全省各市、县、镇行政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

1.1 规划目的
通过加强环境规划和有序保护,改善全省各地环境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提升各地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社会发展全面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生态良好和环境优美、适宜人类居住的绿色广东。

1.2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要求,统筹规划城市生态体系构架,明确区域环境功能分区;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1.2.2 规划原则
(1)协调发展,和谐共赢。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2)分区控制,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实行环境优先,山区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粤
东、粤西地区坚持发展中保护的战略,明确划定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实施生态分级控制管理。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根据各地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完善功能区划,确定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保护自然与特色人文景观,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统筹兼顾,纵横衔接。

与国家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指引相符合,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及上级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与其他专业规划相互协调。

(5)注重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1.3 编制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
(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及《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粤府〔2005〕16号);
(5)地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1.4 规划期限、范围和技术路线
规划期限:原则上以规划编制的前一年作为规划基准年,近期、远期分别按5年、10-15年考虑,并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时限相衔接。

原则上规划五年修编一次。

规划范围:行政区域所辖范围。

规划的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略)
2.1 确定任务
当地政府或政府授权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经验的单位编制环境保护规划,通过委托文件和合同明确编制规划各方责任、要求、工作进度安排、验收方式等。

2.2 调查、收集资料
收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背景或现状资料,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产业结构、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矿产、渔业、旅游等行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

必要时,应对代表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区、需要重点保护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生态敏感地区及海洋、核与辐射进行专门调查或监测。

2.3 编制规划大纲
按照本规划导则第5条的有关要求编制规划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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