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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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2023年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2023年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3年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一、背景分析2023年,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阶段。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村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村级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本方案旨在推行“四民工作法”,即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福祉,保障民主权益,增强民族凝聚力。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四民工作法”,促进村级工作改革与发展,提升村级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广大村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增强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具体措施1. 以人民为中心(1)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村级工作的机制,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2)推行民主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决策参与、信息公开、民意调查等机制,确保村级工作的决策透明、民主和科学。

(3)注重法治建设。

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健全村级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2. 关注民生福祉(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强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条件。

(2)推进农业现代化。

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推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3)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农业产业链、服务业、乡村旅游等领域,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3. 保障民主权益(1)提升村级民主建设水平。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加强村民议事决策能力。

(2)保障村民权益。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推进农民工收入保障机制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完善村级法律援助制度。

建立健全村级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农民解决法律问题。

4. 增强民族凝聚力(1)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开展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活动,提升村民文化素养,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

(2)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促进不同民族交流和融合,增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感。

(3)支持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四民工作法”民主议事决策记录表1

“四民工作法”民主议事决策记录表1
“四民工作法”民主议事决策记录表
决策事项
社区各巷道新增路灯
村民提议
提议时间
提议人
提议内容
2014.5.11
彭亚元、龚春甫、黄运家、胡引娣、石道刚、曹益权
社区陈家巷、水府巷、河堤巷、罗家巷等巷道需要安装路灯,方便居民出行
村民商议
商议时间
参加商议人员
商议过程
商议结果
2014.5.18
高文侠、张艳兰、朱江林、彭亚元、龚春甫
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商议解决办法
一致同意在个巷道新增路灯
村民决议
决议时间
参加决议人员
决议过程
决议结果
2014.5.22
彭亚元、民评议
评议时间
参加评议人员
评议过程
评议结果
2014.5.25
胡引娣、彭亚元、龚春甫、黄运家
举手表决
一致通过
决议结果
公开情况
没有异议
办理结果
公开情况
群众满意,得到认可

浅析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与解决途径(参考范文)

浅析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与解决途径(参考范文)

浅析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与解决途径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体制的促进和完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为实现党领导下政府治理和社区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良好社区治理局面,把城乡社区建设成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指明了方向。

而社区资金作为社区运行、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保障,其管理水平和使用情况影响社区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笔者结合审计工作中的实践,谈一下体会。

一、社区资金的运行、管理与使用现状社区资金是指关系到社区运行、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保障经费,其合理有效使用有助于保障社区的正常运行,有助于支持和服务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有助于促进社区治理方式的改进和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目前城市社区资金来源由财政核定的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各级部门拨付“费随事转”专项工作经费、企业共建和捐赠收入、经营性收入及表彰奖励资金、利息等其他收入构成。

普遍实行由社区居委会报账、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管理的“居账街管”的财务管理制度。

由于各项社区资金使用范围不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其的管理方式也不一致,导致社区资金具有种类多、总量少、来源渠道多且管理方式不统一的特点。

基于上述特点,社区资金在运行、管理与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一)未严格执行预算安排、管理和拨付社区资金。

一是社区专项工作经费财政配套安排不到位。

二是少拨、多拨或滞拔社区工作和人员经费。

三是少数街道办事处挤占社区资金用于街道事项。

上述情况制约社区资金的筹集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正常运转和社区人员家庭生活。

(二)社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资金闲置使用效率不高。

一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以多项名目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未按规定用途、超范围使用社区资金。

二是未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程序。

“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

“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

“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
四民工作法概述
四民工作法是一种社会调解工作,其可以解决社会的纠纷,社会安定与发展。

该法操作规程已在国内外取得许多良好的实际应用效果,是一种具有革新性的工作方法,同时也是防止社会冲突的一种手段。

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
1、发现存在纠纷的情况: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综合各方实际,要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分析社会冲突双方的原因及历史背景,正确认识纠纷事件,找准存在的纠纷之所在。

3、协调让步:要求双方遵循议定的规程,坚决执行让步协议,制定合理的期限,共同维护社会安定。

因此,要求双方切实可行地签订协议,做到有处有记,有责有归,以求完全履行。

4、防止纠纷复发:针对纠纷,要深入了解,多加思考,以切实的行动和措施,积极争取双方社会关系的深化,防止纠纷的再次复发。

四民工作法的优势
1、在处理社会矛盾冲突纠纷方面。

四民主工作法

四民主工作法

“四民主工作法”含义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创新农村基层民主新机制,实施以“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为主要内容的“四民主工作法”,有效保障了农村基层民主,推动了农村科学发展。

“四民主工作法”是指村民在村党组织领导和党员带动下,通过“提事、决事、理事、监事”四个步骤,对农村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决定,并实施监督管理。

其基本内涵包括:核心是民主、关键是公开、重点是参与、前提是规范、主导是支部、监督是保证。

“民主提事”就是“农民的事情农民提”,即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村“两委”、村经济合作社等各类组织都有权力按程序对村务提出意见建议。

提事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调整、山林管理与承包事宜,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的方案等十大重要事项。

提事频率一般每季度一次,重大事情和急办事情可随时提事。

提事程序包括征求意见、形成议题、议题受理三个环节。

提事主体将预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受理申请情况由村委会报请党支部审核批准,经党支部同意后村委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民主决事方案。

“民主决事”就是“村民的事情村民定”,即村委会召集会议,组织决事主体(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村民代表、户代表)对经过“海议”后确定的“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这一步骤包括张榜公告、反复酝酿、确定议案、签字表决、解释说服5个环节。

其中,规定表决要各户户代表签字,赞同率达到80%以上即为表决通过,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表决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向村民公布,对未签字赞同的,由村“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联系该户的党员进行解释、引导、说服,确保决策能够顺利实施。

“民主理事”就是“让村民管理本村的事情”,即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民主理事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把经过民主决事通过的有关事项付诸实施。

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村务工作纳入“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四个民主的有序轨道,做到问计于民、取政于民,达到集民智、聚民力、顺民心、合民意的目的,全面构建和谐新农村,村委决定在农村基层组织实行“四民工作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四民工作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大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制度和程序上保证农民当家作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全面建设小康和谐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二、实施“四民工作法”的目标“四民工作法”的主要内容与遵循的议事程序: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按照“四民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内容及其开展程序,推行“四民工作法”的目标是:(1)促进农村的深化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多元化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理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2)提高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坚持事事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加强农村工作的透明度。

(3)通过“四民工作法”,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实现村民自治,促进和谐农村和新农村建设。

三、实施“四民工作法”的具体措施与步骤1、坚持依法办事、民主提事。

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应当落实、遵守村民自治制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到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民主提事,就是要问计于民,让群众及时对本村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群众的参与权。

凡是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都有参加民主提事活动,包括集体提事和村民提事。

民主提事的主要内容是涉及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村级重大事务和热点、难点问题,具体内容为: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村集体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调整、山林管理和承包事宜;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的方案;道路、自来水和农田水利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方案和工程承包方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的制定等。

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村级实行四民工作法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四民工作法”是指农村党组织围绕“四民”(教育、卫生、文化、妇女)和其他基本民生问题,通过与群众互动、共商、共建、共享,提高村民的幸福指数,推动村庄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一种工作方法和路径。

实施“四民工作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帮助村民摆脱贫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实施原则:(1)统筹整合资源:整合村内外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化村庄集体经济,从而实现建设、管理、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协调推进。

(2)民主决策:重视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发扬民主精神,建立由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构成的制度,促进村民和村委会之间的互动和信息流通,形成共治共建的格局。

(3)注重宣传教育:在群众中宣传“四民工作法”思想,普及村庄倡议和相关政策,提高村民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4)分类施策:对于不同的“四民”问题,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方案,并考虑人口的不同特点和需求。

(5)保障经费:村委会应当根据“四民工作法”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专项经费、基金、项目投资等。

三、方案实施(1)教育:增加村小学校舍及生活设施的投入,加强校园管理以提高教育质量,组织青少年学习和文化交流活动,为村民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机会。

(2)卫生:村委会应增强卫生保健工作,加强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提高卫生保健的基本设施和能力,推广普及社区卫生服务等。

(3)文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化活动,促进文化互动交流,丰富村民精神生活,提高文化素质。

(4)妇女:针对家庭责任和家庭生活中的问题,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增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成效(1)教育:提高优秀中小学校的建设和运行质量,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有效推动了农村教育改革。

(2)卫生:提高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降低疾病种植病死率,促进了农村卫生水平的提升。

(3)文化:增强农村文化自信,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比例,促进了农村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是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的有效载体。

为有效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激励党员树立崇高理想、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热情,根据省、市、区委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全区认真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每月第一周星期四固定为“支部主题党日”。

每次活动原则上按半天时间安排。

遇假期顺延至下一个周四。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开展,必须提前3天向区直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活动内容“支部主题党日”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在集体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按月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知党情、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及开展集体活动等。

1. 交党费。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按月收缴党员党费。

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要组织党员主动交纳当月党费,推动从“收”党费向“交”党费转变,让交纳党费成为党员的一种自觉习惯,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

禁止党组织提前收缴党员党费。

2. 唱国歌。

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有条件的党支部可组织全体党员一起奏唱国歌。

3. 读党章。

全体党员要通读熟读党章。

每月“支部主题党日”要组织党员开展一次诵读党章活动,每次节选一段《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诵读,可采取领诵或齐诵等方式开展,通过反复诵读,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

4. 知党情。

每月“支部主题党日”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最新精神,主要学习重大时政时事、重要政策文件、主要领导讲话及署名文章(学习资料主要来源于党报党刊)。

通过集中学习,让党员及时全面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和工作部署,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中来。

社区基层党组织基本规范

社区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一)健全基本组织1、基本组织。

根据社区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按期换届选举。

2、延伸组织。

建立社区大党委;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网格)建立党组织;建立“两长四员”队伍;在社区群众团体中建立党组织。

(二)建强基本队伍3、选优配强。

社区“两委”成员5—9人,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有1名大学生,符合“一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社会管理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标准。

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

4、教育培训。

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其他社区“两委”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街道组织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5、岗位管理。

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至少参加一次街道党工委召开的会议,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明确任务。

建立“一诺双评三考”制度,社区“两委”成员每年公开服务承诺,做好实事登记,年底公开述职,并接受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上级党组织年度考评。

6、党员队伍。

分类管理社区党员,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定期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其社区表现情况。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有1名发展对象。

(三)开展服务活动7、服务职责。

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提供服务。

推进区域化党建,抓好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商务楼宇党组织建设。

8、服务平台。

按照“五务合一”的要求,建好用好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配备便民服务、党群活动、电化教育、文化娱乐等功能室及设施,确保场所面积充分满足群众需求,确保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9、服务项目。

为党员提供党务咨询、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流动党员管理等党群服务。

“四民”工作制度

“四民”工作法制度
一是扶贫帮困“助民”。

扎实开展“阳光救助”工程。

以来以不同方式走访慰问贫困对象户,发放实物及慰问金、低保金,及时送去党对他们的关心。

二是强化治安“安民”。

实施平安创建和法治宣传工作,努力打造平安社区,极大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环境的满意率。

三是繁荣文化“乐民”。

建设社区文化广场不少于1个,文化图书活动室不少于2个,文化展览馆不少于1个,建立文化队伍不少于3支,每年开展“三送”下社区活动不少于20场次。

四是创新机制“便民”。

社区实行限时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接待日,每周一至周六,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在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值班、接访;建立干部下访工作机制,推进一线服务和“零距离工作法”等措施,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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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四民工作法”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在操作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村规民约,应遵循以下规程:一、民主提事。

就是问计于民,让群众及时对本村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群众的参与权。

1、民主提事的主体: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都有权利参加民主提事活动。

民主提事包括集体提事和村民提事。

集体提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等各类组织提出,村民提事时由本村十分之一以上年龄18岁以上的村民签名。

2、民主提事的内容:凡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村级重大事务和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主提事的范围。

大致可分为政务和村务两大类。

凡是涉及国家政策、国家行政任务,如计划生育、社会秩序、治安、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属于政务类,村民委员会必须依法完成,保证落实。

凡涉及全体村民共同利害关系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均属于村务类。

这类事务的处理必须实行村民自治。

自治权的行使范围只限于基层社会生活,而不是所有的社会公共事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2)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3)引导村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关措施;(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5)村集体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6)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调整、山林管理、承包事宜,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的方案;(7)享受村误工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8)学校、道路、自来水、农田水利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方案和工程承包方案;(9)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10)村务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及其他需要共同商议的事项。

3、民主提事的时间:一般应每季度进行—次。

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举行。

4、民主提事的步骤:(1)提出事项。

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和村民个人根据本村组的实际,提出事项及处理意见和建议后,由村“两委”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村规民约进行审核,然后提出事项及处理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

提出事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保证提事事项最大程度地反映民意。

(3)形成议案。

提事事项根据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提事事项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议题,并提交给村“两委”会或村党小组、村民小组受理。

由村“两委”会或村党小组、村民小组研究确定,提出民主决策的具体议案和安排。

二、民主决策。

就是取政于民,让群众决定本村的事情,进一步落实群众的决策权。

1、民主决策的主体(1)属村“两委”会管理的事项,决策主体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全体党员、村户代表和村民代表。

(2)属村党小组或村民小组管理的事项,决策主体是村党小组或村民小组班子成员、本村小组党员、村户代表和村民代表。

如村党小组、村民小组决策不能通过的,由村“两委会”召开支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2、民主决策的组织者(1)属村“两委”会管理的事项,由村“两委”会班子负责组织。

(2)属村党小组、村民小组管理的事项,由村党小组、村民小组班子负责组织。

3、民主决策的内容:民主提事形成的议案。

4、民主决策的时间:民主提事形成议案后,由决策主体商定后,适时进行民主决策。

5、民主决策的步骤(1)进行张榜公示。

把民主提事形成的议案张榜公示,并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掌握,让群众进行“海议”。

(2)综合酝酿意见。

认真收集综合群众意见,召开由决策主体参加的会议,进行反复酝酿和研究有关事项。

(3)拟定表决方案。

决定主体在反复酝酿和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筛选,拟定表决方案,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的意见。

(4)群众表决。

将公示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表决,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可以进入实施阶段。

表决结束后3天内将结果向村民公布。

(5)做好疏导工作。

对表决不赞同的其他群众,由村“两委”班子或村民小组班子继续做好说服引导工作,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任何村民有义务执行表决事项,不得阻挠表决通过决策事项的实施。

三、民主管理。

就是还事于民,让群众管理本村的事情,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管理权。

1、民主管理的主体(1)属村“两委”会管理的事项,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户代表管理,民主理事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开展工作。

(2)属村党小组、村民小组管理的事项,由村党小组、村民小组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户代表管理,民主理事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开展工作。

2、民主管理的内容:把经过民主决策通过的有关事项付诸操作实施,使民主决策进入执行阶段,主要包含民主理事和民主理财两方面工作。

3、民主管理的步骤(1)民主理事方面:民主理事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每月确定一天为民主理事日,或不定期召开民主理事活动。

民主理事活动一般要履行六个步骤:一是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班子向民主理事小组通报当月项目进展情况;二是民主理事小组对本村(村党小组、村民小组)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班子对民主理事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答复、解释和整改,对一时不能答复的,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出措施,在下一个民主理事日通报整改情况;四是民主理事小组长记录好审理情况;五是审理通过后,民主理事小组成员在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上签名确认;六是经民主理事小组审理通过的项目进展情况,必须在3日内张贴到村务公开栏的显眼位置,接受群众监督。

(2)民主理财方面: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原则上每月确定一天为民主理财日(可与民主理事日同时进行),或不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集中对本村(村党小组、村民小组)经过民主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议。

民主理财要实行回避制度,村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小组。

民主理财活动一般要履行以下六个步骤:一是村(村党小组、村民小组)会计提供有关项目当月(季)收支账目;二是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详细进行审理;三是村“两委”(村党小组、村民小组)负责人进行解释;四是理财小组长记录好审理情况;五是审理通过后,理财小组成员分别在会计帐目和公布帐目上签名确认;六是经民主理财小组审理通过的财务收支账目,必须在3日内张贴到村务公开栏的显眼位置,接受群众监督。

四、民主监督。

就是监事于民,让群众全程监督,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监督权。

1、民主监督的主体: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都有权利参与民主监督活动。

在实施民主监督中,村党组织要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

2、民主监督的内容:对民主提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各个环节、各个步骤都可以实行监督。

3、民主监督的步骤(1)事前监督。

就是对民主提事、民主决策的过程进行监督。

具体要做到“三看”:一是看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接到的民主提事事项是否在15日内作出答复或提交村民讨论。

否则,村民有权向村“两委”会反映,村“两委”会要及时作出处理。

二是看民主提事的事项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凡符合的,村“两委”会必须按照“四民工作法”提交村民表决。

否则,村“两委”会必须向村民作出解释。

三是看村“两委”会在民主决策过程中是否采纳群众意见。

村民可以召开各种会议听证,直接提出监督意见。

(2)事中监督。

就是对民主管理的全程即民主决策通过的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做到“三跟”:一是跟进度。

民主理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必须每月(每季)定期公布项目实施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进展中的较大支出和关键时期要随时向群众公布。

没有公布或对公布事项有疑问的,村民可随时向村“两委”会反映,村“两委”会要及时作出处理。

二是跟程序。

在民主管理过程中,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经过民主决策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否则,村民可向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提出质询。

民主理事小组作全程跟踪。

三是跟疑点。

对项目在实施执行时出现的疑点,本村村民有权向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或民主理事小组质询,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或民主理事小组应及时作出说明。

(3)事后监督。

就是对民主决策通过的有关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做到“三查”:一是查财务。

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通过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通报财务收支情况。

财务公开后,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

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能够当场答复的应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向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反映,村“两委”会(村党小组、村民小组)应当在15日内作出答复。

二是查质效。

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通过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通报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完成的质量和效果。

村务公开后,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

村民提出的合理意见,村“两委”会应当在15日内作出答复。

三是查干部。

村组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村民应通过正常渠道向村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村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错误严重的,村民可以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罢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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