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的控制现场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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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如何做好现场签证把控效益

施工方如何做好现场签证把控效益

施工方如何做好现场签证把控效益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变更工程,需要额外增加的工程量。

施工方在进行现场签证把控时,需要考虑到效益,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施工质量和效益最大化。

1.明确签证管理责任。

在项目实施中,应明确签证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制定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各参与方的职责和权限。

签证管理责任主体可以由项目经理或专门的签证管理人员负责,负责签证的识别、评估、审核和报批等工作。

2.建立完善的签证管理流程。

施工方应制定详细的签证管理流程,明确签证的申请、评估、审批和变更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所有签证都需要经过明确的申请、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加强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施工方控制签证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施工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可能需要签证的工程,并与施工方及时沟通,确保签证的申请和审批流程顺利进行。

监理人员还应密切关注签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签证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4.合理评估签证工程的造价。

施工方在进行签证管理时,应进行合理评估签证工程的造价,并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确保签证工程的报价合理。

评估签证工程造价时,应考虑到工程量、工艺要求、材料费用等因素,确保签证工程的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5.提高施工组织水平。

施工方应加强施工组织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以减少变更工程的数量。

施工方可以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变更工程的发生。

6.加强与设计、供应商和业主的沟通。

施工方在进行签证把控时,应与设计、供应商和业主之间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工程变更的原因和要求,确保签证工程的需求与设计和供应商之间的配合度。

施工方还应与业主协商签证工程的价格和进度等问题,确保施工的效益最大化。

总之,施工方在做好现场签证把控效益时,应明确责任、建立流程、加强监理、评估工程造价、提高施工组织水平和加强沟通等方面加强措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和效益最大化。

如何有效进行施工现场签证的控制-精选文档

如何有效进行施工现场签证的控制-精选文档

如何有效进行施工现场签证的控制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造价控制,除设计阶段外,在施工阶段如何有效进行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控制,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由于现代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此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

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笔者多年来审核了许多类型工程的结算,从中发现现场签证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施工现场签证价格进行有效的控制.施工现场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

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现场计价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

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组成,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有些签证把材料按市场价签证并列入直接费,这是不允许的。

对设计缺乏有效约束.有的图纸节点设计不够详细,做法说明不够全面,设计过于粗糙,局部用料计算不合理,设计环节经济控制深度不够,难以进行多方案论证。

设计管理力度不够,存在大量先施工,后出联系单现象,资料中反映设计人员仅作签名,无相关意见。

另外,设计过分考虑了建筑物整体外观形式的美观,未考虑整个工程的节能情况,因此给签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施工单位提出许多问题,只考虑用料越来越好,未考虑成本核算。

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

监理单位对建材验收时不够认真。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办法————————————————————————————————作者:————————————————————————————————日期: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外国人员,包括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所需的工作签证。

工程现场签证分为多次入境签证和单次入境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颁发机关为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其授权的边防管理机构。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接受中国国情教育。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有效期为最长一年,签证到期后,申请人如需继续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及时申请延期。

第七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护照、近期免冠照片、工作单位介绍信、合同或项目证明文件等。

第八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专业人员的聘请合同或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第九条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在中国境内执业,应当符合中国境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人员的注册、资质要求。

第十条外国施工人员在中国境内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取得中国的工程建设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工程现场签证的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有不良记录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获得签证。

第十二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签证颁发机关支付签证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因国别、签证类型、签证期限等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申请材料,请根据具体要求提供。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结果将向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第十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如因工程建设活动变更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相关活动,应当及时向签证颁发机关申请注销。

第十六条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国人员应当履行相关申报、备案、报告、检查、采集等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弥补前期工程签证管理的不足,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证内容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一)按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签证的;(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下列项目可以办理签证:业主方委托项目、设计(图纸)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含的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业主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

二、签证控制原则(一)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必要时须附简图并标注几何尺寸,对工程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便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相关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不能笼统含糊其辞。

凡是能够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工程变更类签证所含内容及楼层、部位较多,一时完成不了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二)实事求是原则:1、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此类签证尽量避免,如现场确需签证应严格把握,应写明签证人工工种和工资级别,现场工程师应准确核实读表计量。

2、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三)公平原则: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四)可追溯原则:1、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签证内容的做法及原因说明、工程量增减情况、相关图纸、原始测量数据、照片等。

2、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资料应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

(五)现场跟踪的原则:“工程量签证”、“经济类签证”工程师对现场签证只复核签认工程量,不签价格,施工方上报签证时,只报工程量及计价文件,价格由结算时统一调整。

如何加强工程签证管控措施

如何加强工程签证管控措施

如何加强工程签证管控措施在工程项目中,签证管理真的是个大坑,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去。

而且你一旦掉进去,想爬出来可就不容易了。

很多时候,签证的事情就像是那种“不经意的小水滴”,你觉得它不值一提,结果却在你不经意的忽视中悄悄积累,最后变成一座“水库”,把整个项目拖得沉不住气。

说白了,签证控制不好,工程预算就像吹气球一样,越来越大,最后就连你自己都不敢往上吹了。

所以,如何加强工程签证管控措施,成了每个项目经理和管理者的必修课。

签证这东西可不能随便乱给。

你可千万别觉得“给个签证,问题就解决了”,有时候签证就像是给了“通行证”,你一不小心,它就会让那些额外的费用像飞起来的气球一样,往上蹿个不停。

要严格审核每一张签证,别让任何一个不合理的签证都溜过去。

签证管控,不单单是防止预算超支的问题,更是对项目整体掌控力的体现。

像是一个棋局,哪一步走错了,最后全盘皆输。

很多时候,工程人员和施工方为了加快进度,可能会有意无意地把一些非必要的费用列入签证,而这时候作为管理者,不能只是简单地批准,要站在全局角度思考。

毕竟,工程的预算可不像你家餐桌上的菜谱,想加点什么就加点什么。

再说,签证管控也不是单单依赖几个“专家”就能搞定的事儿。

你得让所有参与工程的人员都有意识,明白每一笔额外支出背后都不是小事。

想想看,每个项目的签证本身就不算小数目,稍微不注意,整栋楼可能都被一堆无意义的签证拖得“疲惫不堪”。

加强签证管理,除了事先规定“什么情况可以签证”,还得有一个强有力的审核机制。

在这个审核过程中,不仅要看签证的内容是否合理,更要关注签证的时间和背后发生的实际情况。

很多项目,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临时需求,需求一大,签证就上来了。

如果不及时、严谨地审核,极有可能让这些需求“水涨船高”,最终变成不必要的“负担”。

技术手段的应用也少不了。

随着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发展,签证的管理已经从过去的纸质版逐渐向电子化过渡。

以前,大家签字盖章跑来跑去,那个过程简直可以用“千里迢迢”来形容。

如何做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

如何做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

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

这就要求办理签证人员办理签证前应熟悉相关定额子目,可以套用子目的尽量套用,便于决算时调差及取费等。

无法套用定额子目的时候施工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关于甲方不受理的,我们采用资料登记发放表,在签证文件做出来以后逐步进行发放(表格含:日期、类别、编号、内容、签收人、签收日期、反馈等),在甲方或监理单位分别进行派送,建筑法明确规定在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收到文件起72小时内不给于答复的视为认可(依据就是发放登记表);第一步做好之后实事第二部,在变更签证的工程施工部位验收时进行收集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同样进行分类、编号(注明:必须与签证单编号相符),进行统一归类整理,作为结算依据。

2现场签证管理的常见问题1、签证单的格式五花八门,有签证单、作业单、联系单、联系单等等叫法不一,有些过于简单而有些又过于复杂,造成签证内容填写和签字较为混乱,有些必须要了解的内容没有写,而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却写了一大堆,为监理、业主审核带来一定的困难。

2、签证内容不真实。

有些承包商利用业主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漏洞,虚报、多报工程量或者巧立名目重复计量,或为了虚增工程量,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有意漏签。

有些业主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或有意刁难,以致出现利用隐蔽工程签证套取工程款进行灰色交易。

因为隐蔽工程的签证事后很难取证,或取证的成本太大,给签证的真实性复核带来一定难度。

3、签证流程不清楚,签证手续不完善。

签证一般应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有些签证单未通过监理人员审核就直接送建设单位审批;有些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项目经理越权审批。

4、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承包范围界定不清,尤其是一些总价包干或采纳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清楚合同内容,不知道该不该签,不负责任的乱签,导致一些施工〔企业〕借机高估冒报。

现场签证监理管理方案

现场签证监理管理方案1、应认真学习业主颁发的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明确可予签证和不得签证的内容范围。

2、项目监理机构对现场签证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要进行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的把关。

2.1、首先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申请。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需要签证项目进行初步见证,并将见证原因、工程量估算、费用估算内容填写清楚,详细填写工程现场见证单。

但初步见证时,现场见证单中提报的估算工程量和费用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2.2、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见证资料进行审核,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并协助建设单位对签证事件是否属于签证范围进行界定。

2.3、配合业主做好现场见证,并配合完成现场工程量的核实。

2.4、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及时组织工程的建设,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见证事件的执行情况。

2.5、在见证事件施工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签证事项工程量费用签证单。

签证单要详细填写工程量计算书、费用预算及其它相关支持资料。

2.6、要求签证事件实施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提报签证费用单,逾期事后一律不准签证,结算时也不予考虑。

3、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原则进行现场签证费用的审核,定额及预算中已包含的内容要进行核减,避免重复计算。

已通过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不能再进行签证,避免重复计价。

4、业主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工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尽快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出签证申请,进行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办理工作。

5、工程(工作)联系单作为业主或监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某一请求的批复或针对某一事件做出的通知和要求,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引起费用增减的项目监理机构需要监督施工单位必须通过现场签证的方式予以确认。

6、项目监理机构应收集现场签证相关的内容、数量、原因、部位、日期、价款结算方式、结算单价、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核定、估算费用预算费用等支持性资料,附相应的补充图纸(如需要)、会议纪要,还要对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进行工程音像资料的取得和收集(对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应进行拍照或摄像)。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1.管理目标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目标是确保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正常运行,保证变更与现场签证过程的合规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2.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平公正: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应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3)便利高效: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应尽量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4)适度控制: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应坚持适度控制原则,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的同时,合理把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范围与程度。

3.管理程序(1)变更管理程序:a.变更申请:施工单位需提出正式变更申请,包括变更内容、理由、影响及变更后的费用预算等。

b.变更审批:建设单位负责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原则应为公平、公正、合理。

审批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c.变更实施:施工单位按照变更审批结果进行实施,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

(2)现场签证管理程序:a.现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需要提出现场签证申请,包括签证内容、理由、费用预算等。

b.现场签证审批:建设单位负责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c.现场签证实施:施工单位按照现场签证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实施,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

4.管理要求(1)完善制度建设: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和流程。

(2)加强信息沟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相关信息。

(3)严格审核程序:建设单位对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申请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严格费用管控:建设单位应对变更与现场签证的费用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5)加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监督检查,确保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正常进行和合规性。

5.管理保障(1)加强培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的专业水平。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为落实签证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应制定规范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

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现场见证后,施工承包商即可对签证事件进行实施;签证事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现场见证涉及的费用进行签证。

7、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8、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

二、定义、范围1.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2.工程(工作)联系单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某一请求的批复或针对某一事件做出的通知和要求,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引起费用增减的必须通过现场签证的方式予以确认。

3.可签证的内容范围:(1)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新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如:特殊工程中采取的,依施工承包商经验无法预见的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工程量及费用增减。

(2)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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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的控制现场签证
作者:冯惠晓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3期
摘要:工程签证单是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由于建设单位管理水平高低不同,技术水平良莠不齐造成对建设工程投资不能做到有效控制,从而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投资浪费。

为了加强EPC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签证单的监督和管理。

结合我单位现运行EPC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控制,以及现场施工所发生签证内容和形成原因,在研究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后,提出本文研究内容,通过本研究的实施规范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效益,有效的控制投资。

关键词:签证、工程管理、投资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签证的有效控制要求EPC项目经理必须明确掌握EPC工程中标书、施工合同及招标预算书所确定的工作界面,包括相关工程范围、承建方式、工程明细分项及相应数量和造价、取费原则等资料。

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活动准则,使现场签证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

在工程签证过程中须严格遵照以下原则:第一,坚持准确实用原则。

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完整,签证内容应包括工程变更项目名称、编号、原因、类别、工程量或产品规格、有关各方签章和签证时间、工作内容、组织设计、有无甲供材等,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预算审批部门进行工程量计算方便”为原则。

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相应工程量结果而不可签单独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以避免结算时发生争议。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凡是无法计算具体工程量的内容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据实签证,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额外补偿。

诸如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工日和台班在签证内容实施过程中未全负荷实用等实况在签证内容中应据实,以方便预算审批部门按照系数进行取舍。

第三,坚持资源节约原则。

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在预算审批部门进行结算时考虑利旧或折价从而达到减少投资、节约成本的目的。

第四,坚持常驻现场原则。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EPC单位、分包单位、现场监理人员以及造价审核人员应一同到现场察看;根据工程量实际情况和预算定额内容合理确定预算价值量,对于预算定额含量不足或者重复项进行调整,做到不缺项漏项,也不瞒报眶报。

第五,坚持时效性原则。

在合同中要明确签证索赔的时间期限,当工程发生签证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期限执行。

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提出要求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待发包人签证后施工,若发包人未签证同意承包人施工后发生费用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产生的相
关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48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承包人提出的签证报告视为认可。

第六坚持反签证原则。

即针对建设工程合同内或定额含量中有约定但因其他原因没有施工的工作量现场必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经核实后执行反索赔签证,待进行工程款支付时一并扣除。

其次,现场签证单必须一事一单,做到内容完整、具体、准确;现场签证必须实事求是,施工工程师必须仔细审核现场签证单并到现场认真核实,对不合理的签证内容必须坚决抵制。

对于已发生的签证,若最终被确认为违反招标书、合同书或预算取费原则的,造价审核人员有权利予以废除。

造价核算人员对分包单位依据现场签证单所编制的预算内容进行仔细审核。

审查其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之处,存在重复项目内容的必须予以剔除,有些工作内容虽然没有在图纸上反映,但含在定额之中。

为保证签证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同时为了有效控制投资,预算审核人员在月底必须将本月所发生的所有签证汇总并作为本月工程项目汇报内容之一提交项目经理,使项目经理对整个建设项目有一个详尽完整的掌控,对建设投资做到实时掌握。

再有,要加强对现场工程量变更签证的管理。

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是现场发生未预料到的情况,或是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特殊新的要求,都会发生工程量的变更,工程量变更往往会引起投资增加。

为了把投资控制在预定的范围内,应要求严格控制和审定工程变更。

无论是哪一方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都必需经过在关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同意。

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

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如合同中无此单价,应按合同条款进行估价,经监理工程师审定,现场管理人员认可后,作为计价依据。

最后,要加强和完善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的管理包括现场签证的办理和审查两个阶段。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签证时应做到先算帐后实施,在办理每一签证之前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进行工程量及成本增减分析,变工程成本事后被动控制为事前主动控制。

现场管理人员应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对其中不实之处和不合理性加以严格审查。

根据定额、合同等文件来判定该签证内容是否允许调整,及调整的幅度和范围。

参考文献:
[1]仲景冰、唐菁菁.工程项目管理[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9.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S].2002.
[3]财建〔2004〕369号.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S].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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