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高铝业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31111
铝业公司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行政、销售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日常管理,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室,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下设生产部、技术部、行政部、销售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生产过程的监督。
2. 技术部:负责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和质量控制。
3. 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4. 销售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和销售工作。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六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经行政部批准。
第八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具体规定如下:1.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每次不超过三天。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每次不超过七天。
3. 年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生产与安全第九条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条生产过程中,员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饮酒、嬉戏打闹等行为。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生产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品质部负责产品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第六章人力资源第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薪酬福利等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铝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学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团队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为公司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员工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七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九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员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第十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期间工资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扬: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2. 积极参与公司活动,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3.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良好效果的。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2. 工作态度不端正,影响团队协作的;3. 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九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铝单板厂员工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铝单板厂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铝单板厂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厂规厂纪,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应经过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应熟悉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第六条员工因故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七条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报销等费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
第十三条员工应参加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确保产品质量。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加薪等。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奖励与处罚的具体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六章考勤与薪酬第十八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时打卡,如实记录出勤情况。
第十九条员工薪酬按公司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第二十条员工薪酬发放时间及方式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铝单板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湖南创高铝业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311111.doc

湖南创高铝业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3111111.目的为了建立和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员工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工作与流程,提高公司劳动效率与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3.1异常考勤:员工在工作地按时出勤但由于特殊原因未打卡或未及时打卡;员工因外勤无打卡记录。
3.2迟到: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场所10分钟(含)以内的,视为迟到。
3.3早退:比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含)下班的按早退处理。
3.4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假;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含)按半天事假处理。
3.5旷工:未以任何信息知会未出勤情况为旷工;无打卡记录且无书面审批凭证的视为旷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含)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一月内每累计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半天处理;规定上班时间未出勤,且无书面审批的视为旷工。
3.6 调休:包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将休息日、节假日与工作日进行对调或员工用加班工时券进行补休。
3.7出差:临时异地办公或符合公司培训计划的各类异地培训进修。
3.8 加班:经公司批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未报备或审批未通过的不计算加班。
3.9加班工时券:由人事行政部签发、加班员工持有的载有员工编号、姓名、部门、加班日期、加班工时、加班类型(包括平日加班、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三种)等信息且未计发加班工资的书面证明。
加班工时券由员工自行保管,遗失不补。
3.10外勤:员工当天可往返的本地出差。
3.11全勤:无迟到、早退,无请假(含有薪假)、旷工等缺勤情况,但调休不计作缺勤。
3.12有薪假:不扣发结构工资或只计发基础工资的假种。
其中婚丧假、生育假、年假、法定假不扣发工资,但对员工休以上有薪假超过一个月的,有薪假期间岗位自动调整为待岗,工资调整为B012级,其中工伤假期间工资按月计发,生育假期间工资原则上待员工正式返岗后一次性补发;病假只按规定计发基础工资。
湖南创高铝业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创高铝业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秉着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包括驻娄底市城区以外的其它分、子公司及实际控制单位。
3.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集团员工离开本地城区(不含出国出境)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4.集团所属各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凭已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到财务办理借支和报账手续,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2.出差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2.1经集团董事长(总裁)批准,子公司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乘坐城市间直达软席列车。
2.2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就近省亲访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并在此期间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开支办法。
3.1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
3.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集团董事长(总裁)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3.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票报销。
3.4凡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3.5子公司总经理、集团部长级以上人员,在省内未乘集团专车出差,其往返城市间交通费按正常价位的1.5倍报销。
3.6因陪同领导出差或业务需要,经批准随行人员1人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或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
制造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各部门。
第二章考勤周期与工作时间第三条考勤周期为每月的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第三章考勤记录与审批第五条员工考勤记录采用电子考勤系统,由各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每日考勤数据的录入与汇总。
第六条员工请假、加班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请假、加班申请需填写《员工请假/加班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应在归岗后第一时间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填写《考勤异常情况说明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监督与抽查,确保考勤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一)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半天工资;迟到30分钟以上,扣除一天工资。
(二)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半天工资;早退30分钟以上,扣除一天工资。
(三)旷工: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四)事假:事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五)病假:病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第十条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一)不按规定打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二)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形象。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铝单板厂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铝单板厂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铝单板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销售、行政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管理制度,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员工入职前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企业财产,合理使用生产设备,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假第十条员工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十一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二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章考勤与考核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十四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七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企业利益、影响企业形象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六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八条企业将定期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建立员工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空间。
第七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二十条企业应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作业。
第二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铝单板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铝型材厂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铝型材厂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铝型材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技术、财务、行政等各部门。
二、招聘与入职第三条铝型材厂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
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
三、考勤与请假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八条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四、岗位职责与绩效第九条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晋升等挂钩。
五、安全生产与环保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六、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参加外部培训,提高自身竞争力。
七、奖惩与晋升第十六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
八、离职与解聘第十八条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九条公司可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等原因解聘员工。
九、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铝型材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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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建立和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员工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工作与流程,提高公司劳动效率与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3.1异常考勤:员工在工作地按时出勤但由于特殊原因未打卡或未及时打卡;员工因外勤无打卡记录。
3.2迟到: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场所10分钟(含)以内的,视为迟到。
3.3早退:比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含)下班的按早退处理。
3.4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假;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含)按半天事假处理。
3.5旷工:未以任何信息知会未出勤情况为旷工;无打卡记录且无书面审批凭证的视为旷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含)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一月内每累计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半天处理;规定上班时间未出勤,且无书面审批的视为旷工。
3.6 调休:包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将休息日、节假日与工作日进行对调或员工用加班工时券进行补休。
3.7出差:临时异地办公或符合公司培训计划的各类异地培训进修。
3.8 加班:经公司批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未报备或审批未通过的不计算加班。
3.9加班工时券:由人事行政部签发、加班员工持有的载有员工编号、姓名、部门、加班日期、加班工时、加班类型(包括平日加班、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三种)等信息且未计发加班工资的书面证明。
加班工时券由员工自行保管,遗失不补。
3.10外勤:员工当天可往返的本地出差。
3.11全勤:无迟到、早退,无请假(含有薪假)、旷工等缺勤情况,但调休不计作缺勤。
3.12有薪假:不扣发结构工资或只计发基础工资的假种。
其中婚丧假、生育假、年假、法定假不扣发工资,但对员工休以上有薪假超过一个月的,有薪假期间岗位自动调整为待岗,工资调整为B012级,其中工伤假期间工资按月计发,生育假期间工资原则上待员工正式返岗后一次性补发;病假只按规定计发基础工资。
3.13休息日:在固定考勤模式下包括周六、周日;倒班模式与计件工资制员工休息日不固定。
3.14节假日:指11天国家法定假期。
4.考勤模式4.1固定模式:以周为时间单位固定每天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适用于职能部门。
4.2倒班模式:由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对一天内各生产班组及相关后勤人员的工作时间作出分批次的合理安排,员工依据考勤班次安排实行时间不完全固定的出勤,适用于生产人员、护卫队员、厨房行政后勤等。
5.考勤方式5.1指纹考勤:通过考勤机识别个人指纹形式留下并记录出勤的时间;公司一律实行指纹打卡制。
6.考勤原则6.1事前原则:所有人员出差、请假、调休、加班等均应事前批准,凡经核查后再报备审批的不予采纳,未报批的按旷工处理或不计加班。
7.考勤时间7.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基本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由公司根据平均每月20.42天即163.33小时[(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5天年休假)/12月*8小时=163.33]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7.2 固定考勤模式每日工作时间:冬时制:8:00---12:00,13:00------17:00 (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夏时制:8:00---12:00 ,14:00---18:00 (当年5月1日-----当年9月30日)实行固定考勤模式员工加班至0:00后的,当日上班时间可延后1个小时,如需延后1小时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7.3生产人员、护卫队员、厨房行政后勤人员依规定实行倒班制。
8.异常考勤管理8.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打卡须填写《异常考勤申请单》,申请理由为忘打卡;未申请报批或报批未获批准按缺勤处理;一个月内经审批忘打卡累计达3次,按迟到1次处理,5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8.2员工如因公务活动未打卡或未及时打卡须填写《异常考勤申请单》,申请理由为参加公务活动,未申请报批或报批未获批准按缺勤处理。
8.3员工如因外勤未打卡或未及时打卡须填写《异常考勤申请单》(申请理由为外勤)或《外勤申请单》,未申请报批或报批未获批准按缺勤处理。
8.4迟到、旷工、早退不适用本款规定,经发现属弄虚作假的,对当事人及审批人各罚款500元。
8.6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打卡:由于考勤机故障、指纹无法识别、停电等客观原因无法打卡时,须到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填写《手工考勤登记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按流程归档。
9.加班管理9.1加班以保障生产、服务营销、促进管理为目的。
9.2加班在不损害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操作类及生产辅助类员工原则上应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天,连续作业不能超过11小时,超过11小时的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对管理类员工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从严控制加班。
9.3公司实行加班申请审批制,未申请或申请未经审批同意的加班无效。
9.4加班申请由员工个人或班组、部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并向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为有效;加班事项涉及部门内其他岗位配合的由部门负责人协调安排,加班事项涉及跨部门配合的由申请部门填写《工作申请单》,经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安排加班人员并按规定办理加班手续。
9.5计件工资制人员通过产量享受加班工资,不另统计加班工时与签发加班工时券;倒班制员工可在当月内对加班工时进行调休(在考勤表中的加班与调休栏均不进行反映),跨月后加班工时自动以其基础工资为标准按月计发加班工资,不签发加班工时券;销售提成员工通过提成享受加班工资,不另统计加班工时与签发加班工时券;对年薪制与其他结构工资制人员的加班工时按月签发加班工时券,加班工时券可在员工任职期间用作调休或抵销事假,任职期内未使用完的加班工时券可在员工离职结算时按其基础工资计算加班工资。
9.6员工出差期间不计算加班。
10.出差管理10.1出差申请及审批: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应详细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及预计天数;若因工作需要超出预计天数,应续填《出差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审批;出差申请经审批后须交到人事行政部处归档。
11.假期管理11.1法定假11.1.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11.1.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11.1.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11.1.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11.1.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11.1.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11.1.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11.2婚假11.2.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初婚)结婚的,可享受3 天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夫妻双方符合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不含休息日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1.2.2婚假应当在结婚证书开具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员工申请婚假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出示双方结婚证原件,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批准员工可在婚假结束后提供结婚证。
结婚证上登记日期必须后于入职日期,否则不予受理。
11.3丧假:11.3.1丧假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假的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婶叔伯、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的丧假为3天,非直系亲属的丧假为2天;丧假不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11.4病假:11.4.1员工因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除外)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必须凭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审批可给予病假。
11.4.2医疗期:根据员工服务公司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病假的医疗期按自然天数计算,即病休期间包含的法定节日与休息日包括在内,实际请假时间超出规定医疗期的视为事假处理。
11.4.3病假工资支付: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为员工基础工资,发放比例如下。
11.4.4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按照国家工伤管理规定发放。
11.5生育假(按自然天数计算,且不适用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11.6有薪年假:11.6.2员工全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病事假合计超过20天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受过处罚(通报批评或罚款等)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11.6.3员工应避开生产旺季适时合理选择休假时机;员工申请年休假以不影响本职工作或关联岗位工作为前提,休假员工要主动获知情况并预判,否则要承担相关工作责任。
11.6.4员工因自身原因未休完天数不可跨年度使用。
11.6.5公司基于生产经营情况并出于对员工的关怀,可以集中组织员工外出活动或采取多于法定假天数的放假方式,集体活动以及公司多放假天数视同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休年假,入职不足一年以及实际休假天数大于应休假天数的视做员工提前休年假,公司可抵减员工以后年度应休年假天数。
11.6.6对计件工资制员工而言,公司在核定其计件报酬标准时已对其月标准出勤时间统一扣减5天年假,即提高了其计件工资标准或日基础工资率,故计件制员工不再享受年假,在按工资制度对折算出的无产量天数进行工资补差时须剔除公司多放假天数(视为事假天数处理),以免计件工资制员工重复享受公司假期福利。
11.7调休:11.7.1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先在工作日调休,再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安排工作。
11.7.2员工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发生的加班可实行调休,也可以冲抵事假。
11.8事假:11.8.1员工因个人事务请假,原则上一次性请假不得超过3天、一年内累计不能超过10天;员工可申请事假抵加班工时、有薪年假,未申请的按事假处理。
11.8.2请事假以4小时为计量单位,请事假4小时内,以半天事假计算,请事假超过4小时(含4小时)则以一天事假计算。
11、9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以上,每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11.10各类假期的请休假审批权限:除公司文件通知的休假外,员工申请婚丧假、病假、生育假、有薪年假、调休、事假等均须填写《请假审批表》进行审批,流程如下:11.11员工出差、调休、请休假等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需进行好工作安排或交接;请假未批准前离岗均视为旷工;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假后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外勤活动需先填报《外勤申请单》。
12.考勤纪律12.1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时间在10分钟(含)以内的罚款20元/次。
12.2上班时间不得借公事理由外出办私事,发生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部门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12.3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未及时为员工设置指纹打卡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12.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12.4.1未请假或请假后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