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税收协调 应对数字经济挑战
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3、完善电子化税务争议解决机 制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快速变化和复杂性,需要完善电子化税务争议解决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实现与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 等的实时对接,提供便捷的争议解决服务。也需要建立国际化的税务争议解决 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为跨境交易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保障。
1、加快数据建设,提高数据质 量
税务机关应加强数据建设,提高数据质量,以便更有效地获取和核实涉税数据。 此外,应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关系,实现数据共享,以便更好地查处涉税违 法行为。
2、创新监管方式,采用大数据 和人工智能等技术
税务机关应积极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智能化 税收征管体系。通过新技术手段的分析和处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参考内容
基本内容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面临着许多挑战。数字经济的 特点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共享化,这使得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无法适 应新的形势。本次演示将探讨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方式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 对策建议。
一、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方式的 挑战
1、税务登记和税源管理困难
3、税务争议解决机制不适应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得税务争议解决机制面临着新的挑战。传统的税务争 议解决方式主要依靠人工审查和裁决,无法适应数字企业的快速变化和复杂性。 同时,数字经济的全球化也使得国际税务争议解决变得更加困难,需要建立更 加完善和高效的国际税务争议解决机制。
二、对策建议
1、加强数字化税务登记和税源 管理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许多经济活动变得虚拟化、数字化和全球化,这使得 税务登记和税源管理变得更加困难。传统的税务登记方式无法掌握数字企业的 真实情况和交易数据,难以确定其纳税义务和应纳税款。同时,数字经济的跨 国交易也使得税源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容易出现跨境避税等问题。
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数字税与国际税收协调机制

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数字税与国际税收协调机制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全球经济的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然而,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也给国际税收带来了诸多挑战,如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数字服务的定位和征税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全球数字税与国际税收协调机制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数字经济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的税收体系难以适应其发展所带来的税收问题。
首先,数字经济的货物和服务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无缝传递,使得传统的实体经济与国家边界之间的联系越来越模糊。
其次,数字经济往往以大数据和知识产权为核心,其价值难以准确衡量和界定。
最后,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和运作方式也使得跨国企业能够通过各种手段避税或减税,导致国家税基受到侵蚀。
为解决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问题,全球范围内正在探索建立全球数字税与国际税收协调机制。
其中,全球数字税的设立是各国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全球数字税是指为数字经济领域的跨境交易和数字服务设立一种全球统一的税收机制,通过对数字服务的定位和征税,实现公平、有效的税收分配。
全球数字税的设立不仅可以避免数字经济中的税收漏洞和避税行为,也能为各国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税收收入。
另一方面,国际税收协调机制也是解决数字经济时代税收问题的关键所在。
国际税收协调机制旨在通过加强各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消除跨国企业的双重非课税和负面竞争影响,促进数字经济领域的合理税收分配。
这一机制可通过多边税收协定、增强税收机构合作等方式实现。
同时,通过国际税收协调机制的建立,各国还可以共同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加强税务管理和减少跨国税务争议。
然而,数字经济的全球税收问题并非易解。
由于数字经济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全球数字税与国际税收协调机制建立面临着众多的挑战。
首先,数字经济涉及到多个领域和行业,如电子商务、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如何统一界定和征税成为问题。
其次,各国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和立场,加强国际合作和协商的难度较大。
数字化经济时代下的国际税收协调

数字化经济时代下的国际税收协调随着全球数字化经济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数字平台开展业务。
这突出了现有国际税收体系面临的挑战,因为传统的税收规则难以适应这种新形态经济的特点。
因此,国际税收协调变得尤为重要,以确保税收公平和有效性。
一、数字化经济的特点数字化经济以互联网和其他数字技术为基础,通过在线平台连接供应商和消费者,以及实现全球化的商业交互。
这种经济形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 跨国性:数字化经济突破了传统经济活动的地域限制,使得跨国企业可以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业务活动。
2. 虚拟性:数字化经济的交易主要通过互联网和其他在线平台进行,而不需要实际的实物流通。
3. 数据驱动:数字化经济的核心是数据收集和分析,企业通过收集用户数据和行为分析来改进产品和服务。
这些特点使得现有的国际税收规则面临着挑战,因为很难准确界定数字化企业的经营地点和利润来源。
二、国际税收协调的必要性在数字化经济时代,跨国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避税或减少税负。
这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利润转移和利润重定价等行为。
这种行为常常导致利润被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导致其他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
因此,国际税收协调变得尤为重要,以确保税收公平和有效性。
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制定统一的数字经济税收准则,以避免利润转移和其他税务规避行为的发生。
同时,对于数字化企业的边际成本和利润来源应该进行清晰的界定,以确保利润可以正确地归属。
三、国际税收协调的挑战实现国际税收协调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各国之间存在着税收政策的差异,包括税收率、优惠政策和税收扣除项目等方面的差异。
这使得制定统一的数字经济税收准则变得困难。
其次,数字经济的复杂性导致了税收准则的不确定性。
由于数字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创新,税收政策需要不断地更新和调整,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
此外,数字化企业的利润来源难以界定,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经济活动和价值创造。
如何公平地分配利润成为了国际税收协调的一个难题。
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税收问题

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税收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科技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使得数字交易和跨境业务增长迅猛。
然而,随之带来的是国际税收问题的复杂化和挑战性。
本文将探讨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税收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数字经济对国际税收体系的挑战1.1 跨境性与全球化数字经济的特点之一是其跨境性。
互联网使得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和交易变得容易,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然而,由于传统税收体系建立在国家为中心的基础上,难以适应跨境业务的复杂性和全球化的趋势。
1.2 价值创造的难以界定在数字经济时代,价值创造方式发生了改变。
传统经济中,价值主要通过实物交易和人力资源创造。
而在数字经济中,数据和技术成为了价值的关键。
然而,这种价值创造往往难以界定和定量化,导致难以确定税收的对象和税基。
1.3 数字化商业模式的出现数字经济时代出现了许多新的商业模式,如在线广告、电子商务和共享经济平台等。
这些新模式给传统税收体系带来了挑战,因为它们往往不依赖于实体存在,可以通过虚拟渠道进行营销和交易。
税收管理机构往往难以追踪和监管这些数字化商业模式。
二、可能的解决方案2.1 国际协调与合作数字经济时代,国际协调和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各国应当加强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共同应对国际税收问题。
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OECD等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各国间的协商和协调。
2.2 确定既有税法的适用范围针对数字经济,各国应当审查其既有的税法体系,确定其是否适应当前的数字经济时代。
有必要对现有税法进行修订或者制定新的税法,以应对数字经济的挑战。
2.3 创新税收原则和方法数字经济时代需创新税收原则和方法。
例如,可通过重新评估跨国企业的价值链,明确数字经济中的价值创造环节,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还可以考虑引入数字服务税或者数字销售税等新形式的税收。
2.4 强化税收信息交换和合规性监管加强税收信息交换和合规性监管是解决数字经济时代税收问题的关键。
如何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挑战?

如何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挑战?一、加强跨境税收合作与信息共享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境交易日益频繁,税收征管难度也随之增加。
因此,加强跨境税收合作是应对税收挑战的首要任务。
首先,各国应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建立起跨国税收数据共享平台,以便实时掌握企业在不同国家间的跨境交易情况。
其次,建立起跨国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企业的税收逃避行为,避免资金流失和税基侵蚀。
二、调整税收政策,适应数字经济的特点数字经济的特点在于信息化和虚拟化,传统的税收政策往往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需求。
因此,应及时调整税收政策,以更好地适应数字经济的特点。
首先,可以考虑针对数字经济领域的专门税收政策,如针对互联网广告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征收特定税种。
其次,可以加大对数字经济的税收管理力度,强化对跨境电商和互联网公司的税收监管,减少税收漏洞。
三、加强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数字经济的发展跨越国界,对传统国际税收规则提出了新的挑战。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以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挑战。
首先,需要制定一套适应数字经济的全球税务框架,明确数字经济在不同国家间的纳税义务和税收分配机制。
其次,在修改现有国际税收规则的基础上,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规定,确保数字经济税收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四、加强税收征管能力的提升与创新数字经济时代,纳税主体日益多样化,税收征管的难度也相应增加。
因此,应加强税收征管能力的提升与创新,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挑战。
首先,可以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智能税务管理。
其次,可以加强对涉税数据的分析和挖掘,提高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程度。
同时,应加强对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更新,提高税收征管的专业水平。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治理,构建数字经济税收新秩序数字经济的发展不仅挑战着各国的税收征管能力,也给国际税收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应加强国际合作与治理,构建数字经济税收新秩序。
国际税收规则对数字经济征税的挑战与改进

国际税收规则对数字经济征税的挑战与改进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国际税收规则带来了新的挑战。
由于数字经济的特殊性质,传统的税收框架很难有效地覆盖和应对其中产生的利润。
因此,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对国际税收规则进行改进,以确保数字经济的公平征税。
本文将探讨国际税收规则在数字经济领域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挑战数字经济的特殊性质给征税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首先,数字经济的无国界性使得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从而使得利润的分配变得复杂化。
其次,数字经济的虚拟性使得传统的征税方法无法准确地确定利润的来源和归属。
此外,数字产品的非物质性质和易于复制的特点,导致难以界定和评估企业在不同国家间的税务义务。
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数字经济在征税方面的漏洞和无序。
二、改进为了应对数字经济对国际税收规则的挑战,需要采取一些改进措施。
首先,建立全球统一的税收标准和准则,以确保数字经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公平征税。
其次,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推动各国分享信息和数据,共同打击数字经济领域的逃税行为。
此外,可以考虑引入数字经济特定的税收工具和方法,例如数字服务税或数字商品税,以便更好地捕捉数字经济所产生的利润。
最后,建立一个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应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争议和纠纷。
三、国际合作由于数字经济具有跨国特性,国际合作在改进国际税收规则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推动改革措施,确保数字经济企业遵守纳税义务,并避免利润的跨国转移和避税行为。
此外,在国际组织和政府间框架下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合作,可以更好地应对数字经济对国际税收规则的挑战。
四、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对于解决数字经济征税问题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可以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利润来源和归属,从而更好地收集和分配税收。
此外,通过技术创新,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执法效率,加强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监管和征税能力。
全球数字经济的国际税收问题与解决途径

全球数字经济的国际税收问题与解决途径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国际税收体系也面临了新的挑战。
传统的税收规则难以适应数字经济的特点,导致跨境数字经济公司往往能够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手段来有效避税,给各国税收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本文将从国际税收问题的现状出发,探讨数字经济的税收特点,然后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一、国际税收问题的现状全球数字经济的兴起带来了跨境交易的增加,而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主要是建立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难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
由于数字经济公司往往能够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手段来转移利润到低税率地区,导致各国在数字经济中难以获得应有的税收收入。
此外,缺乏全球性的统一标准也使得各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协调不足的问题。
二、数字经济的税收特点数字经济具有虚拟性、无国界性和高度可移动性的特点,这给传统税收规则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首先,数字经济的跨境交易难以界定实际的经营地点,使得税收的归属权难以确定。
其次,数字经济公司往往通过虚拟的存在来获取利润,使得传统的固定资产税难以适用。
再次,数字经济的高度可移动性使得公司可以简单地转移利润到低税率地区,从而避税。
三、解决全球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的途径为了解决全球数字经济的税收问题,各国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1. 突破实体经济的框架传统的税收规则是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建立的,与数字经济特点不符合。
因此,可以通过制定针对数字经济的新的税收规则,突破实体经济的框架,确保数字经济公司在各国均能按照其实际经济活动所得纳税。
2. 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交流数字经济的税收问题是全球性的,需要各国进行合作与协调。
各国可以加强税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共享涉税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数字经济公司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活动。
此外,还可以通过国际组织如联合国、OECD等制定全球性的税收标准,建立起统一的国际税收体系。
3. 引入数字经济公司税收调整机制为了解决数字经济公司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手段来避税的问题,可以引入数字经济公司税收调整机制。
数字经济对跨境税收征管的挑战与 应对

数字经济对跨境税收征管的挑战与应对数字经济是指基于数字技术和网络的商业活动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传统的现实经济模式转向了数字经济模式。
然而,数字经济所带来的新挑战也同时涉及跨境税收征管领域。
本文将就数字经济对跨境税收征管的挑战与应对展开分析。
数字经济所带来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一是界定数字经济企业的物理存在地。
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企业在一个国家内进行的经营活动是比较容易确定的。
但是在数字经济模式下,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多个国家进行经营活动,却不必在境内设立实体企业。
因此,在确定企业的物理存在地时就出现了难度。
二是数字经济企业的商业模式。
数字经济在商业模式方面具有创新性,例如虚拟公司、虚拟商店、虚拟广告、虚拟客服等等。
这些新的商业模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对跨境税收征管的挑战,尤其是在确定企业应纳税种类、税率和纳税义务等方面。
三是数字经济企业的财务数据。
由于数字经济的商业活动是基于互联网进行的,因此企业的财务记录通常也存储在云平台上。
这导致财务数据在跨境税收征管中的收集和分析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为了应对数字经济对跨境税收征管的挑战,各国税务部门需要采取以下应对策略:一是建立数字经济企业的物理存在地。
针对数字经济企业的存在形式,各国税务部门需要建立数字经济企业的物理存在地,如通过规定在境内营业收入达到一定额度的企业必须在境内设立实体企业等方式。
二是开展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分类工作。
针对数字经济企业的商业模式,各国税务部门需要研究数字经济行业特点,开展税收分类工作,以确定数字经济企业应纳税种类、税率和纳税义务等方面。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数字经济企业的财务数据难以收集和分析的问题,各国税务部门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跨境财税信息的共享和协作,以便更好地收集和分析数字经济企业的财务数据。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对跨境税收征管带来了新挑战,但是各国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沟通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权衡利益等措施,应对这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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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税收协调应对数字经济挑战摘要:
根据中国信通院的研究报告《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19》,2018年,47个国家数字经济总规模超过30.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高达40.3%。
根据中国信通院的研究报告《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19》,2018年,47个国家数字经济总规模超过30.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高达40.3%。
其中约半数国家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美国数字经济规模居全球第一,达到12.34万亿美元,中国居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地位,规模达到4.73万亿美元。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既成为各国发展的新的澎湃动力,又对现有国际宏观经济领域秩序形成强烈冲击,比如脸书公司(FACEBOOK)倡导的libra和法国政府针对大型数字企业征收的数字税事件持续发酵,成为这个领域的热点问题。
特别是数字税收问题,其影响深远、意义较大,须引起政策层面的高度关注。
数字经济发展冲击传统税收理论和政策基础
数字经济的诸多形态已经对传统税收理论的基础形成很大的挑战。
互联网巨头网络搜索、社交媒体和在线软件商店等数字化业务主要在全球范围内的网络空间开展,除了设立总部外,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不需要设立实体业务部门。
首先是在网络化背景下,税源的无地域性与传统税收管辖权的地区特征相冲突。
网络无国界,无地域性的交易,采用消费地原则征税会存在遵从成本高、有避税空间等问题;其次,经济数字化和其他的信息技术发展使企业能深度参与一国的经济而不必存在显著的有形存在,比如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在线商城等高度数字化的运行模式,企业现行的征税联结度规则和利润分配规则失效。
因此需要制定新的征税联结度规则,重新确立利润归属原则。
再次,在信息化背景下,大数据创造价值与传统征税基础的“成本+利润”的定价模式相冲突。
虽然数据价值的确定和分配目前存在困难,但大数据实际能够创造价值。
数据创造价值颠覆了传统的定价模式;同时由于智能科技的普及,机器与人工的冲突明显,对物耗投入与人工投入的差别化税收政策需要改进。
数字经济本身具有的创新性引发对数字税收的争议。
有一种观点就是对数字经济征税会影响甚至妨碍创新。
美国国家利益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就是不要对数字领域征税,这篇文章转述大型的咨询公司普华永道的观点提出,对于数
字经济增速的流转税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都会由消费者来间接承担。
大型的跨国数字企业也提供了大量的免费数字服务。
另外,这些数字企业在发展的初期往往得以在资本推动之下快速发展,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利润。
对数字企业征税会冲击这种先发展后盈利的创新发展经济模式。
支持对数字经济课税的观点认为,数字产业终极传统产业,比如电子商务,导致许多的实体商店倒闭。
电子商务引发的制造业,跨国中心配置,导致对生产制造业的税收和相关乎行业的工薪税的税收减少。
数字经济税收问题冲击国际经济治理
从2011年开始,冰岛、南非和韩国等国家相继把跨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则在商品和服务税(GST)框架下对跨国数字服务征税。
继2018年英国提出新的数字税以来,西班牙、奥地利等欧洲国家纷纷提出自己的数字税版本。
2019年7月11日,法国参议院通过数字税法案,由法国总统马克龙签署后执行。
该法案表示,法国将向全球互联网技术企业征收数字税,其中全球数字业务年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和在法国境内年营业收入超过
2500万欧元的企业按3%的税率纳税。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当地时间7月10日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美国决定对法国政府将于7月11日通过的数字税法案发起调查。
2019年8月26日,2019七国集团峰会在法国的比亚里茨落幕,法国总统马克龙表示,法国就数字服务税征收问题与美国达成协议。
9月12日,美国互联网巨头谷歌公司与法国司法部门达成和解,同意缴纳将近
10亿欧元(约合7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和税款,了结因涉嫌逃税而招致的诉讼。
国际数字经济税收行动取得了一定进展
为了面对数字经济英法全球性的避税难题,由G20国家背书,经济合作组织(OECD)在2013年推出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旨在对利润在经济活动与价值创造地征税,匹配税收与实质经济活动,以期重新调整国际税收的多个领域。
BEPS共有十五项行动计划,其中数字经济行动计划被列为首位,既
是因为跨国公司的新型商业模式价值链布局引起了相关国家间的税收争议,也是因为其引起的国家税收主权分配以及再分配问题亟待解决。
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第一项行动计划就是《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
OECD于2019年2月
13日发布了一份题为《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项目公开咨询文件: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的公开征询文件,就其中所包含的为解决征税权划分和防止税基侵蚀问题而设计的相关规则框架建议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跨境数字流动的税收问题正日益引起关注。
今年在日本大阪举行的G20峰会上,日本首相安倍推动数据自由流动与信任(DFFT)作为峰会四项主要议程之一。
他提出,个人数据、知识产权和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数据必须“受到谨慎的保护”;“医疗、工业、交通”数据是应跨国界自由传输以促进经济增长的信息类型之一。
所谓信任是指要尊重个人隐私权。
日方进一步提出,继今年G20峰会之后,世贸组织应该成为有关数据治理的讨论和监管向前推进的场所。
中国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
针对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的数字转型取得了长足发展和不错的位势。
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居世界第二位,数字经济巨头在全球排名中,位居前列。
根据国家网信办的数据,数字经济对中国GDP的贡献不断加大,2014~2018年,数字经济规模由16.2万亿元增长到31.3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7.9%,在GDP的比重提升到34.8%。
2018年我国的互联网用户规模达到8.29亿,移动用户数量达到8.17亿。
上述两项数据都超过了美国和欧盟之和。
为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中国政府不断完善现有税制。
以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为例,2013年,相关部门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
2016年3月,制定了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C)的进口税收政策,建立了以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征收机制。
2018年9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2018年11月,为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的需要,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提高至26000元。
从鼓励和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视野加强税收协调
一是加强数字经济税收的国际协调,统一步调。
避免形成税制纷乱,影响数字经济发展。
对处于艰难调整中的国际宏观经济形成新的冲击,从而损害整体国际社会福利。
作为数字经济大国,中国应该在其中发挥主导性作用。
二是更好地平衡数字经济发展的各方税收利益。
应将更多的征税权分配给与数字化交易活动价值创造紧密相关的市场或用户所在地。
三是充分发挥G20等跨国平台的功能,加强国际税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BEPS协议等已有基础之上,出台更可执行的行动原则和行动计划。
四是我国国内应该加强数字经济税收的研究。
通过对各个利润转移节点的合理性分析,尽早地对收入定性,对税法表述模糊地带进行更加清晰的界定,制定国家数字经济战略,更好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提高我们国家在国际税收及相关领域的制度竞争力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