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

合集下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甘政办发[2012]122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2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是甘肃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农村经济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筑西部生态屏障,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甘肃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一)“十一五”甘肃农村经济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加强“三农”工作,全力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到2010年底,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达到1057.2亿元和575亿元,较2005年分别增长102.7%和86.7%;全省粮食总产量年均递增27%,实现连续7年增产,2010年达到958万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迈上900万吨台阶;肉类产量达到86.78万吨、蔬菜产量1208万吨、禽蛋产量10.7万吨、奶产品44.79万吨、水产品1.23万吨,全省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均衡供应能力显著增强。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甘肃省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甘肃省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甘肃省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23•【字号】甘政发[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甘肃省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发[2007]6号2007年1月23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省发改委提出的《甘肃省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省级应急指挥机构2.2 市州应急指挥机构3 市场监测和预警3.1 市场监测3.2 预警4 应急措施4.1 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4.2 信息动态监测4.3 储备投放4.4 扩大零售货源4.5 提高成品粮加工能力4.6 省外采购4.7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4.8 其他调控措施5 预案的启动与停止5.1 预案的启动5.2 预案的停止6 附则1 总则1.1为应对突发粮食公共事件,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正常供给,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全省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发较大地域范围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粮食应急状态分为省级(Ⅰ级)和市州级(Ⅱ级)两级。

本预案应对省级粮食应急状态(Ⅰ级),市州级粮食应急状态(Ⅱ级)由各市州分别制定的粮食应急预案应对。

1.3省级储备粮是稳定全省粮食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市州、县区市建立的粮食储备是省级储备体系的重要补充。

各市州粮食应急供给以省级储备粮吞吐为主,以市州、县区市储备粮吞吐为辅。

储备粮的吞吐按分级负责制的原则,采取统筹安排、合理调拨的方式进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甘政办发[2011]58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5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为确保推进质量振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10〕2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省推进质量振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推进质量振兴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在认真总结质量兴市州、质量兴县市区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充实扩展并制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步骤、职责,强化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组织实施。

2011年底前,全省市、县两级政府要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

(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二)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意见》及评审细则,对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企业努力创新,追求卓越质量绩效。

省政府质量奖每年颁发一次,每次获奖单位和个人的数量均不超过4个,2011年底前启动奖励评审。

各地政府、各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

(牵头单位: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积极推进品牌战略。

以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的产品为重点,调整、补充和完善全省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产品重点培育,由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逐年、逐项督促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10]43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3.09【实施日期】2010.03.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43号2010年3月9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农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3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要任务。

农业综合开发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我省自1996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发县农业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目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农业综合开发要充分发挥项目覆盖面大、投资集中稳定、措施综合配套等独特优势,进一步改善农业装备条件,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集中投入抓基础、突出重点抓效益、立足特色促发展、依靠科技促后劲”的要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以农业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做到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倾斜,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全省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甘肃牧草生产机械化现状和发展潜力

甘肃牧草生产机械化现状和发展潜力

酒泉,中东部地区的定西、庆阳等地形成了较为明 显的牧草优势产业区和产业带,以苜蓿、燕麦为主 的商品草种植面积达到 329 万亩,已成为全国产量 最大、最集中的商品苜蓿和燕麦产区。全省商品草 基地分布主要为 :酒泉、张掖、金昌的高端苜蓿商 品基地 ;山丹县的高端燕麦商品基地 ;甘南州、天 祝县的高寒地区刈割草场 ;武威、定西的青贮高粱 基地 ;白银、定西的青贮玉米基地 ;永登县、岷县 的旱区燕麦基地 ;白银、定西、庆阳的旱区苜蓿基 地 ;定西的特色草产业基地。
一、全省牧草基本情况 甘肃省是全国六大牧区之一,有天然草原 2.67 亿亩,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 39.4%,其中高寒草甸 类草场 6413 万亩,占全省草场面积的 24% ;草原 类草场 8593 万亩,占 32% ;荒漠草场 9410 万亩, 占 35%。全省可利用草场总面积 2.41 亿亩,甘肃 土地资源大体是三分草、三分山、两分沙、一分林、 一分田,草原是省内面积最大的土地类型。 甘 肃 的天 然 草 场主 要 分布 在 甘 南 草原、 祁连 山——阿尔金山山地及省境北部的沙漠沿线一带,
2. 发展目标及规划 (1)政府强力推动 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 府高度重视草产业发展,在各级部门强力推动下, 充分发挥适宜于发展草产业的自然、资源、区位和 技 术优 势, 通 过草原 奖 补、 退牧 还 草、 高 产 优 质 苜蓿项目的带动,不断加大对发展草产业的政策支 持,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草产业发展的意见》,提 出要将甘肃省建成草业大省和草业强省的目标。省 农牧厅制定了《甘肃省草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甘肃省草品种培育和良种繁育规划》和《甘肃省 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规划》,引导草产业持续发展。 (2)规划保障及目标 《甘肃省草产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0 年,全省人工种草面积 达到 3450 万亩,苜蓿种植面积达到 1500 万亩,牧 草种子田面积达到 50 万亩,草产品加工产能达到 500 万吨。力争再建一个千万亩的草产业生产基地, 包括河西灌区新增 100 万亩高端苜蓿商品草基地, 旱区新增 350 万亩整流域苜蓿商品草基地,通过粮 改饲形成 300 万亩饲用玉米青贮商品草基地,建成 100 万亩红豆草、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等特色 商品草基地,建成 100 万亩燕麦商品草基地,利用 粮改饲建成 50 万亩饲用高粱青贮草基地。使甘肃 省牧草良种化率达到 80% 以上,秸秆饲料化率提 高到 65% 以上。力争到 2020 年把甘肃省建成全国 重要的优质苜蓿生产基地、牧草种子生产基地和防 灾减灾饲草料储备基地,建成草业大省和畜牧强省, 为保障生态安全、改善民生、确保草畜安全、推动 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进行牧草良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6.27•【文号】农机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设施种植是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和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

设施装备和机械化生产是设施种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关于设施农业发展有关部署,现就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优化种植设施区域布局,大力推广适宜机械化生产的标准化温室,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加快设施装备与设施专用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集成配套,完善技术装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设施种植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加快设施种植现代化步伐,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种植设施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结构类型更加优化,以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和连栋温室为主的种植设施总面积稳定在200万公顷以上;设施结构区域化标准化设计、建设、改造稳步推进,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新型设施结构、材料和节能降耗技术装备取得突破;适宜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和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推广,设施蔬菜、花卉、果树、中药材的主要品种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50%以上,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化肥、农药及水资源利用率迈上新台阶。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甘农财发〔2022〕25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25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级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见附表1、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一)支持耕地质量提升1.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3753万元。

以保障粮食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高产、优质、经济、环保”的要求,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通过多种途径替代部分化学肥料投入,提升施肥专业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提高化肥利用率,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重点支持30个县打造9个化肥减量示范带和农户施肥调查、田间试验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

2.开展退化耕地治理1289万元。

以退化耕地治理为重点,在瓜州、玉门等5个耕地质量退化问题突出的重点市县,开展盐碱耕地治理、耐盐碱油料作物种植示范、耐盐碱作物品种筛选试验,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强化耕地增产稳产能力,推进藏粮于地。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

3.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800万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甘政办发〔2020〕65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产能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夯实基础、确保产能,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依法严管、良田粮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152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2020万亩高标准农田,确保全省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管理体制。

1.统一规划布局。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清查,全面摸清各地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XXX利用状况。

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和引洮供水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情况,编制全省“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形成省、市、县三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

省级建设规划重点明确市州、县市区分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市级建设规划重点找准潜力区域,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布局,确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县级建设规划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确定工程措施和时序安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甘农牧发[2014]10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农牧厅
【发布日期】2014.04.14
【实施日期】2014.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
(甘农牧发〔2014〕102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农业)局(委),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粮食生产中的作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实现省内粮食动态平衡,供需安全可控”的目标要求,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以小麦、玉米、马铃薯三大主要粮食作物为对象,以主攻薄弱环
节机械化、全面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质量效益为着力点,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技术转化升级,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切实增强粮食生产综合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行政推动,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推动粮食生产机械化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坚持市场拉动,积极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建立粮食生产机械化的长效机制;坚持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建立粮食生产机械化示范区,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新机具;坚持农机农艺联动,建立适合粮食生产机械化的技术路线和规程,促进规模化应用;坚持宣传促动,争取部门支持和配合,为粮食生产机械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470万千瓦以上,小麦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以上。

(四)发展重点
1、小麦
以提升生产机械化质量目标,主攻中南部丘陵山区机械播种和收获制约因素。

加快推广机械深松整地技术、免少耕播种和秸秆粉碎还田等技术模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2、玉米
围绕全膜双垄沟播、垄膜沟灌、垄作沟灌和农田高效节水等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突出解决播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难题,加大深松整地施肥、起垄覆膜、秸秆及废膜回收利用等技术的集成配套,促进玉米生产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河西走廊
及沿黄灌区重点推广大功率、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注重推广成套性和配套性好的全程设备。

陇东旱塬区重点推广技术含量高、适应性强的多功能复式中等功率机械。

中南部丘陵山区因地制宜推广轻便、灵活、安全的中小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