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储保管及配送管理暂行规定..
仓库物资配送管理规定

仓库物资配送管理规定
一、目的与意义
本规定旨在规范仓库物资配送流程,确保物资配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物资使用效率,减少和避免物资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物资配送管理。
三、配送流程
1. 通过内部系统或邮件向仓库提出物资申请;
2. 由仓库管理员对申请进行审核,判断申请是否符合要求;
3. 根据申请情况,仓库管理员确定物资配送的时间、数量、流向等信息;
4. 仓库管理员通过内部系统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发放物资配送单;
5. 申请人核对物资配送单信息,签字确认;
6. 物资被发放;
7. 仓库管理员对发放的物资进行记录和报备。
四、注意事项
1. 物资配送应该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严格执行保质期和有效期;
2. 涉密物资配送应加强审核,实行领取、发放和归还登记;
3. 物资发放前必须核对申请单上的信息和物资代码,确保物资
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4. 已配送物资如需退回,需凭借相关手续向仓库管理员申请;
5. 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严禁私自改变配送路线和时间,
发生事故须及时上报。
五、罚则
对于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对本规定的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并做好记录。
六、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有关本规定的问题应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仓储管理与物料配送规定

仓储管理与物料配送规定一、仓储管理1. 仓库结构公司仓库包含原材料区、成品区和半成品区。
每个区域都要规划合理的存储空间,确保不同种类物料的存储不会相互干扰。
每一个存储货区都会标有该区域内存储的物料名称和货架编号,以及重要物料储位的位置。
2. 物料接收所有物料送达仓库时应先进行检验。
物料检验员应对物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并网上记录物料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感官指标等。
如发现物料有缺陷或不合格,应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3. 物料存储相同类型的物料应存放在同一区域内,遇到特殊的要求,数据变更、新产品引入等等需要调整物料存储布局,负责人要及时调整并更新物料信息。
物料的标识要清晰、准确,并正确进行划分。
每个进行标记的物料都应有一个明确的描述该储位规定。
4. 物料出库物料出库时,应先查询系统中该物料的库存数量,根据客户提供的订单和出库单准确填写出库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出库操作。
使用的设备、方法和器具应符合标准,归还时进行清点,以确保不会出现物料遗失、损坏等问题。
5. 盘点管理公司仓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盘点。
盘点前,应通知所有相关人员禁止发放材料、禁止移动库位等。
盘点管理人员需要对仓库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确保每一个物料的数量、质量和货位都是准确无误的。
盘点结果必须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处理,然后通知有关负责人和财务进行核对。
6. 物料报废在物料存储和使用的过程中,有些物料会因为质量不达标或长时间未使用而需要进行报废。
物料管理员需要及时将其标注,并按照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以保证物料库存的质量和准确性。
二、物料配送1. 配送管理人员的要求配送员是一个核心任务,需要负责物料的准确配送,还需要维护送货时所用车辆的状况和定期漂洗运输工具。
对于配送员而言,有一些基本的要求:•了解物料的种类、规格和运输方式•熟悉配送线路及道路状况•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地图导航能力•熟悉一些仓库管理体系,能独立处理常规配送问题。
2. 物料下发为确保物料能够安全、准确地到达用户,公司应该对其进行清晰的标识并有明确定义的发放规定。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3篇)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1目的企业为了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必须外购或外协所需的材料、零部件等物资。
这些物资的内在质量及进入公司的控制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
为了做好外购或外协物资的采购、保管与使用以及成品保管,特制订本标准。
2主要内容与使用范围2.1本标准规定了物资采购、验收、储存及制成品的管理规定。
2.2本标准使用于QJL物资管理。
3职责3.1物流部负责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采购,配套供应库及其分库负责保管、供应。
3.2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库及其半成品进出及保管。
3.3经营部、成品库负责成品的进、出及保管。
3.4质管部负责物资的质量检验。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物资的采购4.1.1物资采购人员按物资采购计划及技术文件要求,在合格的供方采购。
4.1.2订货合同应注明质量要求,必要时要附加有关的技术条件、验证方法等。
4.2物资进公司的验收4.2.1物资进公司应放置在待检区,配套供应部物资管理人员向质管部提出检验要求。
4.2.2质管部接到进货检验要求后,派检验员对物资进行检验,并填报“进货检验记录”。
4.2.3对原材料的检验,原则上以供货单位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为准,必要时才作理化试验。
4.2.4物资保管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物资负责登记入帐、入库保管。
对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入库,应另外存放,并进行标识与记录。
4.3物资的储存于保管4.3.1物资库房应清洁、整齐,通道标志明显,防火设施摆放整齐,区前无障碍。
4.3.2物资储存应按区、架、层、位分类定位存放,做到“三清(数量、规格、材质)、两齐”(库房、摆放)及帐、物、卡“三一致”,并进行标识。
4.3.3物资的发放应凭领料单限额发放,领、发料人员应在领料单上签字。
4.3.4库存物资应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放,要定期检查,做到不锈蚀、不变质,保持原有的内在质量。
4.3.5对化学物品、贵重零部件等应实行专库保管,严格管理手续。
4.3.6对有保管期限要求的外购、外协件等物资,应有入库时间和有效保管期限的标志。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范文(3篇)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是公司对物资进出、仓库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物资进出、仓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资及仓库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管理本规定的执行。
第四条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司将物资及仓库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物资及仓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物资管理第一节物资采购第六条公司实行物资采购制度,通过采购手段获取所需物资。
第七条物资采购需按照公司采购流程进行,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物资的采购要求必须满足公司的使用需求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应合理。
第九条物资采购时应注重市场调研和比较分析,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第十条合同采购项目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采购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物资进出第十一条物资进出须通过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和核实,确保物资的实时掌控。
第十二条物资进出要按照公司的审批流程进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出。
第十三条物资进出登记时要详细记录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并附上审批文件。
第十四条物资进出时要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品质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物资进出时要进行物资清点和标记,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物资进出时要及时更新仓库管理系统,确保物资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三节库存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设立仓库进行物资的集中存放和管理。
第十八条仓库要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划分,并进行合理布局,确保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便捷。
第十九条仓库要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整理,确保物资存放区域的干净整洁。
第二十条仓库要进行物资的分类存放,按照物资的特性和用途进行划分,并进行明确标记。
第二十一条仓库要进行物资的定期盘点和周转,及时清理和处理过期或报废的物资。
第二十二条仓库要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潮等安全措施,保障物资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仓库要进行库存管理和货位管理,确保物资的良好管理和流转。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范文(4篇)

物资及仓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及仓库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效率,保障企业生产运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负责机构第二条物资及仓库管理工作由企业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物资管理人员。
第三条物资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物资采购、收发货、仓库管理、库存盘点、物资费用管理等。
第三章物资采购第四条物资采购应当按照企业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通过招标、竞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并注重价格、质量、交货期等综合考虑。
第四章收发货管理第六条物资收发货应当由专人负责,并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物资收发货应当与供应商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第八条收货后的物资应当按照规定的存放地点进行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和登记。
第九条物资发货前应当核对清单,确保发货数量和品种正确。
第五章仓库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建立统一的仓库,对物资进行分类存放,并确保仓库内的环境整洁、通风、防潮、防火等。
第十一条仓库应当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做到清晰的物资入库、出库登记,及时进行库存盘点。
第十二条仓库应当定期清理、整理物资,及时淘汰、处理过期、损坏的物资。
第十三条仓库内的物资应当按照规定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并严格控制物资的领取、借用、移位等操作。
第六章库存盘点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第十五条盘点前应当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确定盘点时间、编制盘点方案、组织人员等。
第十六条盘点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记录盘点结果,如有差异应及时调查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七章物资费用管理第十七条物资费用管理包括采购费用、仓库管理费用、物资报废费用的核算与管理。
第十八条采购费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核算,并做好相关的凭证和账务处理。
第十九条仓库管理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支出进行核算,并做好相关的费用结算和报销。
第二十条物资报废费用的核算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合规合理。
物资仓库管理规定(三篇)

物资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的管理,确保公司物资的安全和合理运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资仓库是公司物资管理的基地,是物资保管、配送、调拨和报废的场所。
第三条物资仓库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负责接收、保管、发放和管理公司各类物资。
第四条公司物资仓库的管理要坚持“统一规划、标准化管理、合理配备、科学运作”的原则。
第五条物资仓库管理应坚持“先进技术、精细管理、严格安全、高效运作”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物资仓库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仓库设立和布局第七条公司物资仓库的设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八条物资仓库应根据物资品种、数量和仓储方式,合理规划仓库面积和布局。
第九条仓库的布局应满足物资的接收、存储、分拣、配送和运输等需求,确保工作流程顺畅。
第十条仓库内应设置相应的货架、货位、标识牌和消防设施,保证物资的有序存放和安全。
第三章仓库进出管理第十一条物资仓库应制定相应的进出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管控措施,保证物资的安全。
第十二条仓库的进出管理应实施人员、车辆、物资等多重层级的严格核对和审核制度。
第十三条仓库的进出管理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对进出仓库的人员和物资进行记录和监控。
第十四条进出仓库的人员应进行身份验证,核对员工工号、姓名和有效证件,并登记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进出仓库的车辆应进行车牌和司机的核对,确认车辆的合法性,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物资进出仓库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严格的验收和查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第四章仓库保管管理第十七条仓库保管管理要做好仓库内物资的分类、编码、标识和存放,确保物资的易找易用。
第十八条仓库保管管理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存放计划,有效利用仓库空间和资源。
第十九条仓库保管管理要做好物资的防潮、防鼠、防火等工作,定期检查和维修仓库设施。
第二十条仓库保管管理要制定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物料储存和配送管理制度

物料储存和配送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物料储存和配送管理流程,确保物料的准确储存和及时配送,保证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货物的储存和配送。
2. 定义和缩写•物料:指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子、零部件、产品等各类物品。
•储存:指将物料分类、归档、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记录的过程。
•配送:指将储存的物料依照需求进行分发、送达指定位置的过程。
•仓库管理员:指负责仓库管理工作的人员。
3. 储存管理3.1 仓库设施•仓库应建设在安全、通风、无尘、防潮、温度适合的场合。
•仓库内应依照物料的性质和紧要程度进行划分,明确不同物料的存放位置。
3.2 入库管理•物料进入仓库前,要经过验收,必需符合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核对物料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无误后进行储存。
•入库操作应及时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3 储存方式•各类物料应依照性质、紧要程度和储存条件的要求,在仓库中进行分类、归档、摆放整齐。
•物料应进行标识,每个物料都应有明确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储存的物料应依照先进先出(FIFO)原则进行调用和使用,确保物料的新鲜度和质量。
3.4 库存管理•仓库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物料库存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比对。
•物料库存记录应实时更新,确保准确掌握物料数量和状态。
•各部门在使用物料时应提前报备,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仓库管理部门。
3.5 废品处理•仓库管理员应对损坏、过期、废弃的物料进行分类和标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废品物料的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记录处理过程。
4. 配送管理4.1 配送要求•配送要依照生产计划和需求进行,确保及时配送到指定位置。
•配送的物料必需符合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
4.2 配送流程•配送任务由仓库管理员依照生产计划和需求布置,并将计划通知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应依照计划和要求,准确选择货物,并装载、封装好。
物品仓储、运输及交付的管理规定

物品仓储、运输及交付的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物品仓储、运输及交付的高效管理,以满足客户需求并保护公司利益。
2. 定义- 物品仓储:指将物品存放在指定的仓库中,以备日后使用或交付。
- 运输:指将物品从一个地点运送至另一个地点的过程。
- 交付:指将物品交给客户或指定接收方的行为。
3. 物品仓储管理3.1 所有物品必须按照类别、规格和数量进行分类并妥善标识,以便于快速查找和取用。
3.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存货,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质量,并记录检查结果。
3.3 物品的存储位置应合理规划,确保易于管理和取用,并避免不必要的损坏或占用空间。
3.4 物品进出仓库时,应进行准确的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4. 物品运输管理4.1 运输计划应提前制定,包括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选择和所需人员。
4.2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物品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损坏或丢失。
4.3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程序。
4.4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损失或延误,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物品交付管理5.1 在物品交付前,应核对物品与订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交付客户所需的物品。
5.2 物品交付时应向客户提供交付单据,包括物品清单、数量、交付时间和客户签字确认。
5.3 如客户对交付物品有任何异议或疑问,应立即与客户沟通并解决问题,确保客户满意度。
6. 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奖惩制度等。
7. 其他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石化中东研发中心EPC项目部物资仓储保管及配送管理暂行规定1 总则1.1 为加强物资管理工作,使仓储配送管理接、检、保、送各环节的行为规范化,更好地为中石化中东研发中心EPC项目部的建设和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2 物资仓储配送管理的中心任务是“及时、准确、完好、齐备、经济”地完成物资接货、收料、验收、保管、保养、发料、配送工作,保证管道工程建设和生产的需要。
1.2.1 对库存物资实行科学管理,研究和掌握各种物资在仓储过程中发生量变和质变的原因与规律,采用有效可行的保管保养方法,确保物资安全。
1.2.2 对到库物资要进行验收,如有破损或不合格品应在交付凭证(proof of delivery, 以下简称POD)上注明并拍照取证后单独存放,并于当日通知供货方(雇佣物流公司送货的一方)派人检查、取证。
1.3 各仓库负责根据经过清关公司确认的物资存储计划做好到达本地物资的接货、根据POD做好验收入库、并做好保管保养、发料配送、工程余料回收等项工作。
1.4 除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商应提供仓库并在接收物资后负责物资管理。
施工单位各分库应视物资配送仓储量情况进行具体库区规划,达到布局合理。
除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货物到港或其他指定地点后各分包商应自行组织运输车队在港口或其他指定地点卸货并转运至各自的各分库;库房设置应适应不同物资的保管要求;库区场地要满足所接受材料的堆放要求;库区道路路面为硬路面,库区场地应进行平整,地面应进行硬化,以便于运输装卸;完善库区排水、消防、照明、防火、防盗、防风等设施,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
分包商的工程完工验收后还有余料的,返回项目部的采办部门,由采办部门负责余料的保管。
1.5 根据储存物资数量、性能、周转规律,做好物资储存规划,搞好料库设置、货位安排,充分利用库容。
1.6 仓库应健全仓储管理、质检、计量、计算机管理等各业务机构,采用先进的物资管理设备。
仓库都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相关标准,实行统一的图表、台帐、报表、凭证、原始记录等基础资料,并做到档案化管理。
1.7 本暂行规定所指的物资,是指有项目部负责采购并转交给分包商施工用于工程主体的材料,包括营房材料。
不包括各分包商自行采购部分和先通过项目部采购但最终由分包商付款的材料,如施工用油料。
2 物资到货、接货和提货2.1 物资接运是仓储管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接运人员应认真负责,提高工作效率,为物资验收、查询、索赔提供依据,以避免不应有的物资货运损失,如不能影响索赔拒付,不能压滞送货车辆,避免压车费、避免因压车导致的船舶滞期费和其他经济损失等。
2.2 接货准备:2.2.1 货物情况的了解。
了解接货物资的种类、性质、特点及单件重量、外型尺寸等具体资料,以便及时组织安排接货所需的劳动力、卸车及运输设备并针对物资特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接货工作的顺利完成和物资质量完好。
根据接货数量和分库情况,保证充分的工作时间和卸力,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货工作。
2.2.2 准备必要的装卸、运输机械和工具,清理货位,确定并落实足够的存货场所,备足所需的垫料和其它设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在仓库接货。
2.3 供货单位送货到库。
接货人员应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大件数量是否和供方发货单相符,对裸装、计重和无破损的箱装物资,保管员应当即验收(箱装完好的可按大件交接并在规定时限内验收)。
发现问题,当场请送货人员在供货方POD实收数上签字确认。
对质次、损坏、污染变质、规格不符的,需在POD上写明并单独存放该货物,待检验人员拍照核实后处理。
2.4 接货提货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填写到货记录,做到书写认真、栏目填写齐全、资料详实。
货物和随货资料(供方和承运方提供的资料)应当即向验收员、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
3 物资验收3.1 物资验收是仓储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到库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不能影响索赔拒付,不能压滞送货车辆,避免压车费、避免因压车导致的船舶滞期费和其他经济损失。
3.2 组织形式:物资的计量和外观质量检验,由检验人员根据合同及验收标准,对物资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汇总至仓库管理部门。
3.3 验收准备:3.3.1 根据物资存储计划,准备好相应的产品技术标准、检测器具。
库房保管员要配合做好搬运机具、人力和存放货位以及苫垫材料等准备工作。
验收时依据合同和国家标准中相关的产品技术标准。
3.3.2 核对证件,做好物资验收记录:3.3.2.1 根据物资存储计划,核对是否符合实际到货情况,并于验收后将本次到货数记录在当月收货完成情况报表中。
3.3.2.2 核对供货方出厂资料是否齐全。
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出厂计量单、装箱单;机电设备应有说明书、图纸、试验记录等。
3.3.2.3 POD和送货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验收后应随货入库建帐保管。
3.4 实物验收:3.4.1进行物资的外观质量检验。
3.4.2 外观质量检验的要求是:包装完好(特别是精密、贵重器材、设备等)、数量相符、配件齐全、无损坏锈蚀、丝扣有保护、防腐层无损伤、出厂资料齐全、随机附件不少、外观缺陷不超过标准(或产品标准规定的形状、尺寸偏差)。
3.4.3 数量检验:3.4.3.1 计重物资的数量检验:3.4.3.1.1 计重物资一般采用秤重按净重验收入库。
金属材料如合同规定用理论换算重量交货的,应验算理论重量(防腐钢管复合计量单位为kg/米、kg/根),如无差错则单独建帐存放,并按理论重量发货;不能换算或抽查的物资,一律按过磅计量,逐磅填写计量单;若两种计量结果有差异(但理论重量验收无缺少)可按合理计量差处理。
3.4.3.1.2 按件定量包装的物资,先检查总件数(含包装已破损件)是否符合,然后可以抽检。
其抽检比例可根据该产品检验规定酌定,一般抽检5~20%。
抽检无问题,其余包装完好的可只点件数,不再称重计重。
但对包装已破损的,要按定量重新包装,并计算损失量。
抽检有差异时应全检。
3.4.3.1.3 对按净重计算,带包装的物资,可抽取同批总件数的5%过皮重求得平均皮重后计算净重。
对于拆包装后难以恢复包装的物资,也可以只做毛重检验,但应和供方标明的毛重相符。
3.4.3.1.4 对计重物资应建立计量单,并标明货物存放的货位。
入库时要分层隔垫以便盘点和发放。
金属材料随货所带的质量证明书、设备器材随货同行资料上应注明货位及收料凭证编号,以避免错误。
本批材料发完后应在盘存材质书上加盖“材料已供完”专用章。
3.4.3.2 计件物资的数量检验:3.4.3.2.1 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件数,成套机电设备必须点清主机、部件、备件、附件等。
3.4.3.2.2 固定包装数的小件物资,若内包装完好,可抽检5%,如无短少及质量问题,可不再抽检,但总件数应和发货数相符。
3.4.3.2.3 用其它计量方法计量的物资,如木材、玻璃等按规定的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计量验收。
3.4.4 送检:必要时对化工产品和防腐原材料以及部分金属材料进行送检,经过化学成分检验或机械性能检验合格后将检验报告提交相关管理部门。
3.5 建立物资检验数据文件:物资验收后,必须建立验收数据文件。
文件资料应包括且不限于:3.5.1 POD;3.5.2《检验差异报告单》;3.5.3《事故报告单》;3.5.4 验收中发生“账外料”,因质次、残损发生的“拒付料”而建立的《代管卡》;3.5.5 到货记录,包括各分库的货物汇总,如为管道,汇总中应包含管号信息;3.5.6 验收记录;3.6 器材验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3.6.1 凡由供货方提供的货物未齐全时,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填报《检验差异报告单》,以便尽快向供货方索取。
3.6.2 凡属供货方造成的物资损坏、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应在我方POD上注明,并在当天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待签署处理意见后,按处理意见办理。
在未获处理结果前,应将实物和原包装保管好,以备和供方协商处理。
3.6.3 在验收时产生的数量不符,收料库(无论损溢)均按托收数入库记账,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3.6.4 承运单位直接送货,押运人员向收货仓库办理交接时,对裸装物资必须点交件数、过秤、进行外观检验,确认其符合标准。
3.6.5 验收时限:中午12点前抵达分库的整车货物应于当日18点前卸完并完成卸货手续;中午12点后抵达的整车货物应于次日上午12点前卸完并完成卸货手续;零星料应于当天之内卸完并完成卸货手续;出现差异情况时,应在验毕后当天以内填报《检验差异报告单》,并在POD中加入批注。
对于供货单位采用车船直取方式从杂货船上卸货时,仓库应保证足够的人力、机力等以保证仓库的接卸能力,杜绝压车现象的产生,避免产生压车费和船舶滞期费。
3.6.6 凡在验收工作中发生的数量、质量、资料及其它问题,应及时填报《检验差异报告单》,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3.7 检验时,业主、项目部采办部门和设计部门、分包商的采办部门、当地保险公司等应派代表或委托第三方参加,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业主和项目部采办部门根据EPC主合同和验收情况完成采购签认,项目部的设计部门和分包商负责核实分包工程需要领用的具体材料及合理数量。
当地保险公司则监视在卸货和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物资毁损,保留证据,并根据保险合同理赔。
物资检验由项目部的采办部门牵头组织完成。
4 物资入库4.1 物资已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入库物资明细账、保管卡片和物资技术资料档案。
4.2 建立入库物资账目:4.2.1 入库的所有物资都应建立收、发、存明细账及大类总账。
4.2.2 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物资总账。
4.3 建立材料卡片(货物标识):4.3.1 材料卡片是反映物资动态的明细标识,材料入库后,应及时填制材料卡片,亦即实物标签。
4.3.2 材料卡片由各级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制,卡片上应标明库存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级别、单价、货位号、生产厂、用途、入库日期及实存数量等内容。
4.3.3 材料卡片应直接悬挂在货位的明显部位(露天堆放的物资卡片,应用塑料袋盛装或塑封),以便于标识、查对和管理。
4.3.4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收、发料的变动情况,随时变更登记,并经常清点实物,以核对结余数与实物是否一致。
4.4 建立物资资料档案:物资资料档案是保存物资技术资料和出、入库有关单据资料的档案,由各级仓库保管员负责收集、建立。
内容包括:4.4.1 物资入库时的各种凭证: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随机出厂资料、POD、物资入库验收记录、技术检验证件等。
4.4.2 物资保管期间的检验记录,库内、外温度、湿度记录,有关试验检查记录等。
4.4.3 物资资料档案应一物一文件,各种资料应分类建立文件并统一编号,以便于查阅。
4.5 物资入库时即移交给分包商,项目部的采办部门提供物资移交清单等文件给分包商确认,分包商签收后根据分包合同规定承担物资保管、保养、中转、出库(退库)、配送等责任,根据本暂行条列管理物资,对物资的毁损、丢失向项目部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