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道路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深圳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设计指引

深圳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设计指引
Guidelines for At-grade Intersections Traffic Design on Shenzhen Urban Streets (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深圳市交通警察局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
1.总则 .......................................................................................................................................1 2.术语与符号 ...........................................................................................................................3
4.一般规定 .............................................................................................................................23
4.1 规划设计范围 ............................................................................................................................... 23 4.2 平面交叉口分类 ........................................................................................................................... 25 4.2.1 按相交道路类别分类 ........................................................................................................ 25 4.2.2 按管理控制类别分类 ........................................................................................................ 25 4.3 规划设计年限 ............................................................................................................................... 25 4.4 新建、改建、治理 ....................................................................................................................... 25 4.4.1 新建规划设计 .................................................................................................................... 25 4.4.2 改建规划设计 .................................................................................................................... 26 4.4.3 治理规划设计 .................................................................................................................... 26 4.5 平立面线型................................................................................................................................... 26 4.6“以人为本”................................................................................................................................ 26 4.7 用地拆迁....................................................................................................................................... 26 4.8 规划设计流程 ............................................................................................................................... 26 4.9 设计内容及深度 .......................................................................................................................... 28 4.9.1 方案设计 ............................................................................................................................ 28 4.9.2 初步设计 ........................................................................................................................... 28 4.9.3 施工图设计 ....................................................................................................................... 29 4.10 设计审查与管理 ........................................................................................................................ 29 4.10.1 一般规定 .......................................................................................................................... 29 4.10.2 审查程序 .......................................................................................................................... 29
深圳声屏障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

部分采纳。
因不易养护,桥上声屏障外不宜种植绿化。路基声屏障宜结合场景采用绿植类软表面处理声屏障。
2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建议该设计指引中增加各类别声屏障单位经济指标,为建设单位提供参考依据。
不采纳。
本标准主要是对设计方面提出要求,不适宜增加经济指标。
3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关于指引的名称及范围。一是考虑到《深圳市声屏障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第9章至第12章涉及安装、维护等内容,建议将其名称补充为《深圳市道路工程声屏障设计与施工指引》;二是建议结合《指引》引所表述的实际内容,完善第1章“范围”中的内容。
采纳。
1、目前使用的隔声材料绝大多数为透明材料,可采用非透明屏体,也宜选用透明材料。
2、按意见删除7.1.2.2中防火性能的要求。
7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关于全封闭声屏障。建议补充其消防和通风等设计要求及标准。
采纳。
按意见补充。
8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声屏障设施应结合沿线不同建筑风格开展选型工作,争取做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融入,建议《设计指引》中对典型路段声屏障选型做出指导。
采纳。
可作为某类的变形,按意见修改。
附件:
《深圳市声屏障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号
意见来源
深圳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及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及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O一四年十月目录前言 (1)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符号 (1)4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 (2)4.1公交专用道设置原则 (2)4.2路段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 (3)4.3交叉口公交专用进口道设置标准 (4)4.4公交专用道设置类型 (5)4.5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 (6)5公交专用道建设指引 (6)5.1在路段上的设计指引 (6)5.2在交叉口处的设计指引 (7)5.3在出入口处的设计指引 (14)5.4在公交停靠站处的设计指引 (16)5.5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指引 (17)条文说明: (26)附录: (31)前言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引起草单位:XXXX。
本指引主要起草人:XXXX。
本指引文件为首次发布。
1范围本指引规定了深圳市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标准及设计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城市道路上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设计,不适用于快速公共交通(BRT)和有轨电车车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GA/T 507-2004 公交专用道设置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CJJT 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SZDB/Z 12-2008深圳市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3术语、定义和符号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引。
3.1 公交专用道:在较宽的城市道路上,用交通标线或物理隔离的方法划出一条或多条车道,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共汽电车(以下简称公交车)及其他指定机动车行驶的车道。
《深圳市市政管线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

序号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情况说明1宝安区人民政府建议将来文附件6“3.2.2 - 3系统代码表”中的“排水管线”细分为污水管线和雨水管线采纳本次修改已分开参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针对设计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准备工作。
采纳针对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应用特点和BIM应用实际现状,明确为只交付设计模型《深圳市市政管线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一、意见采纳情况2019年8月,市交通运输局就《深圳市市政管线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内部征求意见稿)向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征求意见。
共收到17家单位反馈意见53条,其中采纳40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11条。
2019年11月,市交通运输局就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征求意见。
共收到17家单位反馈意见22条,其中采纳6条,部分采纳15条,未采纳1条。
2020年1月,交通运输局在其官网就本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本标准编制思路是:根据既有的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和设计标准要求,形成标准化的三维模型数字化交付标准。
对于现有规范中已有的条文,且满足本市使用需求,则不再进行复述。
主要针对三个方面进行编制:1.模型精细度指标体系:对模型精细度等级代号及其对应几何信息要求、非几何信息要求作出明确规定;2.模型交付要求:通过附录明确规定各阶段应交付的模型内容与信息要求;3.注重全生命周期应用与交付的衔接。
第一次征求政府部门意见进一步细化市政工程信息模型附带的图纸、分析报告、专业统计结果等交付成果的交付要求,形成针对不同的专业、不同阶段具体的交付清单。
采纳本标准后续修改过程中已调整为聚焦模型交付,其他模型关联交付成果不作强制性要求。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序号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情况说明1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5.4顶棚与花槽。
如考虑人行天桥或连廊两侧实施绿化,为了让植物得到充足阳光使其良好生长,建议在设计顶棚时尽量避免过多遮光。
不采纳人行天桥设计以人为本,应最大程度满足行人的舒适度。
2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6.2功能照明设计要求(第21页)中,建议增加以下条例:增加阶梯照度要求。
采纳增加阶梯照度要求:阶梯照度宜相应提高,且阶梯踏板的水平照度与踢板的垂直照度的比值不应小于2:1。
3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6.3景观照明设计要求(第21页)中,建议增加以下条例:人行天桥和连廊景观照明需由独立配电箱供电,不能与功能照明或其它用电混杂使用,照明回路需装有电磁式漏电保护装置,接地装置可靠。
部分采纳考虑人行天桥和连廊的电源接入及管理部门存在不确定性,考虑管理的适应性,建议不明确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分别单独设置配电箱;“照明回路需装有电磁式漏电保护器,接地装置可靠。
”采纳。
4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6.3景观照明设计要求(第21页)6.3.2原文为:“灯光颜色的选择及控制方式不应与交通信号灯造成视觉上的混淆,并应符合交通部门相关要求”……建议修改为:“人行天桥和连廊景观照明设计不应影响交通指示牌识别,不应与交通信号灯造成视觉上的混淆,桥底及桥墩景观照明不宜采取彩色和动态变化设计,并应符合交通部门相关要求。
”采纳6.3.2 改为“人行天桥和连廊景观照明设计不应影响交通指示牌识别,不应与交通信号灯造成视觉上的混淆,桥底及桥墩景观照明不宜采取彩色和动态变化设计,并应符合交通部门相关要求。
”5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6.3景观照明设计要求(第21页)中,6.3.4景观照明设计规定里建议增加一项:“有顶盖设计的人行天桥和连廊应预留悬挂节庆灯笼的安装位置和接电条件。
”采纳6.3.4 增加“有顶盖设计的人行天桥和连廊应预留悬挂节庆灯笼的安装位置和接电条件。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

深圳市工程建设指引编号:xxxxxxxx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T h e G u i d e of Ro a d D e s i g n i n S h e n z h e n(征求意见稿)2019-X X-X X发布2019-X X-X X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联合发布前言为适应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全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建设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制定本设计指引。
指引在立足国家和行业既有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深圳市道路工程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上海、香港等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反复论证后形成。
本指引未对现有道路设计规范的内容进行修改,强调了道路景观设计,对道路标准化、精细化和人性化设计提出了更加详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无障碍设施、人行过街、景观绿化以及附属构筑物等方面,以体现人为本、绿色低碳、公交优先、可持续等设计理念。
本指引不对道路设计全部技术要求进行阐述,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引入新的设计理念,二是吸收先进的设计经验,三是在总结我市道路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强化对设计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本指引未涉及的技术要求和指标应参考相关规范。
本指引共分十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横断面总体布置;4.行人和自行车交通;5.机动车交通;6.交叉口;7.道路相关设施;8.景观与绿化;9.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10.参考规范、资料名录。
本指引不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已编制过地方技术标准的内容。
本指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归口管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管理,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目 录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横断面总体布置 (4)4 行人和自行车交通 (6)4.1 人行道 (6)4.2 自行车道 (10)4.3 车道分隔方式 (15)4.4 过街设施 (16)4.5 自行车停车设施 (18)4.6 无障碍设施 (19)5 机动车交通 (22)5.1 道路几何设计 (22)5.2 潮汐车道 (22)5.3 道路出入口与地块开口设置 (22)5.4 路侧停车 (22)6 交叉口 (23)6.1 平面交叉 (23)6.2 立体交叉 (24)7 道路相关设施 (25)7.1 路基 (25)7.2 路面 (27)7.3 附属构筑物 (27)7.4 交通标志和标线 (34)8 景观与绿化 (35)8.1 一般规定 (35)8.2 景观设计 (35)8.3 绿化设计 (38)9 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39)9.1 环境保护 (39)9.2 资源利用 (39)10 参考规范、资料名录 (40)1 总则1.0.1 为统一深圳市道路工程建设设计标准,提高深圳市道路工程精细化和人性化设计水平,贯彻可持续发展城市理念,编制本指引。
《深圳市隧道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序号反馈单位反馈意见意见处理情况说明1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3.0.4 城市隧道工程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建议修改为“城市隧道结构应满足耐久性要求,一般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特殊隧道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100年”。
不采纳目前国内一般隧道和地下结构使用年限都是根据耐久性要求规定为100年,建议不修改。
2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10.4.3 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50m”建议修改为“消火栓间距单面设置的间距不超过30m,双面设置的间距不超过50m” 。
不采纳隧道消火栓布置间距50m是国内绝大部分隧道的布置形式,满足各类隧道防火规范要求,如将间距缩短为30m,会造成车辆经过时视觉不适,30m间距一般是地铁车站内人员通行的场所的布置形式。
因此建议不修改。
3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建议增加隧道涉水(穿河穿堤)相关水务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SZDB/Z215-2016)第7章节各条款的技术要求,同时附录A中增加此规范。
采纳3.0.11条文已经明确了穿越水体和建构筑物的相关规定,同意附录A中增加相关规范。
4深圳市坪山区建议隧道设计指引第六章交通安全设施中增加隧道内车辆限速与道路主体设计速度间关系的指引意见。
不采纳意见内容不在本指引编制范围内《深圳市隧道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一览表人民政府系的指引意见5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建议隧道设计指引论证隧道内是否允许设置车道纵向虚线,增加隧道内车道分道线的相关设置指引意见。
采纳6.1.7条文修改为“城市隧道内的分车线宜采用实线,特殊情况经论证可以采用虚线。
出入口的洞口内及洞外50米~100米范围内应设置实线车道分界线。
”6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建议增加交通组织、交通指示和交通安全设计的相关指引。
不采纳意见内容不在本指引编制范围内7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隧道照明引用规范建议增加《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 T D70 2-01-2014)。
《深圳市桥梁工程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及采纳
12
深圳市前海管 为避免影响交通安全、桥梁安全及后期管养检修,建议补充桥梁绿化的位置及植物品种 理局 等有关要求。
采纳 指引第六章已有具体桥梁绿化相关条文,植物品种可参照附录B及城管部门相关规定中使用的品种执行
13
深圳市前海管 理局
城市道路中随桥敷设的市政管线较多,且与景观设计密切相关,建议补充市政管线随桥 敷设的有关设计要求。建议补充桥梁两侧人行道与机动车道高差要求、安全设施要求及 无障碍要求。
局
深圳市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 有顶盖设计的人行天桥应预留悬挂节庆灯笼的安装和接电条件。
局
深圳市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 桥梁匝道需设计照明,照度需满足规范要求。
局
深圳市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
局
人行天桥功能照明需单独设置配电箱,配电箱照明回路需装有电磁式漏电保护装置,原 则上由箱变单独回路供电,不能就近T接路灯电源。
第2.0.5条,桥下地面线绿化景观设计,建议补充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
采纳 指引已考虑该部分内容,详见4.6.3内容
8
深圳市前海管 理局
第3.2.2条,“桥梁景观营造应以桥梁结构本身为重点,避免使用非功能性装饰结构,杜 绝“包装”式设计方法。”建议本条款对于“非功能性装饰结构”和“包装式设计”进 行解说性描述并配合相关图片例子作参考。
不采纳 不属于指引编制范围。
37
深圳市公安交 在道路和桥梁衔接节点处设置应考虑低杆照明、防撞保护、反光发光分界警示和安全导 警局 行。
不采纳 不属于指引编制范围。
38
深圳市公安交 建议桥梁设计中应考虑附属设施(如灯杆设置、公安监控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接口)的设 警局 置所用的预留口。
采纳 指引中已有考虑该部分内容。
2023深圳市道路设计标准
深圳市道路设计标准一、道路等级及设计速度深圳市的道路等级主要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快速路的设计车速为60~80km/h;主干道的设计车速为40~60km/h;次干道的设计车速为30~50km/h;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40km/h。
在设计道路时,需要按照道路等级和设计速度的要求,合理选择道路的横断面和交叉口设计。
二、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横断面是道路宽度分配的主要方式,主要包括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等几种形式。
在深圳市,单幅路和双幅路是常见的横断面形式。
单幅路分为中间隔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双幅路分为上下两层,中间设置隔离设施,两层之间根据交通流量分配车道。
在横断面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道路的通行能力、交通安全、交通组织等因素,合理分配车道数、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宽度。
三、交叉口设计交叉口是道路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按照交通流量和流向,合理设置交叉口的形状、车道数、信号灯等设施。
在深圳市,常见的交叉口形状有十字形、T形、Y形等。
在交叉口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交叉口的交通流量、流向、交通安全等因素,合理设置车道数、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以提高交叉口的通行效率。
四、道路排水设计道路排水设计是道路设计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充分考虑雨水的排放和排水系统的稳定性。
在深圳市,道路排水设计主要采用雨水井、排水管道等排水设施。
在排水设计中,需要合理设置排水管道的位置和尺寸,确保雨水能够及时排放,避免积水现象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考虑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道路绿化设计道路绿化设计是道路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道路的美观度和舒适度。
在深圳市,道路绿化设计主要采用乔木、灌木、花草等植物材料。
在绿化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植物材料的生长习性和适应性,合理选择植物材料和配置方式,以提高植物材料的成活率和景观效果。
同时,还需要考虑植物材料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植物材料的健康生长。
六、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交通安全设施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带等设施。
深圳交通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及正确做法汇总
一、设计说明部分
表1设计说明常见问题及正确做法汇总
序号
常见问题
正确做法
1
设计依据部分缺失。
设置依据应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汉英深圳公示语辞典》。
(1)学校路段为学校人行出入口(非机动车出入口)至两端最近人行横道路段,可根据学生实际通行情况进行扩大。应在平面图标注学校人行出入口位置,说明学校路段的起止桩号。
(2)学校路段设置路侧护栏、学校路段标志,交通标志反光膜采用Ⅴ类(钻石级)。
19
渠化岛、二次过街安全岛设施设置有误。
(1)分道指示器
a.二次过街安全岛、渠化岛迎车端应设置分道指示器。
(3)车止石(防护柱)
a.人行横道端头、渠化岛处优先采用车止石。
b.二次过街安全岛处可采用防护柱。
c.车止石、防护柱采用不同图例表示。
(4)渠化岛、二次过街安全岛
a.采用实体渠化。
b.面积、宽度符合规范要求。
20
交叉口未显示相交道路名称、是否受信号灯控制。
交叉口需补充相交道路名称,明确是否受信号灯控制。
三、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碍设计部分
表3无障碍设计常见问题及正确做法汇总
序号
常见问题
正确做法
1
缘石坡道下口与路面存在高差,与人行横道不等宽。
缘石坡道下口与路面齐平(缘石坡道坡口与车行道之间没有高差),并与人行横道等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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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处理
情况说明
不采纳
宜区分,强调二者的区别,保障各自的路权,避免相互干扰,保 证交通安全有序;特殊情况设计自行处理。
建议补充类似慢行专用隧道等特殊形式的指引要求。
采纳
目前缺少专题研究或类似项目;可根据资料收集情况,提出下阶 编制设想。
9
深圳市前海管理 针对交通功能较弱、景观属性较强的道路,建议增加机动车道路面结构采用天然石材等材料的指引要求。 局
抗滑、铺装缝设计可参照国家标准图集; 9.1.10补充增加海绵城市技术要求。
本指引针对城市道路系统,主要通过减缓缘石坡道坡度和降低安 全岛高度等措施实现慢行系统的舒适性。指引曾包含交通稳静化 措施内容,考虑到使用效果有待观察,因此最终成果未纳入这部 分内容,后续修编可视情况增加。
7.3.5补充增加。
建议补充自行车道面层材料指引要求。
采纳
9.1.2第4条已作规定。
采纳
明确按本指引要求执行。
不采纳 不采纳
如果道路红线受限,建议单侧设置或取消自行车道。
指引中仅推荐采用适宜的铺装结构、面层材料,具体技术指标相 关规范已有要求。
序 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针对低等级城市道路,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合并设置及道路景观属性较强的情况,建议自行车道可考虑采用与人 行道相同的面层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建议在 9.1.2
内容中,增加此项内容。
5
深圳市光明区综 合办公室
建议增加医院、行政办公楼等环境敏感点。
意见处理
情况说明
部分采纳
9.1.1-9.1.2已做要求;但行政审批要求(行业较多)不纳入指引 范围。
采纳
同意增补。
10 深圳市水务局 建议将“7.3.1路缘石”中“7”的条款内容修改为:一般路段立缘石、端部缘石、车行道平石采用C40水泥混 凝土,人行道平缘石采用C30水泥混凝土,排水路缘石可采用树脂混凝土材料。对于经常碰撞破损部位的路缘 石可以采用金属防护。
不采纳 不采纳
排水路缘石可根据需要采用。
目前树脂混凝土排水路缘石材料性能、使用效果等未经验证,暂 不纳入指引,后期视情况确定是否纳入指引。
道路设计应研究考虑从“工程性设计”向“整体空间环境设计”转变,弱化道路边界管理原则,提高与周边用 地的统筹融合力度,推动街道“人性化”发展。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布置原则上应尽量避开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因客观条件限制,确需布置在上述范围 内的,应在规划可研等前期阶段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沟通一致方可确定方案,并在初步设 计阶段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批复同意。
8
深圳市罗湖区人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建设项目机动车出入口开设技术指引》与《深圳市建筑设 民政府办公室 计规则》中关于机动车出入口的开设要求的部分指标存在不一致,建议进一步研究明确。
指引中规定与人行道合并设置的自行车道单向行驶宽度不应小于1.5米,建议补充道路红线受限条件下自行车 道的设计宽度指引要求。
该文件为道路工程设计指引,而道路工程是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较大的工程,本指引没有在设计层面就工程造成 水土流失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规定,建议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不采纳 部分采纳
采纳 采纳 采纳 不采纳
本次设计指引仅推荐常规情况下采用的路面结构,特殊情况设计 可根据需要确定面层材料,具体技术指标相关规范已有要求。
道路直接敷设通过大型供水管道、隧洞,且无足够覆土厚度可确保对下设水利工程基本不造成影响的,应当根 据实际情况采取旱桥跨越、对水利工程加固、包封、换管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双方工程运行安全。道路不采取 在供水管线、隧洞投影正上方平行敷设的方式,确需交叉的,宜采用与现状水利工程正交的方式。施工及运行 期不得采用影响水利工程安全和稳定性的振动施工方式,道路配套污水管、排水管等管线临近供水管线的,须 确保不对供水水质产生污染隐患。
部分采纳
同意增加医院,但行政办公楼不属于环境敏感点。
建议增加道路红线范围内,裸露地块要及时复绿或者恢复原状的内容。
采纳
9.1.5补充增加。
建议在 9.1.1 内容中增加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
建议增加建设项目可能对相关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建设方或施工方应当征求野 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的内容。
建议补充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抗滑、铺装缝、海绵城市等技术指引要求。
针对交通功能弱、人流量大的支路交叉口,建议研究交叉口路面标高抬高至人行道标高,提高行人过街舒适性 等指引要求。
为减少机动车道上雨污水管线检查井对行车品质的影响,降低雨污水管线接口施工、运营维护等影响城市交 通,建议机动车道上不设置雨污水管线及检查井,确需设置的,建议增加改善检查井周边不均匀沉降、降低噪 音等指引要求。
我市快速路沿线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受立交桥及道路分隔较为严重,现状自行车过街绕行较远,或是通过立体过
街(上天桥)模式解决,已难以满足市民绿色低碳出行需求,建议在自行车过街设计方面给出更便捷的设计指
2
深圳市公安局交 引。 通警察局
现状大部分立交桥底为自行车主要过街通行道路,但是大部分立交桥底都未设置自行车道及方向指引,建议在
6.2.3已经作规定。
4.2.4条第2(2)条改为“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单向行驶不应小 于1.5m,避免单侧双向行驶。”本条款规定宽度。 4.3.2条第2条改为“支路的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共板设置时,可 采用标线进行分隔,但应采用不同颜色铺装区分。”本条款规定 分隔方式。
同意修改。
建议补充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护栏的参考型式。
全的,为此建议删除)。
采纳 采纳
8.3.5建议修改为:绿化景观构建及植物的选择要注重景观和生态的可持续性,确保植物健康生长(原文中避 免“重近轻远”的提法不科学)。
采纳
情况说明
按意见补充 8.3.5已作规定。 同意修改8.3.2。 同意修改,并调整为8.3.3。 同意修改,并调整为8.3.4。
8.3.6建议修改为: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科学设置植草沟等海绵绿地设施,在下凹绿地和雨水花园中选择 种植适生植物(删除“耐水耐旱植物为主”的表述,因为没有一种植物既能耐水淹,又能耐干旱)。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意见处理
在行道树设计方面,建议明确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交通性主干路的行道树株距;在空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树 带式种植穴,宽度宜1.5m,最低不小于1.25;行道树树穴宜1.5×1.5m,最小不应小于1.2×1.2m。
采纳
采纳
建议将“8.3.6”修改为: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绿化植物应结合下沉绿地选择耐水耐旱植物为主,并应满 足设施雨水排空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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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计应尽可能避免与河道交叉,涉河建设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不影响行洪安全、河道堤 防结构安全、河流水环境安全、河道规划建设、日常管理及应急抢险。
9.2.3补充增加装配式技术应用要求。
部分采纳
相关构造做法、材料要求等相关规范已有要求;装配式技术应用 在指引9.2.3条及《深圳市桥梁设计指引》中已有规定。
部分采纳
同意修改,行政审批部分不纳入指引。
不采纳
已有专项指引。
采纳
9.1.1补充增加。
建议设置事故应急池收集雨水。
7
深圳市龙华区人 民政府
无意见。
指引中1.0.3、1.0.5、3.0.3中已提出空间整合设计相关理念,并 作出了规定要求。道路红线与建筑红线退线空间已纳入《深圳市 街道设计标准》。 道路设计中应满足各类设施及管线的保护要求,且有相关规定。 本指引依据编制思想,不对此作详细表述,行政审批要求不纳入 指引要求。
不采纳
道路设计中应满足与各类管线交叉的要求,且有相关规定。本指 引依据编制思想,不对此作详细表述。
“应按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建议补充修改为“应按海绵城市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装配式技术应 用的要求进行道路设计”。
第7章道路相关设施中相关构造做法、材料要求,以及第9章第9.2节资源利用中,建议补充有关道路交通工程 装配式技术应用的要求(可参考深建科工〔2018〕71 号文件附件目录)。
边坡防护第2项应该考虑满足河道防洪及景观要求,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设计。
建议立交桥和人行天桥在设计时须增加结构一体化的种植草花,提高立交桥和人行天桥的生态绿量及景观效果 。
采纳
8.3.2建议修改为:植物选择应适地适树,多应用优质的乡土植物(没有本土植物的概念,设置60%的比例也没 有意义,“适地适树”就是最重要的原则,为此建议删除)。
1
深圳市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
8.3.4建议修改为:道路侧绿化带行道树宜选择有一定抗风性乔木为主,提高行道树的抗风力(删除“以保证 行车行人安全”的表述,因为只要风力足够大,没有吹不倒的树,所以仅仅靠树木选择是无法保证行车行人安
不采纳
分隔护栏原则上不采用。
建议补充设置有二次过街的中分带绿化栽植要求。
4
深圳市宝安区人 民政府
无意见。
道路设计指引第3.0.6条中明确提出,主、次干路的自行车道应独立设置;而表3.0.8推荐横断面形式中,主、 次干路的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均为共板形式,建议进一步核实修改。
根据《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任务分工中第17项中的要求,建议本指引“4.6无障碍设施”章节中 增加相应配建过街提示装置的内容。
6
深圳市龙岗区人 民政府
建议结合《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SZDB/Z 215-2016)要求增加临河、隧道穿河、桥梁跨
河道路设计指引。
建议增加“必须通过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的项目,需做选址唯一性和环境可行性论证。”
采纳
9.1.7条增加迁徙洄游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