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兰医学奖章程实施细则
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奖励章程

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奖励章程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是以中国呼吸病学之父钟南山院士的名字命名的青年科技创新奖项。
该奖项旨在激励和表彰在医学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并促进医学科技的创新发展。
一、奖项设置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设立以下奖项:1.青年科技创新奖:每年颁发1个奖项,奖励在呼吸病学以及相关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领军人才奖:每年颁发1个奖项,奖励在呼吸病学以及相关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且对学科发展有显著贡献的人才。
3.团队创新奖:每年颁发1个奖项,奖励在呼吸病学以及相关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团队。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根据候选人在科研成果、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影响力、学科贡献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评定。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术界、行业专家和钟南山院士领衔组成,负责评选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
四、申报与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申报者根据颁发单位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创新项目、学术论文等。
2.初选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3.面试阶段:初选通过的申报者将接受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个人科研工作的深入了解和评估。
4.终评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申请材料和面试情况,进行终评并选出获奖者。
五、颁奖典礼获奖者将在颁奖典礼上接受表彰,并获颁奖金和奖杯。
颁奖典礼将在适当的场合举行,以表彰获奖者的优秀成就,并促进科技创新的交流与合作。
六、奖励保障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奖金和奖杯由颁发单位提供。
奖金数额将根据评选结果和资金状况确定,并在奖励章程中明确。
以上为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奖励章程,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制度

负责制定奖励政策、指导奖励工作、审核获奖项目和颁发奖励证书等。
中华医学会
作为奖励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初评和终 评等工作。
01
奖励与推广
奖励方式
01
02
03
证书授予
所有获奖者将获得由中华 医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以表彰他们在医学领域的 卓越贡献。
增强医学科技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 社会氛围。
适用范围
01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医学科技奖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个环节 。
02
申报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与
应用领域取得显著成果。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03
奖项设置
媒体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对获奖者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他们 在医学领域的突出贡献,提高公众对医学科技的 关注度和认识度。
宣传材料
宣传海报
设计制作宣传海报,介绍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背景、宗旨、奖项设置等信息,张贴在公共场所和医疗机 构,提高公众和医务人员对奖项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宣传册
编制宣传册,详细介绍奖项的评选标准、申报流程、评审程序等内容,发放给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便 更好地推广和宣传奖项。
技术水平
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是否具有创 新性和领先性,是否能够解决重要的科技 问题或满足实际需求。
论文质量
项目相关的论文是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和影响力,是否能够为学科发展提供新的 思路和方法。
实用性
项目所研发的技术或产品是否具有实际应 用价值和推广前景,是否能够为经济社会 发展带来贡献。
授予机构
医学颁奖活动策划方案

医学颁奖活动策划方案一、前言医学颁奖活动是医学界一年一度的盛事,旨在表彰和鼓励在医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医学人士。
本策划方案将围绕活动组织、奖项设置、评选流程、颁奖仪式及后续宣传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安排,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二、活动组织1. 活动名称:医学颁奖活动2. 活动主办方:(1)主办单位:医学研究院(2)协办单位:中国医学协会、中国医学科学院等3. 活动时间:此处填写活动举办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4. 活动地点:此处填写活动的具体地点,可以选择一家酒店或会议中心作为活动场地。
5. 活动目标:(1)表彰和鼓励在医学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2)促进医学界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3)提升主办方在医学界的影响力和声誉。
三、奖项设置1. 奖项类别:(1)杰出医学科研奖(2)医学创新奖(3)医学教育奖(4)医学科普奖(5)医学人道奖2. 奖项设置原则:(1)杰出医学科研奖:表彰在医学科研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奖励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2)医学创新奖:表彰在医学领域有创新思维和实践的个人或团队。
(3)医学教育奖:表彰在医学教育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
(4)医学科普奖:表彰在医学科普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5)医学人道奖:表彰在医学领域具有卓越人道主义精神和行为的个人或团队。
3. 奖项设置流程:(1)确定奖项类别。
(2)设立奖项数量,根据资金预算和奖项的重要性进行合理划分。
(3)确定每个奖项的评选标准和评委会。
四、评选流程1. 奖项公布:(1)制作宣传海报和活动宣传网页,发布在医学研究院和主办单位的官方网站上。
(2)通过电视、报纸和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吸引更多的医学界人士关注和参与。
2. 提名和初选:(1)设立初选委员会,并邀请医学界的专家学者组成。
(2)通过调研和咨询等方式,收集并筛选出具备相关条件和资格的候选人。
3. 验证和确认:(1)设立验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 评选办法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以下简称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旨在支持和鼓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合作医院在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和肿瘤学科基础研究方面优秀中青年医学人才出国交流活动。
为做好基金的评选工作,特制订该办法。
第二条评选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和学院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实际在岗三年以上,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医学人才;3、在临床、教学、肿瘤相关学科基础研究中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4、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5、鼓励申请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进修或开展合作研究。
6、外语水平需通过管理委员会面试小组审核,或达到国家规定的出国标准,或经学校外语培训并测试合格。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四条基金管委会于每年3月份组织“浙江大学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出国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该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由基金管委会进行审核、评定。
第五条经基金管委会调查、核实、讨论后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则确定评定结果。
第四章派出期限第六条出国人员派出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第七条出国(境)期限原则上不得延长。
确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在外停留期限者,可在原批准期满前2个月向基金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基金管委会批准,方可延期。
未经批准的延期,产生费用由个人自理;其他后果按学校和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出国人员派出管理第八条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在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并获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一年内办妥相关手续执行出国(境)交流计划,否则取消资格。
第九条出国人员出国(境)之前须按照学校公派出国(境)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24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实施方案

2024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____年“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高质量医疗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我国的医疗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引导医疗资源的集中优化配置,____年将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
通过评选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医生、科研人员和医疗机构,推进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活动目标:1.树立一批敬业奉献、业务精湛、有社会影响力的名医形象,提高百姓对医生的认可和信任。
2.建立一批科研团队,推动医学科研的创新发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3.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培养优秀的医学人才。
三、活动内容:1.评选名医:(1)制定评选标准:参考医生的职业操守、医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因素,制定评选标准。
(2)邀请专家组:组建由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学术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队。
(3)开展宣传推介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引导患者和社会公众参与评选。
(4)评选流程: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评选出一批名医,并对其进行公示。
2.建设科研团队:(1)选拔科研领军人才:通过各学术机构、医疗机构的推荐,选拔一批有潜力的科研人员。
(2)支持科研项目:提供公共科研经费,支持科研团队开展创新项目。
(3)加强国际交流:鼓励科研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合作研究项目,提高科研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4)创建科研平台:建立一批国家级科研平台,为科研团队提供实验设备和科研资源。
3.发展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1)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医学教育,培养高水平医学人才,提高医学院校的教育质量和影响力。
(2)建设研究机构:投入资金支持医学研究机构的建设,培养和吸引优秀的科研人才。
(3)优化管理机制:改革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的管理机制,鼓励创新,提高效率。
四、活动计划:1.阶段性目标:(1)____年年底前评选出一批名医,并进行公示。
医院年度奖项设置实施方案

医院年度奖项设置实施方案为了激励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决定设立年度奖项,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一、奖项设置1. 优秀医生奖:对在临床工作中表现突出,医术精湛,悉心治疗患者,受到患者好评的医生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 护理先进个人奖:对在护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善于沟通,责任心强的护士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3. 医疗技术创新奖:对在医疗技术研究和创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对医院的临床诊疗工作有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4. 优秀科室奖:对在全年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提高科室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益的科室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医院领导根据各科室工作情况提名候选人,提名人需提交候选人的工作业绩和事迹材料。
2. 评审阶段:设立由医院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人选。
3. 公示阶段:公示获奖人选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4. 颁奖典礼:举行年度颁奖典礼,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奖项管理1. 奖金发放: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对获奖人员的奖金发放工作。
2. 荣誉证书颁发: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作并颁发获奖人员的荣誉证书。
3. 获奖人员待遇:获奖人员可享受医院提供的一定福利和荣誉待遇,如加薪、晋升、学术交流等。
四、宣传推广医院将通过内部通知、医院网站、院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将获奖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广,激励更多员工向他们学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总结通过年度奖项的设置和实施,医院将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全院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同时,也将为医院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医学专著、论文及专利奖励制度
医学专著、论文及专利嘉奖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医院医学科研人员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创新和突破,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影响力,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嘉奖范围第一节医学专著嘉奖医学专著是指医院医学科研人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出书的医学专著上发表的学术成绩。
1. 一级奖1.1 在国内或国际知名出书社出书的医学专著,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专著被列入学术评价系统指南的一级嘉奖。
2. 二级奖2.1 在国内一流出书社出书的医学专著,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专著被列入学术评价系统指南的二级嘉奖。
2.2 在国际知名出书社出书的医学专著,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专著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肯定影响力的二级嘉奖。
3. 三级奖3.1 在国内或国际出书社出书的医学专著,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专著具有肯定学术价值的三级嘉奖。
第二节论文嘉奖论文是指医院医学科研人员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成绩。
1. SCI论文一级奖1.1 在S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以医院为单位的论文,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论文被广泛引用的一级嘉奖。
2. SCI论文二级奖2.1 在S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以医院为单位的论文,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论文在相关领域具有肯定影响力的二级嘉奖。
3. 紧要期刊论文奖3.1 在国内一流学术期刊(非SCI收录)上发表的以医院为单位的论文,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三级嘉奖。
第三节专利嘉奖专利是指医院医学科研人员在国家专利局注册的专利成绩。
1. 发明专利奖1.1 在医学领域发明的专利,具有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由本科研究者为发明人的一级嘉奖。
2. 应用新型专利奖2.1 在医学领域提出并注册的应用新型专利,具有肯定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的二级嘉奖。
3. 外观设计专利奖3.1 在医学器械、设备外观设计方面注册的专利,具有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的三级嘉奖。
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奖励章程
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奖励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范围与对象第三章管理及评审组织第四章评审标准第五章受理程序第六章评审程序第七章公示与异议处理第八章授奖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由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设立。
第二条为了奖励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保证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计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四条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是授予组织或个人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六条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两年评审一次,奖励名称按照次序依次命名为“第xx届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
每届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6项,其余为三等奖。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对象第七条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授予从事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研究和开发工作的组织和个人,他们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公民以及中国组织。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生物医学工程领域成果可以申报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发现(基础研究类);(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技术发明类);(三)完成生物医学工程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科技进步类)。
第三章管理及评审组织第九条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设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奖励委员会(简称奖励委员会)。
奖励委员会是黄家驷生物医学工程奖奖项评选的终审机构。
奖励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徐叔云奖学金评定办法
安徽医科大学文件校学字〔2015〕54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徐叔云奖学金”评定办法》(2015年9月修订)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徐叔云奖学金”评定办法》业经2015年9月1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2015年9月21日- 1 -安徽医科大学“徐叔云奖学金”评定办法(2015年9月修订)为缅怀我国著名药理学家、抗炎免疫和临床药理学创始人之一、安徽医科大学原校长、博士生导师徐叔云教授,弘扬“好学力行,造就良医”的校训精神,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立“徐叔云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徐叔云奖学金”的经费来源于朗生医药(深圳)有限公司捐款在我校设立的“徐叔云奖学金”基金。
二、评定条件(一)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 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师爱友,关心集体,身心健康,讲文明、懂礼貌,道德品质优良;(四) 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五)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六)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善于思考,积极实践;(七) 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文体活动及公益劳动;(八)评定第二学年以上(含第二学年)奖学金时,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九)参评学年个人在年级内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智育评定基本分成绩排名位列参评学生数的前50%;②德育、体育、美育评定三项总成绩排名位列参评学生数- 2 -的前60%;最终获奖资格根据申请学生智育基本成绩在年级内排名来确定。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定:①违反校纪校规,受校纪校规处分且处分未被解除的;②参评学年有考试或考查课成绩不及格的;③综合素质评定有扣分项的;(十一)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
1. 制定目标:树立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生、科研团队和医疗机构,推动
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 确定评选标准:根据医生的专业水平、临床经验、学术成果、科学研究及社会影响
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3. 开展海选活动:通过医疗机构的推荐、学术会议的推荐以及广泛征集社会公众的推
荐方式,挑选出一批有潜力和实力的医生和科研团队。
4. 设置评审机构和评审标准:设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专业学会、媒体等单
位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提名名单进行筛选,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5. 进行评审和公示: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医生、科研团队和医疗机构进行评审,并公示
评审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6. 颁发荣誉称号:根据评审结果,在相关医疗机构和媒体上举行颁奖典礼,向获得荣
誉称号的医生和科研团队颁发奖项和证书。
7. 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推广获得荣誉称号的医生和科研团队的事
迹和成就,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8. 建立机制保持活动持续性:定期组织评估获得荣誉称号的医生和科研团队的业绩,
并根据业绩调整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确保活动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树立名医、建立名科、创办名院,提高医疗事业的发展水平,为人民健康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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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树兰医学奖章程实施细则
(2017年1月14日树森·兰娟院士人才基金第1届理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提名
第三章评审组织
第四章评审
第五章异议及其处理
第六章授奖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树兰医学奖是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树森•兰娟院士人才基金理事会(以下称基金理事会)设立,重点对在医学领域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的中国籍(含港、澳、台地区)杰出科技人才进行奖励,培育国际一流的医学科学家。
为规范管理,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树森·兰娟院士人才基金章程》和《树兰医学奖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树兰医学奖的提名、评审、授奖等项活动。
第三条树兰医学奖的提名、评审和授奖参照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提名、形式审查、初评、公示、终评、基金理事会审议、奖励等程序进行,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的干预。
第四条基金理事会在中国境内享有依法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如实宣传报道及编辑、整理、印制汇编、光盘的权利,未经基金理事会授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进行任何涉及树兰医学奖的宣传活动。
第五条树兰医学奖是授予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授奖不决定科学技
术成果的权属。
第六条树兰医学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提名
第七条提名人应根据树兰医学奖当年的通知要求进行限额择优提名。
树兰医学奖提名人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
(1)基金理事会顾问、理事长、常务理事;
(2)中国工程院院士(医药卫生学部);
(3)中国科学院院士(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
(4)国家级医学学(协)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及有关专科分会主任委员。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提名人限提名1名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被提名人,客观、真实的评价被提名人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树兰医学奖被提名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研究成果属原始创新,具有重大突破性进展,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有杰出贡献;
(2)推进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在国际学术界享有重大影响力;(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学术成果原始创新是指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重大突破性进展是指在研究思路或者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对于推动医学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或者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奖励范围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被他人重复实现的研究。
第九条树兰医学青年奖被提名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被提名人当年12月31日前不超过45周岁;
(2)主要工作在国内完成并经过较长时间的验证,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受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
(3)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第十条被提名人需向秘书处提交被提名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工作单位公
章的提名材料原件一份,以及三名提名人亲笔签名的提名表原件。
保证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被提名人及其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连续两年被提名人未获奖者,如再次提名须隔一年。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提名:
(1)被提名人提供虚假数据或原始材料不真实、不完整;
(2)所进行的研究不符合伦理原则;
(3)剽窃、抄袭他人论文,侵夺他人科研成果。
第三章评审组织
第十三条基金理事会与中华医学会共同建立“树兰医学奖”评审专家库。
依据当年被提名人的数量,组成评审委员会,由理事长担任或推选他人担任当年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秘书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基金理事会的决议;
(2)负责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组织评审工作;
(3)负责对异议的调查工作;
(4)宣传优秀医学科研成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
第四章评审
第十六条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由秘书处负责对提交的提名材料原件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提交评审。
(2)初评:在中华医学会协助下,秘书处将形式审查合格的提名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网络评审。
评审委员会依据被提名人科研成果的影响力及学术成就的大小初评选出树兰医学奖当年颁奖人数3倍数量的有效候选人,选出树兰医学青年奖当年颁奖人数2倍数量的有效候选人。
(3)公示:初评后候选人名单将于树兰基金()和中华医学会()网站公示三十天,接受学界和社会监督。
(4)终评:评审委员会对公示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会议评审。
候选人经现场答辩。
(5)经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理事长签发奖励决定。
第十七条树兰医学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库中的评委或其直系亲属若为“树兰医学奖”被提名人,该评审专家不参与当年评审工作。
第十八条树兰医学奖评审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个人信息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第五章异议及其处理
第十九条树兰医学奖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任何单
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被提名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后三十日内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单位法人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二十一条提名人需协助对异议的调查。
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或延误。
提名人接到异议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做出书面答复。
必要时,秘书处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或采取其它解决方式。
终评会议前,无明确调查结果的候选人,其提名材料不提交评审委员会终评会议。
第二十二条秘书处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异议调查情况。
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保护。
第六章授奖
第二十三条树兰医学奖授奖人数实行严格限额,不符合条件可空缺。
树兰医学奖人数不超过3人,树兰医学青年奖不超过10人(其中包括2名树兰·感染性疾病诊治协同创新人才奖,由树兰基金理事会授权感染性疾病诊治协同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树兰医学(含青年)奖获奖者的提名人荣获提名人奖。
第二十四条树兰医学奖由基金理事会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税前)。
树兰医学奖每人奖励人民币50万元,树兰医学青年奖每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提名人奖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属基金理事会,自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